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職工退休後死亡補償標准2021
法律分析:(一) 喪葬補助費標准: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其中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死亡時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個月計發。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時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個月計發。
(二)一次性撫恤金標准: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8個月計發。
(三)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領取條件、支付辦法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離休、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後,企業不再承擔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㈡ 企業退休職工正常死亡後的待遇
法律分析:城鎮戶口的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業主和僱工在續存勞動關系並繳納社會保險費期間,以及退休人員在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期間,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喪葬費、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和供養直系親屬定期或一次性救濟費。普通企業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㈢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和撫恤金賠償是
一、喪葬費計算標准
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二、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系);
3、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四是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三、退休人員喪葬費領取流程
1、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2、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單據給你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你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部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
3、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你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你的手中還剩下兩張收據。其中一張自己保存,拿著最後一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你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
4、工作人員會根據你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地區略有不同)加上10個月的工資。辦理該事的人會在四張表上蓋上個人名章,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進行復核後,再蓋上復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名章,爾後再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主管領導再蓋上個人名章。辦理完後,歸還個人檔案到勞動部門,歸還檔案後,讓檔案部門在四張表上再蓋上圓印章,此時表有有三個個人名章和一個圓印章。其中一張存放在檔案里,另處三張再送到社會保險公司進行結算。
5、工作人員會告之你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註:當月工資正常發放)。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企業退休職工喪葬費和撫恤金發放的標準是:喪葬費3個月工資,撫恤金不超過10個月工資。喪葬費申領相關手續由所在社區辦理,申報供養親屬撫恤金到中心養老保險服務科辦理相關手續。每月10號之前辦理結束的當月15號之後發放到領取人帳戶,20號之前辦理結束的當月25號之後發放到領取人帳戶(逢節假日順延)。
㈣ 企業退休人員去世火化安葬後有安葬費和撫恤金嗎
企業退休人員去世火化安葬後有安葬費和撫恤金嗎?按照社保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需要更正的是,退休人員死亡以後領取的喪葬補助金金和撫恤金,不是安葬費。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第一,依法享受死亡待遇是社保法的規定。只要是依法繳納了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不管你是企業的在崗職工,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靈活就業人員,或是這些單位已經辦理退休的人員,在死亡以後,都可以按照社保法的規定,其家屬可以到參保地的社保部門申請辦理喪葬補助金、撫恤金的領取手續。
第二,因工死亡的待遇。因工死亡是指因為工作的原因或是在工作崗位死亡。因工死亡需要通過工傷認定才能做出賠償標准。如果認定為因工死亡的,就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准進行賠償,賠償的內容包括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三個方面的內容。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第三,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企業退休人員死亡,一般都是屬於非因工死亡,非因工死亡的待遇與因工死亡的待遇相比差距是非常巨大的,死亡待遇只包括了喪葬補助金、撫恤金兩個部分。喪葬補助金只要是參加了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不再劃分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都是按照各地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以後死亡的待遇標准執行,死亡待遇的支持渠道全部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不再有原單位負責支付。
第四,非因工死亡待遇標准規定不統一。由於現在全國都實行了養老保險的省級統籌,所以退休人員的死亡待遇,都是由省級人社部門、財政部門聯合制定,由於各地經濟 社會 發展不平衡,死亡待遇的差別也是非常巨大的。喪葬補助金大多數地方是按照退休人員死亡前一年全省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來補助的,一般為兩個月退休人員的平均養老金,最高的有六個月的平均養老金,也有的地方是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來補助的;撫恤金最高的地方是按照全省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來計算,最高不超過全省退休人員的平均養老金水平。
第五,辦理渠道。在辦理渠道方面,目前既可以在線下申請,也可以在線上申請,申請的地點是在領取養老金或是參保地的縣級社保部門辦理。需要提交身份證、戶口簿、死亡醫學證明、火化證明等材料。沒有火化證明的無法領取喪葬補助金,但是可以領取撫恤金。
綜上所述,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火化安葬以後,要第一時間打電話告知當地的社保部門,並攜帶相關的資料,到退休地所在的社保部門辦理喪葬補助金、撫恤金的申領手續。
退休人員去世後,不宜分機關、事業、企業,應該根據各自所在地區喪葬費用的普通標准,一律發給人人相同的喪葬費及憮恤金。這樣,養老金低的贊成高的反對。
所以,我在此奉勸世人:以後請少在網上談論上漲養老金時,應該向企退人員(或者養老金低的)傾斜,因為這是不可能也是不現實的!
