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河南省2019年退休人員調整退休費政策
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此次調整分為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三個層面。定額調整即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5元。掛鉤調整的內容包括:一是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二是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0.5%增加基本養老金,其中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以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基礎上,再適當傾斜,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一是對截至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4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6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7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80元;年滿90周歲90元。二是按照本通知進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35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三是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有關負責人說,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河南省財政廳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省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現就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從1月1日起,為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增加基本養老金:
1、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以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三)適當傾斜。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對截止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4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6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7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80元;年滿90周歲9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按照本通知進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35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深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盡快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同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各地落實情況請於5月10日前書面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B. 2007年河南省企業退休養老金是怎樣調整的
(一)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增加基本養老金:
1、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12月份按要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以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要求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三)適當傾斜。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對截止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40元;
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50元;
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60元;
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70元;
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80元;
年滿90周歲90元。
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022年河南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將再次上調
2022年養老金計發基數也將再次上調,對於2022年退休的人員來說,在同等條件下,養老金也會拿到更多一些。2021年河南公布養老金計發基數的時間比較晚,不過無論在什麼時候公布,對於當年(在養老金計發基數以前)退休的人員來說,都會從1月份開始來重新計算養老金,將少發的養老金補發下來.
C. 河南省2021年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二條 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再按退休人員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0.88%計算增加。
D. 7月1日,河南省公布2022年退休養老金調整通告,會採取哪些調整方式
根據相關信息了解,7月1日,河南省公布了《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告》(豫人社發〔2022〕5號)。這一消息應當是確定無誤的。不過,沒有確切指出養老金調整方案的詳細信息,而且目前河南省人社廳的官網暫時沒有公布通告具體的內容,可能還需要再等幾天。
此次基本養老金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方案統一,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要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按照了解,今年河南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總體水平是4%,惠及535萬退休人員。此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將於7月31日前發放到位。
實際上,5月26日人社部公布的全國養老金調整通告就已經確切今年養老金調整的方法會繼續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法。同時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方法的統一。不過,今年由於養老金的上調幅度只有4%,比去年的4.5%還要低一些,因此調整標準的下降也是在所難免的事情。
去年河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是這樣的:
①定額調整部分為增加50元,能夠體現公平的原則。
②掛鉤調整分為按繳費年限掛鉤和按養老金水平掛鉤。
按繳費年限調整部分為每年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按養老金水平調整為增加0.88%。
這樣的調整方式,有助於發揮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作用。
③高齡傾斜調整是根據不同年齡段,增加不同的基本養老金標准。
河南省是全國少數幾個,對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老人進行額外養老金調整的地區,不過增加的標准並不高,只有20元。
E. 河南退休工資2021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0元,體現社會公平。
2、掛鉤調整
實行雙掛鉤,長繳多得,多繳多得,體現社會效率。
(1)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含視同,不含折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5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2)和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在2020年12月統籌內養老金待遇(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基礎上,按0.88%的比例增加養老金。
3、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分別向三類特殊人群,額外增加養老金。
(1)高齡人群:按年齡分為6檔,按不同標准傾斜。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年滿65歲、70歲、75歲、80歲、85歲、90歲的,分別按20元、25元、30元、40元、50元和60元的標准額外增加養老金。
(2)企退軍轉幹部:按照上述辦法調整後,企退軍轉幹部如果養老金水平仍然低於當地企退人員人均養老金水平,一律予以補足至該水平。
(3)低水平養老金人員:低於1000元的,額外增加20元,但調整後,不得超過1000元。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F. 2022年河南企業退休人員最新漲養老金標準是多少
(一)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月增加 1.3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再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1%計算增加。
(三)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G. 河南省退休職工2022年調資細則
(一)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二)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再按退休人員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0.88%計算增加。(三)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2.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H. 河南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
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再按退休人員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0.88%計算增加。
(三)適當傾斜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I. 2022年河南省退休人員漲工資細則
2022年河南省退休人員漲工資細則:
(一)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工資。
(二)掛鉤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月增加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年計算。
在上述基礎上,再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1%計算增加。
(三)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調整范圍
從2022年1月1日起,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
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