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怎樣的,退休人員有誤工費賠償嗎
賠償標准
1, 醫療費的計算
醫療費賠償金額=已發生醫療費用(診療費+醫葯費+掛號費+住院費+其他,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後續醫療費用
2, 誤工費計算
(1)一般收入者誤工費 誤工費=誤工時間*收入標准
(2)高收入者誤工費 誤工費=誤工時間*收入標准(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陪)
(3)無固定收入者誤工費 誤工費=誤工時間*收入標准(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標准)
誤工時間為評定傷殘日前的誤工期
3, 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計算
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時間*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
4, 陪護費計算
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天數*陪護人數*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5, 殘疾生活補助費的計算
1,一級乙等醫療事故為一級傷殘, 100%賠償指數
2,二級甲等醫療事故為二級傷殘, 90%賠償指數
3,二級乙等醫療事故為三級傷殘, 80%賠償指數
4,二級丙等醫療事故為四級傷殘, 70%賠償指數
5,二級丁等醫療事故為五級傷殘, 60%賠償指數
6,三級甲等醫療事故為六級傷殘, 50%賠償指數
7,三級乙等醫療事故為七級傷殘, 40%賠償指數
8,三級丙等醫療事故為八級傷殘, 30%賠償指數
9,三級丁等醫療事故為九級傷殘, 20%賠償指數
10三級戊等醫療事故為十級傷殘, 10%賠償指數
賠償年限不超過30年,60歲以上不超過15年,70歲以上不超過5年。平均生活費是指人均消費性支出
傷殘生活補助費=傷殘指數*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
6殘疾用具費的計算
殘疾用具賠償金額=普及型器具費用
要有傷殘評定書或縣級醫院證明以及更換周期和期限的證明
7,喪葬費的計算
喪葬費賠償金額=醫療事故發生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6個月
8,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計算
確定被撫養人的標准有倆項:一是受患者生前或喪失勞動能力實際撫養的,二是沒有勞動能力的。患者喪失勞動能力司法實踐中指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標准,被撫養人生活費標准指戶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標准=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撫養年限(有多個撫養人的分別計算後累加)
9,交通費計算
交通費=實際必須的交通費用單據數額之和
10,住宿費計算
住宿費=住宿天數*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准
11,精神損害撫慰金
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金額=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平均生活費*年限(死亡最多不超過6年,殘疾最多不超過3年)
② 退休人員再辦個體戶,交通事故中的誤工費賠償問題。
交通事復故中無固定收入制的個體經營戶的誤工費按下列方法計算:個體經營戶能夠提供證據證明最近三年收入情況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不能提供證據證明最近三年收入情況的,按當地相同行業平均工資計算。
《最高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③ 退休人員遭受人身損害,可以主張誤工費嗎
根據最高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第20條規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根據第17條規定,誤工費是因遭受人身損害而減少的收入,與受害者是否退休無關。根據第20條規定,誤工費應按實際損失的工資總額計算。一般而言,沒有從事其它有收入的職業的,實際損失沒有減少,不能主張誤工費;從事了其它有收入職業的,可以主張誤工費。
④ 退休人員是否有誤工費 勞動法律網
一、退休人員是否有誤工費
我國《民法通則》第19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這里的公民應理解為包括離退休人員在內的自然人;誤工中的工應理解為社會勞動,包括在職人員的正常工作和退休人員退休後的有償勞動。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應視為耽誤一切勞動或工作而減少的收入,包括耽誤退休人員所從事的正常有償勞動而減少的收入。因此,退休人員受傷後造成退休費用之外的其他勞動收入減少,屬於因誤工減少的收入,負賠償義務的責任者應比照行業人員的收入標准予以賠償。
