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1)在職人員門診費用報銷比例:小於等於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80%,個人負擔20%;>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在職人員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年度內):小於等於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4%,個人負擔6%;
(2)退休人員門診費用報銷比例:小於等於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5%,個人負擔5%;退休人員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年度內):小於等於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5%,個人負擔5%;>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7%,個人負擔3%;
(3)享受公費醫療的學生門診費用報銷90%,個人負擔10%;住院費用報銷95%,個人負擔5%。
(4)離休人員、醫療照顧人員的報銷比例仍按原有關規定執行。如果是門診費用的,退休人員和在職幹部職工(包括提前離崗退養人員)按工齡核定基數,工齡在31年以上的,年人平定補420元,月平定補35元等。如果是一般性住院的退休人員單位報銷75%;在職幹部職工(包括提前離崗退養人員)按工齡實行限額、比例報銷。等等。
1、門診費用:門診是指定的醫院門診。核定基數標准:離休人員據實報銷;退休人員和在職幹部職工(包括提前離崗退養人員)按工齡核定基數。門診費由各單位按月隨工資發放。
2、一般性住院費用:一般性住院費用實行限額比例報銷。其標准為:離休幹部單位據實報銷;退休人員單位報銷75%;在職幹部職工(包括提前離崗退養人員)按工齡實行限額、比例報銷。
3、重大疾病住院費:重大疾病是指經縣以上醫院確診為癌症、器官移植、腦管意外導致神志不清、肢體功能障礙等重大疑難病症。離休幹部據實報銷。其它人員,住院費超限額部分經縣局醫療費管理領導小組審定後單位報銷75%,個人負擔25%。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⑵ 事業單位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事業單位醫保報銷比例如下:如果是門診費用的,退休人員和在職幹部職工(包括提前離崗退養人員)按工齡核定基數,工齡在31年以上的,年人平定補420元,月平定補35元等。如果是一般性住院的退休人員單位報銷75%;在職幹部職工(包括提前離崗退養人員)按工齡實行限額、比例報銷。等等。
1、門診費用:門診是指定的醫院門診。核定基數標准:離休人員據實報銷;退休人員和在職幹部職工(包括提前離崗退養人員)按工齡核定基數。門診費由各單位按月隨工資發放。
2、一般性住院費用:一般性住院費用實行限額比例報銷。其標准為:離休幹部單位據實報銷;退休人員單位報銷75%;在職幹部職工(包括提前離崗退養人員)按工齡實行限額、比例報銷。
3、重大疾病住院費:重大疾病是指經縣以上醫院確診為癌症、器官移植、腦管意外導致神志不清、肢體功能障礙等重大疑難病症。離休幹部據實報銷。其它人員,住院費超限額部分經縣局醫療費管理領導小組審定後單位報銷75%,個人負擔25%。
綜上所述,事業單位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按照就醫地點,是否住院,醫院等級等具體情況來進行報銷。參保人員需要注意的是補刷卡的時間是在48小時之內,帶葯出院的劑量也有規定。在有事業單位醫療保險的同時,還參保了商業醫療保險,進行賠付時兩方均需按照保險條款進行理賠。隨著我國基本醫療保險改革的推進,將會有更大的人群受益。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⑶ 事業單位醫保卡報銷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1)在職人員門診費用報銷比例:
小於等於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80%,個人負擔20%;
>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
在職人員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年度內):
小於等於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
>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4%,個人負擔6%;
(2)退休人員門診費用報銷比例:
小於等於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
>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5%,個人負擔5%;
退休人員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年度內):
小於等於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5%,個人負擔5%;
>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7%,個人負擔3%;
(3)享受公費醫療的學生門診費用報銷90%,個人負擔10%;住院費用報銷95%,個人負擔5%。
(4)離休人員、醫療照顧人員的報銷比例仍按原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⑷ 事業單位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事業單位醫保報銷比例如下:如果是門診費用的,退休人員和在職幹部職工(包括提前離崗退養人員)按工齡核定基數,工齡在31年以上的,年人平定補420元,月平定補35元等。如果是一般性住院的退休人員單位報銷75%;在職幹部職工(包括提前離崗退養人員)按工齡實行限額、比例報銷。等等。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⑸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醫療費報銷比例
法律分析:退休職工的醫保報銷比例如下:建國前參加工作及離休幹部的退休職工,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公傷殘人員、三期矽肺患者因病住院,其醫療費用可全部全額報銷,其報銷比例為百分之一百。無論是以任何方式進行的住院,一律需要收住院床鋪費 。而住院床鋪費可報銷百分之六十,退休職工,其醫療費用報銷為百分之七十五,退休職工工齡不滿十五年,其醫療費用可報銷百分之七十五,退休職工工齡滿十五至二十一年以下, 其醫療費用可以報銷百分之八十,退休職工工齡滿二十一至三十年以下, 其醫療費用可以報銷百分之八十五,退休職工工齡為三十年以上,其醫療費用可以報銷百分之九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