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職工能否享受原單位發放的福利有何依據
從理論上來說,單位職工或者是工作人員,只要辦理了退休就和原來的單位沒有關系了,所以原則上是不能享受原單位發放的福利。但各個企業不同處理方式也不相同,只有一些少數國有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退休後是可以享受原有福利的,對於不發放的單位,也沒有任何政策或統一的規定要求發放。
總而言之,法律上並沒有對原單位給退休職工發放福利這一點做任何規定,對退休職工而言發放福利是錦上添花,不發放福利也是情有可原。
關於雲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雲人社發〔2015〕42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號)要求,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1月1日起調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於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以下統稱“退職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1月1日起,調整“退休(退職)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准
(一)“退休(退職)人員”普遍調整標准
1.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85元;
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發基本養老金3元。
(二)“退休(退職)人員”傾斜調整標准
1.對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退職)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退職)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
2.對退休(退職)時單位駐地(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地)在我省的退休(退職)人員,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類地區每月增加10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20元;四類地區每月增加30元;五類地區每月增加35元;六類地區每月增加40元;其他地區每月增加1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經按以上第(一)項、第(二)項1、2款調整後,其本人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四、資金來源
本次調整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餘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縣(市、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以支付的,先由州(市)調劑,確保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兌現。因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形成的基金收支缺口,待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到位後統籌解決。
五、有關問題說明
(一)科研、文化等轉制單位轉制前“退休(退職)人員”和國有企業中小學退休教師,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退休(退職)人員”的繳費年限和出生年月以退休(退職)當時認定的為准,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不得進行變更。
(三)艱苦邊遠地區類區按省政府雲政發〔2006〕197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四)各州、市於3月31日前完成兌現工作,並按附表要求將調整兌現情況匯總後(須附各縣、市、區報表),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傳真:0871—67195703)和省社會保險局(傳真:0871—67195815)。
附件: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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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原先單位退休有補貼,歸社區怎麼辦
原先單位退休有補貼,歸社區怎麼辦?其實關於中央直屬企業和地方大型國有企業退休職工劃歸社區管理以後,只是黨組織關系,活動場地和個人人事檔案等劃歸社區管理,以前退休職工原有的補貼、補助等基本不會受到影響的,但是以後退休的人員影響還是比較大的,但這是一個逐步過渡的問題。
國有企業退休人員,以前基本上都是屬於原單位管理,大家在原單位工作了一輩子,對原單位的感情比較深,同一個單位的退休人員之間往來也比較方便,很多單位在過年過節還要對退休人員進行走訪、慰問,有的還要組織退休人員進行 旅遊 、開展各種文化活動,定期為退休人員體檢,報銷部分醫療費用,提供各種各樣的補貼等,增加了很多統籌外的補助項目,這就是退休人員不願意離開原單位的主要原因。
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9)19號文件精神,即《關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的指導意見》,按照該指導意見的精神,2020底之前要全面完成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的管理劃轉工作。劃轉工作主要體現以下幾個要求。一是實現統一管理,地方政府要提前做好謀劃工作,確保工作順利交接;二是做好服務保障。政治上尊重,思想上關心,生活上照顧,精神上關懷;三是增進 社會 和諧。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發揮工會組織的橋梁紐帶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有序移交,平穩過渡。
