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超過退休年齡,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法律分析:不能。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申請勞動仲裁的主體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而勞動者退休後不再適用勞動法的規定,所以是不能申請勞動仲裁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 退休前的勞動糾紛,退休後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退休以前的勞動糾紛,當您退休以後還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
但是退休前的勞動糾紛,到您現在必須要在一年之內超過了一年就已經過了法律的時效期,這個時候就不受到法律的保護了。
3. 退休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關於 退休 後可以 申請勞動仲裁 嗎的問題,退休人員享受基本 養老保險 待遇,不再具有勞動者主體資格,因此,用人單位聘用退休人員,與其簽訂書面協議,不是 勞動合同 ,為 勞務合同 關系。 其次,用人單位和返聘人員均不能依據 勞動法 律 法規 主張權利。 用人單位與返聘人員之間是平等主體,適用民事法律關系,退休人員在受聘單位工作過程中受到傷害,應通過民事 訴訟 處理,不適用勞動法律的規定。 除此之外,返聘人員通常還會遇到和用工單位如何簽訂協議,以及返聘人員在工作中受傷能否適用 工傷 制度等問題。 比如說工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 人身損害賠償 的司法解釋,雇員在從事僱主安排的僱用活動中受到傷害的,僱主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數額可與單位進行協商,若協商不成,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退休後在工作的,應該簽訂的合同是勞務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
4. 退休了還可以勞動仲裁嗎
如果是退休前和單位勞動糾紛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退休後產生的糾紛因為勞動仲裁的主體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而勞動者退休後不再適用勞動法的規定,所以是不能申請勞動仲裁的。
5. 退休後能否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不超出 訴訟時效 ,則受理的情況較大!有如下法條作依據! 但是,若你們就經濟補償等已簽訂相關協議,則於司法實踐中,就算你提起仲裁了,但其一般不支持你的請求! 如果對案件的處理有困難,可以 委託律師 跟進,一般的案件起步價為2021元。祝你好運。 【 勞動爭議 仲裁時效】《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 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對於 退休 後能否 申請勞動仲裁 這個問題,可參考以上規定
6. 是不是年齡超過60歲就不能走勞動仲裁
是的。因為勞動者已經超過60周歲,與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不適用勞內動法相關法律規定容,所以不需要走勞動仲裁;但可以適用民法及民事關系相關法律規定,因勞務關系發生糾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人民法院解決糾紛。
7. 退休人員是否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看情況。如果是退休之前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雖然勞動者已經退休,但是主張的是之前的權利,沒有超過仲裁時效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根據法律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8. 退休後勞動糾紛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退休前發生勞動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仍然存在勞動關系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