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部隊無軍籍,事業單位退休職工什麼時候安移交到地方民政局
公務員可以說是現在最熱門的職業之一了,對於公務員的前景預判,筆者從自身的角度來談幾點理解。
從工資福利待遇來講,公務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在當前來講並不是最好的職業,可能公務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在一些市地級以下城市佔優,但在市地級以上的城市,公務員就優勢就沒有那麼明顯了。從長遠來看,公務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會慢慢有所提升,至少能夠在所處城市佔據中等水平以上,不會太低。
從職業發展前途來講,公務員的晉升通道會越來越明朗,公平性會越來越強,當前一些地區進行的領導幹部公開遴選可以看出「能者上」的理念。同時現在職務職級並行馬上全面推行,使得絕大多數公務員就算得不到職務的提升,也能享受相應的待遇。
從公務員的工作來講,現在公務員的工作並不向以前那樣簡單了,對於公務員工作的未來,筆者認為工作環境會慢慢提升,工作任務會越來越重,工作紀律會越來越演,......總之一句話,公務員會與社會上流傳的說法會變得慢慢截然不同。
從公務員穩定性來講,未來公務員的「鐵飯碗」有可能被打破,現在很多地區都在推行聘用制公務員試點,相信聘用制公務員將會發展成為公務員招考的一種形式,將會徹底打破過去的「鐵飯碗」。
從你所報考單位來講,現在國家正在進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而工商局正式機構改革的重點之一,在明年3月底前,工商、質監、食葯監會合並成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市場管理進行統一管理,因此,以工商局名義招聘也將畫上句號。
2. 退伍軍人安置辦
法律分析:省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中心,負責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軍人、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全市退役士兵就業服務和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服務站和軍用飲食供應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退伍軍人安置培訓中心中國政通教育,為退伍軍人退伍之後培訓服務中心,也是為退伍軍人實現公職夢想提供了強大的智力支持與服務保障。退伍軍人安置具體工作可以直接咨詢中國政通政法幹警培訓學校專家,相關事宜,有具體人員給予回復。
法律依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的規定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和士官。
第三條 國家建立以扶持就業為主,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
第四條 全社會應當尊重、優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義務,在招收錄用工作人員或者聘用職工時,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錄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單位,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第五條 國務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軍隊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3. 上海市無軍籍職工移交地方後待遇
無軍籍職工退休後交地方管理。
例如北京無軍籍職工退休待遇是這樣規定的
1、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政治待遇。
按屬地原則將黨組織關系轉入居住地社區黨組織,參加社區黨組織組織的活動、就近發揮黨員作用。
2、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生活待遇。
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享受我市事業單位同職級退休人員同等待遇,隨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一起調整退休費。
3、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醫療保障。
移交到我市後,享受我市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醫療待遇。
4、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
根據民政部和總後勤部規定,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住房由原部隊負責,原部隊已撤銷的由上級單位負責。
5、軍休職工住房補貼的申領、核實和發放。
軍休職工住房補貼的申領、核實和發放,由總後勤部牽頭,組織各部隊後勤部門實施,地方民政部門配合部隊查閱檔案。
4. 部隊退休幹部是否有軍藉
部隊離休的老幹部享受部隊離退休人員(按級別大小有所不同)的生活、醫療等待遇(按規定),但已沒有軍籍,不是現役軍人。
為了做好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了《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辦法》。《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是指已移交政府安置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
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是指軍隊機關、部隊及納入軍隊編制管理的招待所、幼兒園、裝備修理機構、實習工廠、試制試驗車間、營房維修機構、文印機構、軍人服務社、農場(生產基地)等事業單位1986年以前參加工作,且納入國家勞動計劃的全民固定工人和建國後至2004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錄用制幹部,以及1971年11月底前參加工作的計劃內長期臨時工,工作5年以上退休退職的職工。
