1. 延遲辦理退休手續,延遲期間的退休工資補發嗎
延遲辦理退休手續,延遲期間的退休工資不補發,勞動者領取養老保險金是從勞動者依法辦理退休手續,且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十五年,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2. 退休人員認證比規定時間晚了幾天,而被推遲一個月補發加發退休工資是否合理
1,你是晚幾天,不假。
2,但其它人晚幾個月,要不要停呢?社保不知道他要停幾天。
3,所以,只能過期即停了。
認證本來就是發養老金的一環。以後不再過期就是了。
3. 退休手續辦晚了,養老金能補發嗎
答案不會重新發給你。一般來說,退休人員可以從退休後的第二個月開始領取他們的第一筆養老金,所以我們也可以理解,如果你符合退休要求,你越晚辦理退休手續越不好。由於這一時期的養老金不會重新發給你,提醒所有退休人員在生日以後退休,否則將少領幾個月的養老金。
這樣,我們在處理退休金方面就不會有任何延誤,否則我們真的會蒙受重大損失。如果你是一個企業的員工,你最好提前通知你的工作單位,盡快為你辦理退休手續。因為企業員工不需要自己辦理,只要提供相關材料,企業會為你辦理一次手續,你就可以放心享受退休福利。
4. 企業退休人員到齡後沒有及時到社保局申請辦理退休手續,晚申請了一年,現社保局不給補發工資 對嗎
社保局不給補發養老金沒有錯。社保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雖然到了退休年齡,繳費也滿十五年,可沒有辦理退休手續就等於沒有退休,社保局怎麼會發放養老金呢。
2、根據社保法規定,勞動者本身原因延遲辦理退休一年,基本養老金是不予補發的,養老金是從批准退休的次月起發放。可見,延遲辦理退休一年與社保局無關。由於個人或單位的失誤,未及時辦理退休手續而延遲一年退休的現象,在全國並不多見。
3、如果是所在單位沒有及時出具證明材料,也沒有通知個人辦理退休手續,結果造成延遲退休一年,單位應承擔延遲退休責任,與所在單位進行協調和溝通,妥善解決。
(4)企業退休延遲了可以補發嗎擴展閱讀;
單位確實存在過錯的,可以要求單位補發一年的在崗職工工資,如果單位不給補發,建議搜集足有力的證據,證明單位確實存在過錯,並形成材料,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上訴,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要求單位補發一年工資。
5. 企業退休人員認證晚了工資發放有影響嗎能補發嗎
能,只要你去認證完了,漏發的退休工資會全額補發的,放心吧。
6. 如果逾期辦理退休手續,逾期時間的退休金是否補發
因為本人原因逾期辦理的,不予補發。
參考資料:
石家莊市社會保險事版業管理局
《延期辦權理退休手續人員養老金能否補發》
2015年12月17日
職工達到正常退休年齡時,單位應及時為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對於各種原因延期辦理退休手續的,按如下辦法處理:
(1)對於達到正常退休年齡,經批准延期退休的,延期的時間計算為實際繳費年限,期滿退休,下月起計發待遇。
(2)達到正常退休年齡因單位原因造成退休延期的,個人賬戶繼續記載,但其延期時間不計算繳費年限,勞動保障部門按其到達正常退休年齡時批准退休,從辦理退休手續的下月計發待遇。如正常退休年齡至批准退休期間有調整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按規定調整標准,基本養老金按增加後的標准計發,不再補發。正常退休年齡至批准退休期間職工工資或生活費低於基本養老金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單位給予補齊。保管檔案的中介機構也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3)因勞動保障部門原因造成退休延期的,按達到正常退休年齡時批准退休,從達到正常退休年齡的下月計發待遇。延期退休期間有調整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調整標准並補發調整的基本養老金。
7. 延遲辦理退休手續,延遲期間的退休工資補發嗎
不會補發,辦理手續次月發,以前的沒有
8. 企業退休人員認證晚了工資發放有影響嗎能補發嗎
退休人員認證晚了,會停發工資的,以後認證成功會補發工資的。
9. 退休手續延後辦理的工資可以補發嗎
勞動者退休手續延後辦理的工資可以補發,用人單位應當合法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延後辦理退休手續,勞動者的退休金從辦理退休手續後開始計算,辦理手續之前的退休金不在補發。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10. 非個人原因誤過了退休時間,退休金能補發嗎
應該可以補發,參保人到法定退休年齡享受退休待遇是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說參保人滿退休年齡的次月就享受國家給予的退休待遇了。除社保局辦理退休後的次月領退休金外,之前因各種原因推遲辦理退休未發的退休金應該補發,才能使退休人員真正享受國家給予的的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