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0年底,退休人員就要移交社區管理,究竟好不好
但從長期來看,把全體退休人員逐漸納入 社會 化管理,應該是未來的發展趨勢,那麼退休人員移交社區管理,究竟好不好呢?我們具體分析一下:
一、 社會 化管理是大趨勢
1.什麼是 社會 化管理?
簡單講,就是從單位人到 社會 人的身份轉變。
社會 化管理服務是指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採取管理服務工作與原企業分離,養老金實行 社會 化發放。退休人員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管理的服務。
2. 社會 化管理的優勢?
首先,增強國有企業競爭力,解決國企辦 社會 弊端和解決 歷史 遺留問題,建立成本合理分擔機制,使國有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其次,能更好保障退休人員法定權益和服務需求,提高服務水平,確保退休人員共享 社會 發展成果。
二、社區管理的優勢
1.社區了解退休人員情況,便於管理。
隨著社區治理網格化的全面開展,社區對居民可以實行無縫隙管理,社區網格員對管轄區域的退休居民情況都非常了解,便於管理。
2.方便退休居民辦理有關業務。
退休居民,每年都要認證,以前要去當地社保機關辦理,現在因社區的覆蓋面小,一般城市社區3公里內就有一個社區,退休居民辦事方便。即使退休居民因為年齡大或身體不方便,社區人員也可以上門辦理業務。
3.居民對社區服務的認可度高。
城市社區已開展工作多年,又在居民家門口,社區已經承擔了大部分的 社會 工作。
例如社區黨建工作,負責社區黨員學習、黨費收繳等工作;社區民政工作,管理居民低保及困難居民 社會 救助等工作;社區老年人工作,管理社區非離退老年人救助金申報及發放等工作;社區殘疾人工作,管理轄區殘疾人的申報、受理、移交等工作;社區勞保工作,負責社區城鎮居民養老及醫療收繳等工作。
社區還同時負責大量其他各項工作,都同社區居民工作生活息息相關。例如,在這次疫情時期,社區工作更是貫徹整個防控工作始終,可以說居民生活處處離不開社區工作,因此,居民對社區的認可度較高。
三、移交中可能存在的問題
1.退休人員擔心福利待遇降低。
對此,國家有明確規定,待遇水平不降低 ,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原享受的補充醫療保險等相關待遇,仍按原渠道解決,待遇水平不降低。
2.統籌外費用解決辦法。
統籌外費用,其實就是原單位發放的各類補貼、獎金和實物。按照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統籌兼顧逐步消化原則,解決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問題。
老人老辦法,就是對目前已辦理退休的人員發放的現有統籌外費用符合有關規定可以一次性計提,按現有方式發放,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
過渡期辦法,就是國有企業在加強對職工工資福利統一規范的基礎上,每年逐步減少新辦理退休人員的統籌外費用。過渡期原則上不超過 3 年,過渡期起始時間應不晚於 2020 年年底。
新人新辦法,就是對於過渡期滿後辦理退休的人員,按照企業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政府有關規定應享受的待遇,由企業一次性支付,企業不再發放統籌外費用。
關於統籌外費用的處理辦法,有些類似於過渡性工資,只是計算方式和發放形式有所不同。至於下崗失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基本不用考慮,可忽略不計。
3.大量增加社區工作量是否適應。
如果把退休人員全部實行 社會 化管理,移交社區,會大大增加社區的工作量。
目前首先從國有企業開始,如果後期逐步對所有退休人員展開,對社區工作將是個極大的考驗。怎樣緩解社區工作壓力,從人員配備、培訓,到經費、場地的解決等,都是各級政府需要解決的問題。
國家戰略指出,中國要在2020年底全面建成小康 社會 ,而在某些具體的方面中,也在做著最後的沖刺,比如有關退休人員管理上,國家政策就指出,要在2020年底完成將退休人員移交給社區管理。那麼,退休人員移交到社區管理中到底是好還是壞呢? 對於這樣一個問題,其實只需要每個人擺正心態即可,因為對於這樣一個政策看來,不過是國家在為了實現 社會 公平而作出的戰略。很多顧慮的人會認為社區管理的服務可能不理想,但是他們不知道,與農村相比,他們的待遇是比較好的。畢竟當前農村的養老問題依然還是一個比較嚴峻的問題,很多農村外出打工後,家裡老人就成了空巢老人,加上他們的 娛樂 方式比城市人少,可以說他們的生活處境是極其孤獨的,有這么一個社區的出現起碼對於農村老人而言是非常能夠豐富自己的日常生活的。
而對於子女而言,在快節奏的 社會 當中,他們很多時候會迫不得已而離開家鄉,沒能陪伴在父母身前。這時候他們當前希望自己的父母能有更多的人流接觸,尤其是同年齡段上的,讓他們的父母置於社區管理中,不免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隨著 社會 的發展,退休老人移交社區管理終究是一個大的趨勢。 筆者的一名高中語文教師曾說過,她生下女兒並不希望她養老,而是只希望她能夠快快樂樂的度過他的人生,她與她丈夫也早已計劃好了以後年紀老時去託付給一些養老院等社區管理,一是她們認為這樣可以不給自己的子女添麻煩,二是子女有子女的世界或思想,他們也不想刻意的去融入他們的世界觀!
無疑,她們思想是非常通透的,也是一個潮流的所在。就好比廣場舞大媽,她們通常聚集在一起跳舞,無異於就是一個社區,能健身解乏的同時還不給子女添亂,何樂而不為呢?因此說將退休人員移交社區管理終歸還是利大於弊的!
