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1年吉林省退休人員怎麼漲工資
法律分析: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0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6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
法律依據:《吉林省202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方案》 第二條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㈡ 吉林省2021年退休工資調整
1、每人每月增加36元2、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0元3、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2元4、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6元5、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8元6、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7、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縣(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法律依據:
《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0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6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
(三)傾斜調整
以下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縣(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㈢ 吉林省養老金上調細則
7月4日,吉林人社廳官網發布了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退休人員期待的吉林2022年養老金上調細則公布了。
吉林2022年養老金調整細則出現大變化,總體上就是一升三降一不變。那麼,工齡40年,養老金4000元,今年可以上漲多少錢呢?
2022年吉林省養老金定額調整為30元,比去年的36元少了6元。
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增加3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增加4元。
跟2021年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相比,25年以下工齡單價未變,其餘3個區間的價值下降了,26-30年部分從2.2元下降到2元;31-35年部分從3.6元下降到3元;36年以上部分從4.8元下降到4元。
2022年養老金掛鉤調整比例為1.33%,比去年的1%上漲了0.33個百分點。
2022年高齡退休人員傾斜調整金額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25元;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35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45元。
2021高齡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是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也就是分別下降了15元。
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傾斜調整金額沒有變化,還是5元。
吉林202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有哪些特色和亮點呢?第一,養老金掛鉤比例上升。從去年的1%提升到1.33%,這也是響應人社部和財政部要求的加大掛鉤調整比重的要求。因此,養老金水平更高的退休人員,可以從這一點改變中獲得更多的養老金上漲金額。
第二,工齡長的優勢依然存在。吉林對於工齡長,也就是繳費年限更長的退休人員是非常友好的,雖然繳費年限單價下降,但是長工齡的人員,由於區間價值更高,所以,也會上漲更多。
這兩點充分彰顯了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
在不享受傾斜調整的情況下:
①定額增加30元
②繳費年限掛鉤增加25+5×2+5×3+5×4=70元
③養老金掛鉤調整增加4000×1.33%=53.2元
總體合計153.2元,漲幅為3.83%。當然,如果符合傾斜調整條件,上漲金額還會更多。
㈣ 2022年吉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2022年吉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如下: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6元;
2、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0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6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8元;
3、傾斜調整,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縣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㈤ 2022年吉林退休工資漲多少
4%。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㈥ 吉林省退休工資調整方案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0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6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
法律依據:
《關於202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二條 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0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6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
㈦ 吉林省退休工資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0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6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二條 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0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6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
㈧ 吉林省養老金上調細則
【法律分析】:吉林省養老金上調細則:每人每月增加36元。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0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6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
以下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2.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縣(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法律依據】:《吉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0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6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
(三)傾斜調整
以下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縣(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㈨ 2021年吉林省退休工資調整方案
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十二條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工人退休、退職工作的領導。對應該退休、退職的工人,要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動員他們退休、退職。退休、退職工作要分期分批進行。要嚴格掌握退休、退職條件和招工條件,防止因招收退休、退職工人子女而任意擴大退休、退職范圍和降低招工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