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醫保甲類乙類報銷比例
醫保甲類乙類報銷比例各地有所不同。
甲類葯品按照報銷比例的100%報銷。乙類要自付一部分,報銷一部分,具體的報銷比例根據各地政策和具體葯品而有所不同。
醫保目錄是根據國家基本葯物目錄篩選的,甲乙類是按照療效價格比確定的,也就是說療效確切且費用低廉的均被列入甲類,不需自付.而乙類基本有自付比例,同一種葯在不同的省市自付的比例不同。
例如:宜賓市的乙類葯品報銷額度高達100%。宜賓市人社局規定對於參保居民在本市范圍內,實行基葯零差率銷售的鄉鎮中心衛生院、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使用基本葯物目錄內的葯物,其中屬於乙類葯品的,參照甲類葯品不設個人自付比例。
此外,各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醫保乙類品種有調整權利,調入和調出總量控制在品種數量的15%以內,而各地均無權對醫保甲類品種做調整.
(1)吉林省離退休與在職職工比例擴展閱讀
2月23日,人社部公布《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葯品目錄(2017年版)》(以下簡稱「新版葯品目錄」)並發出相關通知。新版葯品目錄由凡例、西葯、中成葯和中葯飲片4部分組成,其中西葯和中成葯部分共收載葯品2535個,較2009年版目錄增加了339個,增幅約15.4%。
人社部要求,各省(區、市)社會保險主管部門對新版葯品目錄甲類葯品不得進行調整,並應嚴格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進行乙類葯品調整。
人社部要求,有關乙類葯品調整,各省(區、市)應於2017年7月31日前發布本地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葯品目錄。調整的數量(含調入、調出、調整限定支付范圍)不得超過國家乙類葯品數量的15%。各省(區、市)乙類葯品調整情況應按規定報人社部備案。
考資料:網路▬醫保乙類(甲乙類區別部分)、
人民網▬宜賓醫保政策調整 乙類葯品100%報銷、
人民網▬新版醫保葯品目錄公布
㈡ 吉林省內異地醫保報銷比例
醫保報銷比例及范圍:
1、門、急診醫療費用:在職職工年度內(1月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部分。
2、結算比例: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派遣人員門、急診報銷最高數額為2萬元。
3、參保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在定點醫院就診的門診醫療單據(含大額以下部分的收據、處方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需在門診就醫時,由參保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開據「疾病診斷證明」,並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這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及取葯僅限在批准就診的定點醫院,不能到定點零售葯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符合門診特殊病規定范圍的,參照住院進行結算。
5、住院醫療:醫保繳夠20年,才能享受退休後的醫保報銷。
報銷材料材料:
①《吉林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異地就醫申請表》;
②駐外分支機構的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章);無駐外分支機構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單位,應提供書面情況說明和異地購房合同、租房、租櫃協議復印件(加蓋公章)等輔助證明材料;
③屬勞務派遣性質的單位,派遣方與用工方簽訂的派遣協議中明確工作地點的,應提供派遣協議復印件(加蓋公章),沒有明確工作地點的,應由用工方出具異地工作的書面證明(加蓋公章);
④單位駐外工程施工情況說明或其他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㈢ 誰知道吉林省公務員公積金的繳納比例
關於省直及中直駐長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的通知
(吉省直公專字〔2003〕2號)
基數與比例屬
(一)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計提基數,按職工上年會計年度的工資總額除以12個月為職工的月平均工資。工資總額按國家統計局(〔1999〕1號和國統字〔1994〕37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1998年12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職工和職工所在單位均按職工本人月工資總額5%逐月繳存。
(三)1999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職工所在單位按職工本人月工資總額的20%,職工本人按其月工資總額的8%逐月繳存。
(四)有條件的單位,可以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單位為職工繳存比例不得超過20%,職工個人繳存比例不得高於8%。
(五)省直及中直駐長單位從1994年起開始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有條件的單位可以補繳1994年以來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六)單位和個人按規定比例繳存或支取住房公積金的,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免交個人所得稅(財稅字〔1999〕144號)。
注釋:雖然這個文件比較早,但一直有效。
㈣ 吉林省三金一費的計稅依據是什麼按照什麼繳納的比例是多少
所謂「三金一費」,是指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價格調節基金、防洪基金、工會會費。
《吉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保障金」是指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省政府或當地政府規定比例的單位,按應當安排殘疾人的數量與實際安排殘疾人數量的差額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於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根據財政部《關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有關問題的復函》財綜字[1999]16規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合法的政府性基金」。
《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第三十五條和《吉林省分散安排殘疾人勞動就業若干規定》第二條、第五條規定: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聯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其他企業,不含福利企業)事業單位、城鄉集體經濟組織。
根據《吉林省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使用的實施辦法》第一條規定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來源有以下幾個方面:
(1)國家管理的產(商)品價格及收費標准,經批准提高而增收中的一部分;
(2)企事業單位(含外資企業)、個體工商業戶的銷售、營業及收費收入中的一部分;
(3)外埠常駐機構及經商、務工等流動人員經濟收入的一部分;
(4)其他。
根據《吉林省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使用的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范圍及標准為:
(1)物價部門管理的產(商)品價格和收費項目,凡經批准提高價格和收費標準的,從上調之日起,按所增加的收入總額的5?10%徵收;
(2)外地進入我省的成建制建築、裝璜、施工單位,按其所承攬工程總造價的2‰?5‰徵收;
(3)外地進入我省的流動人口,每人每月按5元徵收;
(4)賓館、招待所、旅店業,按營業收入額1%徵收;
