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組織部可以任命退休人員為國有企業的董事長嗎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該問題!
2. 金融行業的退休人員可否去別的公司擔任董事
摘要 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一會兒哦~
3. 退休人員能不能當董事,監事
摘要 您好,,按照有關規范性文件規定退休人員在退休滿3年後能擔任公司的董事或者監事,退休不到3年的不能擔任公司的董事或者監事。
4. 退休返聘能否擔任職務
5. 退休事業編制人員能做股東嗎
退休人員符合相應條件的,可以擔任股份公司董事。
拓展資料: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否可以在企業中做股東,除了看其本身是否屬於參公管理人員、行政機關任命人員等之外,還要看其所在地區、行業領域、系統、單位等是否對其在企業中做股東有相關規定,不能一概以編制、級別和是否為黨員來劃分。在外任職的話至少不能取酬。另外很多地區和單位連免費兼職都是不允許的,具體以本單位的規定為准。
拓展資料:一般可以,但是如果退休前是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三年內,不得在與原任職企業有業務關系的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和中介機構擔任職務、投資入股,或者在上述企業或者機構從事、代理與原任職企業經營業務相關的經營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6. 退休人員能不能當董事,監事
可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秘書職責並沒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規定,所以完全可以由董事或監事擔任。董事秘書的具體職責可以由董事會或股東大會確定。
7. 退休人員可以當股東嗎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符合相應條件的,可以擔任股份公司董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8. 退休後還能當公司董事嗎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並不是不能擔任董事的情形,退休人員符合相應條件的,可以擔任股份公司董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