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8成都最低工資標准
2018年6月起成都市月最低工資標准將調整為1500元、1380元,上版調幅度分別為7.1%、10.4%;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權最低工資標准將調整為每小時14.6元、13.2元,上調幅度分別為7.5%、9.1%。這是成都市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影響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的相關因素變化情況,第13次上調全市最低工資標准。
㈡ 2018年成都市的基本工資是多少
1基本工資不等於一個月薪資
2.不同行業,不同企業事業單位薪資待遇都不一樣
3.不同的個人,不同的工作時間所附有的工作經驗和年限也不一樣
所以不能給你一個很准確回答
望理解
㈢ 成都市2018年上半年度社平工資是多少
四川省及成都市只會公布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不會公布半年的社會回平均工資。每年答的社會平均工資一般在次年6月左右公布,現在是2018年7月份,2018年社會平均工資不可能統計出來。按規定社保當年的各項繳費及發放都是按上年的社會平均工資計算。2018年社保繳費,辦理退休計發都是按2017年社會平均工資執行。2017年四川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71631元,養老保險繳費、計發按此計算;成都市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65098元,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繳費、計發按此計算。
㈣ 2018年成都職工平均工資
撥電信028114咨詢成都市統計路電話,然後咨詢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
也可以直接到成都市統計局官網查詢。
㈤ 成都市2018年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成都市2018年最低工資標準是最低工資標准為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和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18.7元和17.4元。
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2018年7月1日起將全省月最低工資標准由1500元、1380元、1260元,對應調整為1780元、1650元、1550元;將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15.7元、14.4元、13.2元,對應調整為18.7元、17.4元、16.3元,同時要求各市(州)從省政府發布的三檔最低工資標准中選擇適合本地實際的標准執行。
其中,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縣等14個區、縣執行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每小時18.7元的標准;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等8個縣(市)執行每1650元(每日75.86元)、每小時17.4元的標准。
(5)2018成都退休人員工資擴展閱讀:
《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於本條規定。
2018四川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
養老金=(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2)滿80歲且不滿90歲的人員,增加60元;
(3)滿90歲及以上的人員,增加100元。
2、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一類至六類地區每月分別增加10、20、30、40、60、80元。
(6)2018成都退休人員工資擴展閱讀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外,主要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2018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
各地要按照省級統籌要求,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擴面、征繳、清欠工作,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兌現。
(二)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省本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㈦ 2018年四川省成都工人年均工資收入具體是多少因工傷賠償需要
【工傷十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新修訂《工傷保險條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㈧ 成都郫縣2020年5月退休,當時按2018年平均工資算退休金,現2019年平均工資已出
這種情況會在公布上年度平均工資後進行調整,一般不會超過兩個月。
㈨ 成都市2019年的平均工資較2018年的漲幅是多少
2019年還沒有過去,平均工資沒法統計數字,所以漲幅是多少更加不知道。
㈩ 成都2018年社保交多少
根據規定,2017-2018年成都社保繳費比例如下:
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1、繳費基數:月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平工資40%的繳費基數:2193元;月工資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資40%-300%之間的繳費基數:實際工資收入;月工資收入高於上一年省平工資300%的繳費基數:16445元;
2、繳費比例:單位繳納比例19% (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12%),個人繳納比例8% ;
醫療保險繳費標准
1、繳費基數:月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市平工資60%的繳費基數:3067元;月工資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資60%-300%之間的繳費基數:實際工資收入;月工資收入高於上一年市平工資300%的繳費基數:15333元;
2、繳費比例:單位繳納比例6.5% ,個人繳納比例2%。
3、成都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繳費比例:單位繳納比例1% ,個人不需繳納。
失業保險繳費標准
1、繳費基數:月工資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資60%-300%之間的繳費基數:實際工資收入;(繳費基數下限:3067元;繳費基數上限:15333元;)
2、單位繳納比例0.6% ,個人繳納比例 0.4%。
生育保險繳費標准
1、繳費基數:月工資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資60%-300%之間的繳費基數:實際工資收入;(繳費基數下限:3067元;繳費基數上限:15333元;)
2、單位繳納比例0.6% ,個人繳納比例 0.0%;
工傷保險繳費費率
1、繳費基數:月工資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資60%-300%之間的繳費基數:實際工資收入;(繳費基數下限:3067元;繳費基數上限:15333元;)
2、根據行業確定基準費率,實際費率為(基準費率+浮動費率)×0.7 ,個人繳納比例0.0%。
(10)2018成都退休人員工資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
(一)基本養老保險
1.繳費基數
根據國務院[2005]38號、市政府令第133號和成勞社發[2006]13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從2008年1月起,個體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確定。
根據成勞社發[2007]120號文件規定,從2008年1月起,未享受社保補貼且生活困難的以下個體參保人員,持相關證明材料並提出申請,經認定符合規定的,從次月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可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80%兩檔之中確定一檔:
享受失業保險金待遇的人員,需提供當前《失保金領取證》;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需提供當前《低保領取證》;征地農轉非人員,需提供《失地無業農民再就業證》;持再就業優惠證的女滿40歲男滿50歲人員,需提供《再就業優惠證》;殘疾人,需提供《殘疾人證》;單親家庭等其他生活困難人員,需出具社區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
法定退休年齡時,養老金待遇將相應降低。
2.繳費比例
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月繳納,繳費比例為20%,月繳費金額為:繳費基數×20%。
在2006年10月市政府令第126號頒布實施前,根據成府發[1999]32號和成辦發[2001]4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在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同時,須按繳費基數的0.6%一並按月繳納生育保險費,繳費比例合計為20.6%,月繳費金額為:繳費基數×20.6%。
(二)基本醫療保險
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非本市戶籍在本市參保時間累計滿三年)的人員,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應以個體身份繼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根據市政府令第154號和成勞社發[2008]120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從2009年1月起,個體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可自願選擇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的80%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9.5%的統賬結合參保方式參保,建立個人賬戶;也可選擇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0%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4%的住院統籌參保方式參保,不建個人賬戶,享受住院醫療保險待遇。
個體參保人員確定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方式後,一個自然年度內不得變更。
(三)生育保險
1.繳費基數根據市政府令第126號的有關規定,個體參保人員參加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按上一年成都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
從2006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險費由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基本醫療保險費一並徵收,已按《成都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參加了生育保險的個體參保繳費人員(不含中斷繳費兩個月以上的),根據成勞社函[2006]12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暫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從2006年10月1日起按生育保險繳費標准繼續隨基本養老保險費一並徵收。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不再繳納生育保險費。
2.繳費比例
生育保險費按月繳納,繳費比例為0.6%,月繳費金額為:繳費基數×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