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廣州市社會化退休人員死亡後傷葬費及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
標准如下:
1、根據《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第十條規定: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或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
(1)喪葬補助費的標准:三個月工資(月工資按當地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計,下同);
(2)供應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標准:六個月工資;
(3)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在職職工六個月工資;離退休人員三個月工資。
(4)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死亡,由當地社會保險機構按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發放待遇;在職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除有規定納入社會保險支付的地方外,由企業按上述標准發給死亡撫恤待遇。
2、根據《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死亡,由企業發給喪葬補助費,標准為一個半月工資。
3、根據《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十二規定:本規定適用於廣東省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織和與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及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
(1)中山市退休人員一次性擴展閱讀:
1、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給予三天以內的喪假。職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單位領導批准,可給予三天以內喪假。需要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費由職工自理。
2、職工享受喪假、看護假期間,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其中,參加了生育保險的企業,女職工產假工資可按當地生育保險規定的標准發給。
3、喪假、看護假的假期原則上應一次性連續安排,假期內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數。
B. 我在中山。是本省外市人,社保中間中斷半年而且現在達到退休年齡但實際繳費年限尚不滿15年 請問可否補交
好像不行了吧,應該是可以一次性把交的都領出來。
C. 廣東省中山市的喪葬費和撫恤金發放標准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三個月工資。喪葬補助費的標准:3個月工資(月工資按當地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計,下同)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標准:6個月工資;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在職職工6個月工資;離退休人員3個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