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國家電網.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文件
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是國家的統一決策,國家電網也不例外。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
《關於積極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
中辦發〔2003〕16號
近年來,各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在基本實現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由社會服務機構發放的基礎上,加大推進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力度,取得初步成效。這對深化企業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保障企業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由於這項工作目前尚處於起步階段,一些部門和地區還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工作條件不配套、職責分工不明確、管理服務不規范等問題。為積極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領導
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是建立獨立於企業事業單位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具體體現,也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保障方面提出的一項重要任務。按照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精神,國務院《關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方案》(國發〔2000〕42號)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2002〕12號)對做好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廣大企業退休人員長期以來為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和國家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他們的晚年生活應當通過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同時,積極推進這項工作,對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對於更好地維護社會穩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其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統籌規劃,保證工作的順利推進。
各地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有關目標和要求,以深化企業改革、維護社會穩定和不斷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生活質量為宗旨,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積極探索推進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有效途徑和方法,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完善和規范管理服務辦法。要充分利用城市社區資源,努力實現企業退休人員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使他們共享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成果。
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主要內容
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是指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採取管理服務工作與原企業分離,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人員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管理服務。街道和社區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主要包括:配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做好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工作,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企業退休人員提供社會保險政策咨詢和各項查詢服務;跟蹤了解企業退休人員生存狀況,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幫助死亡企業退休人員的家屬申請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津貼;集中管理企業退休人員的人事檔案;組織企業退休人員中的黨員經常開展組織活動,加強企業退休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健康檔案,有計劃地開展健康教育、疾病預防控制和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醫療、護理和康復服務;組織企業退休人員開展文化體育健身活動,指導和幫助他們通過各種形式的社會公益活動發揮余熱,開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務。
企業退休人員中由中央管理的領導幹部的移交、管理問題,另行規定。由縣(市)以上各級黨委管理的企業退休領導幹部,在納入街道和社區管理時,人事檔案暫不移交,街道和社區可先建立這些退休人員基本情況的信息庫。
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形式
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基本形式是將企業退休人員直接納入街道和社區進行管理與服務。大中城市和其他經濟比較發達、社區建設比較規范的地區,應主要採取這種形式。中央下放到地方管理的企業的退休人員,原則上應納入其常年居住地或戶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區實行屬地管理,其養老保險關系和基本養老金的社會化發放工作,仍由省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管理。
由於各地城市社區建設發展不平衡,部分地區在一定時期內還可以結合實際情況,採取一些現實可行的管理服務形式。在遠離城市的獨立工礦區和企業退休人員居住比較集中的企業生活區,可以委託企業主管單位或企業,確定或設立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對退休人員實行管理服務。勞動保障部門要通過統一機構名稱、統一規章制度和工作職責、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等方式,加強對這類管理服務機構的指導和規范。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企業原有的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人員和設施一並移交當地政府,對企業退休人員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在社區組織不夠健全、企業退休人員居住比較分散的縣,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對企業退休人員進行管理服務。部分地區經當地政府確定,由有關部門、單位建立的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應充分利用現有的組織、人員及活動場所,繼續開展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隨著企業辦社會職能的逐步移交和當地社區建設的發展,這幾種管理服務形式應逐步過渡到由街道和社區進行管理服務的基本形式。
四、加強黨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要加強街道、社區和企業黨組織建設,做好企業退休人員黨組織關系的接轉工作,開展黨的組織活動。尚未建立黨組織的社區,要加快黨組織建設的步伐,努力實現「一社區一支部(總支、黨委)」的目標。企業退休人員中黨員的組織關系要轉入居住地黨組織。企業退休人員中的黨員,其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分離的,應將組織關系轉入居住地黨組織;又被原單位返聘的,組織關系繼續留在原單位;受聘於其他單位或外出務工經商半年以上的,組織關系轉入所去地區或單位的黨組織。街道和社區黨組織要認真抓好這項工作,及時將企業退休人員中的黨員編入基層黨支部,切實加強對他們的教育管理。要及時組織企業退休人員中的黨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履行黨員義務,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對於轉到街道和社區管理的企業退休領導幹部,街道黨(工)委和上級黨組織應積極創造條件,保證這些退休人員能夠按原來的職務級別閱讀文件,參加相關的會議和活動,確保他們的政治待遇不受影響。
在推進社會化管理服務的過程中,要認真做好企業退休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有關部門和街道、社區要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的有關政策、措施,創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要把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困難結合起來,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實效,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消除企業和退休人員的顧慮,爭取社會各方面的充分理解和廣泛支持。
五、盡快落實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工作條件
