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軍轉干自主擇業軍轉幹部醫療保障是如何規定的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中發〔2001〕3號)第五十三條規定,自主擇業軍轉幹部,到地方後未被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期間的醫療保障,按照安置地黨和國家機關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件人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同時,《關於印發〈關於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管理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國轉聯〔2001〕8號)文件進一步明確規定,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地區,自主擇業軍轉幹部未被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期間,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關規定, 統一參加安置地的基本醫療保險,並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所需繳納的單位繳費部分和公務員醫療補助,由安置地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部門 向當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所需經費由安置地政府解決;未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地區,自主擇業軍轉幹部未被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 單位錄用聘用期間,享受安置地政府機關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件人員的醫療待遇,所需經費由安置地政府解決。
Ⅱ 企業軍轉干是什麼意思屬於醫療報銷優撫對象
企業軍轉干就是從部隊進到企業中的工作人員,不屬於醫療報銷優撫對象。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接受安置企業軍轉幹部的企業應按照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有條件的企業應當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以保證企業軍轉幹部醫葯費用得到較好的解決。困難企業可採取先繳納統籌基金部分,暫緩建立個人帳戶的辦法,使企業軍轉幹部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保險待遇。醫療報銷優撫對象適用於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在鄉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以及享受國家撫恤和生活補助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參戰退役人員。
Ⅲ 軍轉的醫保是么樣辦的
各地政府對自主擇業軍轉幹部有關補貼
薦
廣州,從2003年1月起,他們在提高市直各機關工作崗位津貼標準的同時,對自主擇業幹部退役金差額補貼相應增加,標準是:以營職(科級)每月增加100元為基數,正營由500元增加到600元,每向上一級按15%遞增。如副團職(副處級)補貼由690元增加到805元,正團職(正處級)幹部每人每月補貼由750元增加到885元,技術7級(相當於副師級)補貼由815元增加到965元。此外4個節日,原每個節日補貼1000元,春節補貼由原來的1000元提高1500元,其他3個節日補貼標准不變。(摘自《中國轉業軍官》2003年第4期26頁)
江蘇徐州市給自主擇業軍轉幹部地方性補貼。補貼標准為:師職幹部發放地方補貼每人每月600元,團職幹部發放地方補貼每人每月500元,營職幹部發放地方補貼每人每月400元。(新華日報作者:江大偉)。
重慶市正師職1000元;副師職900元;正團職800元;副團職700元;營職600元。安徽蕪湖創業補助副師職12萬元、正團職10萬元、副團職9萬元、正營職8萬元、副營職7萬元。
徐州補貼標准為師職幹部每月發放地方補貼600元,團職幹部每月發放地方補貼500元,營職幹部每月發放地方補貼400元。
湖南省婁底市安置任務內的軍轉幹部自主擇業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外,另由地方政府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具體辦法是:正團職幹部補助6萬元,副團職幹部補助5萬元,營職幹部補助4萬元。
廈門市自主擇業軍轉幹部各級別地方補貼標准:副師 1200元 ;正團 1000元;副團 800元 ;營級 600元 。
廣州市目前在政策上對於自主擇業的軍轉幹部,待遇非常優厚。例如,一個團級幹部選擇自主擇業後,每月能夠領取到4000元左右的津貼,並在醫療、養老等方面都有保障,完全沒有後顧之憂。
深圳市接收安置的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在未被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期間,按轉業時的軍隊職務每月發給地方補貼,補貼標准為:正團職1200元,副團職1100元,營職1000元。
廣東省
廣州市:廣州市《關於自主擇業軍轉幹部安置管理意見》統一規定了生活補貼標准,按此規定,以正團職為例,每個自主擇業轉業幹部,每月可亨受廣州市財政補貼1080元。住房補貼由市財政按照市政府機關與其在軍隊職務等級相應的標准逐月隨退役金發放。( 解放軍報 )
深圳:自主擇業軍轉幹部,在未被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期間,在特區津貼的基礎上,按轉業時的軍隊職務每人每月再發給地方差額補貼:正團職1200元/月,副團職1100元/月,營職1000元/月。 2003年02月 深圳晚報
惠州:地方差額補貼:團職幹部,1000元;營職幹部700元。每年4000元的節日津貼。來源:惠州日報 (2003-11-14 08:57:28)
江門市:地方差額補貼:正團職600元,副團職550元,正營職500元,副營職450元。住房補貼比照當地機關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同等條件人員的辦法執行。節日補助比照各市、區黨政機關同等級退休幹部的標准。江軍轉[2004]4號、粵軍轉2001324號、江軍轉200301號
廣州、深圳、珠海、惠州、佛山、肇慶、中山7市已出台了地區差額補貼辦法。正團職幹部每月加上退役金補貼分別可領取3800元和4000元左右。以高額退役金地區差額補貼吸引自主擇業,粵軍轉幹部自主擇業逐年增多
