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山西省太原市鐵路局退休的職工,喪葬費和撫恤金應該是多少
1、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其喪撫待遇為:①喪葬費:5000元;②一次性撫恤金:為本人生前20個月的基本離退休費。2、企業單位:①喪葬補助費:按照參保人員死亡時間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個月標准支付;②一次性撫恤金:按照參保人員死亡時間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標准支付。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的喪撫待遇標准每年是不同的,隨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加而不斷調整。
㈡ 山西省企業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
一、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調整為按職工死亡當月本 企業養老保險 人均繳費工資3個月的標准發給。 二、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調整為按職工死亡當月本企業養老保險人均繳費工資20個月的標准發給。 三、遺屬生活補助費 從2007年7月1日起,對供養直系親屬按月給付的生活補助費標准調整為:遺屬是非農業人口,戶籍在省轄市市區的月生活補助費標准為300元,戶籍在縣(市)鄉(鎮)的月生活補助費為220元;遺屬是農業人口的,月生活補助費標准為150元。(供養直系遺屬女必須年滿55周歲,子女不滿18周歲
㈢ 山西喪葬費2022年最新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工(公)5000元.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業戶口一人月170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㈣ 山西省退休職工死亡後有哪些待遇
法律分析:1、喪葬補助金職工因工死亡發給喪葬補助金,標准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1)享受條件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享受標准︰以工亡職工本人工資為基數,配偶每月40%,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增加10%。
供養親屬撫恤金從職工死亡的次月起計發。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職工因工死亡發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48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工亡的為54個月,被授予革命烈士稱號的為60個月。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㈤ 山西省企業退休職工喪葬費最新標准
一、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二、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其喪葬補助費,不分年齡大小,按本市上一年度1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發給。三、企業離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按照國家機關離休人員死亡的有關待遇支付:(一)喪葬費按5000元一次性發給。(二)一次性救濟費按10個月本人基本離休金(基礎工資、級別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發給。(三)符合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居住在市區內的(含開發區、鄉鎮)的,每人每月補助110元,另發給物價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