去世後的撫恤金一個是四十個月+上年度的平均工資的兩倍,一個是十二個月的。兩種不同的單位性質就帶來了兩種不同的待遇。(當然,對於為黨和國家犧牲和作出貢獻的烈士,以及高級幹部和勞模有此待遇),如果是一般的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員,一律給予此待遇,暫且不說企業職工,那麼有貢獻的特別是企業的老工人有何感想呢?
為祖國做出過特殊貢獻者,去世後應給予優厚的代譽,活著養老時應給予特殊養老,我相信每個中國有良知的人都會替揚的,但是對事業單位所有人都是這種代譽我是反對的,難道企業的工程技術人員廣大的勞動者對國家沒做過一點貢獻嗎?難道他們都是後娘養的嗎?
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後,有安葬費和撫恤金嗎?我們來看看國家是如何規定的。
2005年,國家社保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聯合下發了《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這樣的規定 :
1,因公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 : 因病4000元,因公5000元。
4,遺屬困難補助 : 非農戶一個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每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元;二人以上的150元。
作為企業的退休人員,不同地區情況不同,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會有一些差異,一般喪葬費是生前養老金3--6個月,而撫恤金是10--20個月的 社會 平均工資或者是本人養老金。
比如,河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喪葬費是3個月的養老金,2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一次性撫恤金。
山東省,1000元喪葬費和10個月的 社會 平均工資的撫恤金。
北京市,喪葬費是5000元,撫恤金是2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
如果退休人員去世較早,剩餘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退還給家屬。
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後,需要死者家屬帶著本人身份證到當地社保部門或者是民政部門撫恤金窗口進行辦理。
家屬要拿著死亡證明、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火化證辦理即可。
按國家有關規定都有安葬費和撫恤金,只是發放標准不同罷了!比如新疆,企業、事業單位的逝者撫恤標準是二十個月退休金,而行政機關的則是四十個月。
有啊!
根據《 社會 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公死亡,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這樣來看,退休人員在去世火化之後,是應該有喪葬費和撫恤金的。
1、安葬費待遇一般來說,企業退休人員去世,火化以後,是可以申請喪葬費補貼的。現在全國各個省市在喪葬費補貼方面標准不是太一樣,有的省份高一些,而有的省份可能低一些。
比如有的省份是規定2個月的平均工資,也有的省份高一些是三個月的平均工資,而有的省份是定額,比如有的省份規定是4000元,還有的省份可能會低一些。
因此,企業退休人員去世火化以後,是可以申請喪葬費補貼的,可以拿著相關證明等文件到自己單位退休管理部門申請就可以了,具體數額也是根據各省定好的標准來發放的。
2、撫恤金企業退休人員去世火化以後,也是有撫恤金待遇的。一般來說,企業退休人員撫恤金也是各個省份自己指定的具體標准,有高一些的,也有低一些的。
有些省份比較高的,撫恤金標准大概是二十個月的平均工資,有些省份低一些,可能只有十幾個月的平均工資,這個也是根據各個省份的具體規定來申請的。
如果企業退休人員去世火化以後,家屬可以拿著相關的火化證明文件到單位退管辦或者是社保部門申請撫恤金,而這些部門也會按照相關規定來具體辦理的。
3、結論綜上所述,退休職工去世火化以後,是可以申請喪葬費補貼和撫恤金的,具體金額各個省份規定的都不太一樣,而且也需要帶齊相關的證明文件等到社保部門才能夠成功申領。
根據地方政府規定了,上海2014年殯葬費是15800南京是15600根據各省市規寧,而不是全面統一價了
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後喪葬費、撫恤金及各種補貼基本上都有,但和行政事業單位去世公務人員相比,將會少一半。這就是行政單位和企業的區別,也就是人們願當公務員不願當企業工人的原因。
都有的。
喪葬費和撫恤金,作為辦理死者後事的費用,以及對死者親屬的慰問和撫恤補助,表達的是政府和 社會 對死者的一種敬仰之情、對生者的一份關愛之意。
雖然這一塊沒有全國統一的標准,但根據《 社會 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各地都有。
以西部雲南某地為例:
企業退休人員因病去世火化安葬後,其親屬(合法繼承人或指定繼承人)可以在社保局領取到以下幾筆錢:
1、死者養老金、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內的余額可以繼承;