山東省
大連市:冬季取暖費:每平方米17元。大轉聯[2003]1號文件、《大連市供熱收費結算辦法》(大價發[1995]86號)
青島市:按退役金總額20%的比例計發住房補貼,正團職醫療保障享受正處級退休幹部待遇。
濟南市:住房補貼按退役金職務工資、軍銜工資、基礎工資和軍齡工資之和的35%計發。濟人字〔2002〕260 號
臨沂市:《關於做好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住房補貼和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使到臨沂市安置的自主擇業幹部月平均收入比當地機關工作人員月平均工資多了近一倍。
Ⅳ 轉業軍人醫保報銷比例
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補助70%;老復員軍人、病故軍人遺屬、無工作單位的七至十級傷殘人員補助50%;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退役人員補助25%。
拓展資料:
軍人退役費是指軍人退出現役後國家給予軍人的安家、生活、醫療等方面的費用。大體可分為經常性生活費與一次性補助費兩類。軍人退役費一般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及軍隊最高統帥機關以法規規章形式規定。規定包括項目、內容、標准和發放辦法等。
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10000元(含)以下部分補助70%,10000元以上部分補助80%;
老復員軍人、病故軍人遺屬、無工作單位的七至十級傷殘人員10000元(含)以下部分補助50%,10000元以上部分補助60%;
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退役人員5000元(含)以下部分補助25%,5000元至10000元(含)部分補助40%,10000元以上部分補助55%。
可享受的醫療機構優惠:免收普通門(急)診掛號費;一級醫院和社區醫療機構診查費、化驗費、放射費、檢查費均減收10%;一級醫院住院不需繳納住院押金,二級醫院住院繳納押金500元,三級醫院住院繳納押金1000元。醫療報銷、政府補助、個人繳費部分實現同步結算。
Ⅳ 轉業軍人醫療待遇是什麼
根據軍人退役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以下人員可享受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待遇:
(1)師級以下現役軍人,局級和專業技術四級以下文職幹部、士官、義務兵和具有軍籍的學員;
(2)義務兵、供給制學員其個人不繳納軍人退役醫療保險費。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三條 國家建立以扶持就業為主,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
第四條 全社會應當尊重、優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義務,在招收錄用工作人員或者聘用職工時,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錄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單位,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Ⅵ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參戰補貼計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嗎
一、補助依據
鄂辦文[2012]29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部分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
二、補助對象
2000年12月31日以前轉業,現已在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
三、補助標准
從2012年1月1日起,部分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基本養老金調整後,達不到下列標準的(不計算今年的高齡、高級技術職稱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增發部分),採取發放生活困難補助的方法予以補齊。
原師職(包括專業技術6、7級,文職幹部局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3189元;
原團職(包括專業技術8、9級,文職幹部處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2755元;
原營職(包括專業技術10、11級,文職幹部科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2449元;
原連職(包括專業技術12級,文職幹部1級科員)及其以下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2342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月基本養老金調整後不足上述標準的,採取生活困難補助的方法,據實補齊。
四、不計入補助基準金額包括53年底前參軍復員轉業退休人員生活補助、副處級以上退休人員生活補貼。
五、享受上述生活困難補助的高齡、高級技術職稱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的增發部分,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之外計發。其中,對同時符合後兩項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增發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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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軍轉干養老保險政策
1、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制度
2、轉業到企業工作的軍隊幹部養老保險制度
3、軍人配偶隨軍未就業期間社會保險制度
4、軍隊文職人員社會保險制度
5、軍人傷亡保險制度
6、軍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這軍人六大保險制度的相關信息供大家閱讀,相信能給很多軍人和軍嫂帶來一些實實在在的幫助,具體內容如下:
軍人、軍屬享有的這些保險待遇你都知道嗎?
