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全國總工會職工休養規定
工會舉辦的職工療養院是職工的集體勞動保險事業,也是國家衛生保健事業的組成部分。它體現了黨和國家對職工的關懷和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它的任務是接收患慢性病、職業病的職工療養,降低職工的患病率,恢復與增強職工的身體健康,提高職工的政治覺悟與生產積極性,為建設現代化社會主義強國服務。
【法律依據】
《全國總工會療養院工作條例》第二十八條
組織好療養生活是進行整體綜合治療的基礎和療養員恢復健康的重要條件,必須把療養生活管理做為療養院的一項重要和經常工作。要依靠群眾,實行民主管理。以療養科(區)為單位,成立療養生活管理委員會(簡稱療委會)。
療委會是療養員的群眾性組織,在療養院領導下,協助療養科(區)對療養員進行政治思想、組織宣傳和生活管理等工作,反映療養員的意見要求,積極配合治療。療委會設主任、副主任和委員若幹人,由療養員和工作人員中推選組成。療委會以下按療養室劃分若干小組。要保持療委會組織的健全和連續性等。
㈡ 療養院是干什麼的
療養院的主要任務:
一、收治療養員,對療養員實施預防性體格檢查和健康狀況評估,目的是使他們能早期發現疾病,得到及時合理治療。
二、對疾病療養的療養員採用綜合治療,觀察療效,並幫助療養員制定疾病治療計劃,進行醫學咨詢。
三、促進療養員的自我保健能力,使療養員在通過健康療養後身心得到調整和恢復的基礎上,增進自我發現、自我認識、自我診斷和自我治療的能力。
四、培養療養專業人員,療養院要把在辦院過程中加強人員培養、促進療養專業學科發展、學習國外經驗、提高療養工作水平作為十分重要的任務來抓。
五、加強療養學科研究,這是發展療養業務技術水平的重要戰略措施,這不僅包括對該院范圍內各種自然療養因子作用機理的研究、療效評定等,而且要對療養院工作的科學管理、療養效果評價等進行深入探討。
六、提高療養院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加強與醫療衛生、旅遊等部門的協作聯系,把辦好療養院作為開發和發展療養地(區)的重要中堅。
療養院的類型:
可分為綜合性療養院和專科療養院兩大類。
綜合性療養院主要包括職工療養院、幹部療養院(大多屬於老幹部管理部門主管)、特勤療養院(主要指部隊療養院和民航療養院,部隊療養院又可分為陸軍療養院、空軍療養院、海軍療養院、特種兵療養院)。
專科療養院主要指政府或大型廠礦企業單位辦的職業病療養院、結核病療養院、肝病療養院等。
㈢ 北京市社保關於退休職工病故後的撫恤金發放規定
北京市社保關於退休職工病故後的撫恤金發放規定如下:
1、從2011年8月1日起,北京市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退職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因公犧牲人員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本人生前4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者基本離退休費、基本退職生活費等。
2、病故人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基本退職生活費。
(3)北京職工退休療養院擴展閱讀:
社會保障的具體內容:
1、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指國家通過立法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勞動者因年老、失業、患病、工傷、生育而減少或喪失勞動收入時,能從社會獲得經濟補償和物質幫助,保障基本生活。從社會保險的項目內容看,它是以經濟保障為前提的。
一切國家的社會保險制度,都具有強制性、社會性和福利性這三個特點。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社會保險項目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社會保險保障對象是全體勞動者,資金主要來源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的繳費,政府給予資助。
2、社會救濟:
社會救濟,是指國家和社會對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的低收入者或者遭受災害的生活困難者提供無償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從歷史發展看,社會救濟先於社會保險。早在1536年,法國就通過立法要求在教區進行貧民登記,以維持貧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3、社會福利:
廣義的社會福利,是指國家為改善和提高全體社會成員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福利津貼、福利設施和社會服務的總稱。狹義的社會福利,是指國家向老人、兒童、殘疾人等社會中需要給予特殊關心的人群提供的必要的生活保障。
4、優撫安置:
指國家對從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屬,如軍人及其親屬予以優待、撫恤、安置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在我國,優撫安置的對象主要是烈軍屬、復員退伍軍人、殘疾軍人及其家屬;優撫安置的內容主要包括提供撫恤金、優待金、補助金,舉辦軍人療養院、光榮院,安置復員退伍軍人等。
5、社會互助:
指在政府鼓勵和支持下,社會團體和社會成員自願組織和參與的扶弱濟困活動。社會互助具有自願和非營利的特徵,其資金主要來源於社會捐贈和成員自願交費,政府往往從稅收等方面給予支持。
社會互助主要形式包括:工會、婦聯等群眾團體組織的群眾性互助互濟;民間公益事業團體組織的慈善救助;城鄉居民自發組成的各種形式的互助組織等。
㈣ 什麼單位有職工療休養
一般的事業單位和國企職工都享受職工療享受
職工療休養事業是職工福利事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任務是通過舉辦療休養院、所,來恢復與增進職工的身體健康,降低職工的疾病率,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使職工不僅有充沛的體力,而且有高昂的勞動熱情,投入生產建設事業。職工療養院分為一般慢性病療養院和專科療養院,屬於專科性的療養院,如肺結核、肝炎、職業病等。休養所是供身體健康不需要進行療養的職工進行休息的場所。
【拓展資料】政策規定療休養對象面向廣大職工,以一線職工和工會會員為主,優先考慮長期從事有毒有害(或工作強度大)崗位的職工、各類先進模範人物,照顧因工負傷和即將退休的職工。
1.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職工。
2.獲得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等榮譽稱號的職工。
3.在本單位工作年限較長,且從未享受過療休養的在職職工。
職工療休養工作一般由各級工會統一組織管理。省總工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各省實際,負責制定職工療休養管理制度;各市(省產業)、縣(市、區)級工會負責做好職工療休養的具體組織和管理工作,制定實施辦法;各單位工會負責制訂本單位職工療休養計劃並組織實施。
企業單位每年參加療休養人員的數量,由企業職代會討論決定;單位每年參加療休養人員的數量由本單位根據工作任務和福利費提取情況合理安排。時間根據本單位工作生產實際情況統籌合理安排。
首先是釋放壓力,調養身心。各省市工人療養院都依託當地豐富的自然資源、歷史文化資源、民族風情資源,讓廣大職工在美麗的自然風光中盡情放鬆。
其次,健康體檢。療養院一般都配備先進的體檢醫療設備,為職工提供健康管理服務,通過體檢、評估、風險干預和專家的健康建議,讓職工對自己的健康「瞭然於胸」,做到「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
㈤ 平谷教職工療養院在哪
平谷教工療養院又名育新苑賓館,位於平谷區東北部,屬於金海湖鎮,在金海湖鎮韓庄村東側,距離平谷區政府所在地17公里。鐧懼害鍦板浘
㈥ 療養院是做什麼的
▲ 療養院的概述
一、療養院的主要特點
根據國務院1994年2月26日發布的第149號令《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衛生部1994年8月29日發布的第35號令《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醫療機構共有12個類別,療養院屬於第4類。因此,嚴格地說療養院應屬於醫療機構,而並非屬於醫院,它們兩者之間是有區別的。醫院是防病治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會主義衛生事業單位,醫院的服務對象是病人和特殊的社會人群,通過醫務人員應用醫學科學技術作為服務的主要手段,診治病人,照護病人,為病人提供綜合服務。而療養院則是運用療養因子為基礎的,在規定的生活制度下專門為增強體制、疾病療養、康復療養和健康療養而設立在療養地(區)的醫療機構。療養院具有的特點是由其療養因子和主要應用范圍所決定的,具體有以下幾點:
(一)設院地址不同
療養院一般設在具有某種天然療養因子的、自然環境比較清靜優美的療養地(區),而醫院一般設在城鎮人口比較密集的地區或廠礦企業事業單位比較集中的地區。
