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長期護理保險 長期護理保險定義
長期護理險主要是為被保險人在喪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時,側重於提供護理保障和經濟補償的制度安排。目前,全球有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兩種形式。
長期護理保險是發達國家公共衛生政策和體系中的重要一環,《長期護理保險》一書深入研究了發達國家開展長期護理保險的成功經驗,這也給我國公共衛生政策的設計和制訂者們完善我國國民健康系統提供了得要的參考依據。
長期護理保險大約20年前在美國開始,德國和法國的長期護理保險發展勢頭一直很好,在美國長期護理保險日益成為廣大家庭最受歡迎的險種,目前已佔美國人壽保險市場30%的份額。
2018年我國老年人口將達2.4億,我國人口老齡化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獨生子女的贍養負擔加重,年輕人工作繁忙使得照顧老年人的時間減少,長期護理保險很有市場前景。
給付條件標准:
1.日常活動能力失敗。包括:起床和睡覺,或起居活動、穿衣和脫衣等。
2.醫學上的必要性與住院治療。保險公司要求被保險人住進護理院時與住進醫院一樣,要有醫學上的必要性
3.認知能力障礙。通常,如果被保險人被診斷為在某方面有認知能力障礙,就認為需要長期護理。
保險責任:
各保險公司不一樣,一般有以下內容:
1.長期護理保險金。由意外傷害等原因造成被保險人喪失生活能力。
2.癌症保險金。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初次發生特定的癌症。
3.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死亡可獲得。
4.老年護理保險金。被保險人60歲後按規定領取。
5.老年疾病保險金。初次發生合同約定的疾病
⑵ 在職女職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動到期後正常續保是否有免責期
續保方式有三種:
1.另訂新的保險契約;
2.按原條件訂立「續保證明書」專;
3.將收取續屬保費的「續保收據」作為續保的憑證,一切條件按原保單辦事。
續保通常短期醫療險都是一年一保,如果保險期限中被保險人出險,保險公司賠付之後,下一年往往就無法續保。按照保險公司的說法,這是因為被保險人即使治癒了,重新患病的風險仍然很大,而且現在慢性病的發生率也較高,對保險公司來講續保風險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