一、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制度
什麼是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制度?
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制度是為適應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實現軍地醫療保障政策的有效銜接而建立的。1999年,國辦、軍辦印發了《軍人退役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明確對軍人給予退役醫療補助,建立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保障軍人退出現役後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保險待遇,從2000年1月1日正式實施。實行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制度,較好地解決了軍人退役後與地方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銜接問題,保障了軍人退役後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保險待遇,增強了部隊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軍人退役醫療保險的對象有哪些?
師職以下現役軍官、局級和專業技術四級以下文職幹部、士官、義務兵和具有軍籍的學員享受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待遇。
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和軍隊補助標準是多少?如何發放?
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按各職務級別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確定,軍隊按個人繳費的同等數額給予補助,由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逐月計入本人的退役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標准,排職到正師職,從35元到81元不等;下士到一級軍士長,從20元到62元不等。義務兵退出現役時,由所在單位財務部門按照每年420元的標准和服役年數計付軍人退役醫療保險金。
軍人退出現役後,按照國家規定應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由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將軍人退役醫療保險金轉入軍人安置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規定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由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將軍人退役醫療保險金發給個人。
軍人、軍屬享有的這些保險待遇你都知道嗎?
二、轉業到企業工作的軍隊幹部養老保險制度
什麼是轉業到企業工作的軍隊幹部養老保險制度?
轉業到企業工作的軍隊幹部養老保險制度是為了保證轉業到企業的軍隊幹部與進入企業的公務員享有同樣的養老保險待遇而建立的。2002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人事部、總後勤部聯合下發了《關於轉業到企業工作的軍官、文職幹部養老保險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明確軍隊幹部轉業到企業工作的養老保險政策,並按給予養老保險一次性補貼,從2002年1月1日正式實施。轉業到企業工作的軍隊幹部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使轉業到企業工作的軍隊幹部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流動到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政策保持一致,保障了這部分人員享有國家規定的養老保險待遇。這項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是明確了軍隊幹部轉業到企業工作後軍齡視同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軍隊幹部從轉業到企業工作的當月起,參加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其軍齡視同繳費年限,退休時按企業的辦法計發基本養老保險金。
二是明確了國家對轉業到企業工作的軍隊幹部,給予養老保險一次性補貼。補貼的標准為:本人退出現役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資×在軍隊服役年限×0.3%×120個月。
三是明確了轉業到企業工作的軍隊幹部養老保險一次性補貼發放程序。幹部所在單位財務部門,依據轉業命令、安置地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部門的報到通知和政治機關的審核認定意見,按規定計算養老保險一次性補貼金額,並通過銀行匯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養老保險一次性補貼記入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軍人、軍屬享有的這些保險待遇你都知道嗎?
三、軍人配偶隨軍未就業期間社會保險制度
什麼是軍人配偶隨軍未就業期間社會保險制度?
2003年,國辦、軍辦印發《軍人配偶隨軍未就業期間社會保險暫行辦法》,明確對未就業隨軍配偶給予基本生活補貼,並為其建立養老、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從2004年1月1日正式實施。實行軍人配偶隨軍未就業期間社會保險制度,較好地解決了軍人配偶隨軍未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和養老、醫療保險問題,使未就業隨軍配偶的保障由救濟型保障轉變為社會保險,有利於保障軍人家庭生活水平與城鎮居民生活同步提高,促進部隊的穩定。
軍人配偶隨軍未就業期間社會保險的對象有哪些?
