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江西省企業退休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江西省企業退休金調整方案: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
1.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8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1.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其中,對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贛府廳發〔2010〕29號)、《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和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贛府廳發〔2011〕37號)、《關於妥善解決未參保城鎮小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遺留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發〔2011〕38號)等文件有關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35%增加。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滿85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根據工作安排,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含從2021年1月起補發的資金),將在6月底前發放到位。
法律依據:《江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
1.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8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1.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其中,對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贛府廳發〔2010〕29號)、《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和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贛府廳發〔2011〕37號)、《關於妥善解決未參保城鎮小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遺留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發〔2011〕38號)等文件有關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35%增加。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滿85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根據工作安排,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含從2021年1月起補發的資金),將在6月底前發放到位。
B. 2021江西省養老金調整方案
江西省養老金調整方案總體而言,可以總結為「兩升一降」。「兩升」的部分是定額調整、養老金掛鉤;「一降」的部分是繳費年限掛鉤。具體調整細則如下:
第一步,定額調整 :增加40元。相較去年而言,今年定額調整部分,增加了4元。
第二步,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 15年,每人每月增加18元,對比去年的30元,少了12元。繳費年限 >15年,每滿1年,增加1.2元,比去年的2元,少了0.8元。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今年養老金調整比例增加1.35%,比去年的1.1%,增加了0.25%。
第三步,傾斜調整;今年江西省養老金的傾斜調整部分,主要是對高齡退休老人進行傾斜調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C. 2021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
法律分析:四川增42元/月、浙江增30元/月、山東增65元/月、青海增47元/月、廣東增45元/月、雲南增59.5元/月、貴州增50元/月、廣西增44元/月、海南增42元/月、黑龍江增35元/月、西藏增113元/月、山西增51元/月、湖北增37元/月、福建增50元/月、吉林增36元/月、湖南增45元/月、江西增40元/月、北京增50元/月、天津增58元/月、甘肅增50元/月、安徽增35元/月 、內蒙古增56元/月、新疆增60元/月、江蘇增31元/月、河南增50元/月、遼寧增54元/月、河北增49元/月、寧夏增60元/月、陝西增56元/月 、上海增70元/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正)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D. 江西省職工退休養老金怎麼算的
法律分析:具體計算要以當地政策為准。以下計算方式僅供參考: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1 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乘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乘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例:50歲195個月、60歲139個月)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本人全部平均工資指數乘本人97年以前繳費年限(工齡)乘1%
公民退休前的工作不同,退休後的工資發放標准也不相同。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工資,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崗位工資和薪資進行計算。技術工人和普通工人退休後的工資,按照本人退休前技術等級,崗位工資進行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E. 江西省企業退休人員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1、定額調整提升了。2021年,江西省養老金定額調整增加40元。去年的定額調整金額是36元,今年在去年的基礎之上,增加了4元。
2、繳費年限掛鉤金額下降。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方面,江西省2021年養老金調整細則顯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增加18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每滿一年增加1.2元。
3、養老金掛鉤比例提升。2021年江西省與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增加1.35%。
4、高齡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更加細化。根據江西省2021養老金調整方案,滿70歲不滿75歲,傾斜增加30元。75歲不滿80歲,傾斜增加35元。年滿80歲不滿85,傾斜增加40元。85歲以上,傾斜增加45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F. 2021年江西省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近日,江西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出台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並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部署。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江西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不超過全省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企業平均增幅略高於機關事業單位平均增幅的原則確定,全省將有360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
法律依據:《2021江西養老金調整新消息和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8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1.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35%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