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22年青海養老金計算方法 2022年青海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方案
青海202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一增三降一持平,定額調整44元
一、青海養老金方案一增三降一持平
1、定額調整(降低)
青海的定額調整比較簡單,定額調整金額是44元,相對於去年的47元,下降了3元,下降幅度6.38%。
青海定額調整下降的幅度非常低,下降的金額也很少。44元的定額調整屬於中等偏上的水平!
2、掛鉤調整:工齡(降低)
青海工齡調整(視同繳費年限加上實際繳費年限)與去年相比有所下降:
15年以內部分,固定增加30元,相對於去年的45元,下降了15元,下降幅度33.33%;
16年以上部分,工齡單價為2元,相對於去年的3元,單價下降了1元,下降幅度33.33%;
雖然青海的單價下降了,但是2元的單價還是能夠接受的!
3、掛鉤調整:基礎養老金比例(增加)
青海的基礎養老金比例為1.1%,相對於去年的0.8%,提高了0.3個百分點,增加幅度為37.5%。
注意:基礎比例調整低於21元,按照21元兜底增加,相對於去年的14元兜底,增加了7元,增加幅度50%。
⑵ 2022年青海退休金最新規定
總體調整水平為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的「三結合」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4元。
二、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5年以上的,在增加30元的基礎上,繳費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
三、傾斜調整:考慮青海省自然條件艱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員退休所在地的艱苦邊遠地區二、三、四、五、六類的類別,每人每月再分別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對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給予適當傾斜,按70-74、75-79、80周歲以上3個年齡段,每人每月再分別增加20元、40元、60元。
法律依據
《關於改革青海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省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
⑶ 青海省2022年養老金上調多少
上調額度見下面:
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7元。按照退休人員退休所在地的艱苦邊遠地區二、三、四、五、六類的類別,每人每月再分別增加10元、15元、30元、55元、90元。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年滿70周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傾斜,按70~74、75~79、80周歲及以上3個年齡段,每人每月分別再增加20、40、60元。
⑷ 2022年青海養老金計算方法 青海2022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
青海省關於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告
根據兩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告》(人社部發〔2022〕27號)等相關精神,經青海省同意,現就我省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告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22年1月1日起,對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關法規辦理退休(職)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職)人員,以及按照相關法規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統稱為退休人員),統一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
二、調整方法和標准
此次調整按我國相關法規,結合我省實際,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法。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4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在增加30元標準的基礎上,每增加1年繳費年限,每月再增加2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按我國和我省統一相關法規正常計發的本人2021年12月基本養老金總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待遇)的1.1%調整增加(四捨五入到元),低於21元的按21元增加。
(三)傾斜調整。
1.考慮我省自然條件艱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員退休所在地的艱苦邊遠地區二、三、四、五、六類的類別,每人每月再分別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
2.退休人員中,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四)對企業退休轉幹部的調整。
對企業退休轉幹部,繼續按原省人事廳、原省勞保廳《關於進一步做好企業轉幹部解困穩定工作》(青人轉字〔2005〕288號)的相關相關法規執行。
三、資金來源
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和地方補助外,剩餘部分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補助外,剩餘部分由各級安排。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照本通告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我國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關系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各地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實施。要切實加強領導,工作責任,確保7月底前將1—7月新增的基本養老金補發到位。要適度開展宣傳。具體實施工作,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調整工作完成後,各市(州)人社局、局要及時進行總結,9月底前向省人社廳、省廳書面報告調整情況。
⑸ 青海省2022退休上調養老金規定
首先,定額調整部分是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4元,比去年下降了三元,總體來說幅度下降不大。
第二,按繳費年限掛鉤,每年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繳費年限15年以內的人群至少增加30元。
第三,按養老金水平掛鉤出現了逆勢上漲。養老金調整總體水平下降,但是按養老金水平掛鉤比例卻上升,這實際上也體現了國家對養老金水平調整的重視。
第四,高齡老人傾斜調整部分沒有變化,主要是針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40元和60元。這主要是考慮到高齡退休老人退休時社會平均工資較低,養老金待遇水平較低,而給予的傾斜照顧。