軍人配偶隨軍未就業期間社會保險的適用范圍是:
經批准隨軍隨隊後,雖然勞動關系掛靠在企事業單位,但實際未就業且無收入的;
經批准隨軍隨隊後,在部隊內部從事臨時性和季節性等工作,但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經批准隨軍隨隊就業後下崗或失業,按照規定不再領取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
經批准隨軍隨隊後未就業且無收入,因軍人工作調動暫時沒有隨調的;國家和軍隊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軍人配偶隨軍未就業期間社會保險待遇如何申請與審批?
隨軍配偶符合享受基本生活補貼和養老、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補貼待遇條件的,由本人和軍人共同簽字,向軍人所在單位幹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軍人所在團(旅)級單位幹部部門收到書面申請後,會同財務部門按照規定時限完成初審,經軍人所在單位軍政主官同意後,報上一級單位政治機關和後勤機關審批。軍人所在團(旅)級單位幹部部門,將擬享受和已享受這項待遇隨軍配偶的有關情況,分別於每年1月份和7月份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
各級政治、後勤機關設立舉報電話,對群眾反映不符合享受條件的,經幹部部門核實後,屬於擬享受的對象,不予審批;屬於已享受的對象,按照規定予以處理。正師級(含)以上單位幹部部門收到審批表後,會同財務部門按照規定時限完成審核,以政治機關和後勤機關名義給予批復。
軍人配偶隨軍未就業期間基本生活補貼標准、養老和醫療保險繳費標準是多少?
軍人配偶隨軍未就業期間基本生活補貼標准,按照部隊駐地艱苦邊遠程度不同分為三個標准檔次,分別為每人每月600元、700元、800元。
未就業隨軍配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規模為繳費基數的8%,全部由個人繳納,繳費基數為1500元。個人每人每月繳納120元養老保險費。
未就業隨軍配偶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規模為本人基本生活補貼標准全額的2%,其中,個人繳納1%,國家補貼1%。
軍人、軍屬享有的這些保險待遇你都知道嗎?
四、軍隊文職人員社會保險制度
什麼是軍隊文職人員社會保險制度?對象是誰?
實行軍隊文職人員社會保險制度,是貫徹落實國務院、中央軍委頒布的《文職人員條例》的一項重要舉措。2006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人事部、總後勤部印發《關於軍隊文職人員社會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軍隊文職人員社會保險的相關政策,對於維護文職人員合法權益,實現文職人員社會化保障,解除文職人員後顧之憂,促進文職人員合理流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軍隊文職人員社會保險的對象是按照規定的編制聘用到軍隊工作,履行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同類崗位相應職責的非現役人員。
軍隊文職人員社會保險如何辦理?如何繳費?
軍隊文職人員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障政策,參照執行事業單位的相關辦法。聘用單位及其文職人員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繳費基數、比例和標准,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軍隊文職人員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聘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軍隊文職人員養老保險是怎麼規定的?
在國家統一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出台前,文職人員養老保障參照事業單位退休保障政策執行。所在地已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的,聘用單位及其文職人員可參照執行。在國家統一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出台後,按規定參加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軍隊文職人員醫療保險是怎麼規定的?
聘用單位及其文職人員按規定參加所在地醫療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文職人員按規定享受相應醫療保險待遇。
軍隊文職人員失業保險是怎麼規定的?
聘用單位及其文職人員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文職人員失業後,符合條件的,按規定享受相應待遇。
軍隊文職人員工傷保險是怎麼規定的?
文職人員按照《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工傷政策。
軍隊文職人員生育保險是怎麼規定的?
聘用單位所在地事業單位已實行生育保險制度的,聘用單位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為本單位文職人員繳納生育保險費,文職人員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軍人、軍屬享有的這些保險待遇你都知道嗎?
五、軍人傷亡保險制度
什麼是軍人傷亡保險制度?
