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以前在企業單位交了4年的養老保險,現在在事業單位,請問以前交的養老保險可以退嗎
我以前是在機關單位下面企業交了5年社保,也就是從1993年算到1997年底。1998年至1999年年我借用機關單位上班,原機關單位企業就沒有給我買保險,現在要求我企業保險要轉入機關單位保險,我現在是公務員,請問一下我1998年至1999年保險我找誰買去,以前的企業機構改革已經不成在,請問我這兩年保險又找誰,
Ⅱ 以前企業交的養老保險到事業單位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根據自己的實際經濟情況,可以選擇補,或者不補均可。
1: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
2: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3:因此,養老保險可以選擇補,或者不補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而醫療保險有三個月緩沖期,定期交納相關待遇不受影響,否則就需要重新累計交納年限,且不享受醫療報銷。
4:一般補交是存在滯納金的收取,按千分之2每天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Ⅲ 95年從企業調入事業單位,退休時是如何計算養老金的
95年從企業調入事業單位,退休時計算養老金首先是依據基礎養老金賬戶,其次是過渡性養老金賬戶,再者是個人養老金賬戶。另外是養老保險的繳費檔次。需要從以下四方面來闡述分析退休時候是如何計算養老金的。
一、依據基礎養老金賬戶
首先是依據基礎養老金賬戶,基礎養老金賬戶內的賬戶余額主要是當事人職工所在城市政府部門對於養老金的補貼,每個城市的補貼政府不盡相同,一般情況下經濟越發達的城市對於養老金的補貼政策也是越到位的。
當事人職工想要獲得更高的養老金的小技巧:
需要到對應的社保局進行過渡性養老金的補充說明業務辦理,然後需要適當提高養老保險的繳費檔次,並且適當延長養老保險的繳費時間,這樣子退休後領取到的養老金也才會更多,有利於提高自身的晚年生活質量。
Ⅳ 原為企業單位,調到事業單位後,退休金是怎麼計算的
原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費與事業單位合並,企職保視同繳費年限合並到機關保的視同繳費年限,企職保實際繳費年限合並到企職保實際繳費年限上。按事業單位養老金計算公式計算。
其中企職保應繳而未繳的年限,不計算。
Ⅳ 以前在企業上班、後來轉到事業單位,在企業的養老保險沒交,對工齡有影響嗎對退休工資有影響嗎
在企業的社保沒有交
對退休工資肯定有影響的
相當於繳費的年限少了
Ⅵ 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和企業養老保險兩邊都在交,退休時保險怎麼辦
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社保局會在,退休的時候讓選擇以什麼身份退休,只能保持一種身份,會將另一個賬戶個人賬戶的錢給退回去,而單位繳納部分的錢直接歸入國家國庫。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第五十二條 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失業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Ⅶ 在企業有養老保險現在調事業單位上的是央保的養老保險,退休時可以合並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可以轉入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合並退休。
根據養老保險相關管理辦法,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分為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養老保險,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帳戶是可以轉入到機關事業的,轉移後二者合並計算,退休時都可以認定為養老保險實際繳納年限。
Ⅷ 之前在企業交養老保險之後轉到事業單位交養老保險對退休由中人調到新人辦法有
您是想問對退休有沒有影響嗎?沒有。
養老保險原來在企業交,轉移到事業單位之前繳納的養老保險也是計入累計繳費年限的。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Ⅸ 1995年從企業調入事業單位,退休時養老金怎麼計算呢
因為公司絕大多數地區是以1992年逐漸交納的社會養老保險,假如你在加入機關事業單位以前,歸屬於1992年以前工作年限,要測算為視同繳費年限,1992年到995以後,加入機關事業單位以前工作年限要測算為實際繳費年限,1995年加入機關事業單位以後到2014年10月以前工作年限要測算為視同繳費年限,在事業單位工作2014年10月以後工作年限,因為機關事業單位早已全方位正式實施養老保險政策,必須測算為實際繳費年限。
總的來說,1995年從公司加入事業單位編內工作員,因為不僅有實際繳費年限,也是有視同繳費年限,其參加工作的時長從到公司的工作時間算起,視同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累積計算為繳費年限,再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計算方法計算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