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內退職工再就業,用工單位還需要交養老保險嗎
內退職工再就業,用工單位不需要交養老保險。
「內退」,顧名思義,指「內部退休」,是體制改革大潮的產物。企業用人制度改革,需要更新人員結構或降低人力成本,都得快速減少體制內正式員工的數量,渠道之一便是讓他們從企業內部提前退休。「內退」已成為城市生活中的一個常用詞。
內退期間由企業發放生活費,在改制前的企業已辦理內退手續的,其生活費、養老金從改制後新企業成立的第一天起改按文件執行,由改制後的新企業繼續為其發放生活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也可以按改制前原內退規定一次性發給有關費用,並繳足有關社會保險費。
(一)改制時內退的人員,生活費由原企業移交新企業,由新企業按月發放,並且正式退休前不再追加。生活費標准: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工資水平,由企業和內退職工協商,按職工本人內退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但最低不得低於下崗職工第一年基本生活費標准。
按規定不得低於最低生活保障費。按生活費標准也可一次性發放給內退職工,並向社保機構預繳養老金和醫療費。生活費一次性發放的,以後不再追加。
(二)社保金的繳納。無論原有內退人員,還是改制時的內退人員,均應將養老金和醫保金落到實處。養老和醫保費按規定的繳費比例和內退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以及一定的年遞增率計算預繳額,職工到齡退休或患病時按相應規定享受有關待遇。
一次性繳費有困難的,由原企業向新企業移交等額資產,由新企業負責按月繳納內退職工內退期間的養老和醫保費。改制後的企業無特殊原因,均應與內退人員續簽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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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請問!退休年齡到了,社保沒交夠,現在職,公司還可以繼續交嗎
樓主你好,請問退休年齡到了,社保還沒有交夠,現在在職,公司還可以繼續交納嗎?如果是遇到這種情況,那麼可以和公司協商來解決這個問題,一般情況下要讓公司繼續交納社保的前提,你必須和公司繼續存續勞動合同關系,當然這個勞動合同關系呢,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後是自動解除的,所以說你必須要跟工作單位簽訂這種勞務合同,然後可以和公司商量去交納社保。
但是這種情況主動權掌握在公司,如果說你所在的工作單位願意繼續聘用你那麼應當來講,是由工作單位來交納社保沒有任何的問題,但是如果說你所在的工作單位不願意繼續聘用你,那麼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關系屬於自動解除的狀態,那麼你也只能夠離開工作單位,然後我們個人,按照靈活就業的方式來繳納社保待遇。
所以說這個問題是在於公司是否願意繼續聘用你繼續錄用你,如果說繼續露用你那我不存在任何的問題,因為這種情況下你就可以通過公司來交納社保,並且公司還會承擔絕大部分的繳費比例和繳費金額,我們個人只需要承擔一小部分,但是如果說公司不願意錄用你,我們只能夠按著靈活就業的方式來參保,只不過這種方式自己所付出的成本,所付出的比例相對來說是比較高的。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到了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足15年無法辦理退休,怎麼處理呢?各地尚無統一的標准,把各種處理方法匯總一下,供各位參考當地的社保政策去選擇。
一、當地的政策允許到達退休年齡人員一次性補齊保費。 如:交了13年保費,但已達退休年齡,按一定繳費標准補2年,馬上辦理退休,這種情況一般由個人自理補齊社保差價後辦理退休。
二、有的地方不允許一次性補齊,少幾年往後續幾年再退休。 如交了13年,達退休年齡就在往後交兩年,兩年後62歲辦理退休。這種情況各地處理方法也不相同。
1、一種情況處理方法簡單粗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的員工無論你交沒交足15年,在法律上無法再與單位續簽勞動合同,單位怕有勞務上爭議,一刀切,退不退休是你個人的事,你到退休年齡了不再繼續錄用。通常這種情況一般當事人另謀職業,以自由職業者再交2年保費。
2、還有一種情況單位還繼續僱傭你,但是社保不允許給到達退休年齡的人繼續在企業戶中交五險,那麼員工只得轉到自由職業者自行交費到退休年齡,至於保費可以和單位協商報銷一部分,若達不成協議,可以到當時人社局看符不符合當時"4959"(女49歲,男59歲)的補貼政策幫你解決一部分。
