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退休人員 > 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辦法

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辦法

發布時間:2023-01-01 11:43:13

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方式

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基本形式是將企業退休人員直接納入街道和社區進行管理與服務。大中城市和其他經濟比較發達、社區建設比較規范的地區,應主要採取這種形式。中央下放到地方管理的企業的退休人員,原則上應納入其常年居住地或戶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區實行屬地管理,其養老保險關系和基本養老金的社會化發放工作,仍由省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管理。
由於各地城市社區建設發展不平衡,部分地區在一定時期內還可以結合實際情況,採取一些現實可行的管理服務形式。
1、在遠離城市的獨立工礦區和企業退休人員居比較集中的企業生活區,可以委託企業主管單位或企業,確定或設立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對退休人員實行管理服務。勞動保障部門要通過統一機構名稱、統一規章制度和工作職責、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等方式,加強對這類管理服務機構的指導和規范。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企業原有的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人員和設施一並移交當地政府。對企業退休人員實行集中統一管理。
2、 在社區組織不夠健全、企業退休人員居住比較分散的縣,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對企業退休人員進行管理服務。部分地區經當地政府確定,由有關部門、單位建立的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應充分利用現有的組織、人員及活動場所,繼續開展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隨著企業辦社會職能的逐步移交和當地社區建設的發展,這幾種管理服務形式逐步過渡到由街道和社區進行管理服務的基本形式。

㈡ 文化部關於印發《文化部直屬藝術表演團體離退休人員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

第一章機構設置及任務第一條為適應文化部直屬藝術表演團體(以下簡稱中直院團)布局結構調整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的需要,做好中直院團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建「文化藝術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以下簡稱離退中心)。第二條離退中心為文化部直屬全民所有制正局級事業單位,具有獨立事業單位法人資格,經費實行全額撥款。中層以下(不含中層)管理人員實行聘任制。機構編制與經費由部人事司和計財司負責核定。接受文化部離退休幹部局的業務指導。第三條離退中心是主管布局結構調整後的中國交響樂團、中央歌劇芭蕾舞劇院、中國歌劇舞劇院、中國歌舞團、中央民族樂團、中國京劇院、中央實驗話劇院、中國青年藝術劇院、中國兒童藝術劇院、東方歌舞團和原勇進評劇團離退休人員工作的機構。對中直院團離退休人員採取適度統籌管理的辦法。其任務是:
(一)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離退休人員工作的方針政策,並根據離退休人員統一管理、待遇分開的原則,具體研究執行辦法。
(二)離退中心按照黨章有關規定,建立黨的組織和工作機構,負責黨的工作。
(三)負責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費、醫葯費、特需費、公用費和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發放的各種補貼等有關經費的預決算、使用和管理。
(四)負責了解離退休人員身體和生活狀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合理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落實他們的政治、生活待遇。
(五)有組織有領導地發揮離退休人員在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表彰他們當中的先進事跡和好人好事。負責指導離退休人員的社團工作。
(六)組織開展老有所養和老有所為相結合的創收活動,努力為離退休人員創造和提供生活福利。
(七)組織離退休人員參觀工農業生產項目。負責節日活動和慰問等項工作。
(八)組織離退休人員的健康療養。辦理就近醫療和困難補助事宜。
(九)舉辦各種有益於離退休人員身心健康的文體娛樂活動。
(十)負責離退休人員工作的協調指導、檢查監督和統計報表等工作。轉發、傳達有關文件。
(十一)指導並會同有關院團和部門,辦理離退休人員的喪葬及善後處理事宜。
(十二)承辦上級賦予的其他有關離退休人員工作事宜。
離退中心在實踐中不斷取得經驗的基礎上,逐步過渡,相機擴展職能。第四條根據離退休人員的多少、服務范圍的大小,在各中直院團設置相應的離退休人員工作機構或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其工作人員由院團徵得離退中心同意後聘任。該機構(專職工作人員)接受所在院團和離退中心雙重領導,其行政關系隸屬所在院團,主要業務工作由離退中心負責管理,享受所在院團工作人員同等的工資福利及所有待遇,為各中直院團所屬的單列編制,負責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分散服務,在離退中心的領導下,完成下列任務:
(一)負責本單位離退休人員活動用房、看病用車及有關文體活動設施的管理使用和服務工作。
(二)負責了解離退休人員身體和生活狀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三)做好離退休人員傳達文件、學習參觀、發揮作用、健康療養、開展文體娛樂活動等有關服務工作。
(四)承辦離退休人員的慰問、喪葬及善後處理等事宜。
(五)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離退休人員工作事宜。第五條在離退中心建立後,中直院團仍然有義務協助離退中心做好離退休人員慰問、喪葬等工作,並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用車和住房工作。第二章離退休人員的調整安置第六條在這次中直院團布局結構調整中,離退休人員的安置,按先調整,後劃轉的步驟進行。具體調整如下:
(一)原中央樂團離退休人員由中國交響樂團負責服務管理;原中央歌劇院和中央芭蕾舞團離退休人員由中央歌劇芭蕾舞劇院負責服務管理;原中央歌舞團和中國輕音樂團離退休人員由中國歌舞團負責服務管理。
(二)中國歌劇舞劇院、中央民族樂團、中國京劇院、中央實驗話劇院、中國青年藝術劇院、中國兒童藝術劇院、東方歌舞團的離退休人員由所在院團負責服務管理。
(三)原勇進評劇團離退休人員由該團留守機構負責服務管理。待戲曲藝術服務中心成立後,由該中心負責服務管理。
(四)在完成布局結構調整後,中直院團所有離退休人員的黨政關系,全部劃轉離退中心建制。