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關於軍隊後勤保障社會化改革中人事和勞動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軍隊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從2000年7月1日起,按國家規定參加當地失業保險,繳納失業保險費,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其中,「軍隊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是指軍隊機關事業單位中無軍籍的所有職工。即:列入軍隊隊列編制員額的職工和不列入軍隊隊列編制員額的職員、工人(含合同制)以及聘用的其他職工(不含離退休人員)。截止2014年底,全國共接收安置無軍籍職工18.6萬人,扣除自然減員,各地還有無軍籍職工13.9萬人;部隊尚有待移交的退休和在職職工6.3萬人。
所謂退職職工,是指離開軍隊崗位,由政府進行重新安置的職工,包括職員幹部和工人。退休職工是指直接在軍隊崗位上退休的職工。在軍隊里有軍籍是軍官和士兵,離開軍隊是退役。無軍籍的職工離開軍隊重新安排工作是退職。
(4)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擴展閱讀: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應予開除軍籍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1、被判刑的反革命犯罪分子一律開除軍籍;
2、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犯罪分子一般應開除軍籍;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一般不開除軍籍;
3、對於不追究刑事責任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壞分子,確已喪失革命軍人基本條件的,必要時也可開除軍籍。
以上需要開除軍籍的人員,戰士須經軍級單位批准,營以下幹部須經大軍區或軍兵種一級單位批准,團職以上幹部須經中央軍委批准。
5. 什麼是無軍籍退休職工
關於進一步做好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工作的通知
發布部門: 民政部、財政部、解放軍總後勤部、衛生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民政、財政、衛生廳(局)公費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各軍區、各軍兵種、國防科工委、後勤部、軍事科學院、國防大學院(校)務部、各總部管理局(直工部),各省軍區、總後所屬直供單位:
《民政部、勞動人事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關於做好軍隊編內和編外職工退休、退職工作的通知》[民(1982) 39號]下發以來, 對安置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情況的變化,其中有些規定不夠完善。為了把這項工作搞好,促進部隊的建設,根據國發(1978)104號文件精神,現就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范圍、交接辦法和管理經費等幾個主要問題作如下規定。
一、下列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人員由民政部門接收安置:
(一) 集團軍及其所屬部隊事業單位編內的全民固定工人和職員幹部;
(二) 軍隊各類院校、倉庫、醫院、科研、設計、文體、 出版等事業單位的編內全民固定工人和職員幹部;
(三) 軍隊各級機關及其附屬的內部招待所、幼兒園、裝備修理機構、 實習工廠、試驗試制車間、營房維修機構、文印機構軍人服務社、農場(生產基地)等事業單位的編內全民固定工人和職員幹部;
(四) 上述事業單位納入國家勞動計劃的編外全民固定工人和職員幹部,以及一九七一年十一月底以前參加工作的計劃內長期臨時工。符合離休條件的職員幹部,由安置地的組織、人事部門管理。
二、上述人員中原在企業系統工作,調入上述單位不滿5年的職工;
各大軍區、各軍兵種、國防科工委、各總部等大單位直屬的企業化工廠、軍馬場、軍辦公司等企業單位;各大單位及省軍區所屬的經營性賓館的退休退職職工,由原單位負責管理。
三、對易地安置的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一般回原籍安置。提倡回農村安置。進北京、天津、上海市及省會所在地的,按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就地安置的居住原房;易地安置住房確有困難的,由部隊原單位幫助解決。
四、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要按計劃進行安置。軍隊無軍籍職工的退休退職,工人由師以上單位審批,職員幹部按任免許可權審批。每年年初,由總後勤部提出當年的移交人數(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並會同民政部下達到省級(含計劃單列市)民政部門和省軍區後勤部門進行審核,經審核同意交接的由軍地雙方匯總於當年五月底前上報民政部、總後勤部,經批准列入當年的安置計劃後開始交接。交接手續由軍隊師以上單位與安置地縣以上民政部門辦理。當年安置計劃的完成情況,由省級民政部門和省軍區後勤部門於年底前上報民政部、財政部、總後勤部。
五、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由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辦公室負責接收安置,其經費項目和渠道仍按國發(1978) 104號、財政部(1982)財事字第111號文件執行。 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工作所需經費每年由總後勤部按照民政部提出的安排意見撥付。對此項經費要加強管理,實行包干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六、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生活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凡地方政府對退休退職職工生活待遇方面所做的各種補貼以及補貼標準的調整,應包括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在內,所需經費由地方財政解決。
