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成都離退休入戶條件
法律分析: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已經辦理離退休手續,身邊無子女且其他城市的市區也無子女二)應向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1.入戶申請.投靠人的(離)退休證、《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事處的證明.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㈡ 成都落戶條件
根據成都市戶籍遷入登記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細則,成都落戶條件如下:符合以下國家規定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本市
(一)調動、安置、招錄人員
(二)軍隊安置、家屬隨軍人員
(三)投靠、收養人員
(四)國(境)外來蓉定居人員
(五)按照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確定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順序申請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戶。
(六)博士後人員,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的順序申請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戶。
(七)原戶籍在本市的刑滿釋放人員,可申請恢復戶口。在申請入戶前持釋放或假釋證書到社區民警處簽署意見。
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進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本市
(一)全日制普通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順序申請本人入戶。
(二)在國(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順序申請本人入戶。
成都市戶口遷入條件和流程最新
(一)條件入戶第一是屬於執行國家層面規定23項政策
(二)積分落戶符合以下12項積分指標,積分滿100分就可落戶成都。
法律依據
《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入戶管理辦法(試行)》
第四條:
申請人申請居住證積分入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證;
(二)男55周歲以下,女50周歲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5年以上;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及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
㈢ 成都戶口遷移新政策2022
一、成都戶口新政策是什麼?
1、申請人必須滿足這兩個條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
2、選擇落戶地
(1)申請人已有住房,應在住房所在地申請辦理;
(2)申請人沒有住房,但是直系親屬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親屬的住房所地申請辦理;
(3)申請人沒有住房但有工作單位,可在單位集體戶或單位所在區(市)縣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申請辦理;
(4)申請人沒有住房且沒有工作單位,可在區(市)縣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申請辦理落戶。
二、成都落戶方式有哪些?
1、購房入戶
落戶條件:
90_以上:交房入住以後,在我市購買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積在90_以上(房產局備案時間在2014年6月1日後),且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
90_以下:交房入住以後,在我市購買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積在90_以下(房產局備案時間在2014年6月1日之前)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即「房產證原件」),且在成都市依法參加社會保險2年及以上連續不間斷,依法登記並取得2年以上居住證。
2、學歷入戶
落戶條件:
在我市中心城區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中級技術職稱或技師以上職業資格的,在郊區(市)縣具有中專以上學歷、初級技術職稱或高級技工職業資格的,以及因經濟建設需要引進的各類人才,年齡45周歲以下(特殊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並在我是一落實工作單位的市外人員。
3、畢業入戶
落戶條件:
非成都生源落戶成都前提條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其中,非正常情況(口袋戶)落戶成都——畢業後未辦理上戶手續,戶口還滯留在學校宿舍者。)
成都生源落戶成都前提條件:入學前戶口所在地市成都。
4、暫住入戶
落戶條件:
在我市暫住滿2年,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員,可申請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
5、投資入戶
落戶條件:
在我市中心城區投資50萬元以上,在區(市)縣城投資30萬元以上,在建制鎮投資15萬元以上的市外人員,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記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
6、納稅入戶
落戶條件:
在我市中心城區興辦企業,向本市稅務部門連續倆年累計納稅達3萬元或一年內納稅達2萬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記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
7、經營入戶
落戶條件:
在成都市一次性購買40萬元以上的商業用房、辦公用房的外地人員,也可申請辦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
法律依據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成都市戶籍遷入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三條
符合以下國家規定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本市。
(一)調動、安置、招錄、引進人員
1,組織、人社部門批准公選、公招、錄用、調動到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和通過聘任制公務員公開招聘到本市機關(參照管理單位)工作的。2,中央、本省在蓉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按許可權調動、招錄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幹部工作部門批准安置的離休幹部。
4,因參加工作或工作調動將戶口遷出,本人或直系親屬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離退休人員。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當年統招就讀的學生。