㈢ 國家關於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規定

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是指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採取管理服務工作與原企業分離,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人員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管理服務。

㈣ 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做好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是指已移交政府安置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以下簡稱無軍籍職工)。第三條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應當從維護無軍籍職工的合法權益出發,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無軍籍職工的政策,完善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機制,落實無軍籍職工生活待遇。

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堅持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原則。第四條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實行政府領導、民政部門主管。按照屬地原則,無軍籍職工安置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指定機構是無軍籍職工的服務管理單位,承擔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具體工作。

民政部門應當及時將無軍籍職工接收安置計劃和方案報請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解決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重大問題,加強對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的指導。第五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或者協助辦理無軍籍職工黨員組織關系轉接事宜,保障無軍籍職工黨員參加黨組織生活。第六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做好以下服務管理工作:

(一)發放無軍籍職工退休退職費和津貼補貼;

(二)按規定協助落實無軍籍職工醫療待遇;

(三)定期了解無軍籍職工情況和需求,提供必要的關心照顧;

(四)宣傳解釋無軍籍職工相關政策;

(五)按規定做好其他服務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情況,提出無軍籍職工待遇調整方案,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後,按規定通知服務管理單位執行。第七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協調利用為老服務資源,為無軍籍職工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創造條件。

服務管理單位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聘用工作人員、租用場地設施。第八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加強無軍籍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無軍籍職工遵紀守法和遵守服務管理單位規章制度的自覺性。第九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引導無軍籍職工保持和發揚優良傳統,發揮專業特長,積極參與社區建設和社會公益活動。第十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引導無軍籍職工參加社區組織開展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第十一條鼓勵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者、志願者等社會力量為無軍籍職工及其家庭提供形式多樣的個性化服務。