軍人傷亡保險制度是我軍建立的第一項保險制度。1998年,四總部頒布了《軍人傷亡保險暫行規定》,從1998年8月1日起對因戰、因公傷亡的現役軍人以及因病致殘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給予一定經濟補償,對傷亡軍人實行撫恤加保險的雙重保障。通過實行軍人傷亡保險制度,較大幅度地提高了傷亡軍人的補償水平,減輕了軍人後顧之憂,激發了廣大官兵戰斗精神。
軍人傷亡保險個人繳費標准和保險金標準是多少?
軍隊幹部和士官每人每月按5元繳納軍人傷亡保險費。義務兵、具有軍籍的供給制學員,不繳納軍人傷亡保險費。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於每月發放工資時將個人應繳納的傷亡保險費統一扣繳,記入本人的個人賬戶。
軍人因戰、因公死亡被批准為烈士或者確認為因公犧牲的,其保險受益人按照認定的死亡性質,享受軍人死亡保險待遇,並領取一次性死亡保險金。具體標准為:被批准為烈士的30萬元;被確認為因公犧牲的15萬元。軍人因戰、因公致殘和初級士官、義務兵因病致殘的,按照評定的殘疾等級,享受軍人殘疾保險待遇,並領取一次性殘疾保險金。按殘疾等級不同,因戰致殘的,從2萬元到9.5萬元不等;因公致殘的,從1.5萬元到9萬元不等;因病致殘的,從4.5萬元到8.5萬元不等。
軍人傷亡保險死亡性質認定和殘疾等級評定如何辦理?
軍人死亡性質認定,由部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依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軍人殘疾等級評定,由軍以上單位後勤(聯勤)機關衛生部門按照《軍人殘疾等級評定管理辦法》執行。
軍人傷亡保險如何申請與審批?
符合領取軍人死亡保險金條件的軍人,由其受益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審核,填寫《軍人傷亡保險金申請表》,並附烈士批准或者因公犧牲認定文件原件,以及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復印件,按照後勤供應渠道逐級審核後,上報軍兵種、軍區後勤(聯勤)部財務部或者總後勤部財務部審批。
軍人因戰、因公受傷和初級士官、義務兵患病住院治療,在臨床治癒出院後的1個月內,根據醫療診斷,認為基本符合《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准》和享受軍人傷亡保險待遇條件的,本人或者其利害關系人可以向所在單位財務部門申領填寫備案登記表,經同級衛生部門審查,情況屬實的,按照後勤供應渠道逐級上報至軍兵種、軍區後勤(聯勤)部財務部或者總後勤部財務部。
符合領取軍人殘疾保險金條件的軍人,由本人或者其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初步審核後,以後勤(聯勤)機關的名義公示,公示時間從公示當日起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後無異議的,由所在單位財務部門按照後勤供應渠道逐級上報至軍兵種、軍區後勤(聯勤)部財務部或者總後勤部財務部審批。
軍人傷亡保險金如何發放?受益人是誰?
軍人因戰、因公傷亡和初級士官、義務兵因病致殘,被批准為烈士或者確認為因公犧牲,以及被評定殘疾等級的,由所在單位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依據批準的軍人傷亡保險金數額,將軍人傷亡保險金發給保險受益人。
軍人死亡保險金受益人為軍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殘疾保險金受益人為現役軍人本人。
軍人、軍屬享有的這些保險待遇你都知道嗎?
六、軍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什麼是軍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軍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制度是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國家社會保障體系改革要求,依託社會保障資源,發揮市場機製作用,進一步提高軍隊後勤保障能力而建立的。2009年,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軍委批准,總後勤部下發了《關於軍隊統一為現役軍人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通知》,從2010年1月1日正式實施。軍隊統一為現役軍人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新形勢下軍隊後勤保障制度的改革創新。
軍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有什麼待遇?