劃轉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完善管理服務功能,街道和社區要成立專門的管理服務機構,加強 社會 管理職能建設;保障 社會 管理服務職能有效銜接。 社會 保險、醫療保險等由 社會 保險機構負責,但是原來享受的補充醫療保險、醫療互助幫困等措施還是有原來的企業負責解決,確保待遇不變;黨組織關系要轉移到街道或是社區,人事檔案實行屬地集中管理,分類處理統籌外費用等。
劃歸街道或是社區管理以後,可能大家比較關心的就是統籌外費用的問題,這個統籌外費用就是大家所說的各種補貼。但是文件明確指出了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統籌兼顧、逐步消化的原則。所謂老人老辦法就是原有待遇,在一定時期內還要保留,但是要逐步規范,原則上不再提高發放標准,有的可能按照個人賬戶養老金發放的辦法,按照相對應的計發月數一次性補助到位,由原企業按照現有途徑處理,所以對於已經退休的老人來講,這部分是沒有任何損失的;但是對於以後退休的新人,可能就沒與那麼幸運了,今後國家和各級國資委對企業的監管更加嚴格,對於 財經 紀律的要求更嚴,不再新增統籌外項目等。
綜上所述,按照國辦發(2019)19號文件精神,到2020年底,國有企業退休職工要全劃轉街道或是社區進行管理,這種管理方式,不僅是形式的變化,也是內容的變化,更是管理方式的變化。在我國退休制度實行 社會 退休以後,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和長期依賴原單位的 歷史 將得到終結,那些巧立名目增加統籌外項目的各種補助,也會逐步消失,一個更加公平、公正的 社會 化退休養老制度將逐步建立和完善起來。
不必過多關心這樣的問題;一,退休人員跪社區管理這是大趨勢,「單位人」遲早要回歸成為「 社會 人」;退休後的養老金桂社保發放,你的組織關系轉到社區(如果在組織)。
原單位大補貼和養老金是兩個不同的渠道發放;換言之,一般退休人員至少會有兩張或者以上的銀行卡;其中最重要的一張是社保局每個月的養老金,其它都是各種補貼。
舉個例子。某大型國有企業一度為所有在職職工進行了補貼,其中有煤氣補貼,降溫取暖補貼還有「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員工退休後,他同時可以拿到兩張銀行卡,一張是單位的;專門發給你補貼,這是一般不會變的;還有一張是社保局的,這裡面的錢就會有變化,比如每年的增加養老金的錢。
換言之,如果你只有一張銀行卡(一個存摺),那就是沒有了單位補貼(單位效益不好);如果有兩張銀行卡,單位一般是不會取消補貼的。這和退休人員歸社區沒有直接關系。
關鍵是,你原來單位的性質非常重要,國企還是「大集體」,是「央企」還是「地方國營」,如果是小單位或者「合作社」基本沒戲。
國企退休人員從原單位劃給當地社區實行 社會 化管理是全國性統一部署的一項工作,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一項舉措。按照處理這個問題的相關規定,原先國企對退休人員的統籌外費用(或俗稱補貼),經過摸底清理後,對原退休人員認定可以發放的部分劃歸社區管理後單位仍會繼續發放。新退休的人員將按規定的過渡時間逐步取消補貼。這項工作因各行業的國企情況不同,政策性強,涉及退休人員多,相關國企和當地政府部門一定會穩妥做好這項工作的。如果你涉及到這個問題,可以向原單位咨詢,以得到一個滿意的答復。
管理退休職工通常來講屬於 社會 管理職能。但是由於我國特定的 歷史 背景,過去一直沿用的是國有企業管理自家的退休職工。1957年《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就明確有關退休費待遇是用人單位發放。為了便於退休職工管理,做好退休金的審核發放工作,一般國有企業採取的都是原企業繼續管理退休職工。
可是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能否領取養老金的並不僅僅只有國有企業退休職工,像廣大的私企等其他形式的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退休職工數量越來越多。為了應對老齡化,解決退休老人養老和生活的難題,必須依託街道社區,對老人們實施統一標准、優質便捷的服務。可是,對於國有企業管理的少數退休職工,確實會出現公共資源浪費和重復建設的問題。
為此,2019年國家發布了《關於印發〈關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明確從2019年開始,國各地推動的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 社會 化管理,並要求於2020年底之前全部移交完畢。
大多數人是不反對移交街道社區管理的,畢竟相應的管理、服務就近更方便,特別是一些外地安置的老職工,想回一趟企業真的不容易,企業也很難跨越區域給提供服務。但是,很多老人擔心的是自己享受到的各種養老金以外的單位福利和待遇的問題。
1991年我國實施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確實有一些有條件的企業(其實也包括一些做大的民營企業),會對退休職工額外發放一部分養老待遇。一般我們稱納入養老保險的部分叫做 統籌部分 ,沒有納入養老保險的部分叫做 統籌外部分。 比如說住房補貼、補充養老金、精神文明獎等等。像這樣的待遇,實際上機關事業單位比較多,比如還有創城獎、年終績效獎等等。當然這些待遇是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沒有。改革並不能一刀切,傷害到退休職工合理合法取得的有關待遇。因此,一般採取的是分類處理的方式。
國家明確對於國有企業職工統籌外費用處理的基本原則是「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統籌兼顧、逐步消化」。
首先,由國資監管部門通過企業年金等方式進行平穩過渡。對退休人員現有統籌外費用進行認真清理、分類處理,不再新增項目和提高標准。
第二,對於符合規定的項目,國有企業可以一次性計提,按現有方式發放。也可以與退休人員協商,參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預期壽命 一次性支付 。相信對於剛退休的老人,一次性支付可能會更受歡迎。對於年紀大的老人可就不劃算了。
