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補選黨支部委員
增補程序
增補程序分為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增補程序和除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以外的委員增補選舉程序。
(一)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增補程序如下:
1.在黨組織內部討論增補事宜,由委員會醞釀提出新任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人選;
2.向上級黨委報送書面請示,提出增補意見。請示中註明本屆委員會基本情況、增補理由、增補候選人名單以及候選人醞釀產生方式等,同時填寫黨的基層組織委員會候選人登記表。
3.上級黨委經研究後任命新增補的黨組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二)除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以外的委員增補選舉程序如下:
1.在黨組織內部討論增補選舉事宜,按照不低於20%的差額比例醞釀提出新任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
2.向上級黨委報送書面請示,提出增補選舉意見。請示中註明本屆委員會基本情況、增補理由、本次增補選舉時間、增補委員候選人名單、候選人醞釀產生方式以及增補選舉辦法等,同時填寫黨的基層組織委員會候選人登記表。
3.經上級黨委批復同意後,召開黨員大會進行增補選舉,增補選舉與換屆選舉程序保持一致。
4.選舉結果報上級黨委備案。
(1)企業紀委書記退休補選擴展閱讀
增補條件
在本屆黨組織委員會任期內,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其他委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均視為缺額,應及時增補:
1.因工作變動、離休、退休、辭職等原因調離本單位,黨組織關系轉出的;
2.因患嚴重疾病不能履行職務的;
3.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的;
4.其他不能履行職務的情況。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基層黨組織委員會委員增補程序
⑵ 有誰知道增補一名黨委委員和紀委委員的程序,要詳細
一、增補條件
在本屆黨組織委員會任期內,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其他委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均視為缺額,應及時增補:
1.因工作變動、離休、退休、辭職等原因調離本單位,黨組織關系轉出的;
2.因患嚴重疾病不能履行職務的;
3.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的;
4.其他不能履行職務的情況。
二、增補程序
增補程序分為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增補程序和除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以外的委員增補選舉程序。
(一)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增補程序如下:
1.在黨組織內部討論增補事宜,由委員會醞釀提出新任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人選;
2.向上級黨委報送書面請示,提出增補意見。請示中註明本屆委員會基本情況、增補理由、增補候選人名單以及候選人醞釀產生方式等,同時填寫黨的基層組織委員會候選人登記表。
3.上級黨委經研究後任命新增補的黨組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二)除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以外的委員增補選舉程序如下:
1.在黨組織內部討論增補選舉事宜,按照不低於20%的差額比例醞釀提出新任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
2.向上級黨委報送書面請示,提出增補選舉意見。請示中註明本屆委員會基本情況、增補理由、本次增補選舉時間、增補委員候選人名單、候選人醞釀產生方式以及增補選舉辦法等,同時填寫黨的基層組織委員會候選人登記表。
3.經上級黨委批復同意後,召開黨員大會進行增補選舉,增補選舉與換屆選舉程序保持一致。
4.選舉結果報上級黨委備案。
(2)企業紀委書記退休補選擴展閱讀
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1.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必須是本單位黨組織黨員。
2.委員增補選舉程序要符合黨章、《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實行差額選舉。
3.新增補的黨組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委員,任期至本屆黨組織屆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