現役軍人死亡被批准為烈士、被確認為因公犧牲或者病故的,領取一次性死亡保險金。具體標准為:被批准為烈士的30萬元;被確認為因公犧牲的15萬元;被確認為病故的5萬元。現役軍人因戰、因公致殘,以及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因病致殘,按照評定的殘疾等級,領取一次性殘疾保險金。標准從0.25萬元到5萬元不等。
軍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如何申請、審批和給付?受益人是誰?
軍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的申請、審批和給付,以及保險備案程序,按照現行軍人傷亡保險有關規定執行。保險公司不直接參與定性和理賠工作,現役軍人或者受益人不以個人名義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金。
死亡保險金受益人為現役軍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殘疾保險金受益人為現役軍人本人。
什麼情況下不享受軍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
故意犯罪或犯罪拒捕;斗毆、酗酒、自殺、故意自傷;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受酒精、毒品、管制葯物影響導致的意外;受益人對現役軍人的故意殺害或傷害;戰爭。
軍人傷亡保險金和軍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金額合計可達到多少?
2010年1月1日以後,現役軍人因戰、因公犧牲或致殘,以及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因病致殘,可以同時享受軍人傷亡保險金和軍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兩項保險金合計,烈士為60萬元,因公犧牲為30萬元,病故為5萬元,1至10級殘疾為最高14.5萬元至最低1.75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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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退伍軍人醫保新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起,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符合規定生育的,其生育醫療費用納入報銷范圍,轉業或復員當年度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退役軍人,在正常繳費次月後生育的,可享受生育醫療費報銷和生育津貼。
一、為了保障軍人退出現役後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保險待遇,維護軍人權益,激勵軍人安心服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的有關規定,結合軍隊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國家實行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制度,設立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基金,對軍人退出現役後的醫療費用給予補助。中國人民解放軍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為軍人建立退役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三、師職以下現役軍官、局級和專業技術四級以下文職幹部、士官、義務兵和具有軍籍的學員依照本辦法參加軍人退役醫療保險。
四、各級後勤(聯勤)機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的建立和基金的籌集、管理、支付。
五、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軍人退役後的醫療保險管理工作。
六、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基金由國家財政撥款和軍人繳納的退役醫療保險費組成。
七、師職以下現役軍官、局級和專業技術四級以下文職幹部和士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工資收入1%的數額繳納退役醫療保險費。國家按照軍人繳納的退役醫療保險費的同等數額,給予軍人退役醫療補助。
八、軍人繳納的退役醫療保險費和國家給予的軍人退役醫療補助,由其所在單位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逐月計入本人的退役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九、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個人帳戶資金的利息每年計算一次,計入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個人帳戶資金的利率,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相應利率確定。
十、軍官、文職幹部晉升為軍職或者享受軍職待遇的,不再繳納退役醫療保險費,個人繳納的退役醫療保險費連同利息一並退還本人。 繳納退役醫療保險費後致殘的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退還個人繳納的退役醫療保險費及利息。
十一、師職以下現役軍官、局級和專業技術四級以下文職幹部、士官退出現役時,其退役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的資金和利息,由本人所在單位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結清。
十二、義務兵、供給制學員不繳納退役醫療保險費,服役期間不建立退役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義務兵退出現役時,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的1.6%乘以服役年數的計算公式計付軍人退役醫療保險金。
十三、軍人退出現役後,按照國家規定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由軍人所在單位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軍人退役醫療保險金發給本人;按照國家規定應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由軍人所在單位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軍人退役醫療保險金轉入軍人安置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辦法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會同勞動保障部等有關部門制定。
十四、從地方直接招收的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入伍時由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結余部分轉入接收單位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計入本人的退役醫療保險個人帳戶,並逐級上交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
十五、軍人犧牲或者病故的,其退役醫療保險個人帳戶資金可以依法繼承。
十六、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基金實行集中統管,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擠占挪用。
十七、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基金的存儲、劃撥、運營、預決算管理和會計核算,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軍隊的有關規定。基金利息等收益全部納入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基金。
十八、中國人民解放軍各級審計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對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和管理進行審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