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22年河北公布企業退休人員月均養老金3025元,屬於什麼水平
2022年河北公布企業退休人員月均養老金,月均養老金3025元,屬於什麼水平?你達標了嗎?
河北省公布了2021年度企業退休人員月均養老金。河北省所轄15個地區(含定州、辛集市、省本級)中:有4個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月均養老金,超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月均養老金最高為每月3984元,最低為每月2598元;月均養老金漲幅最高為8.2%,最低為1.13%。你所在的地區排第幾,你的養老金水平達標了嗎?
一、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均養老金和漲幅情況
2021年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均養老金為3025元,與2020年相比(2895元),增漲金額為130元,漲幅為4.49元。具體如下:
1.企業退休人員月均養老金最高的3個地區分別是:省本級,月均養老金為3984元;廊坊市,月均養老金為3112元;保定市,月均養老金為3092元。
2.企業退休人員月均養老金最低的3個地區分別是:滄州,月均養老金為2598元;衡水,月均養老金為2602元;邢台,月均養老金為2752元。
3.企業退休人員月均養老金漲幅最高的3個地區分別是:省本級,漲幅為8.2%;保定,漲幅為6.51%;廊坊,漲幅為5.78%。
4.企業退休人員月均養老金漲幅最低的3個地區分別是:定州,漲幅為1.13%;邯鄲,漲幅為1.5%;滄州,漲幅為2.61%。
⑵ 退休職工住院報銷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
能報多少以參保地的政策為准,包括報銷的起付線、報銷比例、最高限額等。醫療險的報銷比例,比如很多百萬醫療險都規定,經醫保報銷後,保障范圍內的剩餘費用可 100% 報銷;未經過醫保報銷,則只能報 60%。
法律依據:
《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備案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調整住院報銷比例。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起付標准以上,醫保統籌基金住院分段報銷比例調整為:在職職工在一、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統籌基金支付額3萬元(含)段,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為91%、88%、83%;統籌基金支付額3-7萬元(含)段,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為93%、90%、85%;統籌基金支付額7-20萬元(含)段,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為95%、92%、87%。以上各支付段,醫保退休職工報銷比例再提高1個百分點。
第三條 調整異地住院報銷比例。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職工,按照省本級醫保異地就醫相關規定備案後,在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以下簡稱「京津滬廣深」)的醫保定點三級醫療機構住院就醫(京津地區納入省本級醫保定點互認范圍的醫療機構除外),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比例在各支付段均降低10個百分點;在「京津滬廣深」的一、二級醫保定點、或在「京津滬廣深」之外的異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醫,均不降低住院報銷比例。
⑶ 退休職工醫療保險
那個 退休 職工 醫療保險 的相關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 退休年齡 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這條規定的核心精神是:「職工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這條規定的富有彈性的前置條件是:「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而恰恰由於國家沒有統一規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會弱勢群體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合法權益。 要依法解決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問題絕非易事,建議採取以下措施: 一、建議全國人大責成最高人民法院盡快出台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下崗退休職工 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含視同繳費年限為20年,用法制的形式依法維護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合法權益。 二、建議國務院責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盡快制定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意見,明確規定「職工退休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20年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後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三、建議國務院責成福建省政府撤銷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定的《福建省省本級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實施細則》關於下崗退休職工除了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25年以外還要「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的」規定,糾正其錯誤做法,還下崗退休職工以公道。 我們下崗國有企業職工在崗時為國家作貢獻,下崗時為改革作奉獻,現在怎能叫我們退休後再作犧牲?!希望國家盡快把我們下崗國有企業退休職工的「幸福指數」從理想變為現實! 退休養老基金統籌管理委員會下設醫療管理辦公室。在機構成立前,暫由 社會保險 公司代行其職責;各鄉、鎮、場相應設立以黨委和政府、醫療單位和醫療保險機構「三位一體」的醫療保險管理小組。負責 醫療費 管理,服務、監督、審批、協調工作,保障醫療保險費用的合理使用。
⑷ 河北省省本級離退休職工養老保險金認證周期和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養老金認證的時間是每年的1月-12月,認證以後有效期是12個月,到期後需要再次進行驗證。
對逾期未認證人員,將按照規定從認證結束次月起停發其基本養老金,待認證後再予以補發,認證范圍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在省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居住在原單位所在市、縣(區)的離退休人員,自行前往原工作單位進行資格認證。
(4)省本級退休職工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社保中心負責協調指導全縣社保認證、信息維護及數據統計工作,各鄉鎮勞動保障站負責做好轄區內所有社保待遇領取人員的認證工作。
2、個人手機認證有困難的,由子女、親朋好友或村協辦員幫助用手機認證。
3、認證系統沒有相關信息,或雖然有信息,手機認證不成功的,請本人攜帶身份證或社保卡到縣社保中心或各鄉鎮勞動保障站核對信息,建模後再行認證。
4、針對無法活動的老年人、有精神問題等特殊參保人員的社保認證,家屬聯系各鄉鎮勞動保障站社保認證工作人員,由社保中心授權的工作人員進行特殊參保人員社保認證。
⑸ 2019年遼寧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
關於遼寧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遼人社發〔2015〕9號
各市、綏中縣、昌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省本級參保企業: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從1月起調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和時間
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退休老工人),從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養老金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二)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份應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5、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四)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五)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准。
三、「五七家屬工」養老金的調整
(一)「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10元。
(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份應領取的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養老金。
(三)「五七家屬工」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養老金:其中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四、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時間緊、任務重,要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各項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抓緊落實。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抽調得力人員,認真做好調整待遇的審批工作。要採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計籌措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在4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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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人社廳下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本次養老金調整,除新增按0.5%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的項目外,各類人群的調整金額較去年均高出5至45元。以工齡30年,退休2年以上的人群為例,本次調整漲幅將在200元左右。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4月底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本次調整的范圍和時間是: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退休老工人),從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高齡退休人員每月再增65元
