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人員退休後,單位還為其交醫保費嗎
職工醫保,職工在退休後滿足醫保繳納年限的,不需要繼續繳納醫保費,如果在退休好繳費年限不足的,可以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繳清後即可在退休後享受醫保待遇。
㈡ 正式退休後,是否還需要繼續交納醫療保險
不需要了,因為正式退休以後醫療保險會納入統籌計劃,不需要退休人員再繼續繳費,但這也是有一定條件的,男性退休時醫療保險需持續繳納滿25年,而女性則需要持續繳費20年,如果不能滿足這個條件,需要一次性補齊,而有些地區則要求在退休後繼續繳納醫療保險。
可以繼續交納醫療保險
在正式退休後也可以繼續繳納醫療保險,但這是針對一些特殊情況而言,因為那些能順利退休的人,醫療保險不需要個人再繼續繳納,每年只需要交大病保險這一項就可以。但有些人在退休時沒有達到醫療保險規定的相關年限,還有一些人交費年限比較少,想自動放棄,那麼這時他們就可以繼續繳納居民醫療保險,同樣可以享受到醫療待遇,只是每年都需要繳費。
㈢ 員工退休之後還需要繳納醫療保險嗎
法律分析:
退休之後,當職工醫療保險達到了繳費年限就不要再繳納醫療保險了。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㈣ 企業職工退休後單位還給交醫保嗎
「法律分析:職工退休後,已經繳納了足夠年限的醫療保險,就無需繼續為其繳納醫療保險了,退休時為繳夠年限的,由用人單位或者靈活就業人員本人一次性補齊所差年限的職工醫療保險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
㈤ 退休後還要交醫療保險嗎
法律分析:不用交。參加了職工醫療保險的且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不用再交醫療保險費。如若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者是低收入家庭的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醫療保險費由政府補貼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㈥ 退休後還需要交醫保嗎
員工在單位正式退休以後是不需要再繼續繳納醫療保險的。因為在工作期間已經持續繳納了醫療保險,在繳納醫療保險的年限達到相關規定以後,退休時就可以享受到醫療保險的統籌待遇,以後只享受醫保福利,而不需要再繼續交費這個年限就是男性持續交滿25年,而女性持續交滿20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㈦ 職工退休後醫保由誰交
職工退休後個人不再繳納各種社會保險金,退休職工的醫療保險金由退休前的單位負擔。
1、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2、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㈧ 退休了還要交醫保嗎
退休了不需要交醫保。
基本醫療保險是比較通行的,退休以後可以不再繳納,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後,方可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待遇。大額醫療互助,退休以後應當繼續繳納。補充醫療具有單位福利的性質,屬於用人單位為職工建立的補充醫療保險,一般不再繳納。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
醫療保險具有社會保險的強制性、互濟性、社會性等基本特徵。因此,醫療保險制度通常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建立基金制度,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醫療保險金由醫療保險機構支付,以解決勞動者因患病或受傷害帶來的醫療風險。醫療保險同其他類型的保險一樣,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預先向受疾病威脅的人收取醫療保險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當被保險人患病並去醫療機構就診而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㈨ 職工退休後醫保還用交嗎
退休以後,原則上應當繼續繳納醫療保險。對於醫療保險,不同地區有不同的政策。一般地,醫療保險由基本醫療保險、大額醫療互助和補充醫療保險構成。基本醫療保險是比較通行的,退休以後可以不再繳納,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後,方可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待遇。大額醫療互助,退休以後應當繼續繳納。補充醫療具有單位福利的性質,屬於用人單位為職工建立的補充醫療保險,一般不再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