6,原本市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7.在本市各類用人單位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大專畢業生。
8.博士後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9,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確定的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軍隊安置、家屬隨軍人員
1,符合安置條件進入本市的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及其隨調隨遷配偶、子女。
2,符合安置條件進入本市的軍隊退役土兵。
3,符合安置條件進入本市的隨軍家屬。
4.符合安置條件進入本市的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養人員
1.與本市人員結婚滿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親或母親的。
3,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戶籍人員依法收養的未成年人。
5.父母因工作調動到青藏高原地區,未成年子女因不適應高原氣候無法隨身撫養,需遷回父母原戶籍地由本市直系親屬撫養的。投靠、收養申請入
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
(四)國(境)外來蓉定居人員
1,未取得外國國籍或永久居留權,回國恢復戶口的原本市戶籍人員。
2.取得《華僑回國定居證》的華僑。
3,取得《批準定居港澳地區的原內地居民回內地定居通知書》的港、澳地區居民,取得《批準定居通知書》和《台灣居民定居證》的台灣地區居民
4,外國人取得中國國籍的。
(五)原戶籍在本市的刑滿釋放人員,可申請恢復戶口。
㈣ 請問入戶成都戶口條件
入戶成都的方式很多,具體需要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以將戶籍遷入成都市。
1、積分落戶
2、國內本科落戶
3、國(境)本科及以上學歷落戶
4、技能落戶
5、「蓉城人才綠卡」人員落戶
6、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當年統招學生入戶
7、應屆大專生落戶
8、辦理夫妻投靠落戶
9、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10、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戶
11、辦理離退休頒幹部入戶
12、辦理離退休人員入戶
13、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安置入戶
14、2017年12月31日之前購房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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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成都落戶政策
1月7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於印發成都市戶籍遷入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大專落戶成都
35周歲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畢業生可申請遷入成都東部新區、近郊區。(含境外取得同等學歷的人員)。
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順序在東部新區、近郊區申請本人入戶。
本科落戶成都
45周歲以下的全日制普通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申請遷入本市。(含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取得同等學歷人員)。
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順序申請本人入戶。
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戶
1、孩子未滿18歲;
2、夫妻雙方均為成都集體戶且無房也可以;
3、夫妻成都有房,直接辦理孩子落戶。
所需材料(投靠父或母的):入戶申請表;未成年人及被投靠父親或母親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父母離異的,提供法院離婚裁定書或判決書或民政部門認證的離婚協議書及離婚證);子女與父母的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入直系親屬住房的還需提供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入直系親屬戶的還需提供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入集體戶的還需提供父母雙方的本市無房佐證材料、集體戶所屬單位的意見)。
老年父母投靠
1、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
2、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的,在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
3、孤寡老人,其本市近親屬經公證願意贍養的,在贍養人的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
所需材料(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入戶申請表;老年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本市戶籍子女的居民戶口簿;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入直系親屬住房的還需提供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入直系親屬戶的還需提供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系佐證材料)。
夫妻投靠
1、不需要居住證了。
2、只需與本市人員結婚滿3年的,在夫妻雙方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
所需材料:入戶申請表;夫妻雙方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入直系親屬住房的還需提供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入直系親屬戶的還需提供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系佐證材料)。
其它情形:
調動、安置、招錄、引進人員
1、組織、人社部門批准公選、公招、錄用、調動到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和通過聘任制公務員公開招聘到本市機關(參照管理單位)工作的。
2、中央、本省在蓉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按許可權調動、招錄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幹部工作部門批准安置的離休幹部。
4、因參加工作或工作調動將戶口遷出,本人或直系親屬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離退休人員。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當年統招就讀的學生。