一般情況下企業退休人員在企業退休後和企業就不存在任何關系了,不管是國營企業還是民營企業,自1994年退休制度改革,退休人員全部交給社保局,企業逐步和退休人員脫鉤,到2004年脫鉤結束,退休人員一旦退休就和單位再見了,領取養老金的是 社會 保障局,企業巳甩開膀子大幹自己的事業,好一點的單位設立一間退休辦,讓退休人員有一個說話的地方,大部分企業比如民管企業,退休了就退休了,不發生任何關系了,這次全面企業退休人員一刀切交由街道社區管理,由社區負責退休人員的曰常生活肯定是好事情,起碼來說退休人員做為居民其中一分子,有人管了,問題是一碗水應該端平,企業和事業退休人員應一視同仁同樣待遇,不久的將來我們也會看到事業退休人員也交社區街道一起管理,否則,待遇不同的這道坎將會永遠存在,
2020年底前,退休人員要全部移交社區管理,究竟好不好?我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因為,效益好的國有企業,長期形成了一個關愛照顧退休人員的傳統好習慣,在福利待遇上大多數還是很不錯的。如逢年過節發給慰問金、糧油米面、游園券等;組織退休人員召開座談會、開展活動、聚餐等;使退休人員既得到了實惠,又得到了心理安慰,很受退休人員歡迎。但是,今年底前納入社區管理後,這些退休人員將與原來的單位徹底脫勾,過去每年能享受到的福利就沒有了,這部分退休人員就會覺得不好。
退休後沒有享受到原單位福利待遇的退休人員,今年底前管理服務移交給社區後,會覺得退休後有個組織依靠了,今後辦事更近了,更方便了,有什麼困難找社區幫助更及時了,還可以參加社區組織退休人員開展的活動,退休生活更豐富一些。因此,這部分退休人員會覺得比原來沒有具體組織管理時要好。
根據家政策規定,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退休人員移交社區管理,這是大勢所趨,對國家、對企業、對退休人員都是一件好事。國家統一規范了退休人員的管理,理順了退休人員的管理關系;企業與退休人員管理脫勾,減輕了企業負擔,可以更好地集中財力、精力發展生產經營;退休人員社區管理,可以就近就便得到社區更好的生活、養老服務,可以說是一舉三得。
【小桐觀點】國家有規定,退休人員要移交到社區管理,部分城市已經開始實施,退休人員要保證亮點,一個是退休金的足額發放,並且跟著國家政策持續上漲,另一個是相關的醫療保險等後續保障能夠跟上,讓自己老有所依。
李叔是某國企的退休人員,在國企上班的時候工資要高於當地的一般行政單位,按照國家的規定和相關政策,李叔退休後,所有的人事關系就需要移交到當地的社區管理。
李叔退休後,工資減少,很多在職時候補助全部取消,並且根據當年的平均工資來計算退休金,另一方面李叔更關心自己的醫療、養老等保險。
李叔說自己退休後,無論是歸原單位還是社區都無所謂,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工資能夠足額發放,根據國家政策持續上漲,另一方面自己吃葯住院能夠有保證,不給兒女添麻煩,放鬆心情享受養老生活。
據報道,《北京市推進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發布,方案規定:
針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發放、人事檔案管理、醫療保險的報銷等都移交給社區管理,盡最大努力保障退休人員的各項權益。
很多退休人員不能將自己角色轉變,認為移交到社區管理後自己的權益就不能保證了,其實這種規定不是針對某個人,所有的退休人員都按照這個標准實施。
國家不會虧待對 社會 做出貢獻的退休人員,我們要放鬆心態享受自己的退休生活,讓自己身心 健康 ,有國家和企業做後盾,活得越久享受到的待遇就越長久。
我們每個人,其實只要退休了,就已經和單位沒有關系了,我們每個人的退休養老金便轉入社保局,由其統一發放。可是如果把整個區縣退休人員都交由社保局統一管理,這也是一個很龐大的群體,在管理上也會存在諸多不便,甚至還會存在一些管理上的漏洞。如果把這些退休人員納入社區管理,則更加貼近基層,方便退休人員辦事,也方便對退休人員的管理,並能夠切實落地,監管也位更加到位。
就拿我岳母來說吧,她以前每年5月份生存認證,都會乘車一個多小時,從鄉鎮趕到社保局,對於一個將近80歲的人來說,很是不方便。一次她和別人聊天,覺得自己的養老金可能出了問題,於是她便去社保局查詢,結果來來回回跑了三天,這讓她很是疲憊勞累。後來鄉鎮社保所也可以生存認證了,這才少了去社保局的勞役之苦。
所以,如果能把退休人員納入社區管理,那對於這些退休人員來說,將會是一件令人稱道的福音,從此辦事將會方便很多,尤其是對於一些年齡較大行動不便的人來說,那更是一件大好事。
同時如果把退休人員納入社區管理,能夠對退休人員起到時時的監管,可以避免一些退休人員離逝之後,沒有及時辦理死亡注銷,退休養老金還在繼續發放,減少社保的損失。
以前網上報道某市,一位退休人員離逝已經多年,卻還在繼續發放養老金,而且已經為其發放了近20萬元。也正是有這種可能性,才使得社保後來推行生存認證,但現在依然還是可能會出現多發幾個月的養老金,如果不及時辦理!
如果一旦把這些退休人員納入社區管理之後,這種情況幾乎不可能再有了。
由於退休人員納入社區管理,可能在心理上會造成一種失落,感覺自己沒有了單位組織可依靠,沒有了組織的溫暖,缺少一種安全感!所以在心理上會產生一種抵觸,不願意離開。
當然退休人員納入社區管理,必須應該是所有退休人員,而不能僅僅是企業退休人員,否則也很容易讓人難以接受!
對單位而言,是好;對個人而言,不好。 社會 上有兩種說法:
單位而言:減少了負擔,可以大踏步的向錢看。
個人而言:傾注一生的愛,到頭來像被拋棄了。
說法歸說法,國家肯定會出台舉措的。但是,有些企業薪金分配確實不太合理。
【橙果來答】 當然是好事,移交就是對退休人員更好的服務,為他們提供方便。以前必須到企業或者社保中心辦理的事情,以後家門口的社區就辦理了,你說是不是很方便。
為什麼好咱們先看看退休人員都需要做些什麼?什麼是 社會 化管理?社區管理會提供哪些便捷?
