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白你在說什麼,你說的兩種東西都是一回事,只是叫法不同而已。
❷ 應付職工薪酬包括哪些內容個人承擔的個稅和社保公積金如何核算
應付職工薪酬 包括哪些內容----------新會計准則下,應付職工薪酬包括:(一)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二)職工福利費。(三)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其中,養老保險費,包括根據國家規定的標准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及根據企業年金計劃向企業年金基金相關管理人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以購買商業保險形式提供給職工的各種保險待遇,也屬於職工薪酬。(四)住房公積金。(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六)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以自產產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將企業擁有的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為職工無償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等。(七)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八)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個人承擔的個稅和社保 公積金 如何核算-----核算分錄為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部分)
---公積金(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 ---社保(個人部分)
---公積金(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部分)
---公積金(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部分)
---公積金(單位部分)
從工資扣回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付)款 ---社保(個人部分)
---公積金(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實發數)
職工薪酬
職工薪酬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是指按照國家統計局的規定構成工資總額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珠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等。
2、職工福利費,主要是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或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企業,內設醫務室、職工浴室、理發室、托兒所等集體福利機構人員的工資、醫務經費,職工因公負傷赴外地就醫路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以及按照國家規定開支的其他職工福利支出。
3、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務院、各地方 *** 或企業年金計劃規定的基準和比例計算,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包括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向企業年金基金相關管理人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企業以購買商業保險形式提供給職工的各種保險待遇屬於企業提供的職工薪酬,應當按照職工薪酬的原則進行確認、計量和披露。
養老保險是我國企業提供給職工離職後福利的主要形式,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是社會統籌與職工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屬於職工個人的行為,與企業無關,不屬於職工薪酬核算的范疇。
(1)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根據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相關文件的規定,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即受益水平與企業在職工提供服務各期的繳費水平不直接掛鉤,企業承擔的義務僅限於按照規定標准提存的金額,屬於國際財務報告准則中所稱的設定提存計劃。設計提存計劃是指企業向一個獨立主體(通常是基金)支付固定提存金,如果該基金不能擁有足夠資產以支付與當期和以前期間職工服務相關的所有職工福利,企業不再負有進一步支付提存金的法定義務和推定義務。因此,在設定提存計劃下,企業在每一期間的義務取決於企業在該期間提存的金額,由於提存額一般都是在職工提供服務期末12個月以內到期支付,計量該類義務一般不需要折現。
我國企業為職工建立的其他社會保險如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也是根據國務院條例的規定,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收繳、發放和保值增值,企業承擔的義務亦僅限於按照國務院規定由企業所在地 *** 規定的標准,與基本養老保險一樣,同樣屬於設計提存計劃。
(2)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為更好地保障企業職工退休後的生活,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具有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並建立集體協商機制的企業,經有關部門批准,可申請建立企業年金,企業年金是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我國以年金形式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屬於企業「繳費確定型」計劃,即以繳費的情況確定企業年金待遇的養老模式,企業繳費亦是根據參加計劃職工的工資、級別、工齡等因素,在計劃中明確規定,以後期間不再調整。從企業承擔義務的角度來看,我國企業的補充養老保險繳費也屬於設定提存計劃。
由此可見,在我國,無論是基本養老保險還是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企業對職工的義務僅限於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地(市) *** 或企業年金計劃規定繳費的部分,沒有進一步的支付義務,均應當按照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中設定提存計劃相同的原則處理。因此,無論是支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還是補充養老保險費,企業都應當在職工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規定標淮計提,按照受益對象進行分配,計入相關資產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因職工提供服務而產生的義務。
應付職工薪酬的內容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物價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病、產假、計劃生育假)
2.職工福利費:集體福利機構人員工資、職工生活困難補助
3.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商業保險形式提供給職工的各種保險待遇也屬於企業提供的職工薪酬)
4.住房公積金
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6.非貨幣性福利(產品或外購商品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無償提供住房、租賃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免費為職工提供諸如醫療保健的服務、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向職工出售住房)
7.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8.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薪酬的涵蓋時間和支付形式:職工在職期間和離職後給予的所有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福利
