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人員企業補助怎麼做賬務處理
計入當期費用。對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當五至十級的傷殘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需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第6條規定,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時給予的補償,應計入當期費用。帳務處理如下:1、發生工傷事故後,向職工墊付醫葯費: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貸:現金(或銀行存款)。2、保險公司或社保賠付公司墊付的葯費時(如果全額賠付):借:銀行存款或現金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3、如果不是全額賠付:借:銀行存款管理費用或應付福利費(公司負擔部分)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需要注意的是:內資企業公司負擔的葯費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外資企業公司負擔的葯費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1)退休人員熱補和降溫費會計處理擴展閱讀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按規定支付工傷保險費 根據《關於企業為職工購買保險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第1條的規定,為職工繳納的除基本醫療保險費以外的社會保險費,作為勞動保險費列入成本(費用)。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第2條規定,工傷保險費用屬於職工薪酬的范圍,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計入存貨成本或勞務成本;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從 2005年7月1日起,企業離退休人員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救濟金,下同)標准,按以下規定執行:1、企業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按本人死亡時上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0個月計發。2、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個體勞動者、靈活就業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按本人死亡時上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或退職生活費數額的7個月計發。 企業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其按規定享受的 1-2個月生活補貼的月平均數,也一並作為計算一次性撫恤金的基數。
『貳』 高溫補貼與過節費,計入哪個科目
高溫費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規定,防暑降溫費等職工福利費應納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規定發放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的會計分錄如下。
無論以實物還是現金發放防暑降溫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防暑降溫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符合規定發放的高溫津貼: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崗位津貼(高溫津貼)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供給全體職工的清涼飲料和保健用品:
借:管理費用或製造費用——勞動保護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2)退休人員熱補和降溫費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高溫津貼標准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准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准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
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
『叄』 防暑降溫費怎樣做賬務處理
企業將防暑降溫費隨同工資一並發放,會計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防暑降溫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防暑降溫費
貸:銀行存款
有些企業的防暑降溫費不作為工資發放,而是單獨發放,會計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防暑降溫費
貸:銀行存款
(3)退休人員熱補和降溫費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支付職工福利費、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時。
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或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肆』 關於防暑降溫費的賬務處理
國家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07]186號)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高溫津貼的具體標准由省級政府或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制定。
因此,防暑降溫費(高溫津貼)不屬於福利性質的支出,應計入期間費用。
借:管理費用-勞保費
貸:存款、現金或庫存商品(防暑降溫用品)
『伍』 防暑降溫費應該計入什麼科目
防暑降溫費應該計入職工福利科目。
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
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有關會計制度也明確列入職工薪酬中的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向職工提供的生活困難補助、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防暑降溫費等職工福利支出,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防暑降溫費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
因此防暑降溫費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陸』 防暑降溫費的賬務處理
由於天氣因素,溫度過高或過低時一些單位就會給員工發放防暑降溫費。那麼防暑降溫費應該如何進行會計處理與納稅處理呢? 《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規定,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職工薪酬包括:(一)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二)職工福利費;(三)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四)住房公積金;(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六)非貨幣性福利;(七)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八)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職工薪酬應用指南》作出進一步解釋,職工薪酬,包括企業為職工在職期間和
離職後提供的全部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贍養人的福利等,也屬於職工薪酬。所以防暑降溫費是企業保證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為其任職和受雇的員工發放的,應該在「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下核算。
例如,某企業為職工發放1萬元的防暑降溫費,賬務處理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1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說到:關於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
《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原先,職工防暑降溫費屬於勞保費的列支范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職工冬季取暖補貼等稅前扣除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6〕673號)規定,對企業職工冬季取暖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勞動保護費等支出,稅法規定允許扣除。但由於各地、各行業、各企業的情況不同,在稅法中規定全國統一適用的扣除標准尚有困難,因此,原則上允許企業據實扣除。為防止企業以這些費用為名,隨意加大扣除費用,省級稅務機關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上述費用稅前扣除的最高限額,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例如,北京市防暑降溫費標准規定,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准為:從事室外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為120元,從事室內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90元。因此,企業發生的上述費用可在限額內據實扣除,超過規定標准都需要作納稅調增。這與國稅函〔2009〕3號文件的規定不同,企業應按國稅函〔2009〕3號文件的規定執行,即使超過標准,也可以據實扣除。
關於防暑降溫費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企業發放的防暑降溫費屬於工資、薪金所得中發放的補貼,應該計入工資總額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由於個人所得稅屬於地方稅務機關的管轄范圍,各地出現了不同的做法。比如,河北省地稅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通知》(冀地稅發〔2009〕46號)第三條規定,各單位按照當地政府(縣以上)規定標准向職工個人發放的防暑降溫費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當地政府規定標准部分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柒』 撥付退休人員取暖費財務會計和預算會計怎麼記賬
拔付退休人員取暖費,記入應付福利費這個會計科目中,
借:應付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捌』 高溫補貼屬於福利費嗎 高溫補貼計入什麼科目
高溫津貼屬於福利費。高溫費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規定,防暑降溫費等職工福利費應納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規定發放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的會計分錄如下。
無論以實物還是現金發放防暑降溫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防暑降溫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符合規定發放的高溫津貼: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崗位津貼(高溫津貼)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供給全體職工的清涼飲料和保健用品:
借:管理費用或製造費用——勞動保護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稱用人單位。23號文明確,雖然夏季高溫津貼的發放主體是企業,但是「有僱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參照執行。」
個體工商戶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依法經核准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如民辦幼兒園,民辦小學、中學、大學,民辦醫院、療養院,民辦藝術表演團體,民辦福利院等。
根據規定,如果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此外,單位還應該向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葯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應發放高溫津貼但用人單位沒有發放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管轄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3℃或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露天環境下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3、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還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
4、高溫津貼的具體標准為: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高溫津貼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發放,在企業成本費中列支。其他相關高溫天氣的勞動保護措施,也按照新政策執行。
如用人單位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也需列入發放范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的勞動天數折算發放等。享受高溫津貼的范圍從以前露天作業且工作場所溫度達33℃以上的人群擴大至所有勞動者;發放的時間從過去的7—9月,擴大至6—10月。
也就是說,每年6—10月,就算勞動者沒有在室外高溫條件下工作且工作場所溫度低於33℃,這期間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溫津貼。而高溫天氣下,工作場所溫度高於33℃的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則可拿150元/月。
5、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第十條規定,「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玖』 發放職工的防暑降溫費,走什麼會計科目
防暑降溫費應該計入管理費用科目,二級明細科目可設置職工福利費。
會計分錄為: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拾』 發放職工的防暑降溫費,走什麼會計科目
一、發放職工的防暑降溫費,走「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科目。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二、說明
1、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2、有關會計制度也明確列入職工薪酬中的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向職工提供的生活困難補助、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防暑降溫費等職工福利支出。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1)對於職工福利費,企業應當在實際發生時根據實際發生額按職工服務的受益對象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科目。
(2)實際發放時的會計分錄如上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