鼓勵身體健康、樂於奉獻的無軍籍職工參與服務管理,增強無軍籍職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能力。第十二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配備檔案管理設施,妥善保管無軍籍職工檔案,提供必要的檔案利用服務。第十三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定期開展教育培訓、崗位練兵,提高工作人員思想政治素質、政策理論水平和服務管理能力。第十四條對在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納入軍休幹部安置管理表彰范圍。第十五條對已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無軍籍離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國家對軍隊無軍籍離休幹部服務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六條本辦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㈤ 廣州市聘用離退休人員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離退休人員受聘再工作的管理,保證聘用者和受聘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事業、社會團體、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離退休人員。第三條市退休職工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退管委)負責退休人員待聘登記、介紹聘用、信息服務等工作。第四條凡身體健康,具有一技之長或有一定勞動能力的離退休人員,均可依本辦法接受聘用。第五條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必須簽訂聘用合同,並按隸屬關繫到市退管委或縣級市退管委辦理聘用登記手續。第六條聘用合同必須有聘用期限(一般在一年內)、工作(勞動)時間、工種、工資待遇、違約責任等條款。
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受聘人員、聘用單位各執一份,報退管委備案一份。
聘用合同由市退管委統一印製。第七條聘用合同期滿需繼續留用的,應續簽聘用合同,並重新辦理聘用登記手續。第八條聘用單位對受聘人員應以安排技術性、指導性工作為主,不得安排其直接從事特種作業(電工除外)、特別繁重體力勞動、高空及其他直接危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第九條聘用單位應加強勞動安全保護工作,保障受聘人員的安全和健康。如發生因工傷亡事故,聘用單位應按有關規定負責調查、報告、分析、統計。第十條離退休人員受聘再工作期間,其離退休費(包括各項補貼)、醫葯費、非因工死亡喪葬費和救濟費以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均由原工作單位負責發給。
受聘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其醫療費、護理費、補助費、喪葬費、撫恤費等項勞動保險待遇,由聘用單位按現行職工因工傷亡的有關規定負擔全部費用。第十一條聘用單位招用離退休人員,應按分管許可權,向市、縣級市退管委繳納退管服務費用。收費標准,由市勞動局會市物價局制定。
退管服務費主要用於退休人員集體福利事業和管理人員經費,專款專用,並接受財政部門監督。第十二條離退休人員受聘從事退管、街道管理、治安巡邏、市容衛生等社會公益性工作的,聘用單位可免交退管活動費,但應按規定辦理聘用登記手續。第十三條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監察機構按以下規定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不簽訂聘用合同或不辦理聘用登記手續的,責令補辦手續,並對聘用單位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不按規定發給有關費用的,責令限期補發,並對單位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不按時繳納退管服務費的,責令限期補交,並對單位每逾期一日按應繳退管服務費總額加收2%的滯納金。第十四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按《行政訴訟法》和《行政復議條例》有關規定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第十五條本辦法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過去市有關聘用離退休人員的規定,如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

㈥ 2020年退休新辦法

2020年退休新辦法如下:
1、男職工年滿六十周歲。女職工從事管理和技術工作年滿五十五周歲,直接從事生產服務工作年滿五十周歲;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崗位累計工作年限符合國家和部有關規定的職工,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
3、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的職工,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由指定醫院出具證明,並經單位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4、符合國家規定退職條件的職工。
一、辦理退休的流程如下:
1、申報人准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照片及申報退休的相關材料;
2、申請人向所在單位、申報,企業存在的去企業、失業人員去轄區就業局申報;
3、企業、就業局向當地人社部門申報;
4、合格後、檔案轉入當地社保局、社保局負責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會通知辦卡,按手印。手續都辦好以後,次月領取待遇。
二、辦理退休所需材料如下:
1、退休審批表和退休花名冊;
2、加蓋公章的退休人員審批表和花名冊;
3、退休人員所居住社區出具的居住證明和縣人事勞動局出具的參加工作時間證明信;
4、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3張一寸彩照;
5、個人檔案及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手冊。
總之退休新辦法一般是男職工年滿六十周歲。女職工從事管理和技術工作年滿五十五周歲,直接從事生產服務工作年滿五十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崗位累計工作年限符合國家和部有關規定的職工,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的職工,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由指定醫院出具證明,並經單位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辦理退休所需材料一般是退休審批表和退休花名冊;加蓋公章的退休人員審批表和花名冊;退休人員所居住社區出具的居住證明和縣人事勞動局出具的參加工作時間證明信;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3張一寸彩照;個人檔案及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手冊。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五條不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應該退職。退職後,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准工資40%的生活費,低於20元的,按20元發給。

