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後有住房補貼嗎
法律分析:退休後之後,沒有住房補貼。目前我國實行的是公積金制度。關於住房方面的問題都將使用這一制度。入職的時候繳納住房公積金,等到了退休的時候,將公積金返還給勞動者。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2. 99年退休教師有沒有住房公積金補貼
沒有。
根據教育局官方資料顯示,99年退休教師在退休後就沒有公積金補貼了。
公積金就是咱們的普通人最大的政策福利,買房子只要自己公積金賬戶。
3. 公積金補貼是什麼
問題一: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有什麼區別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而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對象范圍不同。住房公積金的建立範圍基本上是各單位的全體在職職工,離退休職工不建立;住房補貼的發放對象范圍是各單位的無房職工和住房面積未達到其職級所對應的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職工,包括離退休職工,是全體職工中(符合特定條件)的一部分職工。
(2)構成不同。住房公積金是由職工個人從工資中扣繳和單位資助兩部分構成;住房補貼是由單位單方面給予職工的資助,不需職工個人從工資中作扣繳。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問題二: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有什麼不同 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區別主要看以下兩點:1、對象范圍不同住房公積金的建立範圍基本上是各單位的全體在職職工,離退休職工不建立;住房補貼的發放對象范圍是各單位的無房職工和住房面積未達到其職級所對應的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職工,包括離退休職工,是全體職工中(符合特定條件)的一部分職工。2、構成不同住房公積金是由職工個人從工資中扣繳和單位資助兩部分構成;住房補貼是由單位單方面給予職工的資助,不需職工個人從工資中作扣繳。1、在某種情況下,住房公積金等同於住房補貼。企事業單位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時,既可以採取建立補充住房公積金的形式,也可以採取直接發放住房補貼的形式。因此在單位採取建立補充住房公積金的形式實行貨幣化時,此時在職工原有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基礎上新補充的住房公積金部門實質上就是住房補貼。2、單位用於資助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相同。這兩種資金的來源都是首先立足於單位原有住房基金劃轉,不足部門區分單位不同性質分別由財政預算撥付或列支成本費用。3、住房公積金與住房補貼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基本相同。目前住房補貼資金是必須要在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系統開立職工住房補貼賬戶,比照住房公積金進行專戶存儲和專項使用的,與住房公積金分別核算。兩者在具體的資金管理模式和使用方向上基本一致。4、住房公積金與住房補貼在稅收優惠上是相同的。職工的該兩項資金均免徵個人所得稅。5、住房公積金與住房補貼在所有權歸屬上是相同的。職工個人帳戶中的住房公積金以及住房補貼均歸職工個人所有。6、對於機關事業單位(還包括參照機關住房分配貨幣化模式的企事業單位)的無房或未達標老職工而言,領取的住房補貼多少與職工何時建立住房公積金有關。老職工是指1998年年底前參加工作的職工(包括1998年年底前離退休的職工)。機關無房老職工的住房補貼由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兩部門組成,其中一次性補貼的計算公式是:一次性補貼額=(職工1998年月均標准工資*1999年度月住房補貼系數)+(1999年度工齡補貼額*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前工齡* 住房補貼面積標准);機關住房未達標老職工領取差額補貼,差額補貼額計算公式是:差額補貼額=(1999年度基準補貼額+1999年度工齡補貼額*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差額面積。因此,從公式可見,機關老職工(住房達標者除外)無論是無房還是住房未達標,其住房公積金的建立時間,關繫到其領取的住房補貼額的多少,雖然這種影響可能並不大。7、在目前新的住房分配製度下,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的途徑,主要是利用包括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工資及積蓄在內的資金,並通過住房貸款的支持來解決。即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是新的住房分配製度下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的兩個重要資金來源。以上就是有關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區別與聯系的相關介紹,希望能對您了解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有何不同有所助益。
問題三:公積金補貼余額是什麼,可以用嗎 公積金補貼余額是現有的公積金的金額.