1、辦理退休手續
辦理退休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和准備相應資料
b.退休手續:只要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當月,就可以提交材料到所屬的社保中心申請辦理退休手續;
c.退休材料:退休申請表、身份證、戶口本、銀聯卡、個人檔案、養老保險手冊,各地規定的材料略有不同。
為了辦理退休順利,至少需要提前1-2個月來准備資料。
2、每年做退休認證
國家規定退休人員每年到當地的社保局進行一次生存認證,即證明領取養老金的老年居民還健在。
經過驗證,證明該退休人員還健在,正常發放養老金。如果個人因為自身原因,沒有及時辦理認證,就會導致養老金被暫停發放。
每年做一次退休驗證,也是為了防止有人冒領的情況,這樣能有效地減少國家的損失。
一般退休的驗證會在每年的3-5月,今年因為疫情的原因所以有些延後。
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服務內容包括企業員工在完成退休相應程序後,他們以後的管理與服務將與之前任職的公司不再存有關系,企業將不再對其的管理服務負責,而是由社區或者城市街道等集中管理服務。
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服務的內容關乎著員工生活的多個方面,其中包括 社會 福利待遇、員工檔案的轉移等服務。
1、社區福利服務
為老年群體提供的服務。主要包括老年人包戶服務、老年人收養和寄託服務、老年人文化生活服務、老 年人庇護服務、老年人綜合服務。
2、社區便民利民服務
它是針對社區居民提供的服務。主要包括家政服務、婚慶喪事服務、子女教育輔導服務等,屬於有償和無償兩種形式相結合的便民利民服務。
3、社區居民、企事業單位共建服務 。
充分利用社區和企事業單位資源,開展的服務。
就拿退休認證來說,以前必須要去社保中心,現在在家門口十幾分鍾就做了,要是行動不便,社區工作人員還能上門服務,遠親不如近鄰也是好的體現。
寫在最後, 社會 化管理目前還推出了專門的專業課程,未來服務會越來越完善,就是為退休人員的生活提供更多保障和便捷。
退休人員移交社區管理,這是件好事。
從退休起,退休人員基本上跟原單位關系就不大了。不少單位雖然還有退休辦,可是人手不多,基本上也起不到什麼作用。而且畢竟現在養老金都是由社保統籌發放,將退休人員移交到社區管理,對退休人員來說也方便了許多,起碼每年做認證不用跑那麼遠了。
而且從 社會 福利和保障方面來看,退休人口找到我國人口一個相當大的比例,能保障他們的生活和福利,讓他們過好晚年生活,也是社區的責任。
從社區的角度管理退休人員,也能夠更加全面地覆蓋到老年人口。比如說有些自行繳納社保的靈活就業人員,他們沒有工作單位,也沒有可以依靠的組織,到達退休年齡後,他們可以依託於社區,也算是有組織的人了,有可能得到更多照顧。
希望社區管理能夠成為退休人員的一個避風港和後勤部門,讓那些子女不在身邊的退休老人也能有所依,提供可以讓他們信賴的幫助和支持。
也希望社區能夠定期走訪那些年紀比較大的退休人員,解決老人可能發生的生活困難等問題,讓社區退休老人能夠真正感受到社區的溫暖。
B. 為什麼退休後每年街道組織人員會打電話
是為了完善社區治理水品對退休人員進行走訪調查。
為准確掌握社區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情況,完善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提升社區網格化治理水平,每過一陣子就會有街道組織人員打電話了解情況。
退休retire,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2011年1月起,我國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政府有關方面不斷釋放出延齡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調查顯示,過半受訪者反對延長退休年齡,多數主張按規定年齡退休。
C. 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是什麼意思
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推向社區負責實施,對退休人員來說,只有弊病,沒有益處,也是對退休人員極不負責任的管理模式。首先公務員退休為什麼不需要推向社會管理,難到退休公務員思想境界,高於退休的工人階級?千萬不要把退休的企業工人,作為「試驗品」,應先由公務員做起。其次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由勞動社保公司發放外,沒給企業增加額外經濟負擔。反而公務員退休,除機關社保公司,每月給予高額退休金外,每年不定期的給退休公務員,發放精神文明獎、文明單位獎、文明城市獎、單位績效獎等等,似乎這些「獎」都是退休公務員的「貢獻」,與企業退休人員,沒任何的關系,更沒有額外收入。其三企業退休人員推向社會管理,社區部門不了解退休人員具體的經濟、健康等情況,也不利於管理,遇到問題,社區不好處理,最終還是推還原企業處理。眾多退休人員來自各個企業,他們之間相互不了解,不好溝通,除「抱怨」,還是抱怨,不利於社會和諧,只會增加社會的矛盾和負面影響。其四把企業退休人員推向社會管理,實際上,沒有管理,或是無負責任的管理。社區由於人力,物力,財力以及管理能力的局限,只能粗放式或放任自由的管理,退休人員遇到原有的工傷等問題,會出現社區與原企業相互推諉的現象,不利於問題的解決,只能激化矛盾。其五現在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已經由社保領取,企業負擔不重,個別由於工傷等遺留問題,應由企業解決,社區也無能力解決。其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理應退休公務員當先,公務員有豐富的社會工作經驗,文化素質較高,有能力協助社區的管理,活躍社區文化,增加社區活力。其七,如果政府部門認為退休人員推向社會化管理,有好處,那就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公務員與企業退休人員,同步推向社會化管理,不能任何改革讓企業員工當先鋒隊,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不知道將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的意義何在?因為現在的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已經是社保領取,不存在給單位增加負擔的問題,而且原來的單位都是工作了若干年的單位,一般而言,大家都會有點親近感,一個單位的同事之間也比較容易交流。有什麼問題比較容易溝通,而實行社會化管理後,一個社區里,五湖四海的人都有,彼此之間難以做到很好的交流。這就會給社區管理帶來一定的難度,不如由原單位管理。除非原單位已經不再存在,那麼可以把原來的退休人員交給所在居住地實行社區管理。
非常贊成「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但應該這樣來推進:一,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先行一步,劃轉社區,毫不例外;
二、各級退休的領導幹部不搞特殊化,也先走一步,帶頭劃轉到社區;
三、接下來是各類企業當然包括國企退休人員以及其它退休人員,都劃轉社區;
四、以後退休的人員,直接去社區報到。社會主義價值觀講得是民主、公平、法制,只要前兩部分人員劃轉到社區了,企業退休人員絕不會像現在這樣都在疑惑、質詢和反對這件事情。只要政府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及領導幹部退休都劃轉社區了,社區為此服務的各種條件肯定會盡快改善改進並不容質疑地能滿足需要。但是不贊成先全面劃轉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的作法,涉及人太多,負作用太大。即是試點,也應該同步增加對政府、事業和領導幹部劃轉社區的試點。之所以非常贊成「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是因為中國漢字在這個問題里表達的是泛指,即:「全部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
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是大勢所趨,但是具體的管理和服務還有待於進一步完善。
2019年,國家制定了《關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指導意見》,明確在2020年底之前將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街道和社區實行社會化管理,主要包括檔案管理、組織關系管理和社會保障管理。
從1991年國家實施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開始,退休人員就逐漸需要進行社會化供養。但是,由於歷史原因,退休人員的管理任務還有仍然落在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身上。像一些機關事業單位或者國有企業,都有相應的老幹部管理部門、科室或者支部。這實際上,還是過去職工入職後就有單位統管統包一樣,是過去單位支付養老待遇制度的一種延伸。