㈦ 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做好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服務管理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離休退休幹部(以下簡稱軍休幹部)。
第二條軍休幹部服務管理應當從維護軍休幹部的合法權益出發,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軍休幹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完善軍休幹部服務保障和教育管理機制,落實軍休幹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軍休幹部服務管理堅持政治關心、生活照顧、服務優先、依法管理的原則。
第三條軍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堅持黨的領導,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主管,軍休服務管理機構(以下簡稱軍休機構)具體組織實施。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當依法負責軍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監督檢查軍休服務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
軍休機構是服務和管理軍休幹部的專設機構,包括軍休服務管理中心、軍休所、軍休服務站等,承擔軍休幹部服務管理具體工作。
第四條軍休幹部服務管理應當與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實行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
第五條對在軍休幹部服務管理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服務管理內容
第六條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軍休機構應當加強軍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引導軍休幹部繼續發揚人民軍隊優良傳統,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永葆政治本色。
第七條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軍休機構應當按照規定落實軍休幹部政治待遇,組織軍休幹部閱讀有關文件、聽取黨和政府重要會議精神傳達等。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當主動協調當地離退休幹部管理部門,將軍休幹部納入本級老幹部工作體系。
第八條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在國家、地方和軍隊舉行重大慶典和重大政治活動時,應當按照要求組織軍休幹部參加。
第九條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當協調當地人民政府和軍隊有關負責人,在八一建軍節、春節等重大節日走訪慰問軍休幹部。
第十條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當按規定落實軍休幹部榮譽療養制度,對服役期間或移交安置後作出突出貢獻的軍休幹部,分層級、分批次組織療養。
第十一條軍休機構應當做好以下服務保障工作:
(一)舉行新接收軍休幹部迎接儀式。
(二)按時發放軍休幹部離退休費和津貼補貼,幫助符合條件的軍休幹部落實優撫待遇。
(三)協調做好軍休幹部的醫療保障工作,落實體檢制度,建立健康檔案,開展醫療保健知識普及活動,引導軍休幹部科學保健、健康養生。
(四)培育軍休幹部文化隊伍,開展軍休文化體育活動,引導和鼓勵軍休幹部參與社會文化活動。
(五)開展經常性走訪探望,定期了解軍休幹部情況和需求,提供必要的關心照顧。
(六)協助辦理軍休幹部去世後的喪葬事宜,按照政策規定落實遺屬待遇。
第十二條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軍休機構應當依法依規加強對軍休幹部參加社會組織、出國(境)、著作出書、發表言論等事項的管理,督促軍休幹部遵紀守法和遵守軍休機構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三條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軍休機構應當鼓勵支持軍休幹部保持和發揚優良傳統,發揮自身優勢,繼續貢獻力量。
第三章服務管理方式
第十四條軍休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為軍休幹部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創造條件。
第十五條軍休機構應當建立值班制度,並採取定期聯系、定人包戶等方式,為軍休幹部提供及時、方便的日常服務保障。
第十六條軍休機構應當堅持共性服務和個性化服務相結合,為軍休幹部提供細致周到的服務。對失能、失智、重病、高齡、獨居、空巢等軍休幹部,應當重點照顧並提供必要幫助。
第十七條軍休機構應當按照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制定的規范標准,推進服務管理工作標准化建設,確保規范運行。
第十八條軍休機構應當推進社會化服務,根據需要引進醫療、養老、志願服務等方面力量,為軍休幹部提供多元服務。
第十九條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軍休機構應當加強信息化建設,充分運用信息化技術,發揮軍休安置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網路「軍休所」等信息化平台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實現精準服務。
第二十條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軍休機構應當推進軍休老年大學建設,線上線下融合,擴大教學供給,提高辦學水平,不斷滿足軍休幹部終身學習需求。
第二十一條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當健全軍休機構服務網格,加強軍休幹部服務保障。
第二十二條軍休幹部管理委員會是在軍休機構內軍休幹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群眾性組織。
軍休機構內設有軍休幹部管理委員會的,軍休機構黨組織應當加強對軍休幹部管理委員會的領導,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活動,發揮軍休幹部管理委員會的作用,定期聽取軍休幹部管理委員會工作情況報告,研究解決其反映的問題。
第四章軍休機構建設
第二十三條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根據安置管理工作實際,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精幹高效、便於服務的原則設置、調整軍休機構。
第二十四條軍休機構實行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對重大問題實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
軍休機構應當依法依規落實政策公開、財務公開、服務公開,接受軍休幹部和工作人員監督。
第二十五條軍休機構應當加強黨組織建設,改進和創新軍休幹部黨組織工作,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增強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組織力,使之成為組織、凝聚、教育軍休幹部和工作人員的堅強堡壘。
加強軍休幹部中的流動黨員管理,將流動黨員就近安排在暫住地軍休機構黨組織參加組織生活。
第二十六條軍休機構應當加強基礎設施建設,設置會議室、活動室、閱覽室、榮譽室等場所,根據軍休幹部特點和需求,因地制宜開展適老化改造,具備條件的可引進或設立養老、醫療、助餐等功能設施,建立必要的室外文化體育活動場地,創造良好休養環境。
第二十七條軍休機構應當按規定用好軍休經費,加強軍休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監督。
第二十八條軍休機構應當加強軍休幹部檔案管理。
第二十九條軍休機構應當加強安全管理,制定並落實衛生、災害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增強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第五章服務管理工作人員
第三十條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當加強軍休服務管理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在編制員額內配齊配強工作力量,優化隊伍結構。
第三十一條軍休機構在編制員額內新聘用工作人員,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外,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退役軍人、軍人家屬。
第三十二條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可以通過引進專業化服務等渠道充實工作力量。
第三十三條服務管理工作人員應當強化能力素質和作風紀律,樹牢全心全意為軍休幹部服務的意識。
第三十四條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軍休機構應當定期開展教育培訓、崗位練兵、業務競賽等活動,提高工作人員思想政治素質、政策理論水平和服務管理能力。
第三十五條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當建立以軍休幹部滿意度為主要內容的服務管理工作監督考評體系,定期對軍休機構及其負責人進行測評。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軍休機構應當建立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崗位交流制度。對軍休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軍(警)士的服務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㈧ 如何做好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落實政策,維護離退休老同志合法權益。