繳存登記表是單位在銀行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依據,清冊是繳存登記表的明細反映,是設立單位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依據。
單位在填寫繳存登記表和清冊時,按下列要求辦理:
(1)確定繳交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人數和繳交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名單(職工包括與單位形成勞動關系,並領取勞動報酬,用工期在1年以上的勞動者)。
(2)確定工資基數,並按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分別計算職工個人和單位繳交額。
問題四: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一樣嗎,區別是怎樣的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而住房補貼是國家為幹部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發給職工,再由幹部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對象范圍不同。住房公積金的建立範圍基本上是各單位的全體在職幹部,離退休幹部不建立;住房補貼的發放對象范圍是各單位的無房幹部和住房面積未達到其職級所對應的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幹部,包括離退休幹部。 (2)構成不同。住房公積金是由幹部個人從工資中扣繳和單位資助兩部分構成;住房補貼是由單位單方面給予幹部的資助,不需幹部個人從工資中作扣繳。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問題五:住房公積金一欄里的補貼收入是什麼意思? 公積金分為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公積金是你交一份單位交一份,補貼只是單位交的那份,個人不用交。是單位給個人的福利。
住房補貼是按職工月住房公積金補貼繳存基數20%的標准,由職工所在單位按月給予處發。並不是所有的人都享有住房補貼,凡在1999年1月1日以後新參加工作且未分配過經濟適用住房的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在編職工均屬實施住房公積金補貼的范圍和對象。
問題六: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有什麼區別 住房公積金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問題七:公積金新職工補貼是什麼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雞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你所看到的新職工補貼指的是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或單位新調入的職工,估計你是所在單位的老職工了,所以沒有這一項。
問題八: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通過什麼方法來提取? 要提取幹部職工個人住房補貼資金賬戶內的余額,需符合以下幾個條件中的任意一個條件: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的;
3、交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4、調離本市和出境定居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離休、退休的;
7、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除以上申請材料外,根據不同情況還需分別提供相應的材料的原件、復印件。例如: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資建房等自住住房的,須提供購房合同、房管部門備案證明及交付購房款票據或房地產權證。2、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的,須提供貸款合同、銀行供樓存摺,若提前還貸,還須提供銀行同意提前還貸審批通知書等有關材料。3、交付自住住房租金的,須提供經房屋租賃管理部門鑒證的租賃合同、上期租金完稅發票及承租人收入證明。
公積金也類似的提取條件和流程。
問題九:住房補貼與住房公積金補貼是不是一回事 不是.房補是發給個人.而住房公積金是單位給個人交到銀行個人公積金賬戶上的,用於買房或大修等(若不買房大修等,退休後才能取).一般是單位出一半,個人出一半,都交到個人賬戶上.
問題十:住房補貼跟公積金有什麼區別 雖然都與房子有關,但是兩個不同的規定。公積金是按照公積金條例,包括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的職工都要參加,每月單位和個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繳納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賬戶,職工買房大修房屋時可以按規定提取公積金。而住房補貼是按照一定的行政級別,按照個人未達到分配住房的標准面積給予的補貼,很多企業都沒有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執行比較普遍。
4. 退休後還有住房補貼嗎
綜述:一般沒有。
現在退休人員,沒有住房補貼,因為已經實行了住房公積金制度。根據繳納住房公積金領取的個規定。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簡介: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5. 退休後還有住房補貼嗎
法律分析:1、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離退休手續後,凡易地安置自行解決住房、就地安置居住私房、自建住房或租用私房的,分別增發一次性住房補助費。事業單位相對於企業單位而言,它們不以盈利為目的,是一些國家機構的分支。