(5)(飯店酒吧、酒店、酒家、餐廳、咖啡廳、冷飲廳)餐飲廳業,按其營業收入額0.5%徵收;
(6)營業性歌廳(夜總會、卡拉OK、桑那、檯球室、電子游藝廳、錄相廳、音像出租室)等文化娛樂場所,按其營業收入額2%徵收;
(7)計程車及個體運輸戶每人每月按5?10元徵收;
(8)非城鎮人口入城及調入長吉兩市的(不含大中專畢業生和高中級專業職稱),每人按2000?5000元徵收;
(9)上述范圍以外的單位、按職工人數每人每月2元徵收。
《吉林省防洪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徵收使用辦法》第二條規定:防洪建設資金(防洪資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向特定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用於防洪基礎建設的資金。
防洪資金的徵收范圍包
《吉林省防洪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徵收使用辦法》第六條規定,下列單位和個人必須繳納防洪資金:
(1)國有企業(含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
(2)集體(含鄉鎮、村辦)企業;
(3)外商投資企業;
(4)聯營企業;
(5)私營企業;
(6)城鄉個體工商戶;
(7)非農業建設徵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
防洪資金計征標准
《吉林省防洪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徵收使用辦法》第七條規定,防洪資金按下列標准計征:
(1)銀行(含信用合作社)、保險公司、各類信託投資公司和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利息和保費收入,按0.6‰計征,其他收入,按1‰計征;
(2)第一項以外的企業,按經營收入的1‰計征
(3)城鄉個體工商戶,按每戶每年50元計征
(4)非農業建設徵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征地面積,菜田每平方米1.80元、水田每平方米1.50元、其他土地每平方米1.20元計征。
根據《工會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應當與每月十五日前按上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撥繳當月經費。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工會自收單位除外),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由稅務部門全額代征工會經費;開業滿一年仍未依法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按照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由稅務部門全額代征工會籌備金。
全部職工是指在企事業單位中工作,取得工資或其它形式勞動報酬的全部人員,包括:正式職工、長期職工、合同制職工和臨時職工等。工資總額組成按照國家統計局1990年第一號令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執行,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對於賬務不健全的企事業單位,按照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和職工總數核定工資總額。
稅務部門根據核定的申報表和銀行收款憑證,開具由財政部監制、全國總工會統一印製的《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作為繳費單位稅前列支工會經費的憑證。
用人單位非因不可抗力、破產或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等原因,逾期不撥繳或者未足額撥繳工會經費和工會籌備金的,應當催繳並按欠繳金額每日千分之二加收滯納金。經兩次催繳無效的,該單位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㈤ 吉林省省社保1992年至1999年企業最低養老金基數是多少
吉林省省社保1992年至1999年企業最低養老金基數是多少
五險一金的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都內不同,基數是以工容資總額為基數。具體比抄例要向當地的勞動部門去咨詢,各地繳納比例不一樣。
1.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全部劃入 統籌 基金),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
2.醫療保險繳 費比例:單 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個人不繳納;
5.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個人不繳納;
6.公積金內 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容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10年下半年起,全國統一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 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㈥ 在吉林省職工退休後醫療保險門診費按什麼比例劃入醫保卡中是按月劃入嗎
不難,帶上相關的證明,去醫療保障局重辦吧。是不是那個局我不太記得,我的一個朋友也是類似情況,他後來去重辦了。
㈦ 吉林省退休金中增發比例乘以啥等於月增加基礎養老金
當前全國一半以上的省市都出台了養老金調整方案並確定七月底前友放到手,近期多注意一下媒體消息和你工資卡的動靜就行了!
㈧ 2015年吉林省農村合作醫療報銷比例及范圍
新農合醫保報銷比例: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是當年購買,次年生效享受報銷待遇,其最低檔費用為20元/年/人。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需要到們當地合作醫療管理機構或醫療機構醫保結賬窗口報銷,報銷比例一般在20--85%左右浮動。報銷比例與自己的檢查和用葯情況,醫療等級等因素有關。
新農合醫保報銷所需資料:
合作醫療保險報銷,需要到當地合作醫療管理機構或指定醫療機構醫保結帳窗口報銷。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醫保卡,原始發票,用葯清單,病歷本等其它材料。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1、門診補償:
(1)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葯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葯費限額50元。
(2)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100元。
(3)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200元。
(5)中葯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
(6)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2、住院補償
(1)報銷范圍:
A、葯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准,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
B、60周歲以上老人在興塔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
(2)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
3、大病補償
(1)鎮風險基金補償:凡參加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70%。
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症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1.1萬元。
新農合醫保報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