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增42元/月、浙江增30元/月、山東增65元/月、青海增47元/月、廣東增45元/月、雲南增59.5元/月、貴州增50元/月、廣西增44元/月、海南增42元/月、黑龍江增35元/月、西藏增113元/月、山西增51元/月、湖北增37元/月、福建增50元/月、吉林增36元/月、湖南增45元/月、江西增40元/月、北京增50元/月、天津增58元/月、甘肅增50元/月、安徽增35元/月 、內蒙古增56元/月、新疆增60元/月、江蘇增31元/月、河南增50元/月、遼寧增54元/月、河北增49元/月、寧夏增60元/月、陝西增56元/月 、上海增70元/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正)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2. 雲南省現行下崗職工退休政策
雲南省所有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養老金都要提高。平均提高6.5%,其中企業退休養老人員的增幅稍高,達到7.5%左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增幅是5.97%。定額調整: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准,體現社會公平,每人每月增加53元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同時按退休人員本人2019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的標准進行掛鉤調整。傾斜調整: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給予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
一、幹部退休年齡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2、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二、養老金計算公式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乘繳費年限乘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各省市並不相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 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 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3. 雲南企業退休2021調整方案
一、定額調整
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准,體現社會公平,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掛鉤調整
1、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雲南方案該項計算比較簡單,沒有設置階梯式遞進增長。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與本人上年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的標准進行掛鉤調整。
這項標准在全國屬於中等偏下的增長率標准了。
三、傾斜調整
1、對高齡退休人員傾斜。
對年滿70周歲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
這項標准也是比較簡單,只設置70、80歲兩個標准,90歲以上的沒有再詳細設置。
2、向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傾斜。
對一至六類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5元、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非艱邊地區按一類地區標准增加。
3、向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給予適當傾斜。
對軍轉退休幹部仍按國家規定標准調整。
調整後,雲南2020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水平月人均增加167.70元,增幅5%。
法律依據:
《關於雲南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於2019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
上述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每月增加53元。
(二)掛鉤調整:
同時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按本人2019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調整增加。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4. 2021年雲南省退休金調整方案
2021年雲南省退休人員養老金針對對象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2020年12月31日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每月增加59.50元,同時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0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8%調整增加。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未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2.5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66元;對退休時單位駐地(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的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我省的退休人員,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六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10元,五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9元,四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8元,三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7元,二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6元,一類地區和其他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5.50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以上標准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
法律依據:
《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20號)要求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的批復意見,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2020年12月31日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
上述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每月增加59.50元。
(二)掛鉤調整:同時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0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8%調整增加。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1.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未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2.5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66元。
2.對退休時單位駐地(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的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我省的退休人員,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六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10元,五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9元,四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8元,三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7元,二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6元,一類地區和其他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5.5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以上標准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
四、所需資金及來源
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駐滇中央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照現行基本養老金保障渠道解決。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5. 2022年雲南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養老金調整方案細節如下:
雲南省的定額調整是每人每月增加20元的基本養老金,目前已經公布養老金調整的幾個省份當中,雲南省的定額調整是最低的,也是降幅最高的省份。而今年雲南省與繳費年限相掛鉤的調整方式,是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就增加1.5元的基本養老金,這方面的調整辦法和去年是一樣的。
雲南省這次的調整方案雖然在定額調整上明顯降低了對養老金的調整力度,但還是在增加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6. 2021年雲南省退休養老金調整
(一)定額調整:每月增加59.50元。
(二)掛鉤調整:同時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 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0元 (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 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8%調整增加。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1.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未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2.5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66元。
2. 對退休時單位駐地 (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的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我省的退休人員,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六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10元,五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9元,四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8元,三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7元,二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6元,一類地區和其他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5.50元。
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以上標准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
法律依據:
《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2020年12月31日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按國發 〔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
三、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每月增加59.50元。
(二)掛鉤調整:同時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 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0元 (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 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8%調整增加。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1.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未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2.5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66元。
2. 對退休時單位駐地 (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的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我省的退休人員,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六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10元,五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9元,四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8元,三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7元,二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6元,一類地區和其他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5.50元。
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以上標准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
7. 雲南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一)定額調整:每人增加53元。
(二)掛鉤調整:
1、與本人累計繳費年限掛鉤,繳費每滿一年,增加2元。不滿一年的零頭按一年計算。
2、與本人2019年12月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比例增加1%。
(三)傾斜調整:
1、高齡老人,70至79周歲,每月增加40元;80歲及以上,增加65元。
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根據邊遠地區的類別不同分別增加養老金。1~6類艱苦邊遠地區,分別額外增加5元、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
3、企退軍轉幹部,調整後養老金水平不低於企退人員人均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
《雲南省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通知》 第二條 具體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為體現公平,使養老金水平較高和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調整幅度控制在一個合理范圍內。全省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均實行與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本人基本養老金適當掛鉤,一並調整。
為體現「長繳多得」原則,所有退休人員均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為體現「多繳多得」原則,按退休人員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3%的標准進行掛鉤調整。
(三)傾斜調整。根據國家的要求,我省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主要的傾斜對象是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對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按年滿70周歲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的標准進行調整。
8. 雲南省現行下崗職工退休政策
雲南省所有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養老金都要提高。平均提高6.5%,其中企業退休養老人員的增幅稍高,達到7.5%左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增幅是5.97%。定額調整: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准,體現社會公平,每人每月增加53元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同時按退休人員本人2019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的標准進行掛鉤調整。傾斜調整: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給予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
一、幹部退休年齡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2、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二、養老金計算公式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乘繳費年限乘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各省市並不相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 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 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