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往往福利條件較好,還會經常對老幹部以走訪慰問,比如說發點過節福利等等。有的單位還會組織老幹部、老職工進行外出旅遊。這些福利性的待遇,也是退休職工們不願意實行社會化管理的原因。可是這樣的福利體系,也一定程度上成為阻止人才流動的一系列阻礙。
對於私營企業、外資企業等用人單位的退休人員以及靈活就業人員,這些人員一直實行社會化管理,也沒有出現問題。而且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非在當地退休生活的人員,其實很多福利都享受不到。而且,對於各種退休認證和組織生活也會產生不便。比如說現在各地人社部門對於普通企業退休人員都實施刷臉認證,但是對於一些國有企業並沒有這樣的精力和財力進行APP的研究和開發,組織實施人工驗證的話,花費的行政成本又太高。
本身退休人員的管理就屬於社會化的職能。企業就應該是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就應該側重於公益服務,行政機關應該側重於行政管理。如果有國有企業或者單位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不僅會大大增加相應的管理成本,而且效率非常低下。全國幾十萬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如果取消了退休老人管理,將會節約大量的資金和人工成本。因此,為了全面深化國企改革,增強國有企業的競爭力,國家將推動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也是大勢所趨了。
當然,目前由於社區服務工作力量還不充足,制度不完善,一些退休人員的生活保障和養老服務跟不上,有關工作真的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不過,如果能夠給移交社會化管理的退休老人以相應的福利補償,建立合理的管理費用負擔機制,這樣理順起來就會簡單的多了。
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對於退休的人來說,總的感覺是被拋棄似的失落感和無奈感。
實行社會化管理之前,大型企業的退休職工都由企業退休站管理。退休站好象退休職工和企業之間的紐帶,連結著退休職工與單位,使退休職工有著對單位的歸屬感、依賴感,時時感受著與單位之間的聯系和單位的溫暖。
現在的大部分退休人員,退休前基本上都是長期工作在一個單位,與單位之間有著血肉般的聯系和深厚的感情,單位同事之間如同家人。在退休站管理時,退休職工和單位之間的這種聯系依舊存在,退休站退休職工的另一個家。退休職工到退休站彷彿回家一般,並成為一種行為習慣。職工通過退休站,隨時了解單位的動態,關心著單位的生產和經營狀況,好象還是單位的主人一樣。
得知退休人員要實行社會化管理的信息後,退休職工的第一感覺就是被單位拋棄了,一種掉入冰窟中一般的、冷冰冰的感覺。甚至對原有的三觀都產生了懷疑和沖擊,單位與人、社會與人、人與人之間,似乎就是一種利用與被利用的關系,用過之後,便可棄之一旁。昨日還是單位的人,今日退休手續一辦,便被扔入社會,與單位再無瓜葛。
然而,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已成為大趨勢,退休人員願意也罷、不願意也罷,無奈也罷、失落也罷,也只能隨波逐流,任由擺布。
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就是交由社區管理,但怎麼管,管些什麼,退休人員無從得知。希望有關部門制定明確的標准和規范,讓退休人員看到希望,看到光明,看到晚年的幸福。千萬不要把社會化管理變成一種形式主義,管而不理。
如果有好處,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早就移交社會化管理了,退休人員管理也要實行雙軌制,好不好你應該明白吧。
讓人誰以理解和接受!與奮斗幾十年的單位徹底切割,與相處多年的人和事斷流,慘忍!遇到事情單位知根知底處理起來雙方便利。各項政策制度有它的連續性在原單位大家熟悉接受起來較容易!交到社會只能一刀切!出這種主意義的人目的是什麼?
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感覺不好。一曰,只是工資歸社會勞資部門管理了;二曰,退休人員成了無人管的人了;三曰,退休人員是有組織情節的那幾代人,突然生老病死無單位過問,好凄涼。
我們學校退休人員有困難找學校,學校的理由很簡單,我們歸社會管理,他們無義務。真正體味到了,何為人走茶涼!
歸根結底一句話,退休人員社會化的結果,就是工資發放的地方變了,個人徹徹底底的「自由」了,處於無人管的狀態。
我也才退休,目前是單位的離退休處在管理和服務全校的退休教職工。其實,退休了,單位上還專門有個部門為離退休幹部職工提供服務,也是很好的事情。其實,離退休處每年組織大家春遊和秋遊各兩次,也是這種時候,退休後的同事可以見面聊天。還有就是組織黨員同志繳納黨費,組織學習等等。
我個人覺得:退休後如果實行社會化管理也是一種很好的嘗試,那就得加強社區建設和服務,組織社區居民參加有意義的活動,還有就是退休人員有任何訴求,也找得到相關部門解決,不能將退休人員放在社會上,一點不管不問。
這提問就有問題,是企退人員社會化管理,前提錯誤結論不可正確,退休了都成了平頭公民,讓企退人員回歸,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不社會化管理,不是一般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積極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是建立獨立於企業事業單位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也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解決企業辦社會問題的重要措施。切實做好這項工作,對於保障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晚年生活的安定,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維護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黨委和政府及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努力創造條件,加快實施步伐,務求取得應有成效。
D. 個人辦理退休手續必須本人親自去嗎
需要本人在場,但很多東西需要本人簽字,比如工齡審定表、養老保險手冊、您的退休申請等,可能還需要您本人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
退休流程:
1、首先,在工作單位或當地社保局領取表格填寫相應信息。表格有《xx市城鎮從業人員退休登記表》(一式兩份)、《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表》。填寫完後由工作單位蓋章。
2、 准備以下材料:勞動合同、《xx市城鎮從業人員退休登記表》(一式兩份)、《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張1寸免冠相片、社保卡等到社保局辦理退休手續窗口進行辦理。
3、 待審核通過並成功領取第一個月養老金後(養老金直接打到個人社保卡賬戶),辦理退休手續的當事人前到社保局拍照並辦理退休證。
(4)退休人員非訪擴展閱讀:
提前退休的要求:
1、工種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或基層幹部,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應該退休。
1978年以來,原國家勞動總局根據國發[1978]104號文件要求,負責全國提前退休工種的審批工作。1985年,原勞動人事部發出《關於改由各主管部門審批提前退休工種的通知》(勞人護[1985]6號),將提前退休工種改由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審批,送勞動人事部備案。
1993年,原勞動部下發《關於加強提前退休工種審批工作的通知》(勞部發[1993]120號),規定自1993年7月3日起,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停止審批新的提前退休工種。
提前退休工種由國務院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勞動部審批。勞動部將根據實際情況對各有關部門已審批的提前退休工種進行清理和調整。
1999年,勞動保障部發出《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規定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9年。
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8年。
該《通知》還規定,原勞動部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特殊工種,隨著科技進步和勞動條件的改善,需要進行清理和調整。新的特殊工種名錄由勞動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清理審定後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暫按原特殊工種名錄執行。
