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6年天津企業退休金怎麼調整
天津還末出台具體細則,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從2016年元月1日起按6.5%上調養老金,等待一段時間吧。
⑵ 天津市2016年退休按哪個平均工資計算退休金
《2015-2016天津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及標准》
天津2014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第一部分:
①繳費年限不滿15年,增加120元。
②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16年,增加123.5元。
③繳費年限滿16年及以上的,繳費年限每多一年,增加3.5元。
例:繳費年滿17年127,繳費年滿18年的130.5,以此類推。
天津2014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第二部分: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男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女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增加40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男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增加60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男年滿80周歲、女年滿75周歲以上的,增加80元。
天津2014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第三部分:
繳費滿15年及以上的人員前兩部分累計計算增加後,養老金仍低於2295元的,按照以下方式再增加養老金。
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16年的在前兩部分增加的基礎上再增加2.5元,繳費年限每增加一年再增加2.5元,繳費年滿16年的再 增加5元,以此類推。
第三部分再增加後最終養老金超過2295元的,只增加到2295元,超出部分不再增加。
例:以某企業退休女職工,年齡54歲,繳費年限共計30年,當前退休金2090為例。
第一部分增加養老金172.5元,第二部分不增加,前兩部分增加後共計2262.5元,不足2295元的情況繼續再增加第三部分,第三部分本應增加37.5元,但合計為2300元超出2295元,因此第三部分只能增加到2295元。
⑶ 天津退休金調整怎麼調
天津市退休職工2016年增加退休費,自9月起發放,1至9月的一並補發,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天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天津市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津人社局發〔2016〕90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2016〕37號)精神,經市政府批准,現將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自2016年1月1日起,對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簡稱「退休人員」),以及按照《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辦理退職的人員(簡稱「退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二)掛鉤調整。
1.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含15年),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不滿1年按1年計算);企業退職人員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企業退休人員,每月增加45元。
2.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2015年末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加養老金。
3.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按照同類人員的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4%增加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中,截至2015年12月31日,男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女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滿80周歲、女年滿75周歲的,每月增加80元。
2.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702元的,補齊到2702元。
(四)適當提高低收入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702元的,再按照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16年的,每月增加1.5元;滿16年及以上的,繳費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1.5元。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增加到2702元。
三、資金來源。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員按原渠道列支。
四、發放時間。本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自9月起發放,今年1至8月份調整增加的養老金隨9月份養老金一並補發。
2016年9月7日
⑷ 天津市2016人社工作會議: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時間和具體方案
上調養老金是全國統一政策。2005年以來,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已版經連續11年上調。權進入2016年,國家人社部還沒有公布了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所以,養老金漲不漲還要看相關政策。只能耐心等待。
⑸ 天津市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按什麼標准漲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津市財政局
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二)掛鉤調整。
1.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含15年),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不滿1年按1年計算);企業退職人員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企業退休人員,每月增加45元。
2.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2015年末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加養老金。
3.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按照同類人員的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4%增加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中,截至2015年12月31日,男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女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滿80周歲、女年滿75周歲的,每月增加80元。
2.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702元的,補齊到2702元。
(四)適當提高低收入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702元的,再按照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16年的,每月增加1.5元;滿16年及以上的,繳費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1.5元。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增加到2702元。
⑹ 天津市2o16年企退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除了上海、北京今年上漲的養老金已發放和雲南、陝西、安徽、四川、福版建、江蘇等地已公布調權整方案之外,其他各省(區、市)尚未出台方案。但天津市的調整方案已上報待批准,2016年增加的養老金從1月份補起,並將在9月30前發放到位。
⑺ 16年天津市退休工資怎樣計算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回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答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天津市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⑻ 天津2016年企業人員退休金要調整了什麼時候怎麼調
天津市2017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還沒有出台。
2017年4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要求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當前,天津市的具體方案還沒有發布,如何調整還不明確。本月以來,北京、湖北、廣東、吉林、江蘇、寧夏、陝西已經相繼發布具體方案,相信天津市也很快會發布,請耐心等待。
⑼ 天津市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是什麼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調整方案如下:
1、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雙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2.6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1%增加。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3、單獨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參加本條第(一)(二)款調整,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單獨調整: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法律依據:《天津市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雙掛鉤調整:
1.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2.6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1%增加。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三)單獨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參加本條第(一)(二)款調整,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單獨調整: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