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繼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繼承死亡退休人員 個人養老保險 賬戶里的余額。另外可以領取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撫恤金,企業退休職工大概是本人12個月的基本退休金(企業退休職工各地執行標准可能不一致);事業單位職工是本人生前20個月的基本退休費;公務員是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搜索個月基本退休費。法定繼承人可以憑退休人員的死亡證明和戶籍注銷證明等到當地社保局領取。
B. 退休後人死了可以領取多少養老金
法律分析:去世以後,可以領取到多少個月的喪葬撫恤金取決於所在地區的具體規定來決定。從一般的企業單位退休,絕大多數地區領取的期限,是社會平均工資12個月,或者是平均養老金24個月。
1、可繼承個人賬戶養老金:
企業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分為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
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一般是社保基數的20%左右,直接進入統籌賬戶;個人繳納社保基數的8%,進入個人的賬戶。
當參保人退休後,開始領取養老金,分為兩個部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來自於統籌基金,具體多少和當地工資水平、繳費年限等參數有關。
個人養老金即個人賬戶積累的部分,分N個月領取。若是只領了一個月就死亡,個人賬戶儲存額的余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如果是職工參加單位的社保,則繼承人可以繼承該職工個人賬戶部分和利息;如果是個人參保,就可以讓繼承人拿走之前交的全部養老保險費。
2、基礎養老金不可繼承
一個人如果交滿15年以上的社保,退休後個人領取的養老金金額=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而如今,明確規定可以依法繼承的只有後者——個人賬戶養老金,並不包括基礎養老金,也就是說社保的參保人如果突然去世,基礎養老金這部分是不能被依法繼承的。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C. 老人去世養老金賬戶余額怎麼領取
法律分析:退休之後死亡,從死亡的次月起,停發退休養老金。
剩餘部分是可以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的,可以申請領取出來的。
1、 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2、 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3、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領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D. 企業退休人員病故後可以領取那些錢
企業退休人員病故後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可以領取退休人員養老金個人賬戶里的余額。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的余額是可以全部依法繼承的,繼承額會一次性支付給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律繼承人。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4)退休人員死亡養老金余額領取擴展閱讀:
職工退休養老後死亡時,發給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喪葬補助費標准為2個月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准為:供養1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供養2人的,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供養3人的,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並且在老人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費,與在職公務員去世是一樣對待的。並且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會給予補助,喪葬費7000元,一次性撫恤費為生前最後一月工資標准計算20月,遺屬無固定生活來源可以按月領取生活補助。
E. 人去世後養老金怎麼領取
法律分析:領取具體流程如下:1、可以領取自己交的那些錢和利息,也就是個人帳戶部分。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提供親屬身份證、戶口簿、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明、養老保險手冊,有單位的,通過單位辦理,沒有單位的,去當地社保中心辦理。3、退休前死亡的,有單位的,還可以向單位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沒有單位的,既沒有了。4、退休後死亡的,個人帳戶的余額(扣除已經領取的)可以退,還可以向社保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F. 退休人員死亡後養老金怎麼領取
法律分析:老人去世後退休金的領取方法是從死亡的第二個月開始就停發養老金了,養老保險當中剩餘的這部分個人賬戶可以由其他法定繼承人依法進行繼承。但是,當事人在領取老人的個人賬戶余額的時候,需要提供老人的死亡證明材料。也就是說,養老金不會在去世之後還一直發放的。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