2、補貼
2011年1月起,我國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總局已經公布了「關於個人提前退休取得補貼收入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今後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式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的個人,按照統一標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員支付一次性補貼,不屬於免稅的離退休工資收入,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具體來說,個人因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而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應按照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所屬月份平均分攤計算個人所得稅。
其計稅公式為,應納稅額={〔(一次性補貼收入÷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費用扣除標准〕×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提前辦理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
3、辦理手續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
根據有關規定,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提前退休的職工,首先要到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療診斷。
其次是將取得的醫療診斷證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最後職工持鑒定結論和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標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GB/T16180—1996)執行,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作出補充規定。
自2002年4月5日之後,按《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試行)》(勞社部發[2002]8號)執行。
E. 走訪退休人員,近期有無異常,是否需要幫助
需要。
慰問標准:第一條為進一步落實思想上尊重、生活上照顧離退休老同志的有關精神,規范走訪、慰問、探望離退休人員工作,特製定本制度。第二條慰問採取不同形式和靈活多樣的方法,對離、退休幹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訪,深入離退休老同志中間,主動聽取老同志對離退休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退休人員慰問制度。第三條堅持重大節日慰問走訪。每年中秋節、春節對離、退休老幹部和遺屬進行走訪慰問,具體形式和實施辦法在節前由局長辦公會議確定。第四條堅持住院慰問。對生病住院的離、退休幹部,及時安排人員前往慰問,積極幫助老同志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第五條堅持電話聯絡。電話了解詢問離、退休幹部近況,特別是關注身體狀況差、年齡大、獨居的老同志,涉及重要問題的要及時匯報。
困難離退休幹部幫扶制度:第一條: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我局實際,家庭收入低,長期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遭受自然災害和家庭意外變故等原因致貧、致困的離退休幹部解決實際困難,特製定本辦法。幫扶對象和范圍。第二條:全局離退休幹部,因下列原因生活確實存在特殊困難,列為困難離退休幹部:(一)本人得重症,個人負擔醫療費用部分超過兩萬元的。(二)配偶患重症,家庭負擔醫療費用超過三萬元的。(三)夫妻雙方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子女不在身邊,或無子女,看病就醫不方便,護理條件差的。(四)離退休幹部去世,配偶無工作並久患重病,生活特殊困難的。將已故離休幹部無工作配偶生活特殊困難補貼范圍,擴大到離退休幹部無工作配偶中生活特殊困難及久病、重病的。(五)其他如天災、人禍等特殊情況,造成家庭特困的。
F. 為什麼有些單位允許退休人員放棄退休工資,讓單位安排子女工作
本人在黨政機關工作了近30年,我來就題主提出的問題,談一下個人的看法。
可以毫不猶豫地、肯定地說: 在目前情況下,題主所說的這種事情,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政策上也絕對不允許此類事情發生 。
說實話,在上世紀80-90年代,這類事情在一定程度和范圍內確實發生過。叫 兒/女頂替父/母的工作 。當時的具體辦法是:一般是未到退休年齡的老人辦理退休手續,按當時的政策領取退休金;與此同時,由一個兒/女來頂替其父/母因退休而空出的職位,由當地政府的勞動或人事部門統一將其兒/女安排到本地的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工作。因為,當時的城鎮就業人口是由政府統一進行總量控制的。同時,這種方式還有一個戶口的問題,具體辦法是將退休人員從城鎮戶口轉為農村戶口,頂替就業的兒/女如果是農業戶口,也一並轉為城鎮戶口。從此,退休老人不再享受城市職工的平價糧油供應,而由就業的子/女予以代替。這就是當年赫赫有名的 糧戶關系 啊。頂替的兒/女從此成為了「有工作的公家人」了。當時以這種方式就業的人,就是我們這些出身農家的子弟們羨慕嫉妒恨的對象。
另一方面,也是在上世紀的七、八十年代,當時的城鎮戶口的居民,在勞動就業方面確實享有一定的特殊照顧政策。如城鎮戶口的高中畢業生,就可以在機關、事業、企業招工時優先享受優惠條件,經過批准正式參加工作。毫無疑問,這時的城鎮戶口是一個多麼令人羨慕不己的存在啊!
自從我國恢復高考招生以後,逐漸地有一批接一批的大中專畢業生,先是由國家統一安排工作,補充到不同的工作崗位上。之後慢慢地機關、事業、企業的工作職位逐漸飽和,由國家統一安排工作的前提條件也就不復存在了。現在,無論你是什麼身份——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還是初中生、高中生——一律雙向選擇,或通過公開招考,獲得就業崗位,或通過企業招聘參加工作,或到私營企業參加工作,或者自己奮斗靈活就業,都是可以的。這一切的就業方式,都建立在我國己經建立起一整套的 社會 保險的基礎之上,只要你參加了 社會 保險,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依法領取退休金或養老金。當然,不同的就業崗位,參加 社會 保險的方式和退休後的養老金待遇,差別還是非常大的。
與此同時,我們也不否認,在一些垂直管理的國有企事業單位或系統,如銀行、保險、煙草、鐵路、鹽業、兩桶油系統,在個別時候、個別情況下,還殘存著一些或明或暗的對本系統職工子女的特殊照顧措施。但實事求是地說,己經很少了。原因很簡單:國家政策不允許。
必須承認,幾十年來,我國 社會 的政治、經濟、生活、以至人們的思想意識等等的各個方面,己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變化。真是此一時也,彼一時也。由兒/女頂替父/母工作的 社會 基礎己經盪然無存。 現在還提出「為什麼有些單位允許退休人員放棄退休工資,讓單位安排子女工作?」這種問題,一是不可能:沒有人會願意放棄退休工資待遇的;二是政策上也不允許:國家不會放棄管理職能,讓某些行業變成徹底的家天下。即便是很特殊的行業偶爾、零星地出現一點兒,也基本可以肯定:是違反國家政策的違法行為 。一旦被政府管理部門發現,會被嚴肅查處的,有關領導人員一定會為此承擔法律責任的。
因此,這位題主讓人感覺好象還生活在世外桃源中,不知有漢,無論魏晉。令人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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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個親戚的孩子,在20世紀90年代的時侯,才剛剛15歲,初中都還沒有畢業。突然一天我親戚的廠里(攀鋼廠)發出通知,說凡是子女年滿16歲,初中畢業便可以頂替接班。
於是我的親戚便通過各種手段,把他孩子的年齡改大了,然後又托熟人辦理一張初中畢業證,便讓他的孩子順利頂替了他在攀鋼廠的工作。
說實事,這在當時的農村真是讓人羨慕嫉妒恨,畢竟這是一個「鐵飯碗」,是多少農村人祖輩都夢想的生活。
因為當時是國家有這種政策規定,子女只要滿足條件,便可以頂替工作,而且這些被子女頂替的人,還按提前內退處理,一樣可以享受退休工資。
十年前左右,一些行業為了照顧職工子女,採取一些所謂的「內招」,譬如:銀行、電力、煙草等行業。我一個內侄便是通過「內招」方式,進入了農村商業銀行,而且現在己是一個鄉鎮點的負責人。不過這種「內招」方式,後來很快便取消了!
