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醫保可以享受二次報銷嗎
法律分析:退休職工醫保二次報銷指的是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由退休人員、軍殘補助等基金將需要個人自付的部分金額按照相應比例再報一次。
其實就是補充醫療保險的報銷。也就是一年內辦理過住院結算手續的住院費用(包含家庭病床和市外就醫),全年累計的個人自付部分減去丙類費用在一萬元以上部分的均可享受醫保基金的二次補助。
二次報銷申請人需攜帶住院病人、住院病人合作醫療證、出院證明及相關材料到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二次報銷。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2. 退休職工醫保二次報銷是什麼
「二次報銷」其實也就是大病醫療保險二次報銷。根據官方介紹,在參保人員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期間,產生了巨額的醫療費用,通過基本的保險報銷之後,自費部分的金額依舊是很高,並且已經超過了二次報銷的起付線,那麼就可以申請進行二次報銷。這樣一來,二次報銷可以為病患家庭減輕更多的負擔。
3. 退休職工醫保二次報銷是什麼
法律分析:退休職工醫保二次報銷指的是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由退休人員、軍殘補助等基金將需要個人自付的部分金額按照相應比例再報一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4. 退休職工醫保二次報銷是什麼意思
退休職工醫保二次報銷指的是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由退休人員、軍殘補助等基金將需要個人自付的部分金額按照相應比例再報一次。
報銷條件
在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城鎮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超過上一年度北京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費用。
農村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超過上一年度北京市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費用(簡稱「起付金額」),納入北京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進行「二次報銷」。
報銷方法
起付金額以上報50%或60%
大病保險如何報銷是患者最關心的問題。
首先大病保險不是按照病種報銷,而是按照一年之內這個人看病總費用進行報銷,費用超過一定額度,不管參保人患的是什麼病,都可以按照對應的比例報銷。
參加了城鎮居民醫保的居民在正常醫保報銷之後,剩下的在醫保報銷范圍內的個人自付費用,如果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簡稱起付金額),超出的部分就可以報銷。如果超出部分在5萬以內,由大病保險資金報銷50%;超過5萬元的費用,由大病保險資金報銷60%。
5. 退休人員二次報銷政策
退休人員二次報銷政策如下:
1、一年內辦理過住院結算手續的住院費用包含家庭病床和市外就醫,全年累計的個人自付部分減去丙類費用在一萬元以上部分的均可享受醫保基金的二次補助;
2、二次報銷申請人需攜帶住院病人、住院病人合作醫療證、出院證明及相關材料到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二次報銷,醫保二次報銷,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
(1)一個年度以內,首次報銷的,起付線金額為1300元,第二次按照第一次起付標準的50%確定,為650元;
(2)一個年度以內,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為7萬元,在職工人急診報銷起付線為2000元,退休職工為1300元起付線。退休人員的個人支付比例為在職職工個人支付比例的60%,但是起付標准以下的部分相同,全是由個人支付。住院報銷的標准與參保人員所住的醫療機構的級別有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