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黑龍江2021退休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從2020年1月1日起,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2019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9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百分之5.5確定。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1.與繳費年限掛鉤:每滿一年增加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19年月基本養老金的百分之0.79增加。
法律依據:《2021年黑龍江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及養老金調整方案》
一、 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20年1月1日起,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2019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 調整辦法和標准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9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百分之5.5確定。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每滿一年增加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
「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19年月基本養老金的百分之0.79增加。
(三)適當傾斜:
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分別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後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
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低於全省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平均水平。
『貳』 2021年黑龍江企業退休漲工資細則
職工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且企業和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個人繳費年限累計12個月為一年),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其中:(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職工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含視同繳費年限)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月標准=(職工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l%(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公式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職工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職工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按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確定的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法律依據:
《黑龍江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第一條 按照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權力與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制度前參加工作的人員,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叄』 黑龍江省退休金調整方案
1、定額調整
每人增加35元。去年的標準是40元,同比減少了5元。在全國屬於次低水平。
2、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每滿1年,增加1.6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體現長繳多得和社會激勵,在全國屬於略為偏低水平。 去年的標准分別是2元,同比減少了0.4元。工齡的單價縮水了。
(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
和本人2020年12月底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比例增加0.97%。去年是0.79%,同比提高了0.18%。這一水平和其他地區橫向比較,算低水平。
3、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五類特殊退休群體,額外增加養老金。調整水平和去年持平。
(1)向老革命傾斜
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後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向老職工傾斜
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向高齡老人傾斜
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按年齡分兩檔,額外增加養老。其中,年滿70-79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向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傾斜
一、二、三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5元、10元、15元。
(5)向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傾斜
執行兜底政策。確保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退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學校教育制度。國家建立科學的學制系統。學制系統內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置、教育形式、修業年限、招生對象、培養目標等,由國務院或者由國務院授權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肆』 2021年黑龍江省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細則
調整辦法上,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資金來源方面,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未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得通過設立最低養老金標准等方式變相提高待遇水平。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違規辦理提前退休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中央調劑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伍』 黑龍江養老金上調細則及計算方法
從2021年1月1日起,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2020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0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每人每月增加35元。每滿一年增加1.6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20年月基本養老金的0.97%增加。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分別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後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
法律依據:
《關於提高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21年1月1日起,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2020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0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每滿一年增加1.6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
「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20年月基本養老金的0.97%增加。
(三)適當傾斜:
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分別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1945年9月3日後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
『陸』 黑龍江省202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黑龍江省202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如下。
1、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基本養老金。
2、掛鉤調整:
①與繳費年限掛鉤: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②與基本養老金掛鉤:在退休人員本人2018年度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增加0.76%。
3、適當傾斜:
①建國前老工人,1945年9月3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2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每月增加15元。
②高齡退休人員,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滿70-79周歲退休人員,每月增加30元;80周歲以上退休人員,每月增加40元。
③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類地區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
企業軍轉幹部退休人員,此次養老金調整後,基本養老金低於全省平均水平的企業軍轉幹部退休人員養老金按平均水平發放。
養老金是老年人退休後的唯一經濟來源,養老金每年會隨著物價上漲而進行調整。繳納社保的主體還是年輕人,如果養老金不調整,退休老人的生活水平下降,年輕人看到繳納社保沒有什麼實際意義的話,相信很多年輕人就不會繳納社保了。為了鼓勵年輕人繳納社保,養老金也會隨著每年的經濟做些調整。
『柒』 黑龍江企業退休工資上調方案
1、12月31日前按規定已辦理退休手續人員,每人增加142元/月;
2、退職及「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每人增加112元/月;
3、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再增加2.5元/月。「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4、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1945年9月2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3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20元/月;
5、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不含建國前老工人),再增加15元/月;
6、12月31日前年滿70-7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月;
7、在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地方的企業退休、退職及「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一類地區每人再增加5元/月,二類地區每人再增加10元/月,三類地區每人再增加15元/月;
8、軍隊轉業幹部按上述規定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
《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二條 (一)普遍調整 12月31日前按規定已辦理退休手續人員,每人增加142元/月;退職及「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每人增加112元/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再增加2.5元/月。「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二)傾斜調整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以下群體給予適當傾斜調整: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1945年9月2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3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20元/月。2、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不含建國前老工人),再增加15元/月。3、12月31日前年滿70-7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月。4、在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地方的企業退休、退職及「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一類地區每人再增加5元/月,二類地區每人再增加10元/月,三類地區每人再增加15元/月。5、軍隊轉業幹部按上述規定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捌』 2021黑龍江養老金上調方案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基本養老金。
2、掛鉤調整(1)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6元。(2)與基本養老金掛鉤:以退休人員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0.97%。
3、適當傾斜調整
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工作的,每月增加30元。
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1945年9月3日後參加工作的,每月增加2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每月增加15元。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79歲、8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分別增加30元、40元。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 第二十五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病殘津貼。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支付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人員的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資金額的支出。醫療補助金指按規定支付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醫療費用。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指用於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用及其遺屬的撫恤費用。病殘津貼指按國家規定標准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費。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抵扣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從其他支出中列支。
『玖』 黑龍江省退休金上調方案
1、定額調整
每人增加35元。去年的標準是40元,同比減少了5元。
2、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每滿1年,增加1.6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
3、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五類特殊退休群體,額外增加養老金。調整水平和去年持平。
(1)向老革命傾斜
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後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向老職工傾斜
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向高齡老人傾斜
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按年齡分兩檔,額外增加養老。其中,年滿70-79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向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傾斜
一、二、三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5元、10元、15元。
(5)向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傾斜
執行兜底政策。確保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退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 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 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拾』 黑龍江省企退休人員2020年養老金調整細則
2020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已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2020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已辦理正常退休手續人員,每人增加142元/月。2020年12月31日前退職及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每人增加112元/月。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再增加2.5元/月,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10)黑龍江退休人員漲工資細則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