薪酬的支付對象:提供給職工本人和其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贍養人的福利,比如支付給因公傷亡職工的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贍養人的撫恤金。
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營業費用、製造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社保(公司部分)、公積金(公司部分)
2、發放工資、代扣個人部分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公積金(個人部分)。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3、繳納社保公積金、個稅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公積金(個人部分)、社保(公司部分)、公積金(公司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1、社保不屬於應付職工薪酬。
2、扣職工的社保費用,應按代扣代繳費用,作其他應付款核算。
3、核算應繳的社保,應作其他應付款核算,費用科目可直接在管理費用下設社保費用二級科目。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一、核算內容包括:
(一)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二)職工福利費;
(三)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四)住房公積金;
(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六)非貨幣性福利。這是指企業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將自己擁有的資產或租賃的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為職工無償提供醫療保健服務,或者向職工提供企業一定補貼的商品或服務等。
(七)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八)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二、確認原則:
(一)確認應付職工薪酬的處理
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將應確認的職工薪酬(包括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福利)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為應付職工薪酬。生產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記入「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勞務成本」等科目,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記入「管理費用」科目,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記入「銷售費用」科目,應由在建工程、研發支出負擔的職工薪酬,記入「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科目,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記入「利潤分配——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科目。
計量應付職工薪酬時,國家規定了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計提。國家沒有規定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實際情況,合理預計當期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大於預計金額的,應當補提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小於預計金額的,應當沖回多提的應付職工薪酬。
企業以其自產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發放給職工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將企業擁有的房屋等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將該住房每期應計提的折舊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並且同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將每期應付的租金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並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 「製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難以認定受益對象的非貨幣性福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和應付職工薪酬。
(二)發放職工薪酬的處理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支付職工福利費、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或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職工薪酬發放給職工時,應確認主營業務收入,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同時結轉相關成本,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企業支付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所發生的租金,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借:生產成本
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包含企業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實際支付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實際發放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扣除了應交的個人所得稅)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企業實際代交職工的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❸ 支付離退休人員工資,計入什麼會計分錄
支付離退休人員的工資,不屬於應付工資的核算范疇,也不需要預提或分配,所以,支付時直接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在賬務處理上計入工資總額,個人不必再提交五險一金,但養老金單位統籌部分不免。
具體會計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退休工資
貸:銀行存款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等,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行政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3)應付職工薪酬中的退休費擴展閱讀:
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後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等以及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咨詢費、研究費用等其他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研發支出」等科目。
期末,應將「管理費用」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管理費用在會計核算上是作為期間費用核算的,企業發生的管理費用,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並在"管理費用"科目中按費用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賬核算。期末"管理費用"科目的余額結轉"本年利潤"科目後無余額。
❹ 支付退休金借方做帳是管理費用還是應付職工薪酬,為什麼
借:管理費用,退休金從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中開支的,不計算在工資總額內。