通知要求,符合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與去年的調整幅度相比,每月增加金額再次提高了5元和15元。
「五七家屬工」每月增加養老金110元
在與去年調整金額對比中,「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從65元提高至110元。本次調整規定:「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10元。「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份應領取的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養老金。「五七家屬工」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養老金:其中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同時,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准。
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
繳費年限和超出部分的漲幅標准,與去年相同。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變化調整辦法新增0.5%的基本養老金
按照國家要求,我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平均漲幅應達10%。我省在今年的調整辦法中新增了一條。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份應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如張某12月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為2000元,那麼,在本次調整時,他將額外增加10元。(2000×0.5%=10元)大多數人領取到手的養老金均為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外的基本養老金為軍轉補貼等多項補貼。
高級職稱人員養老金調整不再傾斜
在遼寧的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中,就未見之前多年都出現過的養老金調整向高級職稱人員傾斜的字眼。在今年的調整通知中,高級職稱人群依然沒有特殊規定。
2009至2011的調整通知中,都有對具有正高級職稱、副高級職稱(含高級技師)的退休科技人員,每人每月增加相應金額的條目。如2012年的調整通知中,有這樣一條:「退休前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的退休科技人員,按符合上述各項規定條件增加基本養老金後,其本人月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與統籌項目外養老金之和低於本地區事業單位同期同條件人員退休費數額的,以補足差額為上限再增加基本養老金,擔任正高級技術專業職務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550元,擔任副高級技術專業職務(含高級技師)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400元,對差額不足550元、400元的,按其實際差額增加基本養老金。」
2013年的調整通知中除了以上類似內容外,還增加了「本人月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與統籌項目外養老金之和達到或超過本地區事業單位同期同條件人員退休費數額的,不再傾斜。」從去年開始,關於高級職稱人員退休金傾斜調整政策就退出了遼寧的歷史舞台。今年依舊如此,並未見傾斜。
對此,遼寧大學的宋麗敏博士表示,暫停傾斜政策也是為了公平,養老金的多少與繳費相關,但傾斜政策與繳費沒有關系,如果一直執行傾斜政策,也是有失公平的,會導致養老金待遇差距過大。另外,如果執行了延遲退休後,高級職稱的人員在政策之內,他們在職的工資要比退休時高,這樣也可以彌補暫停傾斜政策的損失。養老金的調整也是要做到公平合理。記者王瑩
算賬
1.張女士,1981年2月參加工作,2011年2月退休,工齡30年,期間繳費未間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後,她每月領取的養老金為2000元,均為統籌內基本養老金。本次她的養老金將這樣調整:
她符合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30×2+1×(30-15)=75元
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份應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2000Z0.5%=10元
她符合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8元。
所以,本次調整她的養老金將漲203元。(75+10+118=203元)調整完為2203元。
2.李先生,1980年2月參加工作,6月退休,期間繳費未間斷,共34年零4個月,不足1年按1年計算,為35年。領取的退休工資為2500元,統籌內基本養老金為2400元。本次養老金將這樣調整。
繳費年限部分:35×2+1×(35-15)=90元
新增的基本養老金部分:2400×0.5%=12元
他符合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所以,本次調整他的養老金將上漲137元。(90+12+35=137元)調整完為2637元。
3.於阿姨,1943年出生,1963年5月參加工作,1998年5月退休,工齡35年,期間繳費未間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後,她每月領取的養老金為1970元,均為統籌內基本養老金。本次她的養老金將這樣調整:
繳費年限部分:35+2+1×(35-15)=90元
新增的基本養老金部分:1970×0.5%=9.85元
她符合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8元。
她符合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所以,本次調整她的養老金將上漲247.85元。(90+9.85+118+30=247.85元)。調整完為2217.85元
⑹ 河北省省本級離退休職工養老保險金認證周期和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認證工作實行常態化管理,認證周期為6個月,兩次認證時間不超過6個月即為有效,離退休人員按周期認證,不再另行通知。
⑺ 遼寧關於201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近日,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下稱《通知》),這是從2005年至,遼寧省第十一次為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通知》決定,從1月起,調整遼寧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4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但具體到人頭上,因為工齡、繳費年限的差別,上漲幅度則有所不同。按照本次調整規定,全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平均上調10%左右,人均上漲約為203元,調整後人均將達到2236元。下面是快車教育我從官網收集為大家提供的具體內容。
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遼人社發〔2015〕9號
各市、綏中縣、昌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省本級參保企業: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從1月起調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和時間
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退休老工人),從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二)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份應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5、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四)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五)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准。
三、「五七家屬工」養老金的調整
(一)「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10元。
(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份應領取的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養老金。
(三)「五七家屬工」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養老金:其中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四、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時間緊、任務重,要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各項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抓緊落實。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抽調得力人員,認真做好調整待遇的審批工作。要採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計籌措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在4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