6、原本市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7、在本市各類用人單位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大專畢業生。
8、博士後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9、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確定的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蓉城人才綠卡」持卡人;在本市同一用人單位連續繳納社保2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單位連續繳納社保1年以上的45周歲以下中級職稱及以上專業技術人才;其他符合我市人才引進和激勵相關政策的人員,取得積分入戶資格的人員。
㈥ 2022成都落戶新政策
成都戶口新政策如下:
1、申請人必須滿足這兩個條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
2、選擇落戶地
(1)申請人已有住房,應在住房所在地申請辦理;
(2)申請人沒有住房,但是直系親屬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親屬的住房所地申請辦理;
(3)申請人沒有住房但有工作單位,可在單位集體戶或單位所在區縣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申請辦理;
(4)申請人沒有住房且沒有工作單位,可在區縣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申請辦理落戶。
成都落戶方式如下:
1、學歷入戶
入戶中心城區,需達到大專學歷或中級技師直稱,並在45歲以下,且落實工作單位。入戶郊區市縣,須達到中專學歷或初級技術職稱,並在45歲以下且落實工作單位;
2、購房入戶
購買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和二手房便可入戶,但人均住房面積不得低於上一年人均住房面積標准。
3、針對學歷偏低、收入偏低的人群,有居住期滿入戶政策。辦理居住證滿兩年,購買社保滿兩年,同時擁有人居住房面積不低於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戶;
4、投資入戶政策
中心城區投資達到50萬元、縣城投資達到30萬元及建制鎮投資達到15萬元的投資人員,經營時間為1年,且擁有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戶;
5、納稅入戶政策
兩年納稅達到3萬元或一年納稅達到2萬元的人口,在擁有人居住房面積不低於16平米的住房後可入戶;
6、投靠入戶
投靠入戶政策包括3類方式,即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關系投靠,已辦理退休或男性滿60歲女性滿55歲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㈦ 退休後想到成都落戶,需要什麼條件
成都落戶的辦理條件主要有:
1. 購房落戶
2. 成都人才引進、學歷入戶條件
3. 應屆畢業生戶口遷入成都條件
4.租房入戶條件 (僅針對本市農民 )
成都買房落戶辦理流程
1、帶上所有資料到公安局辦證中心領取入戶申請表並填寫
2、工作人員審核資料,辦理准遷證
3、回戶籍所在地公安局辦理遷移手續
4、回到辦證中心,帶上准遷證第三聯及1寸照片辦理入戶
所購房屋不足90㎡如何辦理落戶
面積在90平米以下,滿足以下條件,可申請房屋所有權證登記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口。
所需條件:
1、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即「房產證原件」)
2、在成都市依法參加社會保險2年及以上連續不間斷,依法登記並取得2年以上暫住居住的「居住證IC卡」(即2年社保+2年居住證,二者缺一不可)
所需材料:
◆入戶申請表
◆戶口本原件、戶口本第一頁及遷戶人員頁復印件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房產證、購房合同、房管局1月內列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一次性購房發票或是銀行還款6個月的證明
◆房產所在小區物管、居住管轄社區或派出所,其中一者開具的「入住居住證明」,需加蓋公章
◆社保局列印的2年或以上「個人養老保險實繳信息單」,加蓋鮮章。
◆提供2年或以上的「居住證IC卡」
◆地址不一致或有變動的,提供所屬派出所開具的名牌號證明
◆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戶口隨遷的,還需提供:
1)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子女出生證明或親屬關系證明
註:其他流程一樣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完善我市購房入戶政策的通知
成府發[2014]17號
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應對「5·1 2」汶川特大地震災害和國際金融危機沖擊,我市出台了災後購房入戶政策有關規定。現災後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為使戶籍人口增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現就完善購房入戶政策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執行促進災後重建和經濟發展有關購房入戶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區域購買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且在我市依法參加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市外人員,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請登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口。
三、購買商品住房時間以在房管部門進行合同備案登記的日期為准,購買二手住房時間以在房管部門進行房產買賣過戶登記的日期為准。在本通知正式頒布執行之日前已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進災後重建和經濟發展有關購房入戶政策執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執行。以前頒布的相關文件,涉及購房入戶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內容,以本通知為准。
㈧ 戶籍遷入成都的條件和手續
戶口遷入成都可以通過學歷入戶、購房入戶、居住期滿入戶政策、投資入戶政策、納稅入戶政策、投靠入戶、積分入戶的方式。只要滿足以上條件,當事人就可以辦理手續進行入戶。
外地戶口遷入成都需要哪些手續和條件:
一、學歷入戶
入戶中心城區,需達到大專學歷或中級技師直稱,並在45歲以下,且落實工作單位。入戶郊區市縣,須達到中專學歷或初級技術職稱,並在45歲以下且落實工作單位;
落戶人才流動服務中心的市外人員,不再前往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領取集體戶首頁及空白內頁;此外,也不用再前往房管局列印「無房證明」或「房屋信息查詢記錄」,都可在公安辦證中心直接辦理。
手續:
1.《入戶申請表》;
2.畢業證或職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省人事廳、市人事局或高新區人事局出具的進入成都市五城區及高新區人員聯系函(原件);