計入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企業的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各項費用,其中就包含有勞動保險費:指企業支付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包括按規定交納地方統籌退休金)、價格補貼、醫葯費(包括支付離退體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費用)、異地安家費、職工退職金、 6個月以上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人員的其他費用。所以退休人員退休費是計入管理費用。
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稅金、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咨詢費、訴訟費、開辦費攤銷、公司經費、上繳上級管理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會費以及其他管理費用,均屬管理費用。
❺ 關於支付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的會計分錄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應用指南對「職工」的解釋:「職工,是指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含全職、兼職和臨時職工;也包括雖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但由企業正式任命的人員,如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等。在企業的計劃和控制下,雖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為其提供與職工類似服務的人員,也納入職工范疇,如勞務用工合同人員。」離退休人員,已經按照國家的政策離開原來的工作崗位,不再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流入,盡管原來是該企業的職工,但已不符合上述「職工薪酬」對「職工」范圍的定義,因此「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不包括離退休人員的相關工資福利等費用。
從另一角度,發放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退休費的資金來源是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基金,企業按在職人員的工資總額依照法定比率繳納的基本養老費已經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並已向社保機構繳納。故「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的范圍,不再包括離退休人員相關工資福利費用。
如果退休返聘工資,計入應付職工薪酬
如果退休人員工資(不返聘),計入管理費用,基本養老費計入應付職工薪酬
❻ 離退人員的退休金和醫葯費是不是應付職工薪酬的內容
這個是不計入應付職工薪酬。
退休金和醫葯費由社會保險機構發放,不計入企業應付職工薪酬。
❼ 退休人員工資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嗎
應付職工薪酬是付基本職工工資,付返聘退休人員工資是計入勞務工薪酬支出
❽ 「應付職工薪酬」包含退休職工工資嗎
退休工資一般都是社會保險發放,不反映在企業的工資中。如特殊情況下,又用於退休職工方面的支出: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❾ 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包括哪些內容
一、職工薪酬包括哪些內容 職工薪酬是指職工在職期間和離職後提供給職工的全部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薪酬,既包括提供給職工本人的薪酬,也包括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 贍養 人的福利等。 1、 養老保險 費是指基本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類似於國際准則 養老金 計劃中的設定提存計劃。根據國家規定的基準和比例計算,向 社會保險 經辦機構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為基本養老保險費。根據《 企業年金 試行辦法》、《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向有關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為補充養老保險費。以商業保險形式提供給職工的各種保險待遇屬於職工薪酬,應當按照本准則進行確認、計量和列報。 2、非貨幣性薪酬主要為非貨幣性福利,通常包括企業以自己的產品或其他有形資產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向職工無償提供自己擁有的資產使用、為職工無償提供類似醫療保健等服務等。 3、屬於職工薪酬范圍的 工資 在會計上有特別的規定,會計上所稱的「工資總額」,是指國家統計局1989 年1號令《關於職工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中明確的概念和標准,即「工資總額」包括六個部分:計時工資、計價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加班 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企業應付職工的勞動報酬,在會計上應設置「應付工資」科目進行核算。需要說明的是,企業發生的和職工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 醫療費用 、福利補助費用等,不在「應付工資」核算,但它們也屬於職工薪酬的范疇。 二、員工福利包括哪些內容 當前我國員工福利構成主要有三個方面: 1、經濟性福利 主要包括加班、交通、住房、伙食補貼等,享受員工福利須以履行勞動義務為前提。 2、非經濟性福利 該福利形式包括咨詢服務、保護服務、工作環境保障等。 3、保險 主要包括社會保險和企業補充保險。社會保險包括 醫療保險 、養老保險、 失業保險 、 工傷保險 等。企業補充保險包括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 其中醫療保險是福利中最主要的一種。 三、職工薪酬的分類: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 解除勞動關系 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後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己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於職工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業在職工提供相關服務的年度報告期間結束後十二個月內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職工薪酬,因解除與職工的 勞動關系 給予的補償除外。短期薪酬具體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 生育保險 費等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 ,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短期帶薪缺勤,短期利潤分享計劃,非貨幣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帶薪缺勤,是指企業支付工資或提供補償的職工缺勤,包括 年休假 、 病假 、短期 傷殘 、 婚假 、 產假 、 喪假 、 探親假 等。利潤分享計劃,是指因職工提供服務而與職工達成的基於利潤或其他經營成果提供薪酬的協議。 離職後福利,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在職工 退休 或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提供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辭退福利除外。 辭退福利,是指企業在職工勞動 合同到期 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願接受裁減而給予職工的補償。 其他長期職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離職後福利、辭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職工薪酬,包括長期帶薪缺勤、長期殘疾福利、長期利潤分享計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