3、最後一種是最樂觀的,就是是繼續上班由單位繼續交保費直至交費達到15年,順利退休。當然這要政策允許,單位樂意。
退休年齡到了但工齡不夠不能辦退這是個尷尬的問題,因為存在的個體不多。往往沒有統一標准和答案,單位怎麼處理都不違法,若你碰巧趕上了, 建議和單位協商以求有最佳解決方案。
很抱歉, 我們的延遲退休政策還沒有實施,現在單位職工到達退休年齡依然無法選擇延遲退休 。
如果養老保險繳費不滿15年,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一般是通過自己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養老保險,直至滿15年按月領取養老金。
為什麼不能由企業繼續繳費呢?因為《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
也就是說,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雙方即使繼續工作,勞動關系也不再是勞動關系,而是勞務關系了。
沒有勞動合同、沒有勞動關系的情況下,用人單位給職工繳納社保是不符合規定 。
對於女同志由於一般是50周歲或者55周歲退休,也有一點靈活變通的方式。比如說普通女職工原定於50歲退休,55歲時改為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退休年齡就可以延長至55歲了。而一些地區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勞動者退休年齡可以延長至60周歲。這些情況,用人單位都是可以繼續繳費的。
我們的退休年齡政策,現在依然是依據1978年《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當時制定兩個暫行辦法,也沒有考慮到會實施40多年。而且當時的 歷史 背景是我們年輕人很多,就業崗位主要靠國家調節,因此制訂的退休要求是符合退休條件應該退休。
可是,我們現在老齡化趨勢已經非常明顯。而且我們生活水平和醫療條件已經比以前好了很多,人們的預期壽命也有了大幅提升。2019年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已經達到了77.3歲。再加上 社會 平均工資不斷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壓力越來越大。
我國的延遲退休方案即將提出,而且將在十四五期間實施。延遲退休方案的基本原則是「 小步調整、彈性實施、分類推進、統籌兼顧 」。其實新退休方案的最大特點是彈性實施,而且預計彈性退休將會率先實施。
像美國根本就沒有最高退休年齡的政策,要求個人強制退休 。只要個人身體 健康 條件允許,還有繼續工作的意願,用人單位不能歧視、解僱勞動者。
這種情況下,相信國家會率先放開超過現在退休年齡的勞動者繼續簽訂勞動合同,繼續繳納社保的規定,而不是強制要求勞動合同終止,必須退休。
題主述說的這種情況現在很有普遍性。主要是許多人在50歲以前精力旺盛,做的都是自由職業沒繳社保。50歲以後體力下降,為了輕松一點進入企業公司上班,成為企業員工,企業公司按照國家勞動用工法與員工簽訂了勞務協議,給員工繳了社保。
國家社保法明文規定,法定退休年齡為60周歲,但是繳費年限必須繳滿15年,才能領取退休養老金。有些人在50歲時才進入企業公司工作,60歲屆齡退休時,還差5年繳費期。遇到這種情況,企業公司是不會再給員工繳社保了,這是國家社保法允許的。企業員工要想領取養老金,只得全額自己掏錢交社保至15年繳費期滿,按照目前社保醫保每年繳費款額,1年社保醫保兩費合並,大約要自己交費1萬3千元,結合社保費率逐年增長因素,5年社保醫保要自己交費近7萬元,才能領取到退休養老金。如果不願意繼續交企業職工社保,可以轉為城鄉居民社保,補足15年繳費年限就可以辦理退休,但是每月的退休養老金數額只有小幾百元而己。再如果不願意轉為城鄉居民社保,可以申請退保,以前社保局扣你的工資部分,會如數退還給你的。
很遺憾,公司已經沒有這個義務為你交納社保了。
根據巜 社會 保險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1、當職工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時,其與單位的勞動合同關系視為自動解除。既然與單位沒有勞動關系了,單位已經沒有責任和義務繳納社保了。
2、當職工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必須辦理退休手續,否則用人單位可以停止工資發放。如果由於職工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不能辦理退休,職工離職後自己去繳納社保。
通過上面的學習題主可以清楚地知道,你的法定退休年齡到了,可養老保險繳費卻沒有達到最低15年,在這種情況下,按法律規定你與公司的勞動關系已經自動解除。怎麼辦呢?