2.積極開展老年文體活動,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創造良好條件。

3.完善離退休工作隊伍建設。

㈨ 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易地安置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易地安置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退休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經所在地縣級以上人事部門同意,可易地安置:
(一)在西藏、青海、新疆三省區(以下簡稱「三省區」)和四川省的甘孜、阿壩、涼山三州(以下簡稱「三州」)工作的,原籍在我市的人員,退休後可到夫婦一方原籍、配偶工作地(或配偶戶口所在地)、獨生子女工作單位所在地安置。對夫婦雙方原籍和工作單位均系外省區,但子女全部在我市工作的,可到在我市區縣(自治縣、市)工作的子女所在地安置。
(二)在外省、區或市內區縣(自治縣、市)工作,夫婦兩地分居的,或獨生子女在外地工作,因工作需要不能調動的,退休後可到配偶工作地(或常住戶口所在地)或獨生子女工作地安置。第三條符合第二條安置條件要求回原籍農村安置的,應予支持。第四條易地安置的退休人員的退休費和有關的生活福利待遇由原單位負責發放。西藏自治區的由代管單位代發,其他易地安置人員的均由原單位按月發放。第五條易地安置的退休人員按政策規定增加退休費的工作由原單位辦理。第六條退休人員前往安置地所需交通費、住宿費,死亡喪葬費、撫恤費等,由原單位負責。第七條易地安置退休人員所需修建或購買住房補助經費由原單位根據住房制度改革的原則和有關規定解決。第八條退休人員易地安置後,原單位應按下列標准向安置地人事部門繳納管理經費。
(一)外省區到我市安置的,每人一次性繳納管理經費2500元。
(二)市內跨區縣(自治縣、市)安置的,每人一次性繳納管理經費1500元。
(三)除以上費用外,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其他費用。第九條管理經費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和代管單位分別按40%和60%的比例掌握使用。但管理經費必須嚴格按照規定范圍由管理部門統一掌握,專款專用,不準發給或變相發給退休人員個人。管理部門對每年的經費使用情況要進行檢查。第十條為了及時解決易地安置退休人員醫葯費和住院預付經費,原單位每年向代管單位預撥2000元醫療周轉金。代管單位年終結算,當年結余結轉下年使用,超支部分由原單位及時劃撥解決。第十一條代管單位應負責易地安置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退休人員生病和有關節日期間,要慰問看望;組織他們參加必要的政治時事學習,參加有關的活動;向原單位反映他們的意見要求等。具體內容由退休人員原單位與代管單位按分工職責簽訂協議。各級人事部門負責綜合管理和監督、檢查。第十二條退休人員易地安置時,其原在一起共同生活(商品糧常住戶口)無工作的父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第十三條「三省區」和「三州」來渝安置的退休人員,由「三省區」和「三州」人事部門集中交市人事局安置,原則上一年一次。第十四條其他地區退休人員的安置工作,由縣以上人事部門直接與安置地縣以上人事部門聯系辦理。其中到市級機關及其在近郊區單位安置的,由縣以上人事部門直接與近郊區和有關部門聯系同意後,由市人事局審查核發入城指標。到中央在渝有關單位安置的,由市人事局審批。第十五條退休後需到外省市區易地安置的,按外省市區的規定辦理。第十六條此辦法由重慶市人事局負責解釋。第十七條此辦法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㈩ 離退休人員管理辦法

