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金調整是一項社會政策,要突出保基本兜底線功能,確保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國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和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2020年我國城鎮職工平均工資和物價都有一定程度的上漲,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目前經濟還處於逐步恢復過程中,綜合考慮多種因素,2021年按照4.5%的比例繼續調整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既有利於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也體現了「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要求。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三條 調整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㈡ 江蘇2022年養老金上調細則,是如何傾斜調整的
江蘇2022年養老金是適度向上進行了調整。
總體來說,江蘇養老金水平比較穩定,在國內也算是前列,此番調整,也是適度向上進行調整。具體來說有三點調整:首先是所有退休人員都受益普通調整,其次是老年退休人員特殊工資調整,最後各個市縣工資調整。以下筆者將詳細解釋這次工資調整:
第三、江蘇養老金這次上調要根據各市平均工資調整:因為江蘇各市財政收入和平均工資水平都各異,所以上漲幅度有所區別。雖然江蘇全省都上調百分之五。但是各市各區縣平均工資都有區別,所以說江蘇各市退休人員工資上漲水平也有所不同。
㈢ 江蘇省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1、普遍調整
(1)江蘇省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34元基礎養老金。
(2)退休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在15元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基礎養老金增加2元。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2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元養老金。繳費年限在25年以上,每滿一年增加4.8元。
註:按繳費年限增加的基礎養老金不足30元,將按照30元標准增加。
(3)在退休人員調整基礎養老金的標准上增加1.4%養老基金。
2、適當傾斜調整
(1)向高齡人員傾斜
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退休人員每月增加25元、15元基礎養老金。
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退休人員每月增加35元、25元基礎養老金。
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月增加分別增加45元、35元基礎養老金。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對於基礎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養老金低於平均水平將按平均水平發放。
法律依據:《江蘇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 二、調整具體方案
1、普遍調整
(1)江蘇省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34元基礎養老金。
(2)退休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在15元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基礎養老金增加2元。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2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元養老金。繳費年限在25年以上,每滿一年增加4.8元。
註:按繳費年限增加的基礎養老金不足30元,將按照30元標准增加。
(3)在退休人員調整基礎養老金的標准上增加1.4%養老基金。
2、適當傾斜調整
(1)向高齡人員傾斜
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退休人員每月增加25元、15元基礎養老金。
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退休人員每月增加35元、25元基礎養老金。
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月增加分別增加45元、35元基礎養老金。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對於基礎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養老金低於平均水平將按平均水平發放。
㈣ 江蘇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出台,此次調整會如何影響退休人員
此次調整主要是從退休年限和退休金額上面進行整改。
一,江蘇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出台。
政府既然把政策進行調整,其實就代表著更關懷我們的退休人員,而且這個政策絕對不是喊口號,相關部門要求指向性的舉措要在今年的7月份之前全部實施完畢,所以說趕在今年退休或者是之後退休的人員就能夠充分的獲益。
㈤ 2022江蘇退休養老金調整細則如何傾斜調整
2022江蘇退休養老金調整細則?如何傾斜調整?江蘇省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告
根據人社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告》(人社部發〔2022〕27號)精神,經江蘇省同意並報兩部批准,預計全省將有1000多萬名退休人員受益,調整工作將在7月底前發放到位。現就2022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事宜通告如下:
一、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21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方法
(一)普遍調整
1.每人每月增加27元。
2.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掛鉤增加,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1.4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2.2元;25年以上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8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1元的,按21元增加。
3.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2%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2021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0元、28元和36元。
㈥ 江蘇省退休工資上調計算方法是什麼
法律分析: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1元;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1.8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4.5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2%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1元。2.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1.8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4.5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3.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2%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
㈦ 2022江蘇退休工資上漲細則
一、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9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2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5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3.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4%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 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根據國家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繼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㈧ 江蘇退休工資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㈨ 2022江蘇退休工資上漲細則
【法律分析】:今年的固定額部分為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1元。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為每月增加1.8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為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為每月增加4.5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2%掛鉤。根據國家的部署安排,多年來江蘇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時均對高齡人員予以傾斜。按照今年的調整方案,2020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3元、32元和41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