4.入戶人員戶籍證明(原件)或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5.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6.住房證明或入戶地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7.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隨遷或投靠。
二、購房入戶
購買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和二手房便可入戶,但人均住房面積不得低於上一年人均住房面積標准。
手續:
1.《入戶申請表》
2.入戶人員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入戶人員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不能反映親屬關系的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4.入住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房屋產權證或經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一次性繳款發票或按揭合同、連續6個月以上的按揭銀行交款憑據(原件和復印件)
三、居住期滿入戶政策
針對學歷偏低、收入偏低的人群,有居住期滿入戶政策
辦理居住證滿兩年,購買社保滿兩年,同時擁有人居住房面積不低於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戶。
手續:
1.《入戶申請表》
2.IC卡暫住證(含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
3.入戶人員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不能反映親屬關系的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6.省、市、區社保部門出具最近兩年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綜合社會保險)明細表(原件)
四、投資入戶政策
中心城區投資達到50萬元、縣城投資達到30萬元及建制鎮投資達到15萬元的投資人員,經營時間為1年,且擁有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戶。
手續:
1.《入戶申請表》;
2.投資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
4.企業稅務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
5.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原件和復印件);
6.入戶人員戶籍證明(原件)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7.申請配偶、子女隨遷,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8.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納稅入戶政策
兩年納稅達到3萬元或一年納稅達到2萬元的人口,在擁有人居住房面積不低於16平米的住房後可入戶。
手續:
1.《入戶申請表》;
2.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
4.企業稅務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
5.納稅情況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6.入戶人員戶籍證明(原件)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7.申請配偶、子女隨遷,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六、投靠入戶
投靠入戶政策包括3類方式,即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關系投靠,已辦理退休或男性滿60歲女性滿55歲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公民結婚後有固定住房和穩定生活來源,可投靠配偶遷入(含非農業人口投靠非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投靠農業人口、農業人口投靠非農業人口,戶口遷入後一律登記為非農業人口)。
手續:
1.《入戶申請表》;
2.投靠人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4.住房證明或入戶地戶口簿及被投靠人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5.城鎮居民需提供無職業證明(失業證、待業證、下崗證等)(原件和復印件);
6.具有穩定生活來源證明(原件)
七、積分入戶
符合以下12項積分指標,積分滿100分就可落戶成都。
1.繳納社會保險,每年 10分,半年 5分;
2.合法穩定居住,自有住房 10分,租賃住房 1分,連續居住按每年 1分累積;
3.教育背景,大學專科(含高職)以上學歷 10分;
4.引導人口合理布局,申請人就業所在區域屬於「東進」和「南拓」區域的將可按照每年20分進行累積計算;
5.引導人口梯度轉移,由「五城區」及高新南區(西區)轉移到本市其他區域每滿一年 5分,就業地和居住地轉移到本市其他區域每滿一年 10分;
6.急需緊缺工種(職業)指標加10分;
7.個人貢獻,獲國省市表彰(勞動模範、道德模範、見義勇為、工匠)分別 25、 20、 15分,上年度個稅繳納達到一萬 2分,超過一萬每0.1萬 0.2分,最高不超過 10分;
8.鼓勵創新創業,參加創業大賽獲國省市獎項 15分、 10分、 5分,在本市創業吸納5人以上就業 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投資或創業達到一定條件 10分;
9.年齡不超過45歲 10分;
10.個人不良信用記錄,近三年存在不良記錄每一條-10分;
11.個人違法犯罪記錄,受刑事處罰、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和活動每條-50分,受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的每條-20分;
1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50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㈨ 父母退休後戶口遷到成都
法律分析:向戶籍預遷入地公安戶政部門提交戶籍遷移申請,待批准後簽發《准遷證》,拿《准遷證》到現戶籍地公安戶政部門換發《遷移證》,拿《遷移證》到戶籍預遷入地公安戶政部門完成入戶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㈩ 入戶成都戶口條件
_入戶成都的方式很多,具體需要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以將戶籍遷入成都市。1、積分落戶;2、國內本科落戶;3、國(境)本科及以上學歷落戶;4、技能落戶;5、「蓉城人才綠卡」人員落戶;6、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當年統招學生入戶;7、應屆大專生落戶;8、辦理夫妻投靠落戶;9、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10、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戶;11、辦理離退休頒幹部入戶;12、辦理離退休人員入戶;13、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安置入戶;14、2017年12月31日之前購房入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