現在各種人員招聘都已經越來越規范透明,像題主說的這種情況應該是很難存在的,即使有也只能是一種權力下的「黑色」交易。一旦被爆光,不僅是領導當事人,以及辦理人員都將會受到處理追責。
對於符合退休的人員來說,那麼就應該給他辦理相關的退休手續,並按時發放退休工資。這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來嚴格執行,是不能有任何變通的行為。
此時單位竟然允許退休人員放棄退休工資,這種行為本身就不符合退休的相關規定,是與國家退休政策精神相違背的。
而單位領導竟然允許退休人員這種做法,這就是明知故犯,公然違背國家的有關退休政策與法律法規。
這與國家有關單位人員的進出相關規定也是相抵觸的。因為國家明確規定單位人員的進出必須按照政策來招聘與錄取,而不是靠單位自主主張。
所以單位違規安排退休人員的子女,是與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行為,而且這種安排嚴格起來說是無效行為,一旦被查出是一是要將被清除的。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若有興趣,可以關注【 視職場 】,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這種情況幾年以前確實很常見,尤其是一些國企中,最早的叫做「接班」,一些國企職工到了退休年齡後,可以安排一名自己的子女直接進入企業工作。
我父親就是接了我爺爺的班,在我們本地的葯材公司上班,不過後來公司也因為經營不善倒閉了。
還有一種是「職工子弟安置」,這種不需要等到退休,企業每年會有固定名額給職工子女,直接安排進企業工作。
和我同期進入國企工作的,有一大部分是企業職工子弟安置的,那是2012年,也是我所在的國企最後安置的一批。
隨著企業管理和用人制度的改革,「接班」和「職工子弟安置」先後被廢除了,不過也不排除仍然有人依靠關系,暗度陳倉。
因為職工子弟不再安置的問題,很多國企都發生過職工群訪的事,最後也都是不了了之。
題主所說的放棄退休工資換取安排子女工作,很有可能放棄退休工資是假,安排子女工作是真。
現在國家對於行政單位以及國企的用人制度,有著嚴格的選拔標准。
各種「內部招聘」已經不復存在,入職需要滿足用人單位的硬性標准才能予以考慮。
在如此嚴格的管理制度下,還能安排子女工作的,一定不是一般人,要麼有著過硬的關系,要麼自己手裡握著權利。
所以很有可能放棄退休工資只是對外人說的一個遮掩,盡管聽起來也是讓人難以信服,但總比直接安排了要強一點,至少聽起來為了安排子女工作也是有犧牲的。
退休工資待遇是國家養老保險體系統一管理的,任何企業和個人是沒辦法無緣由取消的,既是退休人員享受的權益,也是國家 社會 保障制度。
如此看來,有很大可能退休工資明面上說取消,實際還每個月照領,子女的工作也安排了。
很多企業就是因為這種見不得人的錄用方式,導致企業人員素質差,後期經營出現問題,最後導致破產的。這種不合理的方式就應該徹底被廢除,那些暗箱操作的人也難逃制裁。
樓主所說,現在的情況,根本不存在這種情況,下面分析一下:
1、目前員工退休,由社保局核定退休時間和退休金,公司並不能左右員工退休,如果公司不為員工辦理退休手續,是違法行為。
2、樓主所說的情況應該是所謂的頂崗,這個是以前國企沒有實現全員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發生的,那個時候員工退休由企業發放退休金,1994年退休改革後,基本不存在這種情況。
這件事要重點說明幾個重點的問題,第一說明子女工作的重要性,可以解決子女工作對於即將退休的老年人比什麼都重要,有這個機會,作為父母當然會放棄退休待遇而讓單位安排子女工作。第二現在退休工資都是政府社保機構發的,與單位沒關系,在單位放棄退休待遇無非是不退休繼續上班,為單位作貢獻,這說明這個職工有本事,單位願意留你,這個本事就是技術和能力。現在工作崗位無論什麼崗位都是機械化,電器化,程序化,所以在崗操作與技能有關系,而與年齡沒關系了,現在七八十歲還在上班的大有人才,這卻卻說明年輕人應該趁年輕時的大好時光,老老實實學點本事,現在有人提出人生最大的事業是什麼?是教育孩子,一個人,事業再大,賺錢再多,假如孩子不爭氣,這一世你等於白做活了。這第三點就得告誡年輕人了,年輕時別貪玩,別貪心,別怕吃苦,別怕吃虧,老老實實做人,實實在在學點東西,靠父母只能靠半輩子,不能靠一輩子,將來你的子女還得靠你呢,沒本事,父母把位置讓給你沒用,你蹲不了這位置。人生不靠天,不靠地,靠不了神仙皇帝,更靠不了父母,只能靠你自己。
關於子女頂替就業這個做法, 最早是在1953年 國家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中,第六章「關於死亡待遇的規定」第二十四條有所體現:
不過這個時期的子女頂替就業,還只 適用於因公死亡或因公殘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的職工,算是國家對這些職工的一種關懷政策,並沒有什麼不妥。
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慢慢這個政策開始推廣到 家庭生活有困難的老、弱、殘職工 ,然後到 各部門、各行各業的所有工人 。
而在執行頂替政策的過程中,出現了許多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問題,不少地方政府自行 擴大頂替的范圍 ,同時操作過程中還出現了大量 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的情況。
1986年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中明確:
不過在現實生活中,還是無法完全杜絕這種情況。當然,現在單位的做法也不會那麼明目張膽, 招聘過程中,筆試、面試肯定是會進行的,但是招聘中操作的空間還是存在的。
不少企業的招聘,對於員工的子女是有照顧加分的 ,甚至只要員工子女能進面試,那麼就一定會被企業招聘,這算是一種變相的子女頂替就業吧。
當然,這些員工也不需要放棄退休工資,因為退休工資不是你想領就能領,想放棄就能夠放棄的,個人和單位都沒法做主。繳納養老保險15年,達到退休年齡後辦理退休,自然每個月就可以領取到養老金。
不到退休年齡放棄工作崗位讓子女上班,大多在七八十年代叫「頂替」,在原來機關事業單位,國營集體企業單位,父母的退休(退職)養老金照常有,只不過比同類人員明顯要低。這些權力在上級部門,要經過發文審批等程序。
而單位和員工直接達成協議「 勞動合同單位一次性付補償金,離開工作崗位;單位錄用其子女,簽訂勞動合同安排工作 」我確實了解到,這種情況的是前十幾年到前幾年間,民營企業單位與員工簽訂合同不規范,更沒有繳納社保,員工不再等退休工資的離開讓子女上班,這當時稱離職辭職。我表弟在一家民營企業上班9年,乾的是包裝流水線工種,合同也不是規范的版本,單位和自己沒有繳社保,更沒有視同繳費年限。2012年單位同意高中畢業的兒子上班簽訂合同單位給繳納三險,他則離開跳到其他單位當保安去了。到了60歲趕上補繳養老保險退休,2千多元,在原工作單位的工齡沒有計算。
現在用人單位不給員工繳納或不按規定繳納都是違法行為,《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 社會 保險費的,均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以前幾年一些民營單位鑽空子,既逃避責任,又更換新鮮血液,何樂不為。
我以前也聽說過有這么做的,具體怎麼操作不清楚。現在可能沒了吧。聽說也是退休的取消工資,讓孩子頂替去上班,按新人工資待遇。按說這不符合國家政策,可這是周瑜打黃蓋,兩廂情願的事。可能工廠有這個情況吧。也難怪。自己老了,干不動了,孩子沒工作,有這機會,能讓孩子出來工作,也是好事。工廠呢,老的退了,不拿錢了,換個年輕人來上班,有知識,又能幹,當然是好事了。