2、一般是以增進社會福利,滿足社會文化、科學、衛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種社會服務為直接目的的社會組織。住房補貼是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規定事業單位退休後還有住房補貼,退休人員如果住房是單位分配的、也就是公有住房、應享受未達標差額購房補貼、購房補貼按照以下順序發放、無房戶按月補貼、無房戶一次性補貼職工排在在職職工前面。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6. 住房補貼退休後還有嗎
法律分析:現在退休人員,沒有住房補貼,因為已經實行了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7. 公積金是住房補貼嗎
法律分析:不是。1、對象范圍不同。住房公積金:建立範圍基本上是各單位的全體在職職工,離退休職工不建立。住房補貼:發放對象范圍,是各單位的無房職工和住房面積未達到其職級所對應的住房面積標準的職工,包括離退休職工,是全體職工中(符合特定條件)的一部分職工。2、個人繳納不同。.住房公積金:由職工個人從工資中扣繳和單位資助兩部分構成,因此,職工個人是需要繳納一部分的。住房補貼:由單位單方面給予職工的資助,不需職工個人從工資中作扣繳。3、解決的問題不同。住房補貼:為了解決職工的現有住房問題。住房公積金:為了解決職工退休或失去勞動能力後的居住問題。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8. 公積金國家給補助嗎
公積金國家不補助。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
住房公積金具有以下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八條 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作為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成員中,人民政府負責人和建設、財政、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佔1/3,工會代表和職工代表佔1/3,單位代表佔1/3。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主任應當由具有社會公信力的人士擔任。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9. 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區別
1、對象范圍不同,住房公積金的建立範圍基本上是各單位的全體在職職工,離退休職工不建立。住房補貼的發放對象范圍是各單位的無房職工和住房面積未達到其職級所對應的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職工,包括離退休職工,是全體職工中的一部分職工;
2、構成不同;住房公積金是由職工個人從工資中扣繳和單位資助兩部分構成;住房補貼是由單位單方面給予職工的資助,不需職工個人從工資中作扣繳;
3、額度不同。
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的區別有:住房補貼由單位單方面給予職工資助,住房公積金由職工工資扣繳以及單位資助;住房補貼額為每平米補貼額乘以面積,住房公積金額為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繳存比例;住房補貼發放對象是各單位的無房職工和未達到其職級所對應面積標準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發放對象是全體在職職工。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住房公積金補貼方式:
一、使用方法:憑發票和購房合同可以領取不超過已付首付款的公積金額度。公積金可以辦理按月轉存,額度不超過上月還款額。
二、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三、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四、兩者的區別:
(1)對象范圍不同 住房公積金的建立範圍基本上是各單位的全體在職職工,離退休職工不建立;住房補貼的發放對象范圍是各單位的無房職工和住房面積未達到其職級所對應的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職工,包括離退休職工,是全體職工中(符合特定條件)的一部分職工。
(2)構成不同 住房公積金是由職工個人從工資中扣繳和單位資助兩部分構成;住房補貼是由單位單方面給予職工的資助,不需職工個人從工資中作扣繳。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10. 退休的人什麼時候領住房補貼
關於住房補貼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認識:
一是住房補貼是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後,全國各地取消實物住房分配後的政策,因此,全國各地凡時發放住房補貼的地方,都是以1998年作為分界點。
二是並不是退休幹部都可以領取住房補貼,凡是夫妻雙方或一方享受過實物住房分配,包括房改房,聯建房、團購房等福利房,並住房達標(按國家標准如科級95平方)的人員均不能領取住房補貼。
三是在職人員是以1998年為分界點,以我們當地為例,凡是1998年後通過公考公招進入公務員隊伍的人員,未享受或享受住房面積不達標的公務員才能享受,也就是說以下情況也不能享受住房補貼:(1)雖然通過公考公招進入公務員隊伍的,如果以前享受過實物住房分配且面積已達標,就不能享受住房補貼;(2)雖然現在有公務員身份,但不是通過公開考錄,而是過渡性考試轉為公務員(如招聘幹部通過過渡性考試,轉為錄用幹部;或事業幹部提拔副科級幹部後,轉任為公務員也不能享受)的人員也不能享受。
四是各地方是否發放住房補貼是根據各地方財力來定的,我們這里就是市級公務員有住房補貼,區縣及鄉鎮公務員沒有。全國來看,也是各地不同,有的地方有,有的地區沒有,有的地方高,有的地方低,主要就是因為財力的影響。
