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單位還有補貼嗎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原單位沒有發放所謂補貼的義務和責任
當事人退休,原則上實行了社會化管理,由社保機構依據其參保繳費時長、每一年參保繳費基數、當地每一年的社平工資、退休年齡、退休時個人賬戶余額等計算其養老金並按月發放直至去世。去世後由家屬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這些均由社保機構承擔。而原單位自當事人退休手續辦理完成時已經不再承擔當事人的任何待遇了,至於說逢年過節的慰問品之類的,就看企業自身情況,經濟條件好的可以發放但是並沒有強制性。
㈡ 國企退休職工去世後有哪些補助
法律分析:1、企業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按本人死亡時上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0個月計發。2、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個體勞動者、靈活就業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按本人死亡時上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或退職生活費數額的7個月計發。3、 企業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其按規定享受的 1-2個月生活補貼的月平均數,也一並作為計算一次性撫恤金的基數。
法律依據:《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 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退職養老後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乙款的規定,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本企業的平均工資2個月作為喪葬補助費外,並按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2人者,為死者 本人工資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㈢ 單位退休職工死亡待遇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的待遇是需要發給其遺屬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喪葬補助費標准為2個月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准為,供養1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供養2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供養3人或以上的,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準是什麼
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如下:
1、因工死亡職工的供養親屬符合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的,供養親屬撫恤金按月支付。
2、供養親屬本人自願選擇一次性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除按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外,根據職工死亡是核定的供養親屬享受的撫恤金數額,其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支付的標准為:
(1)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180個月;
(2)年齡在50周歲以上至70周歲之間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120個月;
(3)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60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㈣ 退休工人死亡的補助
退休工人去世後有喪葬費和撫恤金。
退休職工死亡後,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本企業職工2個月平均工資付給其直系親屬作為喪葬補助費外;3人或3人以上者: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其喪葬補助金標准按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兩個月發放。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喪葬補助金標准為本人生前兩個月基本養老金。
本人生前兩個月基本養老金低於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兩個月平均養老金的,按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兩個月發放。
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無論是否有供養直系親屬,均發給一次性撫恤金。
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人員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計發1個月去世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但最多不超過20個月。
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離休、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親屬要在15個工作日內向支付其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報告並審核死亡證明材料有效後,應及時辦理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手續,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後,醫保的卡可以取出來嗎
(1)醫保卡里的錢是不能取出來的,它只能用於在醫保定點合作葯店或診所購買葯品需要,用於支付門診費用、住院治療費用等。
(2)但是如果是存在下面幾種特殊情況,醫保卡里的錢是可以提取出來的:
1.持卡人死亡,醫保卡自然而然也就終止了。可以由其監護人或直系親屬提供相關死亡證明材料申請將醫保卡中的剩餘金額提取出來;
2.如果是需要辦理醫療保險的一個跨區域轉移,可以將醫保卡里的金額進行申請提取再轉移到外地需接受的醫保卡中,這樣屬於不間斷繳納醫保卡,繳費年限還是正常在累積計入;
3.如果持卡人是有移民需要,可以申請進行醫保卡提取手續的辦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
第23條的規定,為死者本人6個月工資,職工退休後死亡時,一筆是喪葬補助費,一筆為死者本人9個月工資、這表明,為死者本人12個月工資,其供養直系親屬的待遇是兩筆費用。
㈤ 企業職工退休後死亡有什麼待遇
法律分析:職工退休養老後死亡時,發給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喪葬補助費標准為 倆個月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准為:供養一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供養倆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九個月;供養三人或三人以上的,為死者本人工資三個月。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㈥ 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領取哪幾種補助
一、企業職工和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有關待遇的項目
1.城鎮戶口的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業主和僱工在續存勞動關系並繳納社會保險費期間,以及退休人員在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期間,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喪葬費、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和供養直系親屬定期或一次性救濟費。
2.農村戶口的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業主和僱工,在續存勞動關系並繳納社會保險費期間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
3.退職或領取生活費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喪葬費、直系親屬一次性憮恤費。
二、死亡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業主或僱工的供養直系親屬享受一次性救濟費的標准
1.死亡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業主或僱工的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的月計發基數,按當地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業主或僱工死亡前12個月的平均繳費工資,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其死亡前12個月的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算。
2.死亡人員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的計發標准為:死亡人員供養1人的,為6個月;供養2人的,為9個月;供養3人及3人以上的,為12個月。
退休人員死亡後工資怎麼發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有兩項:
1、喪葬補助費。喪葬補助費是按當地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四個月的的標准來發放。若是在職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由其所在單位按原資金渠道列支;若是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凡參加了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喪葬補助費從統籌基金中列支,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仍按原資金渠道列支。
2、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根據死者生前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一次性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24-32個月。其中:供養直系親屬一人者,為死者當地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24個月;二人者,為死者當地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28個月;三人及三人以上者,為死者當地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32個月。一次性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仍按原支出渠道列支。另外,供養直系親屬也是有一定的范圍和條件的。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
一、關於一次性撫恤金(工亡補助金)標准
(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三)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㈦ 企業退休死亡補助標准
法律分析:職工退休後死亡時,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本企業職工2個月平均工資付給其直系親屬作為喪葬補助費外,並按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6個月工資;2人者,為死者本人9個月工資;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12個月工資。傷殘人員殘疾撫恤金標准、「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准、「三紅」生活補助標准,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23條:職工退休後死亡時,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本企業職工2個月平均工資付給其直系親屬作為喪葬補助費外,並按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6個月工資;2人者,為死者本人9個月工資;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12個月工資。
㈧ 退休工人去世怎麼樣補償
法律分析:補償有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㈨ 退休老工人死亡有哪些補助
【法律分析】
補助如下:
1. 養老金
根據規定,如果被保險人在退休前死亡,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個人養老金賬戶中的資金,但統籌賬戶中的不能繼承。被保險人退休後死亡分為兩種情況,第一就是在領取退休金139個月內去世的,養老賬戶內余額可繼承;若是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已經超過139個月,那家屬就沒有養老金可再繼承了。
2. 喪葬費
喪葬費是對已故職工家庭的一種補貼。如果是因工死亡或是因工不幸去世,其直系親屬可以申請一筆喪葬費用,處理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如無直系親屬,相關人員需出具相應證明方可領取。該費用數額一般為企業全部職工3個月的平均工資,按照規定一次性發放給職工家屬。
3.撫恤金
撫恤金是發放給傷殘人員或死者家屬的費用。
4. 極度貧困補貼
對於一些貧窮的家庭來說,也許有幾個家庭成員都在依靠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生活,一旦退休人員去世,那整個家庭幾乎就失去了經濟來源,生活幾乎難以支撐。如果符合這一條件,那家庭成員可以向社會保障基金申請生活困難補助,各個地區金額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二條 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社會救助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
第三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統籌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國務院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前兩款所列行政部門統稱社會救助管理部門。
第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有關社會救助的申請受理、調查審核,具體工作由社會救助經辦機構或者經辦人員承擔。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協助做好有關社會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