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後就沒有住房公積金了嗎
建設部公布《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指導意見》對員工權益保護更多 單位破產、改制不再是不給職工繳住房公積金的借口了!國家建設部昨天公布《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指導意見》,今起正式實施。《意見》規定:單位發生合並、分立、撤銷、破產、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的,應當為職工補繳以前欠繳(包括未繳和少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無力補繳住房公積金的,要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責任主體之後,才能辦理合並、分立和改制等有關事項《意見》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倍或3倍。如各地單位要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必須經過相應的審批制度才行。如未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同意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 《意見》還規定:職工調動工作,原工作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變更登記和賬戶轉移手續的,職工可以向管理中心投訴。 民工繳公積金?難! 《意見》規定:有條件的地方,城鎮單位聘用進城務工人員,單位和職工可繳存住房公積金。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這是否意味著今後到各單位的農民工也有住房公積金了?但據了解,很多農民工往往都是兩三個月就結束勞務合同,真要繳存住房公積金難度很大。成都現在一般的做法是,凡簽訂了長期勞務合同的單位職工,單位就應繳存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可能要面談 《意見》規定: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需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受委託銀行應當首先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提交文件資料後,管理中心或者受委託銀行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辦完貸款手續。 貸款資金不得直接劃入借款人賬戶或者支付現金給借款人。 管理中心要建立借款人面談制度,核實有關情況,指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有關文件上當面簽字。
B. 退休後還有住房公積金嗎
一、退休後還有住房公積金嗎
1、退休之後是不是有公積金,取決於職工在退休前有沒有繳存有公積金。具體是:
(1)如果繳存有公積金的,那退休之後是會有公積金的。職工在退休時,可以去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把公積金給領取出來;
(2)如果沒有繳存過公積金的話,那退休後就沒有公積金。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二、提取公積金的條件有什麼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C. 退休後還有住房公積金嗎
退休後沒有住房公積金了。因為公積金是在職人員和單位按一定基數分別繳納的,一旦職員退休,原單位是不再為職員繳納的。但退休職工可帶上相關材料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之前繳納的公積金提取出來。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D. 退休後還有公積金嗎
【法律分析】
退休後沒有住房公積金了。因為公積金是在職人員和單位按一定基數分別繳納的,一旦職員退休,原單位是不再為職員繳納的。但退休職工可帶上相關材料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之前繳納的公積金提取出來。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E. 退休還有公積金嗎
法律分析:退休後,公積金未領取的,其賬戶中還有公積金余額,但退休後,無工作單位的將不再購買公積金。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F. 退休人員有住房公積金嗎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是否有公積金,要看職工在退休前是否繳存有公積金。如果繳存有公積金的話,那退休之後自然是會有公積金的,職工在退休的時候,就可以去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把公積金給領取出來。而如果沒有繳存過公積金的話,那退休之後自然也是沒有公積金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G. 退休後還有住房公積金嗎
法律分析:無法再繼續享有,因為公積金是在職人員和單位按一定基數分別繳納的,一旦職員退休,原單位是不再為職員繳納的。但退休職工可帶上相關材料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之前繳納的公積金提取出來。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住房公
H. 我原來是國企退養職工後來企業改制我就沒有享受過住房公積金待遇,怎麼辦
退養是沒有公積金的。
退養是指在機構改革,人事制度改革期間,根據特殊政策,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離崗休養的做法。相當於提前退休了啊,退養的待遇由單位按月發給生活費。生活費調整標准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布。所需費用由單位承擔,退休也沒有公積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