第三,設置三年過渡期。對於2020年底及以前退休的職工,各種福利待遇維持線標准不變;2021年開始到2023年底,在執行企業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政府有關規定享受的待遇基礎上,逐漸削減本企業設置的各種統籌外費用;2023年以後,只執行企業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政府有關規定應享受的待遇。而且相關待遇由企業一次性支付,企業不再發放統籌外費用。
所以說,2020年底以前退休的國有企業職工即使劃歸社區管理服務,原有單位的退休補貼待遇都會繼續按照以前的規定享受,不會受到影響。
其實,後邊退休的職工有關的補貼福利待遇都會正規化,要麼納入企業年金管理,要麼會有設區的市以上國資管理部門進行規范,會退休時一次性發放的,可能相對會更合算一些。
原先單位退休人員有補貼,歸社區以後怎麼辦?這是很多國有企業退休人員比較關心的話題。作為一名國企人事,我要提醒你: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是一項國家政策,關於退休人員補貼支付要求,國家設置了三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補貼仍由企業支付。過渡期以後,企業不再支付。 下面結合問題,做具體分析,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退休人員補貼,指的是企業發放給退休人員的統籌外費用。包括:生活補貼(如:洗理補貼、房租補貼等)、採暖費、以及體檢費等。
退休人員歸社區,指的是退休人員 社會 化,退休人員的管理權由企業移交給了社區、黨組織關系轉移到了社區。
根據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要求:退休人員歸社區以後,對退休人員設置了3年的過渡期:即2021~2023年。
1.在2021年以前退休的人員,已經實行退休人員 社會 化的群體,正常享受統籌外費用。
2.2021~2023年期間退休的人員,退休的人員統籌外費用逐年遞減。
3.2023年以後退休的人員,企業將取消退休人員的統籌外費用。
這個問題是這樣的。
所謂補貼,應當是由原單位發放給個人的那一部分錢。這里,有的是按照規定必須發的,例如企業年金,防暑降溫費,採暖費等,仍然由原單位發放。
有的不是規定必發的。例如,生日禮物,訂報刊雜志,逢年過節慰問,各種困難補助,等等。凡是由單位自主決定發放的部分,就要看單位是不是願意繼續發。就是可以發,也可以不發。
因為在移交社區前,單位要拿出一部分錢,用來進行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有的單位有老幹部處、科,或者退管會、工會等組織,管理退休人員。
有的單位,逢年過節舉辦各種活動。慰問、郊遊、比賽。退休人員家中婚喪嫁娶、各種困難進行補助。差不多每一年都要組織 健康 體檢,訂閱報紙、雜志等等。
移交社區管理以後。單位要把管理退休人員的費用,拿出來交給社區。由社區的管理部門進行支配。那麼,支配權利就在社區了。按照社區的決定,使用這些費用。
是計劃經濟年代退休人員工資,由原單位發放,國家改制後成立了 社會 保障局,退休人員工資由社保局發放。因此,現退休後與原單位無關,管理屬社區,社區不承擔退休人員工資和補貼,是公益性為百姓辦事服務。如果是困難人員根據政策上報民政部門,發生活補助。
2019年,國家頒布了《 關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的指導意見》 ,意見裡面明確的提出了對於國有企業已退休人員需要在2020年底之前全部完成移交街道和社區實行 社會 化管理。 也就是說,國企退休人員 社會 化將是一個必然的發展趨勢,我們沒有辦法去選擇,只能接受。 我想在 社會 化的過程中, 很多退休人員擔心的無外乎就兩點,第一是原先單位的補貼會不會有影響;第二就是移交到社區之後,社區人員是否能夠為我們解決切身的問題。 下面,結合以上兩方面問題做具體分析,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一、什麼是 社會 化管理?對於以往國有企的退休人員,即使退休了其人事檔案、 社會 保障及黨組織關系還是會歸國有企業管理。如果退休人員遇到相關問題,會第一時間找到原單位,由原單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在實行 社會 化之後,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將完全與企業分離,管理的主體由企業轉移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和社區進行屬地化管理了 。簡單地說就是目前國有企業人員退休之後,就與原單位沒有什麼關系,日後相關的工作都由街道相關人員進行負責了。
二、實行 社會 化管理後,原先單位的補貼會不會受到影響?事實上,實行 社會 化管理之後對於已經退休了的國企人員,其補貼是不會受到相關影響的。 為了保障政策的順利實施, 國家也設置了3年的過渡期(2021年-2023年)。在此期間國家已經明確的表示了國有退休職工原先所享受的離退休統籌外費用(比如生活補貼、軍齡津貼、取暖費、交通費、高寒補貼)以及補充醫療保險等仍然有效 。也就是說即使我們歸 社會 化管理之後,該享有的待遇我們一樣會享有,並不會減少。
但是,對於2021年之後再退休的國企職工來說,除養老金之外,可能在其他待遇方面就會有所減少了。 因為此次移交 社會 化管理,重點就在於對於統籌外費用的把控。國家以及國資委對相關企業以及街道的監管一定會越來越嚴格,可能日後完全會按照企業職工養老待遇的方式進行計發,不再額外的享受相關待遇補貼以及發放統籌外費用了。
三、移交到社區之後,社區人員是否能夠為我們解決切身的問題?對於以前的社區辦事人員確實是存在很多素質低下、專業度不夠的問題。老國企退休人員習慣了有事就找單位負責人,進行解決 。由於國家政策要求,各個地區在實行 社會 化管理政策之前已經對街道社區相關辦事人員的專業度以及服務意識進行了一定的培訓。 以往我們有事找到單位負責人的時候,負責人還需要社保局或人事部門進行咨詢辦理,之後再反饋給我們的退休人員,這個過程就會存在一定的時間差。 如果採用 社會 化管理的方式,我們可以直接問到街道相關辦事人員當場解決,無疑是提高了我們整體的辦事效率,節省了很多需要等待的時間。
寫在最後:雖然國家要求在2020年底要完成 社會 化管理的移交,但是現在仍有一小部分企業並沒有完成移交手續,主要的原因就是退休員工擔心自己的待遇會下降。但是對於目前已退休的員工來說,我們相關的補貼標準是不會下降的,該享受的補貼待遇一分也不會少。至於未來國企退休員工除養老金之外的待遇尤其是統籌外費用這部分,一定是逐年減少的。其實在某種程度上,也體現了退休人員的公平性原則。
大家是如何看待國企退休人員 社會 化政策的?你們認為將國企退休職工移交給社區管理究竟是利還是弊呢?歡迎留言,我們共同探討!