七、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享受公費醫療待遇, 其醫療問題按照國務院國發(1978) 104號和衛生部、財政部衛計字(89)第13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為減緩當前這部分職工醫療費嚴重超支的實際困難,從一九九二年起部隊每向地方移交一名退休退職職工,由部隊原單位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費1,000元。此項經費,在編職工列部隊退役費報銷,非編職工列有關經費開支。醫療補助費的管理使用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民政和公費醫療管理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八、妥善安置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是軍隊和地方的共同責任。
軍地雙方應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做好這項工作。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關於對安置范圍有關條款的說明
為使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交接安置范圍便於掌握,對通知中第一條第三款的有關內容說明如下:
一、內部招待所:指接待軍內會議、過往人員或以接待軍內人員為主並承擔部分對外接待任務的招待所。
二、裝備修理機構:指承擔部隊裝備、民兵武器中小修或維護保養任務的修理廠、所(分隊)等。
三、實習工廠:指各類院校為完成教學任務,培養學員掌握操作技能的校辦工廠。
四、試驗試制車間:指軍隊各類院校、科研單位為完成科研任務,對其產品進行試驗試制的機構。
五、營房維修機構:指軍隊各級機關、部隊、院校、科研、醫院、文體等單位中,擔負或主要擔負本單位營房維修和零星工程建築任務的工程隊、維修隊等。
六、文印機構:主要承擔直屬上級機關的文件、資料、教材、書刊等任務,並在軍內發行的印刷廠、所(室)等非企業化單位。
七、軍人服務社:指軍隊隊列單位開辦的、主要為軍人及家屬服務的商業、飲食、服務機構。
八、農場(生產基地):包括列編農場、生產基地和軍隊各級機關、院校、醫院、科研等單位為補助部隊供應、改善部隊生活舉辦的農場及農副業生產機構。
6. 軍隊職工退休醫保問題怎麼處理
民安發【2005】135號文件明確規定:軍隊機關、部隊及納入軍隊編制管理的招待所、幼兒園、裝備修理機構、實習工廠、試制試驗車間、營房維修機構、文印機構、軍人服務社、農場(生產基地)等事業單位1986年以前參加工作且納入國家勞動計劃的全民固定工人和建國後至2004年底前民政部、財政部、衛生部、總後勤部《關於進一步做好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民安發【1992】23號);參加工作的計劃內長期臨時工,工作5年以上退休退職,職工由民政部門接收安置。
五、安置去向
軍隊無軍籍職工一般實行就地安置,也可回原籍安置。
六、交接辦法
單位辦理無軍籍職工交接手續,軍以下單位人事勞動管理部門應當向接收地省(市)級人民政府民政廳(局)安置部門提交其移交人員的下列材料:
1、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通知書;
2、本人檔案;
3、本人組織、行政關系介紹信;
4、本人原工作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其是否參加養老和醫療保險的有效證明;
5、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無軍籍職工辦理交接手續後,移交當年個人剩餘月份的退休退職費和醫療等仍由原軍隊單位負責,從移交後的下年度起由地方財政負責。
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移交後的住房保障由軍隊負責,包括住房維修、房租補貼發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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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做好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是指已移交政府安置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以下簡稱無軍籍職工)。第三條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應當從維護無軍籍職工的合法權益出發,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無軍籍職工的政策,完善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機制,落實無軍籍職工生活待遇。
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堅持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原則。第四條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實行政府領導、民政部門主管。按照屬地原則,無軍籍職工安置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指定機構是無軍籍職工的服務管理單位,承擔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具體工作。
民政部門應當及時將無軍籍職工接收安置計劃和方案報請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解決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重大問題,加強對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的指導。第五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或者協助辦理無軍籍職工黨員組織關系轉接事宜,保障無軍籍職工黨員參加黨組織生活。第六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做好以下服務管理工作:
(一)發放無軍籍職工退休退職費和津貼補貼;
(二)按規定協助落實無軍籍職工醫療待遇;
(三)定期了解無軍籍職工情況和需求,提供必要的關心照顧;
(四)宣傳解釋無軍籍職工相關政策;
(五)按規定做好其他服務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情況,提出無軍籍職工待遇調整方案,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後,按規定通知服務管理單位執行。第七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協調利用為老服務資源,為無軍籍職工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創造條件。
服務管理單位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聘用工作人員、租用場地設施。第八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加強無軍籍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無軍籍職工遵紀守法和遵守服務管理單位規章制度的自覺性。第九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引導無軍籍職工保持和發揚優良傳統,發揮專業特長,積極參與社區建設和社會公益活動。第十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引導無軍籍職工參加社區組織開展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第十一條鼓勵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者、志願者等社會力量為無軍籍職工及其家庭提供形式多樣的個性化服務。
鼓勵身體健康、樂於奉獻的無軍籍職工參與服務管理,增強無軍籍職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能力。第十二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配備檔案管理設施,妥善保管無軍籍職工檔案,提供必要的檔案利用服務。第十三條服務管理單位應當定期開展教育培訓、崗位練兵,提高工作人員思想政治素質、政策理論水平和服務管理能力。第十四條對在無軍籍職工服務管理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納入軍休幹部安置管理表彰范圍。第十五條對已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無軍籍離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國家對軍隊無軍籍離休幹部服務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六條本辦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8. 駐滇無軍籍職工交了社保到退休怎麼箅
到時候,就會給你統一到你個人的賬戶裡面去的,因為現在全國社保系統還沒有統一
9. 什麼是無軍籍退休職工
無軍籍退休職工,是指已移交政府安置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專無軍籍退休屬退職職工
為了做好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了《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是指已移交政府安置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以下簡稱無軍籍職工)。
據統計,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接收安置無軍籍職工18.6萬人,扣除自然減員,各地還有無軍籍職工13.9萬人;部隊尚有待移交的退休和在職職工6.3萬人。
(9)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退休年齡:
(1) 公務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應辦理退休手續;
(2) 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應辦理退休手續;
(3) 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的應辦理退休手續。
總結:男性均為60歲退休;女性幹部為55歲退休,工人為50歲退休。
參考資料:網路: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辦法
10. 軍隊非軍籍職工退休移交的政策
安置去向 移交地方政府安置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原則上就地、就近安置。對易地安置的一般回原籍安置。 接收安置程序 1.根據民政部、總後勤部下達的移交安置計劃,省級民政部門對省軍區後勤部移交的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檔案及安置去向、生活待遇等,按政策規定進行集中審核,確定接收人數及安置去向。 2.省級民政部門會同省軍區後勤部將審定人數、「安置審定表」上報民政部、總後勤部列入當年安置計劃。 3.省級民政部門根據安置去向將接收安置任務下達到有關市(州)民政部門,由部隊與接收單位辦理具體交接手續。 4.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移交地方後的基本退休費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取暖費,從移交後的第二年起,由省級民政和財政部門根據接收單位上報的「三聯單」,確定當年實際接收人數,編制經費預算上報民政部和財政部核批下撥。地方政府對退休退職職工在生活待遇方面所做的各種補助補貼及補助補貼標準的調整,由地方財政解決。 希望能幫到你!具體詳細細節,有關符合你的本人情況的,請撥打12345市政府熱線,咨詢相關部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