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居民醫保如何轉為職工醫保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居民醫保)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簡稱職工醫保),不需辦理暫停手續,即可直接辦理職工醫保新參保手續。
1、居民醫保轉職工醫保時,以參加居民醫保的實際繳費年限折算,繳費滿一年,折算3個月職工醫保。
2、職工醫保轉居民醫保,需先辦理職工醫保暫停手續,再辦理居民醫保新參保手續。
3、居民醫保繼續沿用職工醫保個人編號,住院享受居民醫保待遇,職工醫保個人賬戶金額可繼續使用。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它是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行後,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解決廣大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重大舉措。它主要是對城鎮非從業居民醫療保險做了制度安排。這一制度的出現在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歷程中具有重大意義,指明了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方向。個人醫療保險主要分成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兩大類型,由於類型的不同,所繳納的費用也就不同,具體情況如下:
1、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又分成在職員工和靈活就業兩種形式。在職員工的繳納比例又分成單位和個人兩部分,通常情況下,單位繳納的比例是10%,個人繳納的比例是2%,一共是12%。比如,如果某職工的工資是5000元,那麼該員工個人需要承擔的醫療保險費就是5000*2%=100元。而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因為各地的標准不同,所繳納的費用也就不相同。
2、商業醫療保險:它是根據保險公司、投保內容以及年限等決定繳納的費用的。商業醫療保險產品是非常多的,所以費用也是有許多不同種類的。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貳』 退休後社區醫保能轉職工醫保嗎
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原來是分屬兩個部門,所以不可以互相轉換。現在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都合並在了醫療保險局,同屬一個單位,巳經可以互轉了。但是只能保留一個,而且必須先辦理了居民醫療保險後,才能辦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互轉手續。如果居民醫療保險要變成職工醫療保險,在職工醫療保險辦理好以後,居民醫保待遇自然終止。
居民醫療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互相轉換的流程:
用人單位在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參保業務時,要先核實該職工是否參加居民醫保,如果已經參加了的,根據社會保險不可重復參保的原則,沒有辦理居民醫保退保手續,就無法辦理城鎮職工醫保的參保。
參保人員申請居民醫保轉職工(或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的,在職工醫保生效之前,可以繼續享受居民醫保待遇。職工醫療保險生效後,居民醫保待遇自動終止。參保人員申請職工醫療保險轉居民醫療保險的,職工醫保停保3個月內參加居民醫療保險並按規定繳納保費的,免除居民醫療保險待遇等待期,可以直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