以上就是我對於這個問題的看法,感謝您的閱讀。
企業還是事業?這個補貼是 社會 行為還是企業行為?這個問題你原先服務的單位最清楚,如果你是離休老幹部,國家有相關規定,你關繫到哪待遇也不會消失。
④ 2019年安徽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
關於安徽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皖人社發〔2015〕9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規定,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現就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老金調調整人員范圍和執行時間
凡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列入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範圍。參照機關同類人員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離休人員和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依據有關規定按事業單位政策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前退休人員、原國有企業辦中小學退休教師不列入調整范圍。
調整基本養老金從1月1日起執行。
二、老金調調整標准
1.定額調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部分: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月另增加2元,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發。
3.高齡另增加養老金部分:年齡在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另增加至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以前年度已經享受過高齡另增加基本養老金但達不到此標準的,分別補齊到此標准)。
4.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資金列支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各地養老保險歷年結余基金中支付,結余不足的按省級統籌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統籌考慮。未參保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及時調度落實資金,暢通發放渠道,於4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兌現到位,並確保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要准確把握政策,正確引導輿論,耐心細致做好政策咨詢解釋工作。工作中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報告。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財政廳
3月31日
延伸閱讀
從通知中可以看出,安徽省調整基本養老金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為定額調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體現公平。據了解,相比2013年的普調90元,的普調95元,今年的普調幅度為近年來最大。
第二部分為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部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尾數不滿1年的按1年增加,體現激勵,鼓勵多繳多得;
第三部分為高齡傾斜部分,對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另增加至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自2006年以來因年滿70周歲及以上(含2006年、2007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女性退休人員年滿60周歲)已享受另增加基本養老金,但達不到此標準的,分別補齊到此標准)。
對高齡的退休人員適當傾斜,體現了對退休早、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各類群體的統籌照顧。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據悉,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正在抓緊核對信息,調度落實資金,暢通發放渠道,確保4月底前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位。
⑤ 我國實行的是以公有制為主體,退休職工能享受原單位發放的福利嗎
自打2014年10月行政事業單位逐漸交養老保險,可能就意味著在我國退休雙軌制的制度的完畢,將來每一個工作人員,包含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企業員工,個體戶、自由職業者,若想將來准時辦退休,享有養老退休金,都必須交養老保險,僅有合乎國家規定退休條件,即做到法律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養老服務保險繳費年限做到15年才能辦理退休。
2019年,中央辦公廳發布《關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依據該通知精神,要分類處置綜合外花費。所說綜合外花費,便是除開社保統籌資產花費的花費外,由原單位自主發送給退休職工的補助或者福利費用。總體要求是依據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統籌兼顧、逐漸消化標准,禁止趁機吃拿卡要違反規定提升薪資福利,嚴格執行投資管理,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總的來說,針對退休工人能不能享有原單位發放的獎勵難題,每個公司的情況不一樣,各個單位的性質不一樣,解決的形式也是截然不同的。企業要為退休職工發放獎勵,針對退休工人而言自然也是畫龍點睛,針對不發放企業,大家也沒有任何理由規定原單位一定要派發。
⑥ 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是什麼意思
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推向社區負責實施,對退休人員來說,只有弊病,沒有益處,也是對退休人員極不負責任的管理模式。首先公務員退休為什麼不需要推向社會管理,難到退休公務員思想境界,高於退休的工人階級?千萬不要把退休的企業工人,作為「試驗品」,應先由公務員做起。其次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由勞動社保公司發放外,沒給企業增加額外經濟負擔。反而公務員退休,除機關社保公司,每月給予高額退休金外,每年不定期的給退休公務員,發放精神文明獎、文明單位獎、文明城市獎、單位績效獎等等,似乎這些「獎」都是退休公務員的「貢獻」,與企業退休人員,沒任何的關系,更沒有額外收入。其三企業退休人員推向社會管理,社區部門不了解退休人員具體的經濟、健康等情況,也不利於管理,遇到問題,社區不好處理,最終還是推還原企業處理。眾多退休人員來自各個企業,他們之間相互不了解,不好溝通,除「抱怨」,還是抱怨,不利於社會和諧,只會增加社會的矛盾和負面影響。其四把企業退休人員推向社會管理,實際上,沒有管理,或是無負責任的管理。社區由於人力,物力,財力以及管理能力的局限,只能粗放式或放任自由的管理,退休人員遇到原有的工傷等問題,會出現社區與原企業相互推諉的現象,不利於問題的解決,只能激化矛盾。