(二)收住對象不同
療養院收治的對象為療養員,他們大多是患有某些慢性病或職業病的具有疾病療養、康復療養適應證者,或為某些特殊職業的人員。而醫院收治的則是患有各種急慢性疾病或代償機能障礙的病人,他們需要通過住院進行葯物、手術等各種臨床診治,因此是有明顯不同的。
(三)設備條件不同
療養院一般配備各種生理功能檢查設備、物理療法、體育療法的設備以及適合使用自然療養因子(例如礦泉、海水、空氣、日光等)的各種設備條件和最基本的診療設備,而醫院則需要大量的診療設備。
(四)主要手段不同
療養院應用療養因子(包括自然療養因子和人工理化因子)作為主要手段,並採用把療養因子與醫療技術、心理衛生、生活服務融為一體的整體綜合性療養方法,而醫院則是以葯物、手術、放療、免疫基因、心理等為治療手段的。
(五)管理方式不同
療養院對療養員除要進行一定診療或預防保健性的醫療檢查外,主要是組織他們進行各種文娛活動和體育鍛煉,對療養員的這種組織管理方式明顯不同於醫院病人,醫院病人大多數時間是卧休或在室內小空間活動,而且一般不允許病人隨便離院外出。
總之,療養院既不同於以治療為主的醫院,也不同以康復醫療為主要內容的康復醫院,它必須具備三個基本條件:一是具有防病治病作用的自然療養因子;二是具有優美的景觀和安靜的環境;三是在上述兩條件的基礎上制定收治療養員所必需的科學療養制度,並付諸實施。
二、療養院的類型
我國療養院可分為綜合性療養院和專科療養院兩大類。綜合性療養院主要包括職工療養院(大多屬工會或當地政府主管)、幹部療養院(大多屬於老幹部管理部門主管)、特勤療養院(主要指部隊療養院和民航療養院,部隊療養院又可分為陸軍療養院、空軍療養院、海軍療養院、特種兵療養院);專科療養院主要指政府或大型廠礦企業單位辦的職業病療養院、結核病療養院、肝病療養院等。
療養院 綜合性療養院 職工療養院
幹部療養院
特勤療養院 部隊療養院
陸軍療養院
空軍療養院
海軍療養院
特種兵療養院
民航療養院
專科療養院 職業病療養院
結核病療養院
肝病療養院
三、療養院的主要任務
療養院任務可根據療養地自然療養因子的特性和應用范圍,根據上級領導部門的指令性任務,根據療養市場需求的變化來確定本院的具體任務並安排組織實施,但其基本的任務主要有:①收治療養員,對療養員實施預防性體格檢查和健康狀況評估,目的是使他們能早期發現疾病,得到及時合理治療;②對疾病療養的療養員採用綜合治療,觀察療效,並幫助療養員制定疾病治療計劃,進行醫學咨詢;③促進療養員的自我保健能力,使療養員在通過健康療養後身心得到調整和恢復的基礎上,增進自我發現、自我認識、自我診斷和自我治療的能力,就是要使療養院轉向加強預防、促進健康的軌道;④培養療養專業人員,療養院要把在辦院過程中加強人員培養、促進療養專業學科發展、學習國外經驗、提高療養工作水平作為十分重要的任務來抓;⑤加強療養學科研究,這是發展療養業務技術水平的重要戰略措施,這不僅包括對本院范圍內各種自然療養因子作用機理的研究、療效評定等,而且要對療養院工作的科學管理、療養效果評價等進行深入探討;⑥提高療養院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加強與醫療衛生、旅遊等部門的協作聯系,把辦好療養院作為開發和發展療養地(區)的重要中堅,而且療養院本身也應加強經營管理,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財力,充分發揮療養資源的作用。
四、收治療養員的主要原則
療養收治的對象是什麼?要遵循哪些原則?各院情況不盡一致,要根據療養院的條件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性質及其旨意而定。但從總的來說,療養員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①適合療養,而不是住院治療;②事先要有比較明確的診斷和體檢資料,如果屬具有體檢性質的健康療養則應由單位衛生保健部門的人員參與聯系安排;③生活能夠自理,對少數人可適當放寬標准,但也應基本自理。
要考慮到療養的適應證,一般主要是以下情況:⑴各種功能疾病,例如神經衰竭、更年期綜合征等;⑵各種器質性疾病的早期,或並非明顯出現功能障礙或病理改變者,例如高血壓Ⅰ期或Ⅱ期;⑶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例如潰瘍病、慢性胃炎、腸道易激綜合征(結腸過敏);⑷骨關節疾病,例如強直性脊柱炎、類風濕性關節炎、頸椎病、慢性腰肌勞損;⑸呼吸系統疾病,例如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肺結核、肺氣腫、胸膜炎恢復期;⑹泌尿系統疾病,例如慢性腎炎、泌尿系結石;⑺代謝和內分泌疾病,例如糖尿病、痛風、紅斑狼瘡;⑻婦科疾病,例如盆腔炎、子宮內膜炎、宮頸糜爛,⑼皮膚病,例如銀屑病(牛皮癬)、神經性皮炎;⑽職業病,例如塵肺、慢性化學性中毒、慢性放射病、雜訊性耳聾、振動病等;⑾某些急慢性疾病經臨床治療或手術後需繼續療養者;⑿戰傷或工傷、交通事故傷害手術後需療養恢復機體功能者;⒀特殊職業人員,例如深井礦工、坑道作業工、特種部隊人員、海員、飛行人員、潛涵工等應定期療養,還有離休老幹部、勞動模範、有特殊貢獻的高級知識分子等也應作為療養對象。