這是無恥的掠奪。養老金也就是退休工資。退休工資是資本對勞動者在退休前的勞動報酬補償。就是說資本對勞動者退休前的勞動報酬並沒有全都付清,而是存留了一部分在其退休後再予補發,作為勞動者的養老費用。因此,退休金即退休工資原本就是退休者自己的錢。停發養老金即養老工資,讓其子女頂替工作,這是資本對勞動的雙重剝削,這是沒有道理的,想出這一招真是無恥。這顯然是行不通的,但是提出這樣的問題不會是空穴來風吧?我們一定要注意那些與勞動人民為敵的狼子野心!當然,這里絕非是針對題主而言。
G. 如何做好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落實政策,維護離退休老同志合法權益。
2.積極開展老年文體活動,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創造良好條件。
3.完善離退休工作隊伍建設。
H. 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以後感覺怎麼樣
企業退休人員實行 社會 化管理,推向社區負責實施,對退休人員來說,只有弊病,沒有益處,也是對退休人員極不負責任的管理模式。首先公務員退休為什麼不需要推向 社會 管理,難到退休公務員思想境界,高於退休的工人階級?千萬不要把退休的企業工人,作為「試驗品」,應先由公務員做起。其次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由勞動社保公司發放外,沒給企業增加額外經濟負擔。反而公務員退休,除機關社保公司,每月給予高額退休金外,每年不定期的給退休公務員,發放精神文明獎、文明單位獎、文明城市獎、單位績效獎等等,似乎這些「獎」都是退休公務員的「貢獻」,與企業退休人員,沒任何的關系,更沒有額外收入。其三企業退休人員推向 社會 管理,社區部門不了解退休人員具體的經濟、 健康 等情況,也不利於管理,遇到問題,社區不好處理,最終還是推還原企業處理。眾多退休人員來自各個企業,他們之間相互不了解,不好溝通,除「抱怨」,還是抱怨,不利於 社會 和諧,只會增加 社會 的矛盾和負面影響。其四把企業退休人員推向 社會 管理,實際上,沒有管理,或是無負責任的管理。社區由於人力,物力,財力以及管理能力的局限,只能粗放式或放任自由的管理,退休人員遇到原有的工傷等問題,會出現社區與原企業相互推諉的現象,不利於問題的解決,只能激化矛盾。其五現在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已經由社保領取,企業負擔不重,個別由於工傷等遺留問題,應由企業解決,社區也無能力解決。其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理應退休公務員當先,公務員有豐富的 社會 工作經驗,文化素質較高,有能力協助社區的管理,活躍社區文化,增加社區活力。其七,如果政府部門認為退休人員推向 社會 化管理,有好處,那就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公務員與企業退休人員,同步推向 社會 化管理,不能任何改革讓企業員工當先鋒隊,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不知道將退休人員實行 社會 化管理的意義何在?因為現在的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已經是社保領取,不存在給單位增加負擔的問題,而且原來的單位都是工作了若干年的單位,一般而言,大家都會有點親近感,一個單位的同事之間也比較容易交流。有什麼問題比較容易溝通,而實行 社會 化管理後,一個社區里,五湖四海的人都有,彼此之間難以做到很好的交流。這就會給社區管理帶來一定的難度,不如由原單位管理。除非原單位已經不再存在,那麼可以把原來的退休人員交給所在居住地實行社區管理。
非常贊成「退休人員實行 社會 化管理」,但應該這樣來推進:一,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先行一步,劃轉社區,毫不例外;二、各級退休的領導幹部不搞特殊化,也先走一步,帶頭劃轉到社區;三、接下來是各類企業當然包括國企退休人員以及其它退休人員,都劃轉社區;四、以後退休的人員,直接去社區報到。 社會 主義價值觀講得是民主、公平、法制 ,只要前兩部分人員劃轉到社區了,企業退休人員絕不會像現在這樣都在疑惑、質詢和反對這件事情。只要政府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及領導幹部退休都劃轉社區了,社區為此服務的各種條件肯定會盡快改善改進並不容質疑地能滿足需要。但是不贊成先全面劃轉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的作法,涉及人太多,負作用太大。即是試點,也應該同步增加對政府、事業和領導幹部劃轉社區的試點。之所以非常贊成「退休人員實行 社會 化管理」,是因為中國漢字在這個問題里表達的是泛指,即:「全部退休人員實行 社會 化管理」。
退休人員實行 社會 化管理是大勢所趨 ,但是具體的管理和服務還有待於進一步完善。
2019年,國家制定了《關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的指導意見》,明確在2020年底之前將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街道和社區實行 社會 化管理,主要包括檔案管理、組織關系管理和 社會 保障管理。
從1991年國家實施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開始,退休人員就逐漸需要進行 社會 化供養。但是,由於 歷史 原因,退休人員的管理任務還有仍然落在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身上。像一些機關事業單位或者國有企業,都有相應的老幹部管理部門、科室或者支部。這實際上,還是過去職工入職後就有單位統管統包一樣,是過去單位支付養老待遇制度的一種延伸。
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往往福利條件較好,還會經常對老幹部以走訪慰問,比如說發點過節福利等等。有的單位還會組織老幹部、老職工進行外出 旅遊 。這些福利性的待遇,也是退休職工們不願意實行 社會 化管理的原因。可是這樣的福利體系,也一定程度上成為阻止人才流動的一系列阻礙。
對於私營企業、外資企業等用人單位的退休人員以及靈活就業人員,這些人員一直實行 社會 化管理,也沒有出現問題。而且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非在當地退休生活的人員,其實很多福利都享受不到。而且,對於各種退休認證和組織生活也會產生不便。比如說現在各地人社部門對於普通企業退休人員都實施刷臉認證,但是對於一些國有企業並沒有這樣的精力和財力進行APP的研究和開發,組織實施人工驗證的話,花費的行政成本又太高。
本身退休人員的管理就屬於 社會 化的職能。企業就應該是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就應該側重於公益服務,行政機關應該側重於行政管理。 如果有國有企業或者單位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不僅會大大增加相應的管理成本,而且效率非常低下。全國幾十萬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如果取消了退休老人管理,將會節約大量的資金和人工成本。因此,為了全面深化國企改革,增強國有企業的競爭力,國家將推動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工作也是大勢所趨了。
