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職工算工會會員嗎
職工在職時已加入工會,並一直履行會員義務,退休後可保留會籍。
文件依據: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第八條:「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 退休人員保留會籍實際只是保留了會員這個稱號,實際已不能享受在職會員的福利待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三條: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按工會法的定義,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是不包括離退休人員的,因此,在職職工辦理離退休手續後,雖然可保留會籍,實際已自然脫離工會組織。退休後已不必履行會員義務,不再享有工會會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退休人員能否享受在職會員的福利待遇,主要應當依據工會經費來源確定。因為退休人員保留會籍期間是免交會費的,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也不含退休人員的退休費或養老金,所以,保留會籍者不能享受在職會員相同的福利待遇。但「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
『貳』 離退休(職)人員 職指的是在職工人么
離退休(職)人員指的應該是從本單位辦理正式的手續離開工作崗位並已經領取養老金的人。
所以離退休(職)人員指的不是在職職工。但是在職職工可能會包括離退休(職)人員。
『叄』 中國就業人數包不包括離退休人員
不包括。。。
『肆』 退休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有什麼區別
退休人員是指按國家規定達到退休條件退出工作崗位的人員,凡解放後參加工作退休的一般都稱作退休人員;而在解放前參加工作現目前退休的,稱作離休人員。離休人員享受的工資標准原則上比退休人員高,且每年還還有書報費、體檢費、交通費、醫療費全報銷等退休人員沒有的待遇。
『伍』 成建制是否包括離退休職工
你說的成建制干什麼?
是改企轉制還是進入某個單位?請補充明白!
企改轉制還是改企轉制?
原來是事業單位還是國有企業?你說的更直接一些好嗎?
原來是國有企業成建制轉制分別為幾種情況,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有所不同:
一是轉製成國有相對控股企業,離退休人員仍然由轉制企業管理,日常工作仍然由轉制企業負責。
二是轉成民營為主,國有不控股,則離休人員由該企業的主管部門管理;退休人員移交給社區,由社區負責日常工作,在移交時會同時考慮將有關費用的支付給社區。如果當地社區管理不健全,可以由該企業的主管部門成立託管中心,管理日常事務。
從發展的趨勢來看,將來企業離退休人員將逐步採用社區管理的模式,全國已經有很多地方已經這樣做了。
以上情況供您參考。
你再次說明的情況就非常明白了。與我前面解釋的兩碼事。
你的問題是交給市政府管理的人員現在工資待遇與留在原企業的差別太大,應該把包括離退休人員全部移交過去。
關於移交原來由企業管理的醫院、學校給地方政府的工作全國都有開展。主要要看當地政府與企業的協商洽談的結果。只要政府接受就可以辦理,一般在移交離退休人員時原企業還要支付一定的費用,以後他們享受事業單位的待遇。所以差別就大了,是這樣的嗎?
簡言之。成建制移交是否包括離退休人員要看當地政府與企業協商的結果,可以轉也可以不轉。
你們那裡之所以出現這樣的結果,問題不僅僅是企業方面,還有政府的因素。建議你們了解當初協商洽談的情況,看看是否可以補救。
我手中就有轉交給政府與沒有轉交的案例。
目前你們的現狀是移交已經按照協議實施,已成定局,要想改變有相當的難度。建議你們先了解本省或周邊地區,有無類比的情況,尤其是本省有無包括離退休人員一攬子移交的情況,如果沒有就機會渺茫。如果有,就以此為理由,先向本企業領導反映,爭取領導的支持,由組織出面同政府有關部門繼續交涉,可能還有轉機。
說白了,事實就是當初移交的時候,移交的所有員工都是在職員工,經過一段時間後,他們中間就有退休的,兩邊一比差距太大,早幾天退的就更加不平衡了。
我認為「成建制」關於員工的概念本身的定義就有模糊,可以理解為只包括在職在編的人員,也可以理解包括離退休人員、以及臨時工在內的所有員工。目前國家關於企業離退休人員管理政策的導向是逐步進入社區化管理,退休後進入社區,檔案與組織關系都一並轉走,這是大趨勢。從這個角度來看「成建制」就不包括離退休人員。由於各地社區化管理進度不一,因而產生不同的理解與處理結果。
換言之,政策是政府部門制定的,執行的也是政府部門,他們有解釋權。你們不必拘泥於「成建制」的定義,從實際出發,我建議你們找類比是最有效果最有說服力的依據。再次祝福你們好運!
『陸』 福利企業職工總人數包括返聘的退休員工嗎
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勞部發〔1996〕354號
13.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若干問題的請示》的復函
勞辦發[1997]88號
二、關於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問題。各地應採取適當的調控措施,優先解決適齡勞動者的就業和再就業問題。對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根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第13條的規定,其聘用協議可以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離退休人員聘用協議的解除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雙方自行協議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對於社保、住房公積金等,可以補貼也可以不補貼,根據企業情況自己決定,返聘人員貢獻大,企業離不開就協商補貼一些,返聘人員可有可無,當初返聘協議沒有這些補貼內容的,也可以拒絕補貼.
『柒』 離休人員是指什麼包括退休人員嗎
離休人員指1949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而現在離開工作崗位休息的老幹部、老黨員、老軍人等。
應該纖核拿說他們也屬於退休,但是氏攜因為資歷較老、待遇較高,所以區別於一般的退休人員。
所以說,他們的群體較小,退休人員群體較大。是退休人員中有一部分叫離休人員,而不是毀搭離休人員包括退休人員。
『捌』 員工離退休還有三年單位可以隨便辭退嗎
員工離退休還有三年,單位不可以隨便辭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員工包括離退休職工嗎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國發[1986]77號)第2條規定,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職工,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5、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6、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7、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符合除名、開除條件的職工,按照《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執行。
『玖』 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屬於福利費嗎
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以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屬於福利費項目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