第一,你可以主動去跟公司協商,讓公司與你簽訂一個勞務合同,讓你繼續留在公司打工,這樣公司就還可以為你繳納社保,當養老保險交足15年,馬上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金待遇。
第二,公司與你建立勞務關系後,即使公司不願再為你繼續繳納社保,由於你留在了公司上班,有了一份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也解決了自己交納社保的經濟來源問題。
第三,如果公司不與你建立勞務關系,你只能去購買一份靈活就業社保,然後把以前公司的社保轉移出來,與靈活就業社保接續到一起。當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達到當地規定的繳費年限,分別辦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退休手續。
當然可以,只要公司願意這樣做,一定要繼續繳夠社保,達到領取養老金的要求。
現在退休年齡已經到了,但是算算社保的總繳費期限,累計加在一起還是沒有達到15年,那麼這就不符合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的要求。此時公司願意本人還繼續留在公司工作,那麼一定要與公司簽訂員工的正式供用協議,仍然繳納著原社保,這是對自己利益保護最好的一種選擇。
當然在這種情況下,其實很多選擇權已經歸於公司了。公司在員工抵達退休年齡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合同是自動解除的。所以如果繼續聘用勞動者在公司任職,那就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簽訂勞務合同,這兩者的區別就在於簽訂勞動合同,公司仍然按過去一樣給員工繳納城鎮社保養老保險。如果簽訂的是勞務合同,那麼公司是不需要給員工繳納任何社保。
那麼現在公司如果不願意在簽署員工僱傭的正式勞動合同,只願意簽署勞務合同,那勞動者應該如何辦呢?其實此時勞動者可以到街道上辦理一個靈活用工,然後自己繳納靈活用工的 社會 保險,一直繳納到湊夠15年的社保養老繳費期限。在這邊社保也有一個要求,那就是最多延長5年。
如果延長5年之內,勞動者已經繳夠了,那在此期間勞動者可以選擇繼續繳納,也可以選擇不繳納。如果延長5年期滿時,仍然沒有繳納滿,那麼社保會給予剩餘期限一次性補繳的機會。也就是說最多延長5年,勞動者只要堅持繳社保,那麼一定可以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
所以在抵達退休年齡之後,勞動者如果無法辦理領取養老金,而單位有願意繼續聘任的,可以從單位好好商議一下,按照原勞動合同繼續簽署。這樣補足之後,養老金的數額會更多一些。城鎮職工養老金是多於靈活就業計算出來的養老金。更是多於城鎮城鄉居民養老金。那麼有好的條件,肯定往好的方面去靠嘍。
是這樣的,如果到了退休年齡,跟公司的勞動合同關系也會自動解除,這時如果發現自己沒有繳滿15年的社保,那麼就無法辦理退休的,需要繼續繳納社保直至達到年限要求才可以。
這種情況下,公司還為你交不交社保,這就取決於公司的意願了,即便是不繳納社保了,也並不違法。如果你到了退休年齡,公司也沒有讓你走人,那麼你是可以跟公司去協商,看看能否續簽一下合同,這樣公司就可以繼續為你交社保了。如果協商不成,那麼你就需要自己去解決社保問題。
個人繳納社保的話,你就需要將社保關系從公司轉移出來,以靈活就業人員去交社保,退休後的養老金計算方面不會有什麼區別,只不過相比公司繳納社保,你需要承擔所有的社保費用。
@社保當家,感謝你的閱讀。
樓主你好,退休年齡到了,社保還沒有交夠,現在在職公司還可以繼續交嗎?一般情況下公司是不會繼續教的,因為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前,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那麼勞動合同關系是屬於自動解除的狀態,一旦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以後,企業單位確實沒有責任和義務,來給你繳納相應的社保待遇了。
但是這個問題應該來講,還是事在人為。什麼意思呢?如果說你是屬於企業單位的核心人才或者說是重要的管理崗位,那麼企業不可或缺,你完完全全跟自己所到的工作單位協商來解決這個問題,看看能不能夠在工作崗位上再工作幾年,依然由原單位來發放相應的工資和繳納社保,同時以勞務合同的形式來簽訂,這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在企業單位實際上是有這樣的先例的,但前提條件是在於企業單位本身是要樂意這樣做才可以。
我們不能夠把這個意願強加給企業單位身上,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企業單位他有責任有條件去選擇繼續聘用,你還是不聘用,你如果說他不會繼續聘用你,那麼這種情況下,你只能夠選擇把自己的社保關系轉移出來,然後以靈活就業的方式來參保交費,直到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才能夠去正常的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按勞動合同法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自行終止,勞動合同絡止了,用人單位就可以不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繳 社會 保險費,勞動者也不能強行要求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社保費。用人單位是否還可以為在本單位達到退休年齡,而又未退出工作崗位繼續工作的勞動者繳交社保費,處理的辦法有兩種:
一,雙方協商。因為你還在職繼續工作,與用人單位協商,象之前一樣,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社保費,直至交滿15年。如果協商成功最好,你可象之前一樣工作交保險,交滿15年後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這時,用人單位還願意繼續聘用你,你可一邊領取養老金,一邊繼續工作領工資,只要身體可以,這個選擇和結局最好。
二,協商不成,用人單位拒絕為你繼續繳納社保費,但還願意繼續用你,這種結果也不差。因為你到達退休年齡了,還有一份工作和可觀的收入,有收入,你社保費也有資金來源了。你便可以一邊繼續工作領工資,一邊用工資的一部分繳納剩餘年限的社保(主要是養老保險),注意,你自費繳納社保,只交職工養老保險+醫療療保險,其他的無需繳費了。職工醫保是繳費由自已定。個人認為,職工醫保繳費高,最低繳費年限長,不如轉而參加居民醫療保險會更劃算。
總之,達到退休年齡的勞動者的社保費,由於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的終止,用人單位沒有法律義為繼續工作的勞動者繳納社保,是可以繼續繳由雙方協商而定。
職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這種現象比較常見。首先,要分析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原因;其次,要確定養老待遇領取地點;最後才能確定如何補繳,如何辦理退休。 下面結合問題,做具體分析,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一)個人原因
比如:個人工作不穩定或者長期沒有固定工作,又迫於社保繳費成本的壓力,導致繳費年限短。
(二)企業原因
比如:個人與企業簽訂了《自願放棄社保繳費協議》,或者企業拒絕為職工繳納社保,又或者企業經營不善,欠繳社保。
小結1:
1.如果因個人原因導致繳費年限不滿15年,企業可以在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當月,停止繳納養老保險,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
2.如果因企業原因導致個人繳費年限不滿15年,企業應承擔補繳責任,一次性為職工補齊欠繳費用。
根據《 社會 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在待遇領取地繼續繳費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由上述規定可知: 如果因為個人原因導致繳費年限不滿15年,需要在待遇領取地繼續繳費,直至繳滿15年為止。
(一)確定養老保險繳費賬戶類型
判斷個人賬戶是臨時賬戶還是一般賬戶。
1.臨時賬戶。 對於首次在外省參保的人員:參保時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建立的賬戶就是臨時賬戶。
2.一般賬戶。 對於首次在外省參保的人員:參保時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建立的賬戶就是一般賬戶。
(二)確定待遇領取地
一般按照戶籍地優先、從長、從後原則,確定待遇領取地。
1.戶籍地優先原則。 如果你的參保地和戶籍地是一致的,那你的戶籍地就是你的待遇領取地。如果你所有參保地的繳費年限都不到10年,那就把你的養老保險關系和相關資金轉回到你的戶籍地,在戶籍地領取養老待遇。
2.從長原則。 如果你的參保地和戶籍地不一致的話,那就按照你繳費滿10年的地方,作為你的待遇領取地。
3.從後原則。 如果你有多個繳費滿10年的參保地,那就按你最後一個繳費滿10年的地方,作為你的待遇領取地。
(一)繼續繳納職工養老保險
確定待遇領取地,在待遇領取地延長繳費至滿15年。其中,社保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1.如果建立的是臨時賬戶,應將個人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到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或者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
2.如果建立的是一般賬戶,應按照戶籍地優先、從長、從後原則,確定退休地。
(二)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可以選擇不繼續延長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然後申請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三)提交書面申請,終止職工養老保險關系
未選擇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可以書面申請終止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然後將個人養老保險賬戶里的錢退還給職工。