尊老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對離退休工作人員最基本的要求。因此,離退休工作部門及人員要努力做到。
1.敬業愛崗,以熱情周到地為離退休老同志服務為中心,以讓離退休老同志滿意為標准,更好地從政治上關心,生活上照顧老同志,發揮他們的作用的要求,克服困難,落實政策,為老同志做好事、辦實事。
2.認真落實,積極主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開展尊老敬老教育活動,宣傳離退休老同志為電力事業所做的貢獻和他們的優良品質,宣傳尊老敬老的好人好事。樹立尊重、關心、幫助老年人的社會風尚,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美德。
3.做好離退休老同志的來信來訪工作。對離退休老同志的來信,要做到認真研究,件件有迴音。對來訪的離退休老同志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百問不厭,耐心聽取他們的意見,能夠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幫助解決,不拖拉、不推諉、不敷衍。暫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或不能辦的事,要解釋清楚。
4.為老同志服務要全心全意、滿腔熱忱,吃得苦、受得累,做老同志的貼心人。努力創造條件,拓展活動內容,開展豐富多彩的有益於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使老同志老有所樂。
5.堅持定期向離退休老同志通報情況,徵求意見,讓老同志及時了解電力事業改革、發展的情況,為電力事業建設出謀獻策。
6.要堅持經常、有計劃地適時開展走訪慰問活動,把走訪慰問工作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去抓。新年(春節)、「十、一」(老年節、中秋節),對離退休老同志普遍慰問,發慰問品或慰問金。離退休老同志住院後,由離退休工作部門代表工區領導前去探視,其探望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元。
7.離退休職工去世後,要前往職工家中慰問,並協助辦理善後事宜。對家屬提出的不附和規定的要求,要做好解釋工作;對喪事過程中的各種迷信活動,要進行教育制止。認真按政策規定落實撫恤金、喪葬費、遺留問題等。
8.離退休職工活動經費按中共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局黨組織________發(________)________號文執行,即退休職工活動經費每人每年________元。
9.退休職工管理服務費及辦公費,工區可根據費用成本核定一定標准執行。以上經費由退休管理辦公室統一掌握使用,各項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但可以跨年度使用。

閱讀全文

與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辦法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老年人經常胸口 瀏覽:602
代表孝順義氣的句子 瀏覽:728
40歲女性做體檢應檢查哪些項目 瀏覽:956
奮乃靜老人吃有什麼副作用 瀏覽:516
1畝地多少錢養老金 瀏覽:629
在各個異地交了社保退休怎麼辦 瀏覽:311
雙流領80歲 瀏覽:350
穿越後我有了四個孝順兒子格格 瀏覽:926
滎陽體檢院電話多少 瀏覽:897
有給家政交養老保險的嗎 瀏覽:179
爸爸外套60到70歲外套 瀏覽:527
冬天到了陽虛體質該怎麼養生 瀏覽:333
養老保險退取條件 瀏覽:172
報個全身體檢多少錢 瀏覽:763
老人心臟無力吃什麼 瀏覽:420
重陽節感恩貼吧 瀏覽:765
黃岡老年人通行證怎麼辦 瀏覽:121
養生館辦卡怎麼辦 瀏覽:65
30歲開始交社保多少歲退休 瀏覽:818
重陽節聯誼會社區方案 瀏覽: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