當然,目前由於社區服務工作力量還不充足,制度不完善,一些退休人員的生活保障和養老服務跟不上,有關工作真的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不過,如果能夠給移交 社會 化管理的退休老人以相應的福利補償,建立合理的管理費用負擔機制,這樣理順起來就會簡單的多了。
退休人員實行 社會 化管理,對於退休的人來說,總的感覺是被拋棄似的失落感和無奈感。
實行 社會 化管理之前,大型企業的退休職工都由企業退休站管理。退休站好象退休職工和企業之間的紐帶,連結著退休職工與單位,使退休職工有著對單位的歸屬感、依賴感,時時感受著與單位之間的聯系和單位的溫暖。
現在的大部分退休人員,退休前基本上都是長期工作在一個單位,與單位之間有著血肉般的聯系和深厚的感情,單位同事之間如同家人。在退休站管理時,退休職工和單位之間的這種聯系依舊存在,退休站退休職工的另一個家。退休職工到退休站彷彿回家一般,並成為一種行為習慣。職工通過退休站,隨時了解單位的動態,關心著單位的生產和經營狀況,好象還是單位的主人一樣。
得知退休人員要實行 社會 化管理的信息後,退休職工的第一感覺就是被單位拋棄了,一種掉入冰窟中一般的、冷冰冰的感覺。甚至對原有的三觀都產生了懷疑和沖擊,單位與人、 社會 與人、人與人之間,似乎就是一種利用與被利用的關系,用過之後,便可棄之一旁。昨日還是單位的人,今日退休手續一辦,便被扔入 社會 ,與單位再無瓜葛。
然而,退休人員實行 社會 化管理,已成為大趨勢,退休人員願意也罷、不願意也罷,無奈也罷、失落也罷,也只能隨波逐流,任由擺布。
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就是交由社區管理,但怎麼管,管些什麼,退休人員無從得知。希望有關部門制定明確的標准和規范,讓退休人員看到希望,看到光明,看到晚年的幸福。千萬不要把 社會 化管理變成一種形式主義,管而不理。
如果有好處,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早就移交 社會 化管理了,退休人員管理也要實行雙軌制,好不好你應該明白吧。
讓人誰以理解和接受!與奮斗幾十年的單位徹底切割,與相處多年的人和事斷流,慘忍!遇到事情單位知根知底處理起來雙方便利。各項政策制度有它的連續性在原單位大家熟悉接受起來較容易!交到 社會 只能一刀切!出這種主意義的人目的是什麼?
退休人員實行 社會 化管理,感覺不好。一曰,只是工資歸 社會 勞資部門管理了;二曰,退休人員成了無人管的人了;三曰,退休人員是有組織情節的那幾代人,突然生老病死無單位過問,好凄涼。
我們學校退休人員有困難找學校,學校的理由很簡單,我們歸 社會 管理,他們無義務。真正體味到了,何為人走茶涼!
歸根結底一句話,退休人員 社會 化的結果,就是工資發放的地方變了,個人徹徹底底的「自由」了,處於無人管的狀態。
我也才退休,目前是單位的離退休處在管理和服務全校的退休教職工。其實,退休了,單位上還專門有個部門為離退休幹部職工提供服務,也是很好的事情。其實,離退休處每年組織大家春遊和秋遊各兩次,也是這種時候,退休後的同事可以見面聊天。還有就是組織黨員同志繳納黨費,組織學習等等。
我個人覺得:退休後如果實行 社會 化管理也是一種很好的嘗試,那就得加強社區建設和服務,組織社區居民參加有意義的活動,還有就是退休人員有任何訴求,也找得到相關部門解決,不能將退休人員放在 社會 上,一點不管不問。
這提問就有問題,是企退人員 社會 化管理,前提錯誤結論不可正確,退休了都成了平頭公民,讓企退人員回歸,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不 社會 化管理,不是一般人?
I. 涉密人員退休和離職時,為什麼要進行脫密期管理
涉密人員退休和離職要進行脫密期管理是有法律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涉密人員離崗離職實行脫密期管理。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應當按照規定履行保密義務,不得違反規定就業,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
《公務員法》中第八十一條明確指出: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的,不得辭去公職。在這些特殊職位上任職的公務員要辭去公職,必須離開這些特殊職位後一定時期,也就是過了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才可以辭去公職。
(9)退休人員非訪擴展閱讀:
脫密期的管理:
一、確定脫密期期限。
一般情況下,核心涉密人員脫密期為2-3年,重要涉密人員脫密期為1-2年,一般涉密人員脫密期為6個月-1年。當然,機關單位可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實際情況和涉密人員所涉及的國家秘密密級、知悉范圍、保密期限等具體情況,適當延長脫密期期限。
脫密期結束,離崗離職涉密人員在就業、出國(境)等方面不再受有關限制,但對所知悉的國家秘密仍應承擔保密義務。
二、不同類型人員的管理。
1、輪崗人員和退休人員,即涉密人員調整到本機關本單位非涉密崗位工作的,或在本機關本單位退休的,脫密期管理由本機關本單位負責。
2、交流調動人員,如涉密人員調入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事業單位的,調出機關單位應在辦理交流或調動手續的同時,出具委託管理書,委託調入機關單位進行脫密期管理。
涉密人員在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事業單位之間的交流調動,不受脫密期的影響。
3、借調、掛職人員,即涉密人員借調、掛職到其他單位的,涉密人員組織人事關系所在單位應向用人單位出具《脫密期委託管理書》,委託用人單位負責脫密期管理。
4、其他性質的離職人員,應當主動向機關單位報告去向。
機關單位辦理其離職手續的同時,委託社保關系所在地市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社保關系未轉出或社保關系不明確的,委託涉密人員常住地市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協調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戶籍所在地和常住地公安機關共同負責脫密期管理。
三、脫密期保密管理要求。
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其就業、出國(境)等權益受到一定限制,還要承擔重大事項報告、接受回訪等義務。
1、擇業限制。脫密期內的涉密人員,不得違反規定就業。機關單位發現涉密人員有違反規定從業情形的,應及時報告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公安機關。
2、出國(境)限制。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未經批准不得因公、因私出國(境)。現單位進行出國(境)審批時,應徵求原機關單位意見;委託屬地管理的,由原單位審批。
3、重大事項報告。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應當按照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要求,向負責脫密期管理的機關單位進行重大事項報告。
4、脫密期回訪。對脫密期內的核心涉密人員,原單位應進行必要的回訪;委託屬地管理的,原單位可以直接回訪,也可以委託屬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回訪。回訪可採取實地談話、電話回訪、函訪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