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即將退休的職工怎麼續簽合同
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均有繼續保持勞動關系的意願,經協商一致,延續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可以續簽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續訂勞動合同,如原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已有較大改變,雙方應重新協商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如原勞動合同的條款變動不大,雙方可以簽訂《延續勞動合同協議書》,並明確勞動合同延續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確定的合同條款
如果用人單位以及勞動者都同意合同的續簽的話,雙方是可以繼續簽署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的續簽首先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進行綜合評估後,再決定該勞動合同是否續簽以及按照什麼勞動條件進行續簽
『貳』 國家對於返聘退休員工有什麼相關規定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2、從上述法條可以得出《勞動合同法》所調整勞動合同,只能是用人單位與未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之間建立的勞動合同。但是你爺爺可以簽訂「工作協議」「僱用合同」等類似的協議,將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
3、相關勞動保障的法律法規:
《勞動法》
第七十條國家發展社會保險,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4、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5、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6、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2)關於退休人員續聘人員建議方案擴展閱讀:
退休返聘的優點
(1)退休返聘人員的工作能力較強,工作經驗較豐富。很多退休人員還可以再繼續上班的,一般都是原來單位里的技術骨幹,或是管理幹部,特長往往比較突出。
(2)退休返聘人員對於所工作的單位來說,其成本要大大低於普通員工。因為退休返聘人員往往都是在原單位享有比較健全的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等,因此無須再為其支付這些社會福利。
另外,退休返聘人員由於在原單位享有一份退休金,因此經濟上的壓力不大,對薪金收入也沒有過分要求,心理期望值不高,工資也偏低。
(3)退休返聘人員的工作態度比較認真,多年的磨練使他們養成了認真的工作態度。
退休返聘的缺點
(1)穩定性較差。由於退休人員的工作特殊性,因此他們對於工作收入的依賴較低,企業一有風吹草動、形勢不妙,就會人心思動,退回家裡頤養天年。缺少與企業同甘共苦的奮斗精神。合同上也很難對其進行有效的約束。
(2)退休返聘人員大多由於年齡、精力上的原因,難以從事高強度、高壓力的工作,工作時間也相對較短,很難根據企業的要求或臨時性的工作要求,作經常性的加班、出差等工作。
(3)退休返聘人員一般創新能力比較差,幾十年的工作經驗會固化他們的思維,限制了他們的思維,因此,退休返聘人員一般不宜做創新性工作。
退休返聘人員在需求上與一般的人相比有一個明顯的不同之處:他們強烈地需求獲得尊重。中國是一個敬老的社會,這種社會文化使得退休返聘人員認為他們應該獲得尊重,他們已習慣於別人尊重的眼光和禮敬的態度,一旦周圍的環境發現了變化,他們感到沒有被尊重,就會產生強烈的失落感,進而影響工作情緒
參考資料:網路-勞動合同法
『叄』 關於退休人員返聘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用人單位與返聘人員之間的關系,不適用《勞動合同法》的調整。退休金標准為:以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滿整年後的剩餘月數,每個月按照0.083%計發。計算公式:基礎養老金=(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剩餘繳費月數×0.083%)。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肆』 醫院返聘退休人員規定
為規范退休職工返聘工作,結合醫院實際,特製定本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一、返聘原則:
1、退休的醫療專業技術職工,因醫院工作需要,本人自願接受返聘;
2、除確因特殊需要的,黨政管理部門及其它技術崗位原則上不返聘退休職工。
二、返聘條件:
1、身體健康,能堅持全日正常工作;
2、原則上年齡65周歲以下、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對個別確因工作急需,與上述條件不符的,經院辦公會研究決定。
三、返聘程序:
1、返聘退休職工,應由用人科室填寫職工返聘申請報人力資源部,經有關部門審核,醫院辦公會研究批准後聘用;
2、受聘人與醫院簽訂《返聘協議書》。
四、返聘職工待遇:
1、返聘職工的工資待遇根據專業技術職務確定,正高3300元/月、副高2600元/月、中級2150元/月;特殊返聘職工相關工資待遇,根據工作性質,另行確定;
2、經批準的返聘職工比照在職職工享受有關福利待遇;
3、績效:
⑴返聘在職能科室的職工享受機關後勤平均獎;
⑵返聘在臨床和醫技科室的職工由所在科室發放績效,標准由科室根據被返聘人完成工作的質和量確定。
五、返聘職工職責和要求:
1、返聘職工與在職職工同樣履行工作職責,自覺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地完成所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2、返聘職工要從醫院利益出發,服從醫院和科室工作安排;
3、返聘職工原則上不再安排任何行政職務。
六、續聘與解聘手續:
1、返聘工作每年進行一次,聘期一般為一年,個人自願辭聘者,應提前一月向科室申請;醫院決定不再續聘的,應提前一月告知受聘人;
2、返聘期結束前一個月,人力資源部組織相關考核,根據雙方意願決定是否續聘;
3、對違反醫院有關規定的返聘職工,醫院有權隨時解聘。
為規范員工退休和退休人員返聘工作,充分發揮退休老專家學識淵博、臨床經驗豐富的優勢作用,結合我院實際,特製定本制度。
一、員工退休
(一)退休年齡、退休工資規定
退休年齡、退休工資按杭州市人事部門退休人員相關規定執行
(二)辦理退休手續
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的職工,在其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月內按規定辦理有關退休手續。
二、退休員工返聘
(一)返聘原則
1、醫院及科室工作需要,由個人向醫院提出申請,返聘人員身體條件許可,能夠全日制正常工作,具有區內領先的醫療技術,能為人師表。
2、返聘以醫療專業技術人員為主,其他人員原則上不予返聘。
(二)返聘條件
1、原則上返聘人員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職稱。
2、年齡一般女性65周歲以下,男性70周歲以下,省、市級名醫可延長2年,特殊需求由科室申請批准以後可適當延長。
3、在院外無其他業務兼職。
4、聘期一般為兩年。
(三)返聘人員職責
1、返聘人員與在編職工履行同樣本職工作職責,自覺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2、返聘期間不得再受聘於外單位。
(四)返聘待遇
1、返聘人員退休待遇不變,並按規定補足工資。
2、享受科室同級人員獎金及院內其他福利。
(五)返聘程序
1、返聘科室須在返聘人員退休前2個月提出書面申請。本人填寫《返聘人員申請表》,陳述返聘理由、要求承擔的工作等交人事科,經審核返聘條件,由相關管理組織提出是否返聘的意見後,提交院領導班子討論,再報衛生局同意後返聘。
2、簽訂相關協議,人事科下達返聘通知。
3、返聘職工接受醫院及科室雙重管理,按在編職工進行考勤、考核,考核的結果作為續聘的參考依據。
4、聘任期滿後如需要繼續返聘的,聘用科室須提前2個月將書面返聘申請交人事科,經審批同意後人事科提前一個月通知本人。如期滿前一個月未接到再聘通知即為聘任終止。
(六)解聘
返聘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可隨時予以解聘:
1、聘用期間未能按約定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2、出現重大差錯和過失而損害醫院利益;
3、違反醫院的規章制度,如不合理用葯、開大處方、向外介紹病人等對醫院造成不良影響;
4、違反醫院規定在外單位兼職;
5、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崗位工作;
6、不服從醫院或職能科室安排;
7、聘任期一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離退休人員):
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戶籍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於2017年
10月01日生效,至2018年09月30日終止。
二、雙方權利和義務
1、工作內容。根據甲方安排,聘用乙方擔任兒科二病區(部門)主任職務,乙方返聘期間的崗位職責為:
一、負責本科的醫療、教學、科研、預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科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經常督促檢查,按期總結匯報。
三、領導本科人員,對患者進行醫療護理工作,完成醫療任務。
四、定時查房,共同研究解決重危疑難病例診斷治療上的問題。
五、組織全科人員學習、運用醫學先進經驗,開展新技術、新療法,及時總結經驗。
六、督促本科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常規,嚴防並及時處理差錯事故。
七、確定醫師輪換、值班、會診、出診。
八、負責對掛鉤醫療機構的技術指導工作、幫助基層醫務人員提高醫療技術水平。
九、參加門診、會診、出診,決定科內病員的轉科轉院和組織臨床病例討論。
十、領導本科人員的業務訓練和技術考核,提出升、調、獎、懲意見。
十一、妥善安排進修、實習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並擔任臨床教學。
十二、制訂本科的年度規劃,組織實施,檢查進度,總結經驗。
2、乙方應當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3、工作時間:乙方每周工作5天,每日工作8小時。
4、報酬:甲方於每月18日-25日支付乙方報酬。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10000元,以後根據外聘人員工資管理辦法適時調整。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5、甲方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相關工作條件、勞保物品等。