其五現在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已經由社保領取,企業負擔不重,個別由於工傷等遺留問題,應由企業解決,社區也無能力解決。其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理應退休公務員當先,公務員有豐富的社會工作經驗,文化素質較高,有能力協助社區的管理,活躍社區文化,增加社區活力。其七,如果政府部門認為退休人員推向社會化管理,有好處,那就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公務員與企業退休人員,同步推向社會化管理,不能任何改革讓企業員工當先鋒隊,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不知道將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的意義何在?因為現在的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已經是社保領取,不存在給單位增加負擔的問題,而且原來的單位都是工作了若干年的單位,一般而言,大家都會有點親近感,一個單位的同事之間也比較容易交流。有什麼問題比較容易溝通,而實行社會化管理後,一個社區里,五湖四海的人都有,彼此之間難以做到很好的交流。這就會給社區管理帶來一定的難度,不如由原單位管理。除非原單位已經不再存在,那麼可以把原來的退休人員交給所在居住地實行社區管理。
非常贊成「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但應該這樣來推進:一,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先行一步,劃轉社區,毫不例外;
二、各級退休的領導幹部不搞特殊化,也先走一步,帶頭劃轉到社區;
三、接下來是各類企業當然包括國企退休人員以及其它退休人員,都劃轉社區;
四、以後退休的人員,直接去社區報到。社會主義價值觀講得是民主、公平、法制,只要前兩部分人員劃轉到社區了,企業退休人員絕不會像現在這樣都在疑惑、質詢和反對這件事情。只要政府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及領導幹部退休都劃轉社區了,社區為此服務的各種條件肯定會盡快改善改進並不容質疑地能滿足需要。但是不贊成先全面劃轉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的作法,涉及人太多,負作用太大。即是試點,也應該同步增加對政府、事業和領導幹部劃轉社區的試點。之所以非常贊成「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是因為中國漢字在這個問題里表達的是泛指,即:「全部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
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是大勢所趨,但是具體的管理和服務還有待於進一步完善。
2019年,國家制定了《關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指導意見》,明確在2020年底之前將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街道和社區實行社會化管理,主要包括檔案管理、組織關系管理和社會保障管理。
從1991年國家實施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開始,退休人員就逐漸需要進行社會化供養。但是,由於歷史原因,退休人員的管理任務還有仍然落在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身上。像一些機關事業單位或者國有企業,都有相應的老幹部管理部門、科室或者支部。這實際上,還是過去職工入職後就有單位統管統包一樣,是過去單位支付養老待遇制度的一種延伸。
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往往福利條件較好,還會經常對老幹部以走訪慰問,比如說發點過節福利等等。有的單位還會組織老幹部、老職工進行外出旅遊。這些福利性的待遇,也是退休職工們不願意實行社會化管理的原因。可是這樣的福利體系,也一定程度上成為阻止人才流動的一系列阻礙。
對於私營企業、外資企業等用人單位的退休人員以及靈活就業人員,這些人員一直實行社會化管理,也沒有出現問題。而且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非在當地退休生活的人員,其實很多福利都享受不到。而且,對於各種退休認證和組織生活也會產生不便。比如說現在各地人社部門對於普通企業退休人員都實施刷臉認證,但是對於一些國有企業並沒有這樣的精力和財力進行APP的研究和開發,組織實施人工驗證的話,花費的行政成本又太高。
本身退休人員的管理就屬於社會化的職能。企業就應該是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就應該側重於公益服務,行政機關應該側重於行政管理。如果有國有企業或者單位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不僅會大大增加相應的管理成本,而且效率非常低下。全國幾十萬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如果取消了退休老人管理,將會節約大量的資金和人工成本。因此,為了全面深化國企改革,增強國有企業的競爭力,國家將推動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也是大勢所趨了。
當然,目前由於社區服務工作力量還不充足,制度不完善,一些退休人員的生活保障和養老服務跟不上,有關工作真的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不過,如果能夠給移交社會化管理的退休老人以相應的福利補償,建立合理的管理費用負擔機制,這樣理順起來就會簡單的多了。
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對於退休的人來說,總的感覺是被拋棄似的失落感和無奈感。
實行社會化管理之前,大型企業的退休職工都由企業退休站管理。退休站好象退休職工和企業之間的紐帶,連結著退休職工與單位,使退休職工有著對單位的歸屬感、依賴感,時時感受著與單位之間的聯系和單位的溫暖。
現在的大部分退休人員,退休前基本上都是長期工作在一個單位,與單位之間有著血肉般的聯系和深厚的感情,單位同事之間如同家人。在退休站管理時,退休職工和單位之間的這種聯系依舊存在,退休站退休職工的另一個家。退休職工到退休站彷彿回家一般,並成為一種行為習慣。職工通過退休站,隨時了解單位的動態,關心著單位的生產和經營狀況,好象還是單位的主人一樣。
得知退休人員要實行社會化管理的信息後,退休職工的第一感覺就是被單位拋棄了,一種掉入冰窟中一般的、冷冰冰的感覺。甚至對原有的三觀都產生了懷疑和沖擊,單位與人、社會與人、人與人之間,似乎就是一種利用與被利用的關系,用過之後,便可棄之一旁。昨日還是單位的人,今日退休手續一辦,便被扔入社會,與單位再無瓜葛。
然而,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已成為大趨勢,退休人員願意也罷、不願意也罷,無奈也罷、失落也罷,也只能隨波逐流,任由擺布。
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就是交由社區管理,但怎麼管,管些什麼,退休人員無從得知。希望有關部門制定明確的標准和規范,讓退休人員看到希望,看到光明,看到晚年的幸福。千萬不要把社會化管理變成一種形式主義,管而不理。
如果有好處,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早就移交社會化管理了,退休人員管理也要實行雙軌制,好不好你應該明白吧。
讓人誰以理解和接受!與奮斗幾十年的單位徹底切割,與相處多年的人和事斷流,慘忍!遇到事情單位知根知底處理起來雙方便利。各項政策制度有它的連續性在原單位大家熟悉接受起來較容易!交到社會只能一刀切!出這種主意義的人目的是什麼?
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感覺不好。一曰,只是工資歸社會勞資部門管理了;二曰,退休人員成了無人管的人了;三曰,退休人員是有組織情節的那幾代人,突然生老病死無單位過問,好凄涼。
我們學校退休人員有困難找學校,學校的理由很簡單,我們歸社會管理,他們無義務。真正體味到了,何為人走茶涼!
