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山東退休漲工資細則2022公布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魯人社發〔2022〕16號),從2022年1月1日起,為2021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山東省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左右確定,共惠及全省788萬退休人員,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心關懷。
在具體調整辦法上,按國家要求,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辦法,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保持統一。其中:定額調整,主要體現社會公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標准,按每人每月增加43元養老金。掛鉤調整,主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具體分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第一部分,所有退休人員均按本人2021年底基本養老金的1.26%掛鉤調整;第二部分,所有退休人員均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階梯式提高掛鉤調整數額。適當傾斜,主要是適當提高高齡退休人員的調整水平,對達到70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多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
這次調整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目前,山東省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工作正在平穩有序組織進行,從2022年1月1日起增發的養老金將於7月底前發放到位。
舉例:
一、張女士:1965年5月出生,2020年5月退休,2021年12月份的基本養老金是2875.6元,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28年6個月。按照我省本次調整辦法,張女士月養老金調整增加121元,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為2996.6元。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1.定額調整:43元/月;
2.掛鉤調整:
(1)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
2875.6*1.26%=36.23元/月;
(2)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1.3*15+1.5*10+1.7*4=41.3元/月(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掛鉤調整增加36.23+41.3=77.53元/月;
張女士月養老金調整增加43+77.53=121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二、王先生:1945年5月出生,2005年5月退休,2021年12月份的基本養老金是4665元,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40年2個月。按照我省本次調整辦法,王先生月養老金調整增加195元,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為4860元。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1.定額調整:43元/月;
2.掛鉤調整:
(1)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
4665*1.26%=58.78元/月;
(2)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1.3*15+1.5*10+1.7*10+1.9*6=62.9元/月(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掛鉤調整增加58.78+62.9=121.68元/月;
(3)高齡傾斜:30元/月;
王先生月養老金調整增加43+121.68+30=195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B. 今年退休人員退休金怎麼漲
2022年退休漲工資的政策標准如下,如果是在2018年12月前,按照相關的規定每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總體的調整水平都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的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百分之五左右來確定。還要繼續採取限額的調整、聯動的調整、適度傾斜互相結合的方法,基本統一企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關於退休金的調整辦法。截至2020年,我國退休人員養老金已經實現「16連漲」。 退休金上漲嗎? 自2018年起,連續三年保持5%左右的上漲幅度。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根據近日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分工的意見,今年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明確由人社部、財政部牽頭,4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對於2021年養老金上漲幅度,業內預計或將保持在5%以內。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甘肅、山東、江蘇等多地上調城鄉居民養老金。甘肅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礎上增加5元,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達到113元;江蘇城鄉居民省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從每人每月160元提高至173元;山東將提高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190元。
綜上所述業內預計或將保持在5%以內,退休金一直在增長,建議大家安詳退休後的生活。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對2021年的養老金調整政策進行了全面的安排,我們都知道養老金的調整方案每年都在變化,原因是養老金的調整要隨著上一年度的經濟發展情況做出適時的調整。
C. 山東企退漲工資細則
企業退休(退職)人員:退休人員定額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職人員定額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對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規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的人員,仍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法。
此次全省調整養老金採取了定額調整與掛鉤調整相結合的方法。定額調整體現公平,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得。
D. 山東退休職工漲工資方案
法律分析: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5.07%,其中企業為5.47%,機關事業單位為4%。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E. 山東企退漲工資細則
法律分析:(一)按相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建國前老工人,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另行制定。
(二)按本通知調整基本養老金的退職人員,系指按《勞動保險條例》第13條丙款、國發[1978] 104號、魯革發[1972] 14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
退職生活費的人員。
(三)本通知所稱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系指按魯政辦發[2011] 64號等文件規定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的人員,以及按魯人社發[2015] 29號等文件規定以
個人身份補繳、補繳前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沒有可以認定的視同繳費年限、補繳時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一次性 補繳養老保險費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四)確定本人月基本養老金基數時,企業退休人員按魯勞社發[1999] 82號文件及有關規定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魯人社辦發[2015] 78號文件及有關規定
應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待遇項目確定。
(五)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一律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 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50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17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7%確定月增加額。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以下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將本人繳費年限進行分段,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
1.8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1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4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7元。其中,繳費年
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1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
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
(3)適當傾斜。2017年12月31日前, 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
