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喪葬補助金是多少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1)浙江企業退休人員病故擴展閱讀: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所能獲得的喪葬補助金,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為基數進行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
喪葬補助金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6
例如:姚某某為某工程承包公司勘測人員,在一次隧道勘測過程中因突發事故遭遇不幸,其所在單位地處我國中部某中小城市,該地居民比較重視喪葬婚娶的禮儀,其家人按照當地風俗為其舉辦了聲勢浩大的喪事,各項花銷累計4000元,該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600元/月。
這樣,姚某某的家人可獲得的喪葬補助金賠償額就不能以實際花銷的金額為准,而應按照法定的標准進行計算,其可獲喪葬補助金為:
喪葬補助金賠償金額=600元/月×6=3600元
Ⅱ 浙江省企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有幾個月的工資補貼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財政廳
《關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浙人社發[2013]244號
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嘉興市社會保障事務局,省級各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現就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喪葬補助金、撫恤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7月1日起,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含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參保人員和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二、喪葬補助金標准統一為4000元。撫恤金標准按死亡的參保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確定,不滿1年的發給2000元;1年(含)至15年(含)的統一為10000元;超過15年的,在發給10000元的基礎上,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增發1000元,最多增發15000元。
三、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四、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參保人員,其遺屬按《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關於調整企業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的通知》(浙勞社老〔2004〕224號)、《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和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一次性撫恤費標準的通知》(浙勞社老〔2006〕175號)規定的標准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五、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改制前已退休人員(含提前退休人員,下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遺屬按照上述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如低於事業單位標準的,其差額部分由改制後企業在原提留的經費中予以補足。
六、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國家出台新規定時按其規定執行。
2013年112月31日
Ⅲ 企業退休人員病故可以不給撫恤金嗎
工人、職員因工死亡時,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至受供養人失去受供養的條件為止。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Ⅳ 關於企業單位退休人員病故一次性撫恤金計發的規定,謝謝
沒有這個文件,退休人員病故仍然還是原辦法。09年辦理單位一退休職工病故手續和以前一樣。
如果今年能有我會及時傳給你。
Ⅳ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社保怎樣發放
1、按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標准不一樣,具體待遇同當地社保經辦部門來確定。
Ⅵ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社保怎樣發放
一、各地退休人員喪葬費、撫恤金標准不一樣,但一般來說喪葬費是定額給付,撫恤金依據當事人去世當月養老金標准結合當地規定的撫恤金計發月數綜合計算。具體標准可以向當地社保機構直接咨詢,也可以上班時間撥打12333電話咨詢。
二、個人賬戶余額、喪葬費、撫恤金申領流程如下:
1、當事人去世後,家屬(繼承人)應及時提交當事人的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明、喪葬費申請表等資料(一般是將資料提交給當事人原單位,由其代為辦理);
2、社保審核後按照規定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符合條件者由社保機構依據當地規定核算具體撫恤金、喪葬費金額;
3、社保機構審批完成後,將相關金額轉付當事人原單位,由原單位收到社保支付金額後通知繼承人領取即可。
(6)浙江企業退休人員病故擴展閱讀:
舉例:萬源市撫恤金標准:
喪葬費和撫恤金計發辦法和標准:
1、土葬的只有撫恤金一項,按其死亡時本人基本養老金的8個月計發。
2、火化的有喪葬費和撫恤金兩項,喪葬費按其死亡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個月計發。撫恤金按其死亡時本人基本養老金的8個月計發,
Ⅶ 關於企業退休人員去世現行有那些補助政策:
1,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後,其養老、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部分,未使用完畢的,應當由其繼承版人繼承,可辦理權退賬戶手續
2,應當享受一次性喪葬撫恤金待遇,具體標准參照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的標准
3,其有法定義務撫養的未成年人,未滿18周歲;其配偶在其退休時達到法定年齡且沒有勞動力和固定收入的,都可以享受按月領取撫養費的待遇,其中,未成年人的待遇支付到18周歲,而配偶的待遇支付到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