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式
法律分析:1.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2.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3.納稅人在一個月度內分次取得屬於全年一次性獎金性質的收入,可以將其合並後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4.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5.計算步驟(1)先將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包括三費一金)後的余額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2)將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如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如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6.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並計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❷ 一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一、一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1、一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如下:
(1)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2)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3)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所得稅減免項目有哪些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獎勵;
2、財政部發的債券和經國務院批准發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津貼、資深院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❸ 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式
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式:1.全部並入當年的綜合所得進行計稅。2.單獨計算納稅。
據財稅〔2018〕164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年終獎單獨計稅時,使用的月度稅率表;而綜合計稅時,使用的是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
年終獎單獨計稅時,需要使用年度獎金總額除以12的數值,作為計稅依據確定稅率;而綜合計稅時,年終獎需要並入綜合所得,按照綜合所得確定稅率。
❹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扣除數。年終獎的計稅方法非為兩種:當月工資未超過最低扣稅標准,當月工資超過最低扣稅標准。例如:年終獎15000元,當月工資3000。獎金稅為(15000-(3500-3000))×3%-0=435元。年終獎15000元,當月工資4500。獎金稅為15000×3%-0=45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❺ 一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一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1、如果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減除標準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乘以適用稅率減速算扣除數;2、如果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減除標準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減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減除標準的差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速算扣除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❻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有哪些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為:如果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規定費用扣除額,應納稅額=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如果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規定費用扣除額,應納稅額=(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❼ 全年一次性獎金應怎麼計算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7)退休人員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法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❽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1: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