6、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超時工作或者安排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工資或安排同等時間補休。
7、乙方享受甲方在職職工同等的福利、年休假待遇。但本協議書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協議解除、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協議。
2、有下列情況發生時,甲方可解除本協議且無需支付違約金,如乙方的行為對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⑴乙方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
⑵乙方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失;
⑶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欺騙行為等;
⑷甲方經營情況發生變化、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或其他原因乙方不適合在甲方工作;
⑸其他應解除本協議的情況。
3、有下列情況發生時,乙方可解除本協議:
⑴甲方未按本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
⑵甲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並嚴重侵害乙方利益;
4、甲、乙雙方因任何原因需解除、終止協議,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協商一致者除外。
5、協議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1)協議期滿。
(2)乙方在返聘期間患病或負傷,不能繼續勝任工作的。本協議終止。
四、因乙方個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視具體情況乙方應予以甲方相關賠償。
五、爭議處理。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依法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為規范退休人員返聘留用工作,充分發揮退休老專家學識淵博、臨床經驗豐富的優勢,適應競爭日趨激烈的醫療環境,減輕臨床一線工作人員壓力,充分保障我院各項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規定。
一、返聘留用原則
一醫院及科室工作需要,由個人向醫院提出申請。
二返聘留用以醫療專業技術人員為主。
二、返聘留用條件
一科室或醫院工作需要,退休後暫無合適接替人員的崗位需要,本人同意返聘者。
二必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適合在原崗位繼續工作,且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原則上具備副高以上(含副高)專業技術職稱,業務能力扎實,能獨立操作業務相關的儀器設備,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五在退休前原崗位任職期間,無重大差錯記錄,未發生重大責任性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
六年齡一般女性70周歲以下,男性75周歲以下,原醫院領導班子成員可適當延長放寬條件。
三、返聘留用程序
一返聘科室須在返聘人員退休前2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申請者本人填寫《民醫院退休返聘留用申請表》,陳述返聘理由、要求承擔的工作等交人力資源科,經審核返聘條件通過後,提交院領導班子辦公會議討論。
二院領導班子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後,簽訂退休返聘留用協議,聘期為1年,協議一年一簽,人力資源科下達聘用文件。
三返聘留用職工接受院部及科室雙重管理,按在編職工進行考勤、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聘的參考依據。
四聘任期滿後如需要繼續返聘留用的,聘用科室提前一個月將書面返聘留用申請提交人力資源科,經審批同意後人力資源科提前半個月通知本人,如期滿前半個月未接到續聘通知即為聘任終止。
五返聘人員每年由院領導班子討論一次,以決定是否返聘和續聘。
四、返聘留用人員職責
一依據院部規定認真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二返聘留用人員與在編職工同樣履行崗位職責,自覺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返聘留用人員要從醫院利益出發,服從醫院及科室工作安排。
四返聘留用人員到外單位會診、手術或查房等,要按照醫務科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不得自行聯系外出。
五返聘留用人員在返聘期間不得再受聘於外單位。
五、返聘留用人員待遇
一嚴格按照退休返聘留用人員崗位、職稱核定月薪。
二科室退休返聘留用人員在科室月考核獎總額內發放。
三其他福利待遇由院部另行規定。
六、解聘及手續
一返聘留用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院方有權隨時予以解聘:
⑴聘用期間未能按約定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⑵出現重大差錯和過失而損害醫院利益;
