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樣解決離退休黨員管理鬆散的問題
1、退休黨員3名以上,能夠成立支部條件的成立退休支部,安排專人負責開展活動。內
2、列出退休容黨員活動經費預算,確保活動正常開展。
3、選派在職黨員與退休黨員聯系,每月電話聯系一次,傳達本單位的重大事項,突出組織生活要求,詢問是否有困難,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4、每年必保「七一」、年底開二次座談會,有條件的舉辦一次主題活動。
5、各黨委負責為退休黨員訂一份黨報黨刊。
6、為退休黨員送生日蛋糕或鮮花。
7、發放退休黨員活動卡,優先參加社區活動。
8、發放退休黨員服務卡,使退休黨員遇到困難可以找組織幫助 。
Ⅱ 中國共產黨員網首頁破產企業退休黨員黨費怎麼交
退休黨員組織關系移交到社區黨支部,可以參加社區的組織活動,交黨費就在社區黨小組。
根據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定,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離退休後按國家規定領取離退休費或養老保險金,仍屬於有固定收入的黨員。
因此,這部分黨員要以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或養老金為交納黨費計算基數。具體按以下比例計算: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Ⅲ 黨員退休後組織關系如何處理
根據 中組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黨員組織關系管理的意見》管理規定,黨員退休後組織關系處理內容如下:
1,納入社區管理的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應當將其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社區所在的街道黨組織,並將其納入所居住的社區黨組織進行管理;社區黨組織接收確有困難的,上級黨組織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積極創造條件,並對社區黨組織接收外來黨員提出具體的時間等要求。
2,被原單位返聘的,其黨員組織關系可繼續留在原單位黨組織。
3,對易地安置的,應當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安置地黨組織。
4,對異地居住、受聘到新的單位工作或外出務工經商的,應當根據時間長短及工作單位等具體情況轉移正式組織關系或臨時組織關系。
Ⅳ 退休黨員如何轉移組織關系
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黨員組織關系管理的意見》規定,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組織關系的管理,原則上按照已有規定辦理。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納入社區管理的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應當將其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社區所在的街道黨組織,並將其納入所居住的社區黨組織進行管理,社區黨組織接收確有困難的,上級黨組織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積極創造條件,並對社區黨組織接收外來黨員提出具體的時間等要求;被原單位返聘的,其黨員組織關系可繼續留在原單位黨組織;對易地安置的,應當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安置地黨組織;對異地居住、受聘到新的單位工作或外出務工經商的,應當根據時間長短及工作單位等具體情況,轉移正式組織關系或臨時組織關系。
內容拓展:
成為黨員的發展步驟:
1、開展廣泛深入的思想教育工作。黨組織應十分關心其的思想進步,經常組織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啟發他們樹立共產主義信念,教育和引導廣大學生積極靠攏黨組織。
2、對入黨積極分子進培養、教育和考察。向黨支部遞交入黨申請書後,均應列為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養、教育和考察。指定黨員進行培養、教育,及時編入本支部的黨章學習小組學習,送黨校培訓,吸收參加黨內有關活動,建立培養和考察檔案等。黨支部每半年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有針對性的開展教育工作。
3、確定重點培養對象。經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遴選優秀的入黨積極分子作為重點培養對象。指定1--2名正式黨員作重點培養對象的培養人(聯系人),具體負責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對於成立了黨小組的支部,遴選重點培養對象須先經黨小組討論。
4、政治審查。黨支部通過黨總支,對培養對象的主要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表現和歷史情況發函調查。
5、確定發展對象。重點培養對象經過培養教育和考察後,如條件已成熟,在徵求團組織和非黨員同學的意見的基礎上,經支部黨員大會討論確定為發展對象。
6、做好發展准備工作。確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介紹人(可由黨組織指定或入黨介紹人自己約請,一般由聯系人或培養人擔任);報黨總支預審;填寫《入黨志願書》。
7、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表決。一切准備工作就緒後,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討論表決。
8、報上級黨組織審批。將支部黨員大會通過的預備黨員材料報黨總支。上級黨組織指派專人同入黨申請人談話,進一步考察申請人對黨的認識和入黨動機,審察發展黨員的組織程序,在此基礎上作出審批決定。
9、結尾工作。黨支部在接到上級黨組織預備黨員的批准通知後,正式通知本人被吸收為預備黨員,並提出希望和要求。張榜公布預備黨員名單。
Ⅳ 企業正式黨員,因轉制無正式黨員,黨支部撤銷,退休黨員怎麼辦
現在企業轉制,撤銷黨支部了,你可以把你的黨關系轉到街道上,有街道黨支部統一管理,退休了黨關系直接留在街道就可以了,每年在街道交黨費,參加黨的學習和黨小組生活活動。
Ⅵ 退休人員不是黨員,違紀後應如何處理
如果退休人員是在職期間有違紀行為,在退休後才發現,可以給予政紀處理,取消他的退休待遇,停發退休工資。
Ⅶ 中組部關於企業退休黨員黨費收費標準的最新規定
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一、黨費收繳
第一條 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津貼補貼;企業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活的部分(獎金)。
第二條 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第三條 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第四條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個體經營者等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個人上季度月平均純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第五條 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第六條 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1元。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恤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第七條 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後,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第八條 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第九條 黨員一般應當向其正式組織關系所在的黨支部交納黨費。持《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的黨員,外出期間可以持證向流入地黨組織交納黨費。
第十條 黨員工資收入發生變化後,從按新工資標准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第十一條 黨員自願多交黨費不限。自願一次多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具體辦法是:由所在基層黨委代收,並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組織部,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組織部,解放軍總政治部組織部轉交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第十二條 黨員應當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交納黨費。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也可以委託其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補交黨費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三條 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第十四條 黨組織應當按照規定收繳黨員黨費,不得墊交或扣繳黨員黨費,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特殊黨費」。
第十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和解放軍總政治部,每年按全年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5%上繳中央。上繳中央的黨費應當於次年4月底前匯入中央組織部黨費賬戶,不得少繳或拖延。
第十六條 鐵路、民航系統黨的關系在地方的黨委,每年按照全年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10%向所在地方黨委上繳黨費。中國人民銀行的地市級分支機構和中央其他金融機構的省級分支機構黨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統黨員全年實交黨費總數的5%向所在地方黨委上繳黨費,其他派出機構和下屬單位黨委不再向地方黨委上繳黨費。
Ⅷ 企業離退休黨員如何開展屬地管理
企業離退休黨員的組織關系轉入居住地的街道辦黨組織.參加居委會的基層黨組織活動.繳納黨費.學習黨的方針政策.接受黨的教育.做好模範帶頭作用
Ⅸ 我是企業單位退休黨員,現把組織關系轉到居住地居委會,可是居委會以沒有檔案為由給
既然你的黨組織關系轉到社區,原來單位應該把一切與組織有關系的所有資料一同轉到社區,而單位把黨組織有關資料轉到社保局,屬於明顯程序錯誤,應該由原來單位負責糾正,社區的作法肯定無誤。
Ⅹ 新條例對黨員幹部退休後經商辦企業如何規定
新條例對於黨員幹部退休後經商辦企業沒有明確的規定。
第四十六條對內黨員幹部經商辦企業進行了規容定:
第十四條 中央政治局委員應當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自覺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如實向黨中央報告個人重要事項。帶頭樹立良好家風,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嚴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違規經商辦企業,不得違規任職、兼職取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