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標准等因素,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其中,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F. 山東退休人員何時漲工資
山東省退休人員年調整基本養老金,已經到位。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
《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魯人社發〔2017〕26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門、單位,各養老保險省直管企業,各中央駐魯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16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2.1%確定月增加額。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每滿1年,按1.7元確定月增加額;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1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
(三)適當傾斜。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
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的養老金累計標准,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分別補齊累計標准差額:其中,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三、資金列支渠道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四、相關問題處理
(一)按相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建國前老工人,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另行制定。
(二)按本通知調整基本養老金的退職人員,系指按《勞動保險條例》第13條丙款、國發〔1978〕104號、魯革發〔1972〕14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人員。
(三)本通知所稱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系指按魯政辦發〔2011〕64號等文件規定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的人員,以及按魯人社發〔2015〕29號等文件規定以個人身份補繳、補繳前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沒有可以認定的視同繳費年限、補繳時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四)確定本人月基本養老金基數時,企業退休人員按魯勞社發〔1999〕82號文件及有關規定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魯人社辦發〔2015〕78號文件及有關規定應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待遇項目確定。
(五)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一律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五、組織實施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市、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養老保險管理工作規范、基礎信息齊全准確的,經統籌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由負責統籌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辦理。尚不具備條件的,可由單位或單位主管部門協助辦理。各市要按照省統一部署,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
2017年7月10日
G. 山東2021年企退人員漲工資方案
法律分析:1.山東2021年企退人員漲工資方案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比率為5.47%。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H. 2020年關於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漲工資標准
最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中建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發機制和調整機制都需要全面深化的改革,養老金調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上。
退休人員漲工資標准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公布,2012年內全國有24個省市區上調了最低工資標准,我省首檔最低工資標准為1320元,在公布的24個省市區中排名第七。
2012年,北京、四川、江西、陝西等24個省市區先後調整了最低工資標准。按照上調過後的數據,月最低工資標准最高的是深圳,為15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最高的是北京,為15.2元。從今年12月1日起,我省再次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准仍分為4個檔次,月最低工資標准各檔次分別為1320元、1260元、1150元、1040元,對應的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分別為13元、12元、11元、10元。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提高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重要手段。據悉,我國《最低工資規定》明確,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准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而國務院6月11日發布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也提出,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穩步提高最低工資標准,最低工資標准年均增長13%以上。
月人均養老金各省份均超2000元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有14個省份公布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分別為北京、天津、山西、遼寧、陝西、甘肅、青海、山東、福建、河南、江蘇、雲南、新疆、西藏等。
在已公布數據的14個省份中,西藏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為3670元,位列第一。緊隨其後的為北京,人均每月3355元。在目前公布的數據中,僅有北京與西藏超過3000元。目前,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最低的省份為河南,為2145元。此前,人社部數據稱,我國連續1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月人均水平已超過2000元。廣東省五一前夕,就已公布今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作出普遍提高幅度為113元加基本養老金的5%,同時對年滿75歲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加發100元等要求。
專家建議未來居民養老應形成互補體系
國務院要求,各地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總水平為10%,且包括適當傾斜等因素在內,由於內涵要求不同,各地方在一些細節上有所不同。根據相關規定,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普遍分為三部分:固定額、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組成。
各地自政策發布後即可著手准備制定上調的具體文件,先由省一級勞動保障廳來制定政策,再依據自身的情況來制定相應的細則。對於養老金各省份之間的差距,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中央財經大學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對《法制晚報》記者表示,現在養老金是地方統籌,各個省份按平均工資水平
來繳費,因為各地區之間的經濟發展不平衡,工資水平、繳費水平也有一定的差別,所以養老金水平也會有關聯。「目前,應逐步完善現有的制度體系,現在只是提高了職工養老金,未來居民養老保險體系、也就是說非工薪階層的養老制度要協同發展,要互補、分層次發展。」褚福靈說,應形成兩個互補的體系,一個面向較低收入群體,一個面向工資階層。
退休養老金怎麼算
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注: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I. 山東省退休人員漲工資方案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調整如下: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20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2%確定月增加額。
2.按本人繳費年限分段確定月增加額,其中,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3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三)適當傾斜。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標准等因素,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其中,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法律依據:《山東省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20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2%確定月增加額。
2.按本人繳費年限分段確定月增加額,其中,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3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三)適當傾斜。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標准等因素,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其中,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