⑶違反醫院規章制度;
⑷違反醫院規定在外單位兼職;
⑸各種原因導致不能勝任聘任崗位工作;
⑹不服從醫院安排;
⑺聘任期一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
二返聘留用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個人自願辭職者,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
七、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有規定一律作廢。
八、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科。
註:中級職稱及以下專業技術人員一般不返聘,但特殊需要的,可參照上述規定辦理。
『伍』 即將退休的職工怎麼續簽合同
法律分析:根據國務院的相關規定,接近退休年齡的勞動者想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只需要在合同期滿之後再跟公司協商,本著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原則雙方簽訂合同即可。並且所簽訂的合同期限不能超過勞動者的退休年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陸』 臨近退休人員合同續簽問題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招用職工,應當首先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中再約定試用期,並不是只簽試用期協議,再根據職工後決定期的表現如何然後決定是否簽定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退休年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雙方可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續簽勞動合同如果雙方達不成一致,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在終止勞動合同後按規定領取失業救濟金,享受失業救濟金的期限屆滿後仍未就業,符合社會救濟條件的,可以按規定領取社會救濟金,達到退休年齡時再辦理退休手續。
『柒』 如何制定人事返聘制度
給您提供一份《退休人員返聘制度》範本吧,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為規范集團和所屬單位退休返聘用人機制,現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制定暫行規定如下:
一、返聘系指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因工作需要,經批准聘用已正式辦理了退休手續的本司及所屬單位退休人員繼續工作。返聘的崗位應是當前工作急需,且暫時無合適替代人選的專業性較強的崗位。
二、返聘對象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全民高級以上職稱,身體健康、個人素質良好;
2、願意接受並能勝任擬聘崗位的工作任務;
3、已正式辦理了退休手續,原則上男不超過63周歲,女不超過53周歲;
4、因特殊情況,單位確需聘用的,經報請集團黨政班子討論同意後,可適當放寬返聘條件。
三、返聘手續
1、擬返聘退休人員的部門或單位提出書面申請,明確聘期中的崗位要求和工作任務,報請集團公司人事部門,經人事部門審核後報請集團黨政班子會議討論後批復;
2、集團批復同意返聘後,公司與其簽訂《返聘退休人員協議書》。
3、返聘實行聘期制,按期聘用,到期自動終止。返聘的退休人員原則上實行一年一聘,若工作需要必須續聘的,返聘期限累計一般最長不超過三年。聘期中,原則上聘用部門與返聘對象雙方都不可隨意中斷聘期,若確需中止,須提前提出並經雙方充分協商後確定。返聘期屆滿時,聘用部門如需再續簽協議,應在協議期滿時前30天內按照相關程序報批繼續返聘事宜,並由公司人事部門通知返聘退休人員,在協商一致的前提下重新與其簽定新的協議。
四、返聘人員的管理及工資待遇
1、返聘人員的考勤等日常管理由其所在部門或單位負責,其工資實行月薪制,並根據返聘人員實際出勤情況計發;
2、返聘人員的返聘工資根據返聘的不同工作崗位分別確定;
3、返聘人員屬於公司的外聘員工,故返聘期間,其返聘工資確定後,不隨在職人員工資的調整而調整,同時返聘人員也不享受其他任何福利待遇。
五、本暫行規定由集團公司人事部門負責解釋。
六、本暫行規定自XX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捌』 大學老師退休後可以返聘幾年
返聘期限根據工作任務確定,原則上不超過5年。首次聘期一般為三年,期滿後若仍符合受聘條件,可申請續聘,聘期二年。
受僱傭者到達法定離退休年齡,在原工作崗位延長一定的工作時間,受雇者離退休後被原用人單位應聘回原單位從事同種或不同種工作,受雇者離退休後在勞務市場重新進行擇業,到原用人單位之外的單位工作的情況。
退休返聘的優點:
(1)退休返聘人員的工作能力較強,工作經驗較豐富。很多退休人員還可以再繼續上班的,一般都是原來單位里的技術骨幹,或是管理幹部,特長往往比較突出。
(2)退休返聘人員對於所工作的單位來說,其成本要大大低於普通員工。因為退休返聘人員往往都是在原單位享有比較健全的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等,因此無須再為其支付這些社會福利。另外,退休返聘人員由於在原單位享有一份退休金,因此經濟上的壓力不大,對薪金收入也沒有過分要求,心理期望值不高,工資也偏低。
(3)退休返聘人員的工作態度比較認真,多年的磨練使他們養成了認真的工作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