2、5000元的喪葬費;
3、死者最後一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標准10個月的一次性撫恤金;
4、死者愛人沒有穩定生活來源的,辦理相關手續後,每個月可以在社保局領取到一份不低於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生活補助費。
辦理程序為:
當退休人員因病去世後,其直系親屬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帶上死者的死亡通知書、火化證、身份證、退休證丶社保卡、領取安葬費和撫恤金的申請書,以及親屬的身份證明材料,到退休地社保局報告。社保局接到相關材料和申請後,首先會辦理一個養老金停發,然後按照相關程序審核、清算、撥款。
㈤ 企業退休人員去世火化安葬後有安葬費和撫恤金嗎
企業退休人員火葬後有埋葬費和慰問費嗎?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加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生病或工作以外死亡的情況下,遺屬可以領取葬禮補助金和慰問金。需要修正的是退休人員死亡後領取的喪葬補助金和安慰費,而不是安葬費。分享我個人的觀點。
第五,辦理途徑。
在辦理渠道方面,目前可以在線申請,可以在線申請,申請地點是領取養老金或由保釋地縣級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必須提交身份證、戶籍簿、死亡醫學證明、火葬證明等文件。沒有火葬證明書的話就不能拿到葬禮補助金,但是可以得到慰勞費。
如上所述,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火葬後,第一時間給當地社會保障部門打電話,帶相關資料到退休地所在的社會保險部門辦理葬禮補助金、慰問金的申請手續
㈥ 退休人員死亡以後的補償
退休人員死亡以後的補償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退休工人去世後,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如果是機關公務人員因病去世,撫恤金發放標準是病故的上一年度全國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月平均工資的40倍,如果是企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為10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工資。
喪葬補助金是指,職工因工死亡的,以及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導致死亡的、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的喪葬費用補助。喪葬費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職工、處理後事的必須費用,工傷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應予以補償。
撫恤金國家通過發放金錢向優撫對象提供生活保障的優撫形式,包括傷殘撫恤和死亡撫恤兩種。
傷殘撫恤金有以下幾點:
1、傷殘撫恤的對象,傷殘撫恤是以特定傷殘人士為優撫對象的撫恤形式,撫恤對象包括現役軍人和退出現役的軍人;
2、傷殘的性質認定和等級評定,傷殘撫恤針對被認定為因戰致殘、因公致殘或者因病致殘的軍人,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對因戰致殘、因公致殘或者因病致殘三種情形作了詳細說明;
3、傷殘撫恤待遇,傷殘人員經評定和審核批准以後,發給傷殘證件,享受傷殘撫恤待遇;
4、傷殘軍人死亡待遇,傷殘人員死亡的,從死亡後的第二個月起停發撫恤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㈦ 企業退休人員死了以後有多少喪葬費
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㈧ 企業職工退休後死亡補償標准2021
(一)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基數。為離休、退休時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之和,再加上按國家規定增加的離休、退休費。
(二)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標准。批准為革命烈士的,為本人生前80個月工資;因公死亡的,為本人生前40個月工資;病故的,為本人生前20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
《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
一、調整一次性撫恤金標准
自2004年10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照以下標准執行: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㈨ 企業職工退休後死亡補償標准2021
法律分析:(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