二、家庭主婦能要求車禍誤工費嗎
家庭主婦、無業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農民的誤工費應當賠償。賠償標准,《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0條第3款作出了明確規定,即「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也可以參照一般家庭服務人員或者護工的平均工資標准進行賠償。
家庭主婦雖然沒有收入但他們為家庭提供的勞動也是有經濟價值的,並且他們所承擔的家務對其他家庭成員的正常務工收入而言,是有支持和保障作用的,在其遭受侵害而無法正常從事家務勞動時,整個家庭的收入和開支勢必受到影響。如果僅以其無收入而對其不予賠償,顯然有失公平。
⑤ 退休返聘人員可否主張「誤工費」
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對超過退休年齡人員能否獲賠誤工費,目前廣泛存在著兩種不同的意見。觀點一:超過退休年齡即當認定為喪失勞動能力,其因受到損害主張誤工費不能支持。觀點二:退休年齡不能與勞動能力劃等號,只要受害人還能勞動,就應當支持其誤工費的主張。兩種觀點造成了司法實務中類似案件大相徑庭的裁判結果,嚴重損害了法律的嚴肅性。 筆者認為,超過退休年齡人員能否獲賠誤工費,應當區別對待。 誤工費前提條件是受害人必須有勞動能力。所謂的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癒這一期間內(即誤工時間),因無法從事正常的工作或勞動而失去或減少的工作、勞動收入的賠償費用。基於侵權法的完全賠償的原則,只要是與加害行為具有相當因果關系的受害人的所失利益都應當給予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到定殘日前的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送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由此可以看出,我國誤工費的賠償採取的是勞動能力喪失說,誤工費賠償制度,是從受害人實際遭受的損失角度設計的,其並不以年齡進行限制。誤工費是指受害人因侵權行為受到傷害而就醫治療或休養期間,無法進行正常勞動和獲得報酬所產生的實際損失,包括受害人因此而未獲得的工資、獎金、津貼,其他補貼等。 我國《民法通則》第119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這里的「公民」應理解為包括離退休人員在內的自然人;「誤工」中的「工」應理解為社會勞動,包括在職人員的正常工作和退休人員退休後的有償勞動;「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應視為耽誤一切勞動或工作而減少的收入,包括耽誤退休人員所從事的正常有償勞動而減少的收入。因此,退休人員受傷後造成退休費用之外的其他勞動收入減少,屬於「因誤工減少的收入」,負賠償義務的責任者應比照行業人員的收入標准予以賠償。從現實的角度來看,退休人員依法從事社會勞動,肯定是可以帶來退休費以外的勞動收入,被致傷治療和全休期間,不能從事此前所從事的有償社會勞動,勢必會使退休費用外的其他直接收入減少。從法理的角度來說,民法上所說的「誤工」的「工」,是一個廣義的范疇,應指具有有償性的一切社會勞動,既包含了未退休人員在崗在職時的從事的本職工作,也包含了無固定職業人員的從事的臨時性有償社會勞動,以及退休退職人員所從事合法的有償服務的社會勞動。 國家相關法律對退休年齡所作的規定,既有對勞動者達到一定年齡後勞動能力下降需要退出勞動崗位問題的考慮,同時還有對新生勞動力就業以及對勞動者予以保護等問題的考慮,退休在某種意義上更多的是一種待遇。我國農村地域遼闊,廣大農村的多數農民還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多數五、六十歲的老人還是家庭經濟來源的主力,即使是城鎮已退休的人員,還有大量的被返聘的現象。隨著人們生活條件的改善,勞動者勞動能力的減弱與喪失,必然大大遲延。偏面的以一定的年齡作為勞動能力喪失的依據,既無明確的法律依據,也不符合我國的國情、社情。 綜合上述情況,對超過退休人員的誤工費,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超過退休年齡且確已喪失勞動能力的,誤工費不予考慮。相反,雖然超過退休年齡(包括辦理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待遇的)但並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實際仍在從事勞動,只要其因受到損害導致本人或家庭收入的減少或損失,就應當考慮其誤工損失。具體數額根據證據認定,證據不充分的,可以酌情予以考慮。
⑥ 交通事故誤工費如何計算,退休人員可否要求誤
誤工費是因遭受人身損害而減少的收入而定,如果退休後沒有其它的從業收入,沒有造成實際損失的侵權人不承擔誤工費的賠償,如果造成了實際誤工損失的侵權人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⑦ 車禍退休人員怎麼算誤工費
誤工費是對受害人因被傷害造成誤工而實際減少的收入進行補償
所以理論上退休人員是沒有誤工費賠償的
除非有證據證明其仍然通過勞動獲得收入,並因誤工造成收入減少
祝您一生平安,財源滾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