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職人員到退休年齡享受什麼待遇
退職人員到退休年齡要是已經交滿養老保險,就可以跟退休人員一樣享受退休金,要是沒有交滿,那還要補交後才能享受退休人員的待遇。
Ⅱ 退職後還能退休嗎
法律分析:辭職後不能退休,工作人員有年老或者病弱不能繼續工作,又不合退休條件、自願退職、適宜現職工作,又不願接受其他工作的情形可以申請退職,退職金按照工作年限進行發放。
法律依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職處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作人員合於下列情況之一的,按照退職處理: (一)年老或者病弱不能繼續工作,又不合退休條件的;(二)自願退職的;(三)不適宜現職工作,又不願接受其他工作的。
第三條 工作人員的退職金,按照下列規定一次發給: (一)工作年限滿五年或在五年以下的,除了發給本人一個月的工資外,每滿一年加發本人一個月的工資;(二)工作年限滿十年或不滿十年而在五年以上的,除按(一)項的規定發給外,從第六年起,每滿一年加發本人一個半月的工資;(三)工作年限超過十年的,除分別按(一)、(二)兩項的規定發給外,從第十一年起,每滿一年加發本人兩個半月的工資。
Ⅲ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工人,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使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七條 工人退休、退職的時候,本人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前往居住地點途中所需的車船費、旅館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補助費,都按照現行的規定辦理。
第八條 退休、退職工人本人,可以繼續享受公費醫療待遇。
Ⅳ 企業職工退職以後還能辦退休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19
Ⅳ 國務院關於處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職、退休時計算工作年限的暫行規定
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以下簡稱工作人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工作的時間,一律計算為工作年限。二、工作人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參加人民民主革命政權機關工作的時間,應當計算為工作年限。三、工作人員在參加國家機關工作以前,參加下列工作的時間,可以連續計算為工作年限:
(一)在中國共產黨的機關工作的時間,或者接受黨的決定以社會職業為掩護而實際做革命工作的時間;
(二)在民主黨派的機關工作的時間,或者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的民主人士以社會職業為掩護而實際做民主革命工作的時間;
(三)在中國工農紅軍時期、抗日戰爭時期和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軍隊工作的時間;
(四)在革命根據地、解放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的人民團體的機關工作的時間;
(五)在革命根據地、解放區政權所屬的事業單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的時間;
(六)在革命根據地、 解放區政權所屬的企業單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
合作社營、公私合營的企業單位工作的時間。四、工作人員被抽調參加各種幹部學校、訓練班學習的時間,或者在革命根據地的抗日軍政大學、陝北公學、中國女子大學等學校學習的時間,都可以計算為工作年限。五、工作人員退職或復員後參加工作的,前後工作的時間可以合並計算工作年限。六、起義人員參加國家機關工作的,從起義之日起計算工作年限;曾經資遣回家以後參加國家機關工作的,從參加國家機關工作之日起計算年限。七、新招收的工作人員,試用期間,可以計算為工作年限。八、工作人員受過開除處分或刑事處分的,應當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工作年限;但是情節較輕,並且經過任免機關批準的,他受處分以前工作的時間,也可以合並計算工作年限。九、工作人員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計算。在計算退職金、退休金時,按周年計算後剩餘的月數,超過六個月的,按一年計算;六個月和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年計算。
Ⅵ 退職人員到退休年齡享受什麼待遇退職人員到年齡了能退休嗎
摘要 退職職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以後會改變工資標准嗎?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問題?退職職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之後,那麼就應該享受到養老金的待遇,而不應該是企業在職職工的一個工資待遇了,因為這個時候你已經不具備享受企業在職工資的一個待遇了,只能夠按月去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待遇,當然這個養老金的待遇是根據你自身的一個參保年限平均繳費指數來決定的,自己具體能夠獲得多少錢的退休金,那麼要根據自身的一個實際情況來詳細的計算才能得到。
Ⅶ 退職後還能退休嗎
企業職工退職之後,不可以再辦理退休。退職,是《社會保險法》實施之前的規定,指職工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0年,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辦理退職,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按月發給退職費,直至死亡。退職的人員,可以參加以後年度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調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不能再辦理退休手續,重新計算基本養老金。《社會保險法》實施之後,退職改為按月發給病殘津貼,只是稱呼發生了變化。《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Ⅷ 退職到退休年齡,能否辦理退休手續
如果繳納過社保,已經繳費足15年以上,可以。如果沒有參保社保,哪來的退休,不可能也沒有理由去領別人繳納的錢。
Ⅸ 退職後還能退休嗎
退職人員達到退休年齡不再辦理退休手續。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勞動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過勞動能力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繳費年限滿十年的(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需要補繳至15年),可以退職,從養老保險基金按月領取病殘津貼。
退職的人員病殘津貼隨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一並調整,達到退休年齡時,不能改辦退休。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