歸根結底一句話,退休人員社會化的結果,就是工資發放的地方變了,個人徹徹底底的「自由」了,處於無人管的狀態。
我也才退休,目前是單位的離退休處在管理和服務全校的退休教職工。其實,退休了,單位上還專門有個部門為離退休幹部職工提供服務,也是很好的事情。其實,離退休處每年組織大家春遊和秋遊各兩次,也是這種時候,退休後的同事可以見面聊天。還有就是組織黨員同志繳納黨費,組織學習等等。
我個人覺得:退休後如果實行社會化管理也是一種很好的嘗試,那就得加強社區建設和服務,組織社區居民參加有意義的活動,還有就是退休人員有任何訴求,也找得到相關部門解決,不能將退休人員放在社會上,一點不管不問。
這提問就有問題,是企退人員社會化管理,前提錯誤結論不可正確,退休了都成了平頭公民,讓企退人員回歸,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不社會化管理,不是一般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積極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是建立獨立於企業事業單位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也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解決企業辦社會問題的重要措施。切實做好這項工作,對於保障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晚年生活的安定,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維護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黨委和政府及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努力創造條件,加快實施步伐,務求取得應有成效。
⑦ 2019退休年齡最新規定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現行退休年齡是,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7)國有企業退休2019擴展閱讀:
規定辦法有以下兩類:
幹部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工人
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機關群眾團體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破產國有企業職工
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特殊工種退休、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資源枯竭型破產關閉企業職工,在享受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政策的同時,其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人員,可再提前5年退休。
自謀職業者
《勞動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農民合同制工人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周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
⑧ 企業員工退休歸社區管理,死後喪葬費找誰辦理
在過去的時候,國有企業的退休職工都是由原單位管理。但是其他性質的企業以及靈活就業人員退休以後,都是由社區進行管理。
2019年,國家發布了《關於印發 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的指導意見 的通知》要求現有的國有企業管理的退休人員,要在2020年底以前全部移交街道社區。
原先國有企業退休職工用人單位可能還會額外發放一部分退休的補貼補助或者福利待遇,已經退休的職工福利待遇不變。三年內退休的人員逐步實現過渡,有關退休福利要在三年內逐漸轉化為企業年金等補充養老保險機制,或者其他退休時一次性待遇發放。
如果說,過去原先用人單位在職工去世以後,還會額外發放一定的退休職工去世後的喪葬補助費,在全面移交社區、國有企業改革完畢以後是不會發放了。有關的 喪葬補助待遇,將全部轉由社保基金承擔 。
依據《 社會 保險法》第17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
實際上,移交街道和社區實施 社會 化管理以後,有關 社會 化管理服務包括了: 跟蹤了解企業退休人員生存狀況,協助 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幫助死亡退休人員的家屬申請喪葬費 。所以,遇到這種情況找社區就可以了。
不過, 有關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待遇全國各地標准並不相同,差別也是不小的 。山東省喪葬補助金只有1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黑龍江省是4000元。一次性撫恤金,福建省15個月的省平養老金,貴州省是20個月的省平養老金。
總體來講,我國將在十四五期間推動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希望能夠有更好的方法實現有關養老保險待遇的全國統一。
未來一切退休老人,無論是在國企退休的,還是在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或者是在私企和外企退休的,甚至是那些吃低保的,所有的社保和養老問題都歸社區管理。這是目前的一個定下來的大方向,而且正在分步落實實施。以後退休了就真正同單位沒有任何聯系了,這樣讓單位也可以減輕負擔,輕裝上陣,該做生產做生產,該做工作做工作。
我們過去,工作單位同勞動者的一生緊密聯系,工作時受到單位的管理,從單位領工資,檔案也由單位保管。退休之後由單位發退休工資,生活福利仍然要去單位領取。去世之後由單位組織開追悼會,辦理後事。聽上去感覺是挺好的,但是想想單位就像一個 社會 ,他自己的 歷史 負擔,不就越來越重,越來越重了嗎?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行,我們出現了多種經濟體制,讓那些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去管勞動者的一生也是不太現實的。那麼如果還維持過去的退休管理方式,就形成了兩元化。有一些勞動者退休後有單位照顧,有一些就拋入了 社會 之中,這是不是對於退休老人的不公平性呢?所以未來都一切歸屬於同一部門管理,對於 社會 的公平性非常有好處。
2019年,發布了《關於印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現有的國企已退休人員,要在2020年底以前全部移交街道社區。目前大部分地區工作已經移交完畢,未來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也將逐步移交社區。
在未來,民政部門,人社部門和街道社區部門將合在一起,負責退休人員的後續事宜。假如老人養老過程中需要照顧,那也是向社區告知,社區來安排相關的扶持措施,本月的養老金由人社部門發放,民政部門出台各項扶持優惠措施。這三個部門合作在一起,整體負責老人從退休一直到去世的管理事宜。
那麼老人去世之後,家屬辦理手續時,未來不用再去單位了,直接到社區辦理即可。目前的社區管理職責內清晰的寫明: 跟蹤了解企業退休人員生存狀況,協助 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幫助死亡退休人員的家屬申請喪葬費 。
社區手續辦完之後,就可以去社保部門辦理領取喪葬費以及可能的撫恤金。就在我國《 社會 保險法》第17條已經明確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如果去世人還有親屬需要進行撫養或者贍養,那麼這些認定和辦理手續,要去民政部門辦理,辦理完畢後,再回歸社保部門辦理未來的按月領取手續或者一次性領取手續。
這樣的安排其實是最合理的,畢竟遠親不如近鄰啊,社區才是最知道老人現狀的身邊部門啊,才能真正幫得上老人的忙。而且一切事務歸於社區,辦理效率又高,也不至於往返跑很多趟。
企業員工退休歸社區管理服務後,死後喪葬費等找誰辦理呢?下面談談我對此問題的看法與提示,希望退休員工同志們關注與重視,不要因此而疑慮與糾結。
我認為,這個問題是個實際問題不假。但是,這卻是一個壓根上不存在的具體問題。據此,有關政策規定是十分清楚明白的:這就是,企業退休員工死亡喪葬費等,仍由養老金原渠道支付的政策規定維持不變。也就是說,歸社區管理服務,與養老金撥付發放,它們是不同概念與范疇的問題,是兩碼事情!很顯然,退休人員去世後所涉及的有關喪葬費、喪葬補助費,以及死亡遺屬的撫恤金等項合法合理的政策性費用,仍由原養老金支付渠道,按所在省、市、自治區地方政府的規定支付與承擔!
