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工人死後怎麼申請養老保險和醫保個人帳戶余額
家屬去原來參保的社保局辦理個人賬戶余額提取提供辦理人身份證,參保人死亡證明、火化證明,雙方親屬關系證明(居委會可以出具)在社保局提取個人賬戶余額,同時領取喪葬費。
1、死亡後養老金領取只能由繼承人到社保局領取個人繳費部分。死亡後養老金領取程序及材料:提供親屬身份證、戶口簿、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明、養老保險手冊,有單位的,通過單位辦理,沒有單位的,去當地社保中心辦理。
2、《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規定: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勞動部下發的《關於印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辦發[1997]116號)中,對個人賬戶的繼承問題規定: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余額一次性支付給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額為: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個人賬戶余額。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可以繼承,指的是死亡退休人員個人賬戶養老金中的個人繳費部分余額,而不是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全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
B. 退休人員在農村去世如何辦理喪葬費
退休人員去世以後,是可以領取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但是由於各地對退休人員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規定的標准不一樣,具體標准最好向當地社保局進行咨詢。
其實,退休人員在農村去世和在城裡去世,辦理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領取手續都是一樣的,都是要到給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的社保局進行辦理,按照相關規定提供相應材料即可。只不過在一些地方會對死亡人員是以何種方式入葬是有要求的,在國家規定實行火化的地區,參保人員死亡之後,必須要實行火化,否則不發給喪葬費和撫恤金。如果不在實行火化地區,家屬到民政局去開具不實行火化證明,也是可以領取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
所以說,退休人員在哪去世都是沒有關系的,關鍵看所處的地區是否是國家要求必須火葬的區域。
帶上死者相關證件到當地民政局辦理相關手續既可領取一次性
撫恤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補發工資和安葬費。
可以說,退休人員無論是在農村還是在城市去世,辦理和領取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的手續都是一樣的,沒有區別。
退休人員去世,其遺屬都會享受到喪葬費和撫恤金,有的地方還可以享受到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這些待遇每個省市都不一樣,具體享受標准,在辦理死亡待遇申請的時候可以咨詢到。
如果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里的錢沒有領完還有錢的話,還可以在辦理死亡待遇手續的時候同時申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返還。
正常情況下退休人員去世後,需要由遺屬(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持以下材料和相關證件資料,到去世的 退休人員養老金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 提出申請:
1、死亡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民政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司法部門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等其中之一);
2、死亡人員 社會 保障卡或遺屬的銀行卡;
3、遺屬辦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和與死亡人員的親屬關系證明。
通常,經過社保機構審核通過,且符合死亡待遇發放條件的,社保機構會按照有關規定在一定期限內計發喪葬撫恤等待遇。而待遇一般會直接打到去世退休人員的社保卡或者遺屬的銀行卡上。
不過,如果退休人員死亡後存在超期領取養老金情形的,社保機構會從應支付的死亡待遇中沖抵的,抵扣不完的話,會要求遺屬退回或按規定通過其它方式追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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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遺屬困難補助如何辦理的問題
需要以下材料:
1、供養者身份證復印件和死亡退休職工版離退休登記表及火化證明權、
2、戶糧性質證明材料:即戶口本復印件
3、如果是抗戰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建國前老工人,需要這類審批表復印件
4、供養關系是何種?是子女的,且年滿十八周歲的人員,需在校就讀證明
是父母的,提供在其他單位未享受供養待遇的證明
是夫妻的,提供街道出具的無工資收入的證明
最後,辦理部門是:市總工會的保障部
D. 事業單位退休職工死亡,遺屬補助費要如何發放
事業單位退休職工死亡,遺囑補助金發放需要到對應的事業單位去核實申請對應的補助金,其次是提供死亡證明,再者是等待事業單位對於補助金,需要從以下四方面來闡述分析遺囑補助金應該如何發放。
一、去對應的事業單位核實申請對應的補助金
首先應該去到對應的事業單位核實申請對應的補助金,這是需要對接對應的事業單位的財務部門的工作人員的,對應的工作人員會主動提供對應的一些填寫報表讓家屬進行填寫,填寫之後對應的信息就可以上報到對應的上級領導進行審核,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因為只有這樣子才可以獲得更多的補助金支持。
遺囑補助金發放的注意事項:
需要核實對應的身份信息,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點,如果沒有核實對應的身份信息的話很可能會導致騙保情況的發生,或者是被其他的人領取。
E. 喪葬補貼申請怎麼寫
法律分析:
如實填寫喪葬補助費申請表,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加蓋部門公章。提供由所在街道開具的去世人員無工作單位的證明信,戶口本,身份證,死亡證明等材料。職工去世父母如是多子女的,由公認的主要扶養人單位發放喪葬補助費,並提供由街道及多子女簽字的證明材料。到人力資源處辦理有關手續。非退休的被保險人死亡,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退還給其法定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無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轉入社會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同時被保險人的遺屬可以申領喪葬費及撫恤金,均按被保險人死亡時參保所在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發給。離退休人員死亡,由社保經辦機構一次性支付其撫恤金、喪葬補助費,如有被供養親屬的,還支付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撫恤金和喪葬費為被保險人死亡時參保所在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生活補助費為被保險人死亡時參保所在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發給其供養的直系親屬。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七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衍生問題:
喪葬費是按什麼標准領取
當地上一年度(或前12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由逝者直系親屬領取,如沒有直系親屬,則視情況由組織安葬的人或組織領取,需要開具相關證明。 喪葬費是統一的,只隨時間和地區不同有所變化,不受逝者年齡或者其他因素影響。
F. 退休職工死亡後申報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辦理退休人員死亡需要的手續: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家屬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死亡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火化證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辦理喪葬費領取手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對於在職人員或未達到退休人員的個體靈活就業人員死亡後,辦理喪葬費領取手續:死亡人員家屬持葬部門的火化證明原件(或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原件)、死亡人員身份證、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的關系證明材料及身份證、農業銀行開具的領取人存摺或銀行卡到社保局窗口辦理。在職死亡人員的還應提供單位出具的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證明。
法律依據:《傷殘撫恤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傷殘人員從被批准殘疾等級評定後的第二個月起,由發給其傷殘證件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規定予以撫恤。傷殘人員撫恤關系轉移的,其當年的撫恤金由部隊或者遷出地的民政部門負責發給,從第二年起由遷入地民政部門按當地標准發給。
第二十三條 在國內異地(指非發放撫恤金所在地)居住的傷殘人員或者前往香港、澳門、台灣定居或者出國定居的中國國籍傷殘人員,經向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後,其傷殘撫恤金可以委託他人代領,也可以委託民政部門郵寄給本人、或者存入其指定的金融機構賬戶,所需費用由本人負擔。
第二十四條 在國內異地居住的傷殘人員,每年應當向負責支付其傷殘撫恤金的民政部門提供一次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證明。當年未提交證明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經過公告或者通知其家屬提交證明過公告或者通知其家屬後60日內,傷殘人員仍未提供上述居住證明的,從第二年起停發傷殘撫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