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現行憲法規定退休人員的生活受什麼保障
48現行憲法規定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國家和社會的保障。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四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貳』 領取養老金是享有什麼權
法律分析:1、老人領取退休金是公民在行使社會保障權利。
2、社會保障權又稱福利權,即公民要求國家通過立法來承擔和增進全體國民的基本生活水準的權利。具體而言,即政府和社會應保障個人和家庭在遭受工傷、職業病、失業、疾病和老年時期維持一定的固定收入並獲得其他各種補助。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公民享有社會保障的權利。公民的社會保障權利是人權的重要組成部分。
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包括社會保險、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社會救助和住房保障等。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核心部分,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
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城鎮離退休人員有權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並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農村孤寡老人可以享受「五保」供養;生活特別困難的老人可以享受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或困難救濟等。
『叄』 領取養老金是享有什麼權
法律分析:老人領取退休金是公民享有社會保障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八條國家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肆』 現行憲法規定,退休人員的生活受什麼樣的的保障
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我國憲法第四十四條: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伍』 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基本權利
您好,公民依照憲法規定享有的人身、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權益。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我國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權利和自由,包括:
1 、平等權;2 、人身自由;3 、政治權利自由;4 、宗教信仰自由;5 、監督權和取得賠償權;6 、社會經濟權利;7 、教育、科學、文化權利和自由;8 、婦女、婚姻、家庭、母親、兒童和老人受國家保護。
二、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1、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這是我國公民必須履行的基本義務之一。2、遵守憲法和法律,尊重社會公德。3、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4、依法納稅。5、不得損害國家、集體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利益。
我們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公民,小到選舉權,大到政治自由,都是我們的權利與義務,我們有權行使它們。但是,我們不能違法法律法規,不然就有可能喪失國家給予的基本權利與義務,所以,我們應該珍惜我們的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有:1.公民的平等權。即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也包括了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2.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即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正常的宗教活動受國家保護。但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4.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任何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等。5.公民的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權和取得賠償權。即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6.公民的社會經濟權利。公民的社會經濟權利,是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物質保障,憲法對公民享有的社會經濟權利作了具體的規定。這些權利包括公民的勞動權、休息權,以及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和物質幫助權。
『陸』 現行憲法規定退休人員的生活受什麼保障
現行憲法對於退休人員專門的條款,只有「人民享有退休的權利」。至於生存權,財產權,生病就醫權,不受飢饉的權力,不受凍餓的權力,都沒有規定。
『柒』 退休人員會得到哪些保障
我國《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退休制度是指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國有和集體等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達到一定年齡時,離開勞動或工作崗位,進行休息或休養,並按照規定領取一定的離休金或退休金的制度。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所受國家和社會的保障主要包括:
(1)國家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2)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組織必須按時足額支付養老金,不得無故拖欠,不得挪用;
(3)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職工工資增長的情況增加養老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