收治療養員並沒有絕對的界線,但是一般認為下列人員不宜收治:①一切傳染病患者,尤其是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必須作疫情報告的法定傳染病人,以及這些傳染病人雖經治療臨床症狀已消失但仍未滿隔離觀察期限者;②一切急性病、發熱、有出血傾向和惡性貧血者;③嚴重器質性疾病患者,例如Ⅲ度以上心功能不全者、高血壓Ⅲ期、腎病綜合征、紅斑狼瘡急性期、肝功能明顯損害者;④精神病發作期失去行為自控者;⑤嚴重殘疾者,例如高位截癱等生活不能自理者。
㈦ 公務員怎麼去療養院
公務員級別在師級以上就可以去療養院。只要是師級以上的公務員都是可以去療養院療養的,正師級對應的是正局級,正常軍轉地會降半級就是降到副局級。同時到了師級轉業,地方上正常無位擔任,該級別已經到了地級市的一級局正副局長的級別。因此師級轉業大部分不會轉為副局級,這是領導幹部級別。他們退休了可以去住療養院。
㈧ 療休養政策規定
最新職工療休養政策發布
1.對基層工會開展的1日微旅遊和2-7天療休養活動予以補助,以上兩類補助不疊加享受。基層工會組織的1日微旅遊,按照每人每天100元標准予以補助;基層工會組織的2-7日療休養活動,按照每人每天300元標准予以補助。
2.鼓勵民營企業開展職工療休養活動,民營企業根據《福建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閩工〔2018〕158號)組織的春秋遊活動,參照1日微旅遊進行補助,此項補助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
3.基層工會組織抗疫一線職工參加療休養,不受「療休養人數不超過本單位職工的20%(職工總數少於50人的基層單位不超過本單位職工三分之一)」「3年內不重復安排」等條件的限制。
療休養指的職工療休養事業。是職工福利事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工會療養就是指的職工療休養事業。是職工福利事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任務是通過舉辦療休養院、所,來恢復與增進職工的身體健康,降低職工的疾病率,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使職工不僅有充沛的體力,而且有高昂的勞動熱情,投入生產建設事業。
職工療養院分為一般慢性病療養院和專科療養院,屬於專科性的療養院,如肺結核、肝炎、職業病等。休養所是供身體健康不需要進行療養的職工進行休息的場所。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七十六條
國家發展社會福利事業,興建公共福利設施,為勞 動者休息、休養和療養提供條件。 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㈨ 北京都有哪些精神病療養院呀 就是專門的收納治療精神病人的地方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定醫院http://my.xywy.com/os_shi/349deecc-bde7-4ed3-b499-21d7f3d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定醫院建院於1914年,醫院位於古老的德勝門城樓北側護城河畔,是一所集醫教研防和對外交流於一體的三級甲等醫院,2000年成為全國第一所精神衛生學院,即首都醫科大學精神衛生學院,佔地面積26988平方米,全院職工總數771人,醫護人員557人,具有高級職稱58人,病床800張,設有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碩士點和博士點,應用心理學碩士點,醫院是衛生部指定的首批國家葯品臨床研究基地,全國精神病學繼續教育基地
㈩ 在療養院工作了20年的臨時工,可以領退休工資嗎
從1995年實行勞抄動合同制開始,國家就不承認臨時工的概念了,臨時工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是相對於固定工的一種用工制度。實行勞動法以後,只有合同長短之分,沒有固定臨時之分。因此,你的爺爺的單位應該從1995年開始為你爺爺繳納保險,簽訂合同,並且辦理退休手續。你可以幫助你爺爺找單位說明情況,據理力爭。如果有證明更能說明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