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師,防暑降溫費要扣個稅嗎
自己解釋的不夠權威,還是轉一份稅局的報告文章給你看吧,我覺得解釋的很詳細。個人覺得,既然沒有找到明確的文件規定說免徵,那麼冬季取暖費、防暑降溫費就應納個人所得稅,但我看到有些地方稅局在實際操作的時候,是可以允許在一定限額內扣除的。所以,如果你真要確認在你們當地這個收入交不交個稅,應該再咨詢當地稅局或有關部門。
冬季取暖費、防暑降溫費應納個人所得稅嗎?
日期:2003-06
最近,我們在對納稅人進行檢查時發現,
許多納稅人對防暑降溫費、冬季取暖費是否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存有疑問,不少企事業
單位會計認為,企業給職工發放的冬季取暖費、防暑降溫費和勞動保護費不用繳納個
人所得稅,理由是根據《地稅函[2002]251號》文規定,企業給職工發放的冬季取暖
費、防暑降溫費和勞動保護費允許稅前扣除標准為650元、200元和600元,企業發放
的上述支出,在限額以內的,據實扣除,超過最高限額的部分不得扣除。上述支出直
接列入企業管理費用,不記入企業應付工資總額,因此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樣理
解是錯誤的。
首先,上述費用不計入企業應付工資總額應理解為在限額以內發放的部分可以在
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並不是說不計入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其次,據《個人所
得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
金、年終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而冬季取暖費、防
暑降溫費為與任職或受雇有關所得。有人認為企業給職工發放的冬季取暖費、防暑降
溫費和勞動保護費在應付福利費中列支的,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樣理解是錯誤的。
據國稅發[1998]155號之規定,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人人有份
的補貼、補助不屬於免徵個人所得稅的范圍。
再者,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文件,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
納個人所得稅: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
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方面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
離休生活補助費;
(8)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
(9)按照國家或省級地方政府規定比例繳付的下列專項資金或資金存入銀行個人
賬戶所得利息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a住房公積金;b醫療保險金;c基本養老保險金;
d失業保險金;
(10)另據國稅發[1994]89號文規定,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包括獨生
子女費補貼;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
的副食品補貼;托兒補助費;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根據規定,企業發放給職工的冬季取暖費,防暑降溫費和勞
動保護費應並入發放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一並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㈡ 防暑降溫費要計入工資總額交個人所得稅嗎
個人所得稅項目包括:工資、津貼、補貼等工資性收入,當然包括降溫費。是必須納入工資總額申報個人所得稅。
㈢ 夏季發放的防暑降溫費要繳個人所得稅嗎
企業發放的防暑降溫費和冬季取暖費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文件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方面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
(9)按照國家或省級地方政府規定比例繳付的下列專項資金或資金存入銀行個人賬戶所得利息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A住房公積金;B醫療保險金;C基本養老保險金;
D失業保險金;
(10)另據國稅發[1994]89號文規定,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包括獨生子女費補貼;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托兒補助費;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因此,冬季取暖費、防暑降溫費應屬於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且不屬於免徵范圍,理應按工資薪金所得標准繳納個稅。
㈣ 員工取得防暑降溫費和取暖費怎麼計算個人所得稅
員工取得防暑降溫費和取暖費是要算入工資總額來計算個人所得稅的,即補助費用加上其他工資收入來計算工資總額的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4)離退休人員防暑降溫費個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㈤ 福利費如防暑降溫費該不該和工資一起計算個稅
如防暑降溫等福利費,是需要算入工資內進行個人所得稅的計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都是要算入個人所得稅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5)離退休人員防暑降溫費個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㈥ 防暑降溫費要交稅嗎
需要繳納個稅的。
自己解釋的不夠權威,還是轉一份稅局的報告文章給你看吧,我覺得解釋的很詳細。 個人覺得,既然沒有找到明確的文件規定說免徵,那麼冬季取暖費、防暑降溫費就應納個人所得稅,但我看到有些地方稅局在實際操作的時候,是可以允許在一定限額內扣除的。所以,如果你真要確認在你們當地這個收入交不交個稅,應該再咨詢當地稅局或有關部門。
冬季取暖費、防暑降溫費應納個人所得稅嗎?
日期: 2003-06
最近,我們在對納稅人進行檢查時發現,
許多納稅人對防暑降溫費、冬季取暖費是否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存有疑問,不少企事業
單位會計認為,企業給職工發放的冬季取暖費、防暑降溫費和勞動保護費不用繳納個
人所得稅,理由是根據《地稅函[2002]251號》文規定,企業給職工發放的冬季取暖
費、防暑降溫費和勞動保護費允許稅前扣除標准為650元、200元和600元,企業發放
的上述支出,在限額以內的,據實扣除,超過最高限額的部分不得扣除。上述支出直
接列入企業管理費用,不記入企業應付工資總額,因此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樣理
解是錯誤的。
首先,上述費用不計入企業應付工資總額應理解為在限額以內發放的部分可以在
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並不是說不計入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其次,據《個人所
得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
金、年終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而冬季取暖費、防
暑降溫費為與任職或受雇有關所得。有人認為企業給職工發放的冬季取暖費、防暑降
溫費和勞動保護費在應付福利費中列支的,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樣理解是錯誤的。
據國稅發[1998]155號之規定,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人人有份
的補貼、補助不屬於免徵個人所得稅的范圍。
再者,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文件,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
納個人所得稅: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
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方面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
離休生活補助費;
(8)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
(9)按照國家或省級地方政府規定比例繳付的下列專項資金或資金存入銀行個人
賬戶所得利息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A住房公積金;B醫療保險金;C基本養老保險金;
D失業保險金;
(10)另據國稅發[1994]89號文規定,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包括獨生
子女費補貼;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
的副食品補貼;托兒補助費;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根據規定,企業發放給職工的冬季取暖費,防暑降溫費和勞
動保護費應並入發放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一並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