感謝閱讀,請點關注!歡迎廣大讀者和網友朋友們批評指正。
是這樣的,退休人員歸社區管理,包括國企退休人員等等,也是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管理,而退休人員也將跟原單位脫離了關系。
社區這其中主要發揮這樣的作用:組織開展社區退休人員的文體活動、掌握退休人員的狀況,提供養老金資格認證服務,協助死亡退休人員的家屬申領喪葬費和撫恤金等待遇。
可以看到,退休人員的待遇,並不是由社區來發放,而是由社保部門來提供,包括養老金和醫保,也包括退休人員死亡後的喪葬費和撫恤金等待遇。因此,如果退休人員去世後,家屬可以通過社區協助去申請相應的待遇,這筆錢是由社保部門來發放的,需要到社保部門去辦理,屆時需要提供與死者的關系材料、銀行卡等來申請。至於說發放的標准,各地是不同的,可以到社區去了解一下情況,或者咨詢社保部門。
@社保當家,感謝你的閱讀。
樓主您好,企業員工退休以後,歸社區管理,死後喪葬費找誰辦理呢?首先我們要弄懂企業員工退休之後,為什麼歸社區管理,這個歸社區管理又是什麼意思?可能有相當一部分的人,會誤認為歸社區管理以後,是不是我們今後的退休金都通過社區發放,其實並不是這樣子的。所謂的社區管理,其主要的目的就是跟自己原有的工作單位完全脫離關系,才被稱之為社區化管理。
因為像有些國有企業單位,即便是退休之後,那麼也會有一個離退休管理中心,這個離退休管理中心就是負責連接這些離退休人員的一個機構,當然隨著國有企業單位退休人員越來越多,實際上作為一個企業單位來說,要支付一些退休人員的相關福利待遇,實際上一個企業單位的壓力還是比較大的,所以在這樣的基礎上就通過國企完全跟自己的退休人員脫離關系,那麼就實行了社區化的管理,其實從根本上來講並沒有影響到我們退休以後的待遇。
當然我們的這個所謂的喪葬費撫恤金這一系列的由社保發放的待遇也不會有任何的影響,這是根據你所在地區的標准來進行發放的,一般情況下喪葬費和撫恤金大概一次性能夠領取到幾萬塊錢左右,這個錢依然是由社保來進行支付的,作為你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或者是遺囑的法定繼承人,那麼都是可以正常享受,是不會受到任何的影響,也不會因為社區化管理而受到絲毫的停止發放。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由社保基金支付。
大家知道,無論是企業退休職工,還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因病去世後都可以領取到一筆喪葬費丶撫恤金等費用,主要是用來處理死者的後事和撫慰死者直系親屬的。雖然這一塊沒有全國統一的政策,但各地都有。
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以前,這一塊的費用由退休職工的原單位負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後,則改由社保局負責辦理,資金由社保基金支付,這個在《 社會 保險法》中有明確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事實上,企業退休員工移交街道社區實施 社會 化管理,只不過是由街道社區提供相應的管理和服務,比如組織開展退休人員的文體活動、掌握退休人員的狀況、協助社保機構提供退休人員生存資格認證、協助退休人員親屬申領喪葬費丶撫恤金等等。
由此可見,企業退休職工劃歸社區管理服務,與他們死後的喪葬費、撫恤金撥付發放是兩個概念,根本沒有什麼必然聯系。當退休職工因病或非因公去世之後,死者直系親屬跟以前一樣,只要帶著死者的死亡證明書、火化證、身份證、退休證、社保卡等證件和材料,及時到當地社保部門去報告申領就是了。如果有必要,死者親屬也可以找社區工作人員求助,社區工作人員一定會提供相關服務的。
我所在的企業里的退休人員,去年完成了退休人員 社會 化移交,今年退休的人員也在逐步進行移交。在這過程中,也辦理過申領喪葬費的業務。 下面結合問題,做具體分析,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為了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降低國有企業管理成本,深化政府部門服務職能,2020年國家開始全面推進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要求國有企業將退休人員的管理權和黨員關系轉移到社區,將退休人員的檔案轉移到當地檔案管理部門。
目前,退休人員 社會 化的實施范圍:僅限於國有企業退伍人員。私有企業、外企、自由職業者等退休的人員,並不在此范圍內。
由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移交工作剛執行不到1年,社區的各項管理制度和人員配備都有所欠缺,在過渡期每內,很多業務仍然由國有企業負責辦理。比如:需要到原單位,復印退休人員的檔案,或者原單位出具親屬關系證明,證明繼承者與退休人員之間的關系。
有的地區,退休人員的繼承者自己就可以到人社局辦理喪葬費手續;有的地區,需要原單位人事部門協助辦理。暫時,不需要找社區辦。
1.退休人員 社會 化,對退休人員的喪葬費的申領,影響不大。無論是國有企業的,還是其他企業的,或者按靈活就業退休的,當退休人員去世以後,按當地社保部門要求辦理喪葬費申領手續。
2.當退休人員去世以後,繼承人一般需要到社區報備。如果需要國有企業提供資料幫助的,可以找國有企業的人事部門來協助辦理。然後,繼承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死亡證明、退休人員的身份證和社保卡、以及能夠證明繼承者與死者親屬關系的證明等材料,到當地人社局辦理喪葬費申領手續即可。
歡迎留言!
這是因為在實行社保制度之前,我們養老金都是由單位發放,換句話說,計劃經濟時期進了工廠門,生死都是工廠的人,那時的工資和退休金都是由工廠發放,死後喪葬費撫恤金都找工廠。我想這位朋友可能是按照這種思路認為,既然員工退休歸社區了,那喪葬費找誰辦理?