五是住房補貼採取分步實施的辦法。以我們當地為例,先是離休幹部,後是退休幹部,然後是通過公考公招的在職人員,最後才是過渡性人員及事業人員。其中,離退休幹部的住房補貼是一次領取,在職人員是按月發放,均列入財政預算。
答:
住房補貼屬於地方性補貼,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沒有,各地政策不一。在職人員有的,退休人員當然也會有。不過略有不同:在職人員隨工資按月發放;退休後,養老金由社保部門發,住房補貼由地方財政部門通過所在單位按月發。
據了解,在筆者當地,退休後住房補貼發放辦法是:當年退休人員年底集中審批並報預算,第二年補發上年退休後部分,並開始按月發放。
住房補貼與住房公積金不是一回事。具體啥時候發,請咨詢所在單位或相關部門。
退休人員是不能領到住房補貼金的,因為國家已經取消了住房補貼制度,凡是退休人員都沒有住房補貼。國家目前實行的是住房公積金制度,在支持按照規定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住房公積金,退休時一次返還,並且注銷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也明確規定。其中第三條子宮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第24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存儲余額。
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②離休,退休的。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④出境定居的。⑤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⑥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②③和四條不一定提起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所以說對於有社保領取的人是不能領取住房補貼的,因為國家已經取消了相關的領取政策,這是有相關的規定的,所以說退休的老人就別再惦記著退休以後的住房補貼了。
住房補貼,最初是屬於用人單位給職工的福利,並沒有強制性。
後來由於企業改制等原因,很多企業早已經不執行了。現在已經基本屬於機關事業單位的福利了。
根據1998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這就是我們最初住房補貼的來源。
住房分配貨幣化主要是指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住房分配。作為獨立主體的企業理論上要把住房貨幣化的補貼發到工資里,但是結果可想而知。
當時規定,一套建築面積60平米的經濟適用房的平均價格和雙職工家庭的平均工資收入比在四倍以上的地區才可以發放。
住房增量補貼,是指將國家和單位每年用於職工用住房建設投資的各種隱性支出轉換來的資金補貼給職工,用於住房消費,這屬於改革性津補貼的內容了。
具體標准經過多次 歷史 變化,現在已經很難考究了,而且各地標准都不相同。有的能夠達到40%。
雲南楚雄州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人均養老待遇達到5808元,其中統籌外支付的養老金和住房補貼等待遇達到了1800元。
退休事業人員仍然是享受這一部分補貼的。各地還有一些叫做提租補貼,住房租賃補貼,物業補貼等各種分化而來的補貼政策。
青島市企業退休人員,也是享受一部分補貼的,其中房屋補貼是兩元。這個房屋補貼可能跟住房補貼差得有些遠。
有些時候,對比起來真的很無奈。
深圳市的房改住房補貼,每月是2400元到4600元。
像杭州市是退休固定價格補貼,應該包含了很多補貼內容。
所以,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住房補貼,仍然是由原單位在統籌外發放。而企業退休人員一般包含在養老金內,但是標準是相差很大的。
住房補貼開始屬於單位給職工的福利,並沒有強制性,後來改革了,很多企業不執行了,現在已經基本屬於機關事業單位的福利了,所以呢,要根據地區來劃分,有的地區是不會發放這種補貼的,所以呢,也有一定的規定說是一套建築面積六十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的平均價格和雙職工家庭的平均工資收入比在四倍以上的地區才可以發放,而退休事業人員是可以享受一部分補貼的,所以每個地區的補貼價格也是存在不一樣的。
住房補貼屬於地方性補貼,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沒有,各地政策不一。
在職人員有的,退休人員當然也會有。不過略有不同:在職人員隨工資按月發放;退休後,養老金由社保部門發,住房補貼由地方財政部門通過所在單位按月發。
據了解,在筆者當地,退休後住房補貼發放辦法是:當年退休人員年底集中審批並報預算,第二年補發上年退休後部分,並開始按月發放。
住房補貼與住房公積金不是一回事。具體啥時候發,請咨詢所在單位或相關部門。
漲工資,對於退休人員是最關心的。尤其是企業企業單位退休工人。相信同行的都有同感,就不細說了。不知道今年漲不漲?或是漲多少?大家不容易啊。
湖北省最它媽不是東西,把退休職工當垃圾,職工一退體什麼都不管你,什麼補貼都沒有,也不管你死活,恨不得連那點退體金都不發。
後來由於企業改制等原因,很多企業早已經不執行了。以前機關事業單位有的還有這個待遇。不過現在機關事業編的也少了很多這樣做的,根據前幾年的相關政策,已經開始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也就是把的補貼發到工資里。可是結果不盡人意,具體標准經過多次 歷史 變化,現在已經很難考究了,而且各地標准都不相同。有的能夠達到40%
例如雲南部分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養老人均達到5808元,住房補貼等待遇達到了1800元。
退休事業人員仍然是享受這一部分補貼的。各地還有一些叫做提租補貼,住房租賃補貼,物業補貼等各種分化而來的補貼政策。
青島市企業退休人員,也是享受一部分補貼的,其中房屋補貼是兩元。這個房屋補貼可能跟住房補貼差得有些遠。有些時候,對比起來真的很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