第五,艱苦邊遠地區的傾斜照顧,主要是針對退休人員退休所在地二、三、四、五、六類別額外增加一定額度的基本養老金,標准分別是10元、15元、20元、25元和30元。
⑹ 青海省2021年養老金怎麼調整
按照國家政策規定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的「三結合」調整辦法。
1.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9元。
2.掛鉤調整。一是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5年以上的,在增加45元的基礎上,繳費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二是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19年12月基本養老金總額(含冬季取暖費補助,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待遇)的0.8%調整增加,低於15元的按15元增加。
3.傾斜調整。一是艱邊傾斜,考慮我省自然條件艱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員退休所在地的艱苦邊遠地區二、三、四、五、六類的類別,每人每月再分別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二是高齡傾斜,對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給予適當傾斜,按70一74、75一79、80周歲以上3個年齡段,每人每月再分別增加20元、40元、60元。
4.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調整。繼續按我省規定同比例、同時間調整解困補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十條 第一款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⑺ 青海省2022年退休工資計算
計算方法說明如下:
1、定額調整:44元/月
2、掛鉤調整
與繳費年限掛鉤:30+(30-15)×2=60元/月
與養老金水平掛鉤:4500×1.1%=49.50元/月
3、傾斜調整
二類艱苦傾斜:10元/月
高齡傾斜:20元/月
養老金合計增加金額
=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
=44+(60+49.5)+(10+20)
=183.50元/月
青海省202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方案
1、定額調整
今年每人一律增加44元。2021年47元,減少了3元。
2、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022年:15年以下的繳費年限,每人增加30元;15年以上的繳費年限,每年增加2元。
(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
2022年:與本人基本養老金總額掛鉤,按比例增加1.1%。低於21元的21元增加。
3、傾斜調整
(1)高齡老人
截至2021年12月,年滿70歲、75歲、80歲,每人每月再分別增加20元、40元、60元。標准和2021年持平。
(2)艱苦邊遠
二、三、四、五、六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分別額外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標准和2021年持平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⑻ 青海省2022年養老金上調多少
日前,青海省公布了養老金調整方案,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具體細則吧。
第一,定額調整額度稍降
凡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每月都能定額增加44元,雖然相比去年低了3元,但總的來說,這一標准還是相對較高的。
第二,繳費年限掛鉤標准降低
每年養老金調整方案,都對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有較大優待,
_2022年青海省的上調標准為,退休人員繳費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跟去年相比降低了15元;
_而繳費15年以上的,在增加30元的基礎上,繳費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增調單價比去年也降低了1元,不過只要你參繳養老保險年限足夠長,
_此次漲錢額度肯定也十分可觀。比如繳費20年,每人每月將可增加40元(30+(20-15)×2),繳費30年,每人每月將可增加60元(30+(30-15)×2)。第三,養老金水平掛鉤比例提升
按一定比例增調養老金,無疑對養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員很有優勢,今年的調整比例比去年提升了0.3個百分點,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將按照本人2021年12月基本養老金總額的1.1%調整增加,低於21元的按21元增加,不僅有兜底保障,養老金調整額度也將切實增加,是實打實的利好。
第四,艱苦邊遠地區傾斜調整額度未變
艱苦邊遠地區物資匱乏,交通不便,所以這里的物價水平要比普通地區更高一些,日常生活開銷非常大,而養老金算是退休人員唯一的經濟來源,所以國家為保障艱苦邊遠地區人民的切身利益,會給予他們一定的傾斜照顧。而青海由於地形、氣候等自然因素的影響,不僅生艱苦邊遠地區多,類別也相對較高,今年二、三、四、五、六類地區,每人每月分別可多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
第五,高齡傾斜調整額度與去年持平
高齡退休老人隨著年紀增長,生病吃葯的次數將逐漸增加,會給生活增加不小的經濟壓力,而國家政策十分人性化,只要達到規定年齡門檻,就能在定額調整以及掛鉤調整的基礎上, 享受額外漲錢的福利。今年青海高齡傾斜額度與去年保持一致,
_年滿70周歲至74周歲的,每月增加20元,
_年滿75周歲至79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80周歲的,每月增加60元。
⑼ 青海省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多少
青海省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多少?
根據青海省統計局數據,2020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84278元/年(7023元/月),確定202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21069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4214元/月。同時,青海省正式確定2021年度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為7908元/月。
7908元/月的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比青海省2020年度7023元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額,高出了885元。
養老金計發基數一般指“養老保險基數”。該基數指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計算應當繳納養老保險費比例的基數。一般情況下,該基數以上一年度職工的年平均工資確定,除以12便為月繳費基數。
按照往年慣例,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幅度一般在每年的3月中下旬公布。隨著近期諸多省份陸續公布養老金計發基數,再有兩個月,2022年養老金或將迎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