1.很多企業為了降低社保繳費成本,要求職工與企業簽訂《自願放棄社保繳費協議》,這類協議與《 社會 保險法》有關規定相違背,沒有法律效力。
2.如果因為個人原因造成的,企業不需要為個人繳費;如果因為企業原因造成的,應由企業負責補繳。
3.當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時,有三種方式可供選擇。一是可以選擇補繳職工養老保險;二是改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三是停交職工養老保險,辦理個人養老賬戶退付手續。個人建議選擇補繳職工養老保險,退休後的養老金會高一些。
社保入稅以後,依然有很多企業打著增加職工到手工資的幌子,按最低繳費基數繳納社保,甚至不交社保。對此,你怎麼看?
歡迎留言!
『叄』 退休人員再就業還需要現單位繳納養老保險嗎
已經退休,屬於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年齡,不再繳納社會保險。
『肆』 退休後再就業五險一金
摘要 您好,親。
『伍』 內退職工再就業,用工單位還需要交養老保險嗎
應該是不交。
『陸』 已退休人員再次上崗用人單位是否還需為其繳納養老保險等,如果不交應該以什麼樣的方式給於補償
已退休人員再次上崗屬於企業返聘人員,企業是不需要為返聘人員繳納社保等費用,也不存在需要提供補償。企業對於返聘人員,就是提供勞務報酬即可。
『柒』 內退職工再就業,新單位是否應再繳納五險一金
員工再就業,那麼新單位需要為員工正常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在就業之前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停止。
五險一金是指社保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員工就業之後就單位需要為員工繳納,只有達到特殊情況下才能享受保險待遇。如達到退休年齡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生病治療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工傷之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等。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四十四條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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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給員工繳養老保險到退休,個人再就業,單位還需要繳養老保險怎
把保險轉為個人繳來費後,以自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繳納。
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必須拿著社保手冊、身份證到社保局,辦理個人轉接,就可以自己繳納了,但是社保局要求一次性要繳納一年的社保。
按照繳款人當地的工資水平有變動的,當所在地區最低工資調整了,該交的費用也隨之調整。
按錢多繳款不是很合算,到退休的時候,退休金是按養老保險交到的最後一年的平均工資作基數。
靈活就業人員申請社保注意事項:
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必須按規定進行就業登記、以個體身份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費基數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繳費基數是:基本養老按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作為繳費基數;基本醫療按上一年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靈活就業人員必須按時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兩項社保費後,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
就業登記證明及社保繳費憑證,殘疾人員還需持《殘疾人證》,到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請,具實申報繳費月數和補貼月數。
『玖』 退休後又找了份工作用交稅嗎
退休後又找了份工作要交稅。對於退休人員取得的再就業收入,必須按照「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統一規定,雇員,退休金,退休金,退休金,退休金和退休金的支付免徵個人所得稅,因此這部分不包括在個人稅的計算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再任職收入按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退休職工不繳納社保,不扣除三險一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