各地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2002〕12號)精神,加強街道、社區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街道和工作任務重的鄉鎮可設立或確定負責勞動保障事務的機構,具體由各地黨委、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街道勞動保障機構的人員編制由各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方案,商同級編制部門確定。街道勞動保障機構的人員和工作經費,以及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經費由財政安排。要採取措施統籌解決開展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場所和設施等方面的問題,滿足企業退休人員檔案管理、政策查詢、工作人員辦公和組織開展文體活動等方面的需要。
六、繼續落實企業在一定時期應承擔的責任
企業應加強與退休人員所在街道勞動保障機構聯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企業退休人員的移交和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及時解決他們的生活和思想問題。移交的人事檔案要做到材料齊全、完好。企業退休人員的統籌項目外養老金,由企業繼續按有關政策發放。尚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和醫療費,繼續由原渠道支付;企業退休人員居住的企業住房,尚未實行房改的,管理和維修工作仍由企業負責。企業不得以社會化管理為由隨意減少退休人員的福利待遇。企業現有的用於退休人員活動的場所、設施,要繼續發揮作用,並向社會開放。
七、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內容多,涉及面廣,各地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動員社會各有關方面的力量,共同把這項工作做好。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及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對街道(鄉鎮)、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的指導,積極推進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及時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范圍,在醫葯費結算方式上對社區內的企業退休人員予以適當照顧並提供方便。組織部門要加強街道和社區黨建工作,指導街道和社區黨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組織活動,加強對企業退休人員中黨員的教育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要把社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加快發展社區服務業,加強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民政部門要加強社區建設,指導社區服務堅持產業化、社會化發展方向,加快社區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網路建設,將有特殊生活困難的企業退休人員納入社會扶助范圍,及時提供公益性養老服務,及時向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財政部門在編制預算時,要統籌考慮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所需經費。衛生部門要加快社區衛生服務網路建設,為企業退休人員就近醫療提供方便。文化、體育部門要加快社區文體設施建設,組織企業退休人員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健身活動。工會、共青團、婦聯、老齡等組織和機構要充分利用各自的管理服務網路,發揮自身優勢,積極組織和指導社會志願者隊伍和其他社會公益組織,為企業退休人員特別是為高齡、孤寡、病殘等生活困難的退休人員提供義務服務,並在維護企業退休人員合法權益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目標和任務,抓緊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於2003年7月底前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備案,並盡快組織實施。
B.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印發《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一條為加強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管理辦法》(財社字〔1997〕66號),結合中央國家機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是保障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離退休人員生活和開展必要活動以及離退休幹部工作機構開展業務工作等所需的專項資金,是單位預算資金的組成部分。第三條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管理的基本原則:
(一)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
(二)保證離退休人員個人待遇經費,兼顧其它支出;
(三)勤儉節約,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第四條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管理的基本任務:
(一)合理編制經費預算,強化預算約束;
(二)運用科學的管理手段,加強經費管理,努力節約支出;
(三)認真編報經費決算,開展經費使用情況分析;
(四)建立健全經費管理制度,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五)對所屬單位的離退休經費實施監督。第五條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是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的預算主管部門,負責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預、決算的審批和離退休經費的管理,制定離退休經費財務管理辦法等。第六條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的離退休經費,在單位財務負責人的領導下,由單位的財務部門或獨立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機構的財務部門歸口統一管理。第七條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預算,是各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離退休人員情況和離退休幹部工作機構工作任務編制的年度經費收支計劃。第八條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預算的主要內容包括:離退休人員個人待遇經費、公用經費,離退休幹部工作機構經費和專項經費。第九條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預算編報的要求:
(一)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本著收支平穩的原則編制離退休經費預算;
(二)按照「零基預演算法」編制離退休經費預算;
(三)離退休經費預算的編報,必須符合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的規定,並附預算編制說明書。第十條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預算經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審核批准後,作為各單位預算執行的依據。預算執行中除因國家政策調整和機構、人員發生大的變化,確需進行必要調整以外,一般不辦理追加(減)預算。第十一條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支出管理的要求:
(一)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財政法規等有關規定;
(二)嚴格執行經批準的離退休經費預算,確保離退休人員個人待遇經費,有效使用公用經費,專項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准;
(四)建立健全單位內部經費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努力節約支出;第十二條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決算,是全面反映各單位離退休經費預算,執行和財務管理等民政部的綜合性文件。各單位必須依據會計核算資料和有關文件規定編報經費決算,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第十三條各單位要結合實際情況,建立科學的經費分析指標,其中包括:支出增長率、人均開支水平、支出占預算的比重、人員支出占總支出的比重等指標(具體內容和計算方法可參照附件)。各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財務分析指標。第十四條各單位要按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對離退休經費預、決算編報的時間要求,及時報送有關報表。每年7月20日以前,各單位還須報送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有關報表。第十五條各單位應建立健全離退休經費的監督與檢查制度,主動配合財政、審計、銀行等部門進行審計與檢查。監督與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預算編制的真實性、完整性及預算的執行情況;
(二)經費開支及使用管理情況;
(三)財務法規及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
(四)《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執行情況。第十六條本辦法適用於國務院各部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經批准由國家財政撥款的有關人民團體和離退休經費歸口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管理的中央級企事業單位。第十七條本辦法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解釋。
C. 預算一體化預算編制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填工資嗎
填。預算一體化預算編制退休人員是指年齡到達退休耳朵人員,該人員基本信息填工資,感興趣的網友可前往咨詢。工資是指用人單位基於勞動關系,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的全部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