其實,這是理解上的錯誤。因為自從實行了社保制度之後,所有參保繳費的員工喪葬費用都是由社保基金支付,無論你退沒退休,只要出現了意外身故的現象,就要由社保負責喪葬撫恤金等費用。這就是實行社保制度的最大變化,跟管理單位在經濟上沒有關系。
區別在於在崗員工,一般是由單位的勞資部門負責幫助你辦理領取手續。而退休人員一般較大單位有管理的,也是這樣;沒管理單位的,那就由自己去辦理。現在推廣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目的給企業減輕負擔,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原來就是社保支付,還是社保負責支付到你的社保卡中,這與社區管理沒有任何關系。
換句話講,退休人員身故後,由其法定繼承人直接到當地社保窗口辦理喪葬撫恤金等費用的領取手續。當然,如果哪裡不明白的,可以找社區相關人員咨詢協助,社區既然接納了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就應該有這個協助的責任和義務。
綜上所述,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無論是在崗還是退休的員工,只要你參保繳費了,喪葬撫恤金費用都是由社保基金支付。只是在崗員工一般由單位勞資部門協助辦理,退休員工多半由法定繼承人直接去社保相關窗口辦理。如果歸社區管理後,如果當事人家屬不明白,也可以請社區相關人員協助共同辦理。
溫馨提示:有一點必須明確,喪葬及撫恤金等費用絕不是單位和社區支付的。雖然在崗職工的工資由單位支付,但無論在崗與否,喪葬撫恤金等費用只要參保後就由社保負責支付,就一條無可質疑。
關注燎原雜談,你會有不一樣的感悟!
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後,死亡後,家屬帶上死亡證明等材料到社保中心辦理退休人員死亡手續,領取喪葬費。我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⑨ 2019年退休政策
我們大家都知道退休是所有人都必須經歷的,也就是說退休這一話題任何人都不能避免哦,所以退休對於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都非常重要。就還沒有延遲退休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齡而言,對於1970年的女工人、女幹部、女農民群體,這三類人在退休年齡當面的區別和差距不小。
其實目前執行的法定退休年齡早在1978年就已經形成,只是後來經過了數次調整才變成今天這個模樣。最近的一次調整明確了這三大群體的退休年齡,即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作出這三大群體的具體法定退休年齡規定如下。
一、女幹部群體年滿五十五周歲,並且參加工作已經滿十年的話,那麼就可以達到法定退休條件。
二、女工人群體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作已經滿十年的話,那麼就可以達到法定退休條件。
三、自由職業著年滿五十五周歲,並且累計繳納十五年養老保險的話,那麼就可以達到法定退休條件。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對於很多女幹部而言,女幹部大多都是事業單位以及公務員身份,雖然法定退休年齡要比女工人晚5歲,但是很多時候事業單位和公務員都存在內退的情況。並且女幹部由於工作性質即使到達退休年齡,但是沒有強體力勞動工作壓力也不大,可能身體的條件要比女工人和自由職業者要強很多。
⑩ 江蘇省201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監獄管理局、省農墾集團公司: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兩部批准,現就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養老金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養老金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
3.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乘以3.5%計算增加額,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
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根據國家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我省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和蘇辦發電〔2003〕14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養老金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在各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的市、縣(市),由當地政府籌集解決。
四、其他事項
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從7月1日起,參照本通知相關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在此期間達到70、75、80周歲的高齡人員,從7月1日起,比照本通知對高齡人員適當傾斜的相關規定增發基本養老金(不再另行發文)。
五、組織實施
各地要嚴格按照本通知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和增加傾斜對象。各縣(市、區)貫徹落實情況請於5月10日前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市貫徹落實匯總情況請於5月20日前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和增加傾斜對象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並相應扣減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調劑補助資金。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財政廳
3月26日
延伸閱讀
人均調整水平仍為10%,內涵要求較去年有變化
國家明確提出,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總水平仍為10%,但在具體部署時強調今年的10%包括適當傾斜等因素在內,並要求各省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新增傾斜群體和新增待遇項目。往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水平即達到10%,加上適當傾斜因素,調整總水平實際達到11%—12%左右。因此,雖然國家批復今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總水平仍在10%左右,但由於內涵要求不同,這一調整總水平和往年相比實際是有變化的。
當然,也要看到,在經濟增速放緩、人口老齡化加速、財政支出壓力較大的形勢下,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仍然能夠保持10%的調整總水平,很不容易,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心。事實上,我省在擬定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時,也與國家有關部委進行了充分溝通,國家批復我省調整方案時已考慮到我省往年的情況,因此,除了一些特殊個案情況外,今年調整總水平的實際變化帶來的影響並不大。
普調辦法變化不大,堅持公平與效率相結合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有關文件精神,今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普調辦法仍由固定額、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這一辦法既鼓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又可以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過大,較好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
今年的固定額部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0元統一提高到60元,增加了20元,這就使得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能得到一定保證;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仍為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發給。這一部分主要體現長繳多得,繳費年限越長的,這一部分增加的數額越多。
70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繼續適當加發養老金
高齡退休人員看病、陪護等方面需求明顯增多,個人負擔也相對增加,按照國家統一要求,今年我省繼續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對於去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對於去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
如退休人員張某,75周歲,繳費年限3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3500元,此次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為3500+60+(35×3)+(3500×3.5%)+60=3847.5元,增加347.5元。
又如退休人員李某,70周歲,繳費年限3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2400元,此次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為2400+60+(35×3)+(2400×3.5%)+40=2649元,增加249元。
有條件的企業都應當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完善的養老保障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支柱組成。基本養老保險作為基本層面的制度安排,其功能定位是保基本,主要是保障參保人員退休後的基本生活,每年根據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實現養老金水平的合理適度增長。作為補充層面的企業年金,則起著進一步提高退休人員養老保障水平的重要作用。目前全省已有3000多家用人單位為職工建立了企業年金,其中既有工資水平相對比較高的企業,也有工資水平處於社會平均工資左右的企業,我們呼籲並歡迎更多具備條件的企業,充分利用國家的稅收支持政策,從早